2022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客观题二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37(附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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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2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客观题二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附答案解析)1. 多选题:3月13日张某在租赁车场上找到李某,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李某将张某的一套机器运至某市,3月15日之前运到,运费1000元,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元。张某与李某一起将机器装车后,李某认为严重超载,遂要求卸车,让张某另找他车,不再承运。张某坚持要李某承运,不同意另找他车。3月23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此外若机器按期运到,张某每日可净赚利润200元,故请求李某赔偿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运至某市之日止损失的利润。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李某行为属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B.李某须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C.李某须赔偿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运至某市之日止张某损失的利润D.李某仅须支付违约金答案:A、B、C 本题解析:本题中张某和李某达成货物运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认为严重超载而表示不再履行承运任务,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属违约行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属赔偿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和继续履行这两种违约责任不能同时并存。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规定确立了全面赔偿原则,自逾期之日起到实际运至某市之日止张某损失的利润即为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确立了减轻损害原则,本题李某明确表示不再承运,告知张某另找他车,而张某在李某违约的情形下,不积极另找他车反而坚决要求李某承运,造成所述的损失,李某对此不负赔偿责任。2. 多选题: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A.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B.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D.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答案:A、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对台湾地区判决的认可。 A项,2015年最高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A项正确。B项,该规定第13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请求撤回申请的,可以裁定准许。”B项错误。C项,(根据1998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4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应当允许。”故司法部答案中,B项正确。但该规定已经被2015年7月1目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废止,因该司法解释出台时间相对较晚,出题人可能未注意到此情形,仍按照旧的司法解释出题并给予答案。)该规定第19条规定:“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申请人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C项错误。D项,该规定第9条第1款规定: “申请人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该判决真实并且已经生效。”D项正确。3. 多选题:小明在玩耍时不慎将邻居的古董打破,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小明的监护人林某赔偿1万元。林某拒不履行判决,同时欲带小明出国,此种情况下:()A.必要时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限制出境措施B.申请执行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C.限制出境措施只能针对小明D.限制出境措施可以针对林某答案:A、B 本题解析:AD。本题考查执行措施。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36条、第37条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限制出境的,应当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4. 多选题:单某陪自己5岁的儿子出门闲逛,途中遇到李某养的狗。单某的儿子见狗可爱遂上前逗弄,谁知狗竟然开始狂吠,并且突然冲上马路咬伤了过路人刘某。刘某又惊又怕,赶紧打了疫苗。事后刘某起诉,要求责任人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被告李某是狗的主人,应该承担本案一切举证责任B.单某的儿子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应该由其父单某代他举证C.刘某应该证明是单某的儿子逗狗使狗咬伤了自己,从而将单某也列为共同被告D.李某要想免责,就不得不证明单某儿子逗狗的事实和狗因此发狂的事实答案:B、D 本题解析:单某的儿子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其父单某是他的监护人,也是法定代理人,要代之进行一切诉讼行为,包括举证,因此B项正确。饲养动物致人损伤是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的八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之一,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义务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李某要想免责,就要证明损害是第三人单某的儿子造成的,但是原告也要证明损害的情况、医疗费用等,所以不可能一切举证责任都由李某一人承担,A项错误,D项正确,而C项中刘某没有必要去告单某,只要向动物饲养人李某索赔足矣,也无须去证明狗咬人的具体过错缘由。5. 多选题:甲诉乙侵权一案,由某人民法院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本案合议庭审判员赵某是甲的舅舅,合议庭陪审员钱某是乙诉讼代理人的姐姐,证人孙某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案件翻译人员李某曾私下接受过乙诉讼代理人的请客。本案中应当回避的人员是谁?( )A.赵某B.钱某C.孙某D.李某答案:A、B、D 本题解析:考查回避的适用对象和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3条,A、B项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C项是证人,不属于回避范围;D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第44条第2款明确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6. 多选题: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 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B.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C.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不及于剩余债权D.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受到一定的限制答案:C、D 本题解析:诉讼时效规定第8条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曰起计算。据此,A正确。第9条规定,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 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 人之日起计算。据此,B正确。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 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据此,C错误。在我国,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 并无限制,据此,D错误。7. 多选题:紫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游戏开发的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万股。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佳,至2015年底公司账面亏损3000万元。2016年初,公司开发出一款游戏,备受玩家追捧,市场异常火爆,年底即扭亏为盈,税后利润达7000万元。如紫霞公司在2016年底的分配利润中,最后所提取的各项公积金数额总计为2800万元,关于该公积金的用途,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可用于弥补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亏损B.可将其中的1500万元用于新款游戏软件的研发C.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任意公积金全部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D.可将其中1000万元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公司资本的增加答案:B、C 本题解析: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8. 多选题:甲国博格公司在向乙国的投资产生争议。甲乙两国均为华盛顿公约(ICSID)的成员。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ICSID裁决不能在国内法院上诉B.如博格公司书面协议将其争端提交给ICSID解决,ICSID对该争端有管辖权C.提交ICSID解决的争端为与直接投资有关的法律争端D.ICSID可以受理博格公司与乙书面同意提交的争议答案:A、D 本题解析:本题涉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临时保护和ICSID争议解决程序。A对。依华盛顿公约第54条的规定,每一缔约国都应承认依照公约作出的裁决对其具有约束力。并赋予该裁决等同于其国内法院终审判决的效力。因此,中心的裁决不能在国内法院上诉。B错,D对。依华盛顿公约,中心仅对争端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ICSID裁决的争端有管辖权。因此,仅有一方提起争端解决程序不满足ICSID的管辖权要件。C错误。依华盛顿公约第25条的规定,中心的管辖权适用于一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争端,而非与直接投资有关的争议。9. 多选题: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 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 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 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 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 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 承?( )A.乙B.丙C.丁D.戊答案:A、B、C、D 本题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的丧失和法定继承问 题。本题中,丙虽然存在虐待甲乙的情况,但未表明情 节严重,故不丧失继承权。甲死亡后,乙作为配偶享有 继承权。戊作为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丁因尽主要 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10. 多选题:甲国某航空公司的一民航飞机从中国出发,在乙国上空发生空难,该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有代表机构,该飞机曾抵押给了丙国某银行。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及抵押权的诉讼管辖及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乘客的损害赔偿应适用受害人本国法确定损害赔偿数额B.应适用乙国法确定该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C.中国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因为该航空公司在中国有代表机构D.该飞机的抵押权应适用中国法律答案:B、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A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而不是受害人本国法。B正确,乙国法是侵权行为地法。C对,依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被告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设有代表处,所以中国法院可以受理该侵权纠纷。D错,依民用航空法第186条的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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