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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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综合测试题库答案参考1. 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A.苏美尔法典B.摩奴法典C.乌尔纳姆法典D.汉穆拉比法典参考答案:C2. 罗马帝国初期法学的两大学派是( )A.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B.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C.乌尔比安学派和盖尤斯学派D.法典汇编法学派和历史法学派参考答案:A3. 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模式主要包括:(1)分散立法式。是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和其他单行法规的有关章节中。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这一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2) 专章专篇式。19世纪中叶,国际私法立法出现在了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篇或专章形式较为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的立法模式。(3) 单行立法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的颁布为标志,国际私法立法进入了法典化阶段,许多国家开始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4. 下列关于我国税法主体构成表述正确的是( )。 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 B海关 C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扣下列关于我国税法主体构成表述正确的是()。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B海关C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D财政机关ABCD税法主体的构成 税法主体是指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注意在论及税法主体的时候,不能忽视征税主体。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法的一方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的各级征税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另一方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因此ABCD项均正确。 5. 产生环境噪声的振源有很多,按产生机能划分,可分为( ) A交通噪声 B机械性噪声 C空气动力性噪声 D电产生环境噪声的振源有很多,按产生机能划分,可分为()A交通噪声B机械性噪声C空气动力性噪声D电磁性噪声BCD产生环境噪声的振源有很多,按产生机能划分,可分为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三大类。按污染源得种类来划分,可分为工业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自然噪声。6. 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除了品质担保外还要承担货物的权利担保,下列各项说法符合公约规定的有:(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除了品质担保外还要承担货物的权利担保,下列各项说法符合公约规定的有:( )A卖方应对其售出的货物保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如不存在买方不知道的担保物权等B在买方接受货物后,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买方所购的货物侵犯其知识产权,将由卖方替买方承担辩驳第三人指控的责任C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仅限于依卖方所在地国法律所规定的知识产权要求,即第三人的请求只有根据卖方所在地法律提出才由卖方承担此种责任D在卖方是根据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所生产的货物,这种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仍然要由卖方来承担正确答案:AB根据公约的规定,权利担保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即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所有权担保,是指卖方应对其售出的货物保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买方不知道的担保物权等,因此,A项是正确的。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所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在买方接受货物后,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买方所购的货物侵犯其知识产权,将由卖方替买方承担辩驳第三人指控的责任。因此,B项正确。当然这种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不是无限制的,其限制包括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以及其他限制,其中地域限制中第三人的请求应是根据合同中订明的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在没有这类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由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国法律确定,因此,C项的答案过于绝对,是错误的。另外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的规定,在卖方是根据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所生产的货物,这种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要由买方来承担,卖方不承担此类货物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因此,D项错误。7. 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 )。 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C非法的行为D具有欺诈性质的行为A国际避税是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不具有欺诈性。8. 下列( )不属于行政垄断。 A地方政府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B行政部门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实行市场下列()不属于行政垄断。A地方政府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B行政部门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的差别待遇C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强令企业兼并重组D政府设立行政性公司进行经营活动C行政性垄断主要有3种:地区封锁;部门封锁;政府设立行政性公司。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强令企业兼并重组不属于行政垄断。9.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确答案: A B C D E10. 现代时期,英国契约法的变化有:( )A.“标准式契约”出现,“契约自由”受到限制B.契约效力“阻碍”说得到发展,“契约神圣”的原则受到限制C.诚实信用原则成了契约效力的一般原则D.不可抗力条款成了契约效力的一般原则参考答案:ABCD11. 修正的犯罪构成包括未完成的犯罪和( ) 。A、共同犯罪B、单位犯罪C、过失犯罪D、故意犯罪修正的犯罪构成包括未完成的犯罪和( ) 。A、共同犯罪B、单位犯罪C、过失犯罪D、故意犯罪正确答案: A12.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了日本固有的调解制度的法律是1924年民事诉讼法。(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3. 英国国王必须以公平无私为原则,对任何政党皆采取中立的态度。(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4. 张某在装修房屋时,为扩大室内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部分房屋结构,便把原本放在厨房的灶具搬到了阳台上,抽张某在装修房屋时,为扩大室内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部分房屋结构,便把原本放在厨房的灶具搬到了阳台上,抽油烟机的排气管从阳台玻璃上伸出来,该排气管正好伸到楼上王某家的窗户底下,当张某做饭时,油烟便飘进王某家。王家只好紧闭窗户。王某多次要求张某采取措施改变排气管的朝向,均遭到拒绝。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改变抽油烟机排气管的位置。王某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有何依据?在本案中,张某、王某同住一楼,形成了不动产相邻关系。张某排放烟气必须以不侵害相邻人王某的权利为限,反之,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张某的抽油烟机的排气管正对王某的窗户,导致烟气进入王家,构成对王某的侵害,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他有权要求张某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碍。本题涉及相邻关系中有害物质排放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救济措施。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并对大气造成污染的物质,如二氧化硫、烟尘、油烟、粉尘、废气等。在正常限度内,不动产权利人不得禁止相邻地排放的烟雾、煤气、不良气味等。对于正常的限度,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常做法以及大多数人的意愿等方式确定。15.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 A为新建房屋而购进的建筑材料的进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A为新建房屋而购进的建筑材料的进项税额B用于集体福利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C因管理不善被盗损失的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D用于修理修配而购进零件的进项税额ABC本题考核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范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上述第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16. 下列事项,不属于法律调整的是:( ) A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B张某在和李某签订合同过下列事项,不属于法律调整的是:()A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B张某在和李某签订合同过程中,查阅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使合同规定的相对完善。C王某根据法院的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D刘某认为自己的女儿年仅9周岁,属无行为能力人,其赠送给邻居李某的玩具超人应该由刘某收回。C如果把法律调整看作是一种规范性调整,那么C项中王某的行为依据判决,是个别性文件,不符合法律调整的规范性特征。17. 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及其立法理由。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及其立法理由。惩罚性赔偿,又称为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特点在于:其一,其功能并非仅在于弥补受侵害人的损失,还具有惩罚和制裁严重过错行为的性质;其二,确定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时,除了考虑受侵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以外,还要特别考虑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主观动机、赔偿能力等等;其三,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往往高于受侵害人的实际损失;其四,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须由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主要是英美法国家采用的制度,我国也可加以借鉴和引进。其立法理由主要在于,传统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威慑力是有限的,不能阻止某些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而对此类违法行为适用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有助于遏制其发生。此外,有些侵权行为虽然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可能性质非常恶劣,给当事人的精神造成难以弥合的痛苦,此种情况下适用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亦有助于对受侵害人加以慰抚,而且让侵权人意识到此类行为的后果非常严重,从而减少或杜绝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良好秩序。 18. 战后,日本国会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A.立法权B.对政府的监督权C.对外交的监督权D.对财政的监督权E.对司法的监督权参考答案:ABCDE19.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损失。确定应予赔偿的信赖利益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与缔约行为的关联性,即信赖利益是基于对缔约行为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并非缔约行为中的一切利益。(2)信赖的合理性。法律所保护的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此种合理的信赖意味着当事人虽处于缔约阶段,但因一方的行为已使得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够成立或生效,由于另一方的缔约过失破坏了缔约关系,使信赖人的利益丧失。倘若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合理信赖,即使支付了费用,亦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3)信赖的善意性。一方面,缔约人对相对缔约人的信赖必须基于合法目的,另一方面,当缔约人知道对方发生缔约上的过失时,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或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否则就不得对不该损失的信赖利益提出赔偿。(4)内容的广泛性。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他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而致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支付各种费用等,也包括信赖人的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如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某种应该得到的机会。(5)利益的可预见性,即信赖利益必须在可以客观预见的范围内。20. 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创设嫡长子继承制的朝代是( )A. 夏B. 商C. 西周D. 秦正确答案:C21. WTO反倾销规则规定,反倾销措施包括( )。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价值承诺WTO反倾销规则规定,反倾销措施包括()。A临时反倾销措施B价格承诺C反倾销税D价值承诺ABCWTO反倾销规则规定了三种反倾销措施,即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22. 某厂长期生产一种保健食品“保春口服液”,在全国范围内很有知名度。产品的设计、开发一直由王教授负责,产品投入某厂长期生产一种保健食品“保春口服液”,在全国范围内很有知名度。产品的设计、开发一直由王教授负责,产品投入市场5年后,王教授发现配方有些问题,有不适宜人体健康的成分存在。为了消费者的健康,王教授多次建议老板停止生产并召回已投入市场的产品。但是老板为了利益对此事充耳不闻。王教授一气之下辞了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其发现的事实,“保春口服液”立刻出现滞销。该厂认为王教授擅自发布这些信息,侵犯了其商业秘密,也构成了诋毁商誉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保春口服液”的配方属于商业秘密,虽然是由王教授开发,但其有保密义务B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王教授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反而是值得称道的行为C即使是基于公共利益,王教授的行为仍侵犯了某厂的商业秘密D尽管对某厂声誉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王教授的行为不构成诋毁商誉ABD本题考查的是侵犯商业秘密和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侏春口服液”的配方完全符合这种条件,是商业秘密,王教授作为开发、设计人员具有当然保密义务,A项正确。根据经济法上的公共利益原则,王教授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性受到法律强制性的阻却,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B项正确,C项错误。除了公共利益原则外,诋毁商誉的行为只存在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王教授不是经营者,不构成诋毁商誉,D项正确。 23. 德国民法典中被广泛引用以适用于新的民事法律关系从而被称作“母法”的原则是:( )A.契约自由B.无限私有C.诚实信用D.过错责任参考答案:C24. 试述自诉案件的条件试述自诉案件的条件参考答案:(1)自诉必须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2)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3)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4)自诉必须在追诉时效期限内提出。25. 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在我国,享有税收执法权的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港、澳、台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执法机构。()正确26. 关于美国1978年对人事管理机构的改革( )是正确的。A.下放人事管理权B.改变处分程序C.调整人事机构D.降低机构的独立地位参考答案:ABC27. 出现核事故应急状态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并向下列哪些部门报告?( ) A出现核事故应急状态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并向下列哪些部门报告?()A核设施主管部门B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C卫生行政部门D公安部门ABCD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25条第3款规定:“出现核事故应急状态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并向核设施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28. 通常下列哪类国家会在宪法中公开明确地规定国家性质?( ) A伊斯兰国家 B社会主义国家 C资本主义国家通常下列哪类国家会在宪法中公开明确地规定国家性质?()A伊斯兰国家B社会主义国家C资本主义国家D君主立宪制国家B资产阶级宪法通常不对其国家性质作公开明确的规定,而只作隐蔽性规定,如“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宪法对国家性质作公开明确的规定,如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从国家性质角度看,人类历史上共有四类国家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A是从宗教信仰角度对国家进行划分的,D是指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故都不是正确答案。29. 英国内阁的主要任务是( )。A.制定中央各部政策B.将政策提交议会讨论C.监督和贯彻执行政策D.协调和确定各部的职权范围参考答案:ABCD30. 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 A消费税是价内税 B消费税是流转税 C消费税实行单环节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消费税是价内税B消费税是流转税C消费税实行单环节课征D消费税均按比例税率课征D对消费税的理解 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价内税、中央税。课税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税率设计具有灵活性;征税方法具有多样性,既可从价定率征收,又可从量定额征收,如汽油、柴油、黄酒、啤酒等,还可重合征税;税款征收具有重叠性;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31. 以下内容中哪些属于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国民议会议员的权利?( )A.参加总统选举B.创议和制定法律C.通过国家预算和审查政府开支D.通过宣战和媾和的决定E.认可经总统批准的国际条约参考答案:ABCDE32.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属于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二年后至第二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属于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二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或者属于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的第十九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提起诉讼请求的权利()。A只能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B可以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而不超过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C在这期间,遇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可以超过二十年行使D在这期间,遇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可以超过二十年行使A见民通意见第167条、175条规定。该题所列的情况下,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和中断规定。33. 玛丽具有A国国籍,199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玛丽具有A国国籍,199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此时,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正确答案:B反致,是指针时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为准据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应适用甲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甲国法院最后适用了本国的法律,这种情况即称为反致。转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律的情况即为转致。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甲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的法律,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本国的法律的情况即为间接反致。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即C国法律,最后,C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就构成间接反致,因此选B项。34.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受统一商法典的是:( )A.华盛顿州B.新泽西州C.路易斯安那州D.加利福尼亚州参考答案:C35. 某中型煤矿2007年3月生产原煤6000吨,其中外销4000吨(售价550元/吨),移送加工选煤1500吨(动用原煤数量无法确某中型煤矿2007年3月生产原煤6000吨,其中外销4000吨(售价550元/吨),移送加工选煤1500吨(动用原煤数量无法确定,选煤回收率为70%);销售本月生产的选煤100吨,售价1200元/吨;用本月生产的80吨选煤支付发电厂电费。当月购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要求:请计算该煤矿3月份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为0.5元/吨,增值税税率为13%,售价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应纳资源税=(4000+150070%)0.5=3071.43(元) 应纳增值税=4000550+(100+80)120013%-250000=64080(元) 36. 由于西欧中世纪一般人都是教徒,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教会法院的管辖权是无限的。(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37. 中国国籍法关于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中国国籍法关于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因其在外国定居而取得外国国籍或因其退籍获准而丧失中国国籍。该法第9条规定,“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但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38. 某市邮电局在其营业厅内贴出通知,通告规定:凡由市邮电局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本市邮电器材公司购买电话机;某市邮电局在其营业厅内贴出通知,通告规定:凡由市邮电局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本市邮电器材公司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必须先交纳购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装机手续。通知执行了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接到用户举报,对邮电局的这一行为进行了查处。经调查发现,市邮电器材公司系市邮电局的下属企业。问:(1) 邮电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2) 这类行为为什么被有关法律所禁止?(3) 这类违法行为应由什么机构监督检查?(4) 监督检查部门对邮电局的这一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1)邮电局的行为属于公用企业强制交易的行为。(2)由于这类行为限制了用户、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将生产同种商品的其他经营者完全排除在特定的市场之外,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因此被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3)应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4)责令邮电局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9. 规定妇女同男子一样具有遗嘱能力的是下列:( )A.已婚妇女和侵权行为法B.遗产管理法C.遗嘱法D.家庭法参考答案:A40. 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何定罪?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何定罪?根据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属于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单位,也不是公司和事业单位,属于其他单位。本案中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符合职务侵占罪关于其他单位人员职务侵占行为的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41. 1977年宪法规定,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42. 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依其三类对象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竞争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经济管理职权关系,即在一定职权职务范围内实施相应行为(主要是抽象行政行为)而形成的职权关系;在微观管理方面,主要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形成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同时,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也包括契约性的法律关系,如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关系。竞争法律关系是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中形成的。它主要是在民商法对竞争关系进行一般性规范的基础上,以经济法的原则和规范进行“二次调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本质上为政府商事合同的经济合同关系;公有主体参与的股东协议等企业关系;平等财政主体间的经济协作法律关系。43. 2012年10月份,某企业职工张某工资4300元,企业代扣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4元,失业保险费10元(2012年10月份,某企业职工张某工资4300元,企业代扣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14元,失业保险费10元(超过规定比例2元),代扣代缴水电费100元,张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A326B238C23.6D23.34正确答案:D个人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部分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张某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430035001410+2)3=2334(元)。44. 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的是:( ) A债权 B某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 C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不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的是:()A债权B某公司董事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C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D记名支票B本题考查的是权利质押的客体范围。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该条规定的这些权利中,大部分都是债权,故本题A项可作为权利质押客体。公司法第147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据此,本题B项所述“某公司董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是不可转让的,不能作为权利质押客体。担保法解释第97条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据此,本题C项可作为权利质押客体。担保法规定支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应当包括记名支票。故本题D项可以作为权利质押客体。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45.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与丁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与丁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原合同因一方当事人消灭而效力自然中止B乙公司因甲公司分立,履行发生困难的,可中止履行C若非另有约定,就合同权利,丙、丁公司享有连带债权D除非另有约定,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对合同义务承担连带债务A根据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46. 论述清末领事裁判权的特征。论述清末领事裁判权的特征。领事裁判权,是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等对在另一国领土之内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形式司法管辖权。清末“领事裁判权”,也就是所谓的“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则是指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在强迫中国与之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依照这种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不论其发生何种违背中国法律的违法或犯罪行为,或称为民事刑事诉讼当事人时,中国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只能由该国领事,或由其设在中国的司法机构依据其本国法律制裁,所以,领事裁判权又被称为“治外法权”。 观审制度。所谓观审制度即西方列强取得在华领事裁判权以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的司法审判制度。按原来不平等条约中的规定,涉外案件均依被告国法律。但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后,西方列强逐渐强迫中国政府同意,既使外国人是原告的案件,其所属国领事官员也有权前往“观审”,中国承审官应以礼相待。如观审官员认为审判有不妥之处,可以提出新证据,再传原证甚至参与辩论。这种观审制度是对原有领事裁判权的扩充,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粗暴践踏。 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1864年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规定:凡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一的案件,若被告系有约国人,由其本国领事裁判,若是无约国人,也须由其本国领事陪审。实际上,所谓“会审”,只是空有其名,甚至租界内纯中国人间的案件最终也须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会审公廨制度的确立,也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延伸。 第一,领事裁判权是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政治侵略,破坏了中国主权完整。 领事裁判权制度就是“国中之国”的突出表现,首先,这种特权侵犯了一个国家的属地主权,破坏了国家主权完整,“将属人管辖权原则提高到属地管辖原则之上,从而建立一种国际地役权”。其次,这种特权与欧荚所奉行的国际法原则是不相符的,其根据也是错误的。顾盛说:“按照欧美奉行的国际法公使或领事不能保护他的国人,当地法律是必须奉行的”。然而,西方列强还是以强盗的手段把他们强加于中东殖民地国家的特权枷锁套在了中国人民头上。 第二,领事裁判权的发展扩张与中国近代社会半殖民化过程相适应。 领事裁判权是在中国开始由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化之时产生的,伴随着列强以武力为主的侵略过程,其发展扩展也呈现出阶段性,同时这种侵略特权的扩大,也与清朝统治者在殖民化过程中对待西方列强的心态变化相关联。有人指出: “领事裁判权确定以后,随着资本主义侵略者在中国势力日渐扩张,其制度也日渐扩张,直到20世纪初,已完备建立。”到了1900年以后,清政府曾乞求列强取消领权,但殖民者一再拖延,同时又提出更多的政治、经济权益的要求。清朝统治者从“于万般无可奈何之中,一切不能不勉允所请”到“坚持一心、曲全领好”,再到“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心态变化过程,也就是列强攫权、扩展领权和各种侵略权益的过程。 第三,领事裁判权的实行及列强撤消领权的许诺对中国法制的影响:近代化同时又具有半殖民化性质。 领事裁判权作为一种政治侵略手段,促使中国社会趋于完全殖民化,同时领权也对中国古老的传统法律趋向近代化产生了微弱影响。19世纪末叶的改良主义者曾从处理中外交涉的角度出发,提出要学习西律,认为“以西律治西人,则彼无可规避,以西例治华人,则我亦免偏枯”。从西方列强来说,为了殖民利益,他们早就要用西方的“道德”影响改良中国法典和法庭,他们曾以中国法制落后为借口,以后又以此为由迟迟不愿放弃这一特权,1902年中英续订通商行船条约称:“中国深欲整顿本国律例,以期与各西国律例改同一律”,英愿予协助,完成之后,英即允弃其治外法权。随后,美国、日本、瑞典等国也在与清政府订约中做了同样规定。这对清朝统治者足具有一定的诱惑和刺激作用的。1902年以后,清政府决定设立修订法律馆,并聘请一些外国人参加,在几年时间内,翻译了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典,编订和起草了几部中国法典,包括民、刑、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各种,但绝大部分末及颁布施行。在司法行政方面也有几种法典颁行,规定设立三级新式法院(地方、上诉、最高法院)。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宪政编查馆”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这种法制上的变化在形式上有了些微进步,抄用了资本主义国家法典的形式和条款,在体例、刑名上与封建法典有所区别,甚至还写入了罪行法定主义原则,有了设立议院的规定,司法也采取了形式上的独立。但是特别要看到,清末的法制带有了明显的半殖民半封建色彩,一些刑法的正文形式上反映了较多的资本主义色彩,附录则反映了浓厚的封建性,在民律草案中,明确承认了领权制度,所谓的“宪法”实际上是“立法、行政、司法则皆揽于君上”。这种状况并不奇怪,因为这种法制的变化,是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之上的,清朝统治者的立法原则就是“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既要维系自己的统治,又要保护侵略者利益。所以清末的法制变化既反应出了形式上的近代化,更反应出了实质上的殖民化。 总之,领事裁判权的确立是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它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鸦片战争前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确立,不仅使中国的司法机关丧失了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而且在中国领土上允许外国设立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力,并适用外国法律,其结果出现了在中国领土上外国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而中国人反受外国法律裁判的怪现象,其正是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深刻写照。 47. 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 A11岁的小男孩接受了姥爷赠给的一支高档的英雄钢笔 B12岁的少年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11岁的小男孩接受了姥爷赠给的一支高档的英雄钢笔B12岁的少年瞒着父亲,将笔记本电脑卖给老刘C甲将刀架在乙的脖子上,强迫乙在合同上签字,将一车西瓜卖给了乙D出租车司机甲借乙抢救病人急需用车之机,将车价提高3倍,乙被迫接受BA项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B项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签订这类买卖合同。C项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属于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D项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48.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纳税人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收取的软件培训费收入B电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纳税人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收取的软件培训费收入B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C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D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图书取得的收入正确答案:C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49. 以下不属于冲突的背景根源的是( )A.广泛的社会不平等B.客观的利益差异C.劳动力市场状况D.工作本身的属性参考答案:B50. 希腊法律未能像罗马法那样达到理论上相当精辟的程度部分原因是缺少一个法学家阶层。(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51. 哪一个因素无法有效防止法官的主观任意性?A、程序公正B、法律推理C、司法独立D、听从舆论哪一个因素无法有效防止法官的主观任意性?A、程序公正B、法律推理C、司法独立D、听从舆论参考答案:D52. 西欧共同商法时期商法编纂的成果有奥内隆法典、威士比法典、阿马尔菲法典和( )A.塞得海法B.威尼斯法典C.罗德海法D.康梭拉多法典参考答案:D53. 已经上市的公司将新增的股本定向卖给一个新的投资者,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判定为( )。A、非公开发行B、已经上市的公司将新增的股本定向卖给一个新的投资者,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判定为( )。A、非公开发行B、公开发行C、非法交易D、无法确定正确答案:B54. 根据宪法和法律,哪一项不正确?( ) A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根据宪法和法律,哪一项不正确?()A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B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的职务C在地方两次人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D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D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5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36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55. 海上保险合同按承保方式划分,可分为四类:逐笔保险合同、总括保险合同、浮动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按承保方式划分,可分为四类:逐笔保险合同、总括保险合同、浮动保险合同、预约保险合同。()正确56. 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李某收取了建房增容费8万元,乡政府向李某收取土地补偿费1.2万元。2000年6月,区土地局设在该乡的土地所给李某发了“高港区农户建房用地2000年增标卡”,并为他划土地200平方米。乡土地所也向李某收取了临时用地管理费、建房押金5500元。同年6月,区建设局设在该乡的建设站对李某建房用地进行了规划选址,并给他发了“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私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乡建设站又向李某收取了建房押金、增容费等2940元。此后不久,李某开始动工建楼房。同年7月8日,区建设局以李某施工现场无正式手续为由书面通知他停止施工。李某认为他的建房手续全办齐了,不存在违法的问题,继续施工。同年8月1日,市规划局发现李某未经其批准建房,认为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的规定,于同年8月14日作出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认定乡建设站给李某发“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应确认无效,并限令李某在15日内将其在非法占有的200平方米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全部自行拆除。2000年7月,市土地管理局下文明确李某建房所占用的土地已被国家征用,乡土地所将已被征用的土地当作集体所有土地审批给李某建房,属于越权审批,该批准文件无效。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向省建设厅申请复议。请回答下列问题:(1) 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 李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与城市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相矛盾,应当如何处理?(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依法可以向哪些赔偿义务机关要求国家赔偿?(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省建设厅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 人民法院对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应当不予参考。 (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区土地局、区建设局、乡政府中任一机关申请赔偿。 (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乙 (1)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从性质上看,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当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参考。但如果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矛盾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参考。 (3)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李某进行违章建筑所占有、使用的200平方米土地,是通过行政机关批划并支付了各项费用取得的,并非通过他自己非法侵占行为取得的。因此,李某在该土地上进行违章建筑,其责任应归之于对该土地的使用行使申请、批准权的行政机关,李某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受到了损失,是由于县土地局、县建设局、乡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区土地局、区建设局、乡政府将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批划给李某建房,对给李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应退还各自收取的费用。区建设局作为批准和办理建房手续的主要行政机关,在规划选址时,违法执法,未经市人民政府授权,越权审批,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乡政府、区土地局在不查明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批准建房、给予办理用地手续,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4)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而不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其损失,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57.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C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D附带民事诉讼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ABC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8条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原则作了规定,即:“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因此,D项错误。58. 明朝在司法制度上最突出的特点是_干预司法。明朝在司法制度上最突出的特点是_干预司法。厂卫59. 德国民法典中关于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有关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财产让与人必德国民法典中关于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有关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财产让与人必须是商人,至少必须是小商人B所有权之取得必须涉及动产物的转让,并且这种转让必须在商事经营企业发生C财产受让人善意地相信,财产让与人拥有财产所有人处分该财产的权限,但这种善意是不可以被推定的D财产受让人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规定适用,与其他形式的动产所有权转移一样,必须具备“合意和交付”ABD只有当财产让与人具备商人身份,并从事商事经营的时候,财产受让人之善意取得才可以适用德国商法典的规定。只有存在事实上的转让或被推定为事实上的商行为才可以适用。商法中财产受让人对让与人处分权限的善意,是可以被推定的。60. 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金银首饰经营资质,地处某市市区。2007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给个人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金银首饰经营资质,地处某市市区。2007年5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销售给个人消费者金项链共取得零售收入1898850元,并随同金项链销售收取专家鉴定报告费用8700元,均开具普通发票,货款已收到。(2)将钻石饰品200克拉(成本价为每克拉3240元),赠送给某协会,当月同类饰品的销售价格为每克拉4440元(不含增值税),货已发出。另将上月自生产企业购进的成本为14万元的金银镶嵌首饰(无同类售价)发给先进工作者作为奖励(已抵扣进项税额)。(3)用金戒指200克与某单位交换大型激光打印机2台自用,当月同类金戒指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100元/克(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为120元/克(不含增值税),办公用激光打印机每台售价10000元(不含增值税),双方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将金银首饰与外购珠宝组成成套饰品对外销售,取得零售收入170200元,货款已全部收到,组成成套饰品的金银首饰与珠宝的不含税价格分别为165000元、8000元。(5)从国外进口金银首饰一批,关税完税价为52万元,关税税率为25%,按规定缴纳给海关相应的税金后取得海关完税凭证。上月留抵税额为27万元,金银首饰的成本利润率为6%。要求:根据上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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