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塔山矿竣工验收报告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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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国投能源XX公司塔山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意见一、验收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家局关于委托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国投塔山煤矿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的函煤安监司函监察200954号,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国投能源XX公司塔山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预验收组于20XX8月12日至8月14日对国投塔山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竣工预验收。验收组分别听取了国投塔山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建设情况、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设计概况、中介机构安全验收评价汇报及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理情况,对照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一字2005632号批复的省市南郊区塔山矿井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和以晋煤监安一字200928号批复的国投能源XX公司塔山煤矿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说明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AQ1055-200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报告书规文本煤安监监察20099号及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安字2003159号文件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专家组工作规则试行,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分组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对井上下各个系统、各个环节、大型设备、作业场所、特殊工种、工程质量认证等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现场验收,形成了国投能源XX公司塔山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意见。 二、矿井概况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 1、本矿井主要灾害有矿井瓦斯、矿尘、外因火灾、顶板事故、运输、提升、电气事故、带压水、地质构造等。2、井田境界及储量:国投塔山煤矿井田北邻同煤集团白洞井田,西邻和南邻同煤集团塔山井田,东部局部露头、局部与南郊区老窑沟七峰山井田相邻,东西长约3.74km,南北宽约3.77km,井田面积7.2479km2;井田地质储量为215.90Mt,可采储量为138.62M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2.40Mt/a,矿井服务年限为41.3a。3、井田主要地质构造:国投塔山煤矿所处位置在煤田中东边缘地段,属向斜中东翼,为一走向北东1030,倾向北西的单斜构造,东部煤层露头一带地层倾角较大,由3065,至直立、倒转,向西部逐渐转向平缓,倾角在3左右。4、煤层及煤质:本井田共含煤8层,煤层平均厚为28.29m,含煤系数32.7,其中可采和局部可采煤层为2、3、5、8、9号五层,主采层为2、5、8、9号4层,本矿主要开采的2号煤层、53-5号煤层为中等灰分中高灰分、低特低硫、低磷、中热值中高热值、较煤灰高软化温度的气煤及1/3焦煤,是良好的动力、气化用煤,洗精煤也可作炼焦配煤。5、煤层顶、底板:现开采2 号煤层为组最上一层煤,顶板岩性多为粉砂岩、中、粗砂岩,有时为炭质泥岩、高岭质泥岩或K3砂岩直接覆于煤层之上,底板为粉砂岩、高岭质泥岩;3号煤层顶板岩性为高岭质泥岩,底板为高岭质泥岩;5号煤层顶板岩性为炭质泥岩、高岭质泥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泥岩。6、矿井水文地质:该矿基岩风化壳及其相邻的下伏较浅地层,岩石裂隙发育,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含水性较好,但井田地形陡峭,沟谷发育,地表植被稀少,本地区降水少,下覆地层岩石胶结致密、裂隙少,故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属二型一类;预计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0m3/h。最大涌水量为120 m3/h。7、矿井瓦斯:根据 20XX省煤炭工业局文件晋煤安发20081116号的批复,该矿井CH4相对涌出量2.55m3/t,CO2相对涌出量3.39m3/t;CH4绝对涌出量0.729m3/min,CO2绝对涌出量0.968 m3/min,矿井属低瓦斯矿井。8、煤尘爆炸性及煤的自燃:根据20XX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检验报告,2号煤尘具有爆炸性,本矿井属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矿井;2号煤层为易自燃煤层。9、地温、地压:属地温正常区。二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情况20XX5月由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规发2005291号文关于市南郊区塔山煤矿扩建工程及配套选煤厂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国投塔山煤矿扩建项目0.30-2.40Mt/a立项,同年10月由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基局发200567号文关于市南郊区塔山矿井及选煤厂开工建设的批复,正式开工建设,20XX9月竣工;20XX9月22日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办基发2008827号文关于国投能源XX公司塔山矿井及配套选煤厂联合试运转的批复,转入联合试运转阶段。目前,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78亿元,其中用于安全方面总投资2358.39万元;共完成单项工程 101个,其中矿建工程 31 个,土建工程38个,机电安装工程32个,合格率 100% 。通过 6个月的联合试运转,各项安全生产设施运转正常,国投能源XX公司对该矿井进行了预验收,各项安全设施已竣工,验收资料齐备,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提出验收申请。本次验收容为开采+1075mm水平2号煤层。三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设置情况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两个进风井,一个回风井;设计选用两套同等能力的BDK-8-24型防爆轴流式通风机,电机功率2200kW。井下实行分区通风,各采、掘工作面都采用独立通风。2、粉尘灾害防治系统经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该矿开采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各开采煤层均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性。矿井设计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建2个总容量900m3静压水池,防尘主管路选用管径159mm和管径114mm钢管,支管管径55mm。设置三通和阀门;采用煤层预注水、机组喷雾、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按规定要求安设隔爆设施。3、防灭火系统开采2号煤层属易自燃煤层,设计井下消防、防尘洒水共用一套系统;井下设有消防材料库,主要井巷和硐室为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配有灭火消防器材,井下使用的电缆、胶带输送机使用的胶带和导风筒均为阻燃电缆、阻燃胶带和阻燃抗静电风筒。根据本井田煤层自燃的情况,开采过程采用选用 MD-1000膜分离制氮装置进行注氮为主,以WJ-24型阻化剂喷射泵喷洒阻化剂为辅,采用一套KSS-200型束管色谱微机监测系统,实现对矿井自燃发火情况的早期预测预报,采后及时封闭的综合防灭火措施。4、防治水系统塔山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0m3/h。最大涌水量为120 m3/h,矿井井下排水系统采用集中式排水,在井底1075水平建有中央水泵房一座,主、副水仓各1个,主水仓仓容为650 m3,副水仓仓容为350 m3。中央泵房选用3台MD155-503型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主排水管路选用2趟273mm无缝钢管;坚持有掘必探原则,编制探水设计,制定探放水措施。探放水设备选择ZDY-660型1台,ZQS-65/2.5手持式风动钻机2台、ZQS-50/1.6手持式风动钻机1台, ZDY-75 、ZDY-160 、ZDY-660煤矿用全液压坑道钻机各1台。5、提升系统矿井副斜井安装2台绞车,一台2JK2.5/20型单滚筒绞车,电动机型号JR138-8,245KW,380V,用于矸石提升;另外安装一台SDJ-32型双速绞车,主要用于综采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提升。6、运输系统主运输系统矿井运输系统采用皮带机。主平硐皮带机型号:ZPD1P1200/1200, 1075水平大巷皮带机:型号SPX1P1200/1200,10201顺槽皮带机:型号SDJ1200/1200;设有跑偏、打滑、堆煤、烟雾、超温、自动洒水等保护,功能齐全。辅助运输系统采用6台WCQ3B型无轨胶轮车、3台人车,主要用于人员、材料的运输。7、电气工程系统地面供电电源取自家窑110kV变电所35kV母线#、#段,双回路供电;主平硐10kV变电所电源取自35kV变电所10kV母线#、#段,双回路供电;副井10kV变电所电源取自35kV变电所10kV母线#、#段,双回路供电;井下中央变电所电系统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电源取自地面35kV变电所10kV母线#、#段,双回路供电;1075变电所电源取自井下中央变电所10kV母线#、#段,双回路供电。8、监测监控系统设计安装KJ90NA型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要求安装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负压、开停、风门等传感器。对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同时对井下各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三、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情况一总体评价该矿井的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相关要求,该矿安全设施、设备通过相应的检测、测定;矿井建立有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较健全,对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全员进行了培训,并取得相应书;世纪万安科技为国投能源XX公司塔山煤矿扩建项目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综合评定:该项目安全生产体系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安全设施及条件存在的问题1、10203回风顺槽掘进巷道隔爆水棚设计为2组,实际为1组;2、10201综采工作面喷雾不起作用;3、设计批准开采2号煤层为易自燃煤层,按AQ1055-2008要求完善自燃防灭火系统;4、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数量配备不足;5、副斜井绞车房和副斜井场地变电所无固定;6、掘进工作面局扇供电实际配置与安全专篇变更说明不符;7、副斜井慢速绞车的保护和滚筒缠绳层数不符合规定;8、补充配备井下急救站创伤急救器材。三建议1、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井田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奥灰水的水位及其补、迳、排条件,并制定详细防治水措施;2、加强周边小煤矿开采围调查,防止越层越界;3、补充配备专职瓦检员;4、对2号煤层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现场采样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履行相关程序并完善相应的防自燃设施。四、预验收结论国投能源XX公司塔山煤矿通风、粉尘灾害防治、防灭火、防治水、提升、运输、电气工程、安全监测监控、安全检测、其它等十个系统的安全设施及条件按省市南郊区塔山矿井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和国投能源XX公司塔山煤矿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说明进行了施工,基本符合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工程质量认证合格,系统和设备运转正常,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待存在问题整改后,报煤矿安全监察局。专家组组长签字: 20XX 8月14 日28 / 26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项目完工情况及联合试运转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按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并编制报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规定2相关证照取得采矿许可证、矿长、矿长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并取得操作书,入井工作人员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3工程质量认证单项工程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并取得质量合格的认证报告。符合规定4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矿井投产验收前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各煤层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做出鉴定。符合规定5主要设备检测检验矿井主要提升机、主要扇风机、压风机、水泵和瓦斯抽放泵等主要电器和机械设备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符合规定6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做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符合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开拓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布置层位,保护煤柱留设、井底车场及硐室等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符合规定2采区巷道布置采区巷道布置、采区接替、首采工作面位置、工作面参数、采煤工艺、采区煤仓及溜煤眼的设置等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一个采区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5个含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符合规定3安全出口矿井、水平、采区及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符合规定4三量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大中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年,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1年,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4个月;小型矿井开拓煤量可采期应大于2年,准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8个月,回采煤量可采期应大于3个月。符合规定5主要巷道断面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断面及安全间距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符合规定6煤仓、溜煤矸眼煤仓、溜煤矸眼必须有防止人员、物料坠入和煤、矸堵塞的设施。严禁煤仓、溜煤矸眼兼做流水道。符合规定7作业规程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履行报批、贯彻程序。工作面必须按批准的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符合规定8支护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入井使用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实验。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和液压支架支护的采煤工作面其乳化液泵站的出口压力值必须达到作业规程的规定值,乳化液管路无漏液。掘进工作面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井巷支护符合规定。按设计顺槽巷道支护有两排锚索,实际为一排;回采工作面端头支护空顶面积较大。9回采工作面工作面煤层倾角大于15时必须采取支架防倒、防滑措施;工作面机安装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综采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符合规定10井下爆炸材料库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未启用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瓦斯管理1.1检查制度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符合规定1.2携带便携式检测仪人员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瓦斯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90101回风巷掘进机机载瓦斯传感器数字看不清。1.3检查次数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3次,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传感器。每天至少检查1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其它有害气体按有关规定检查。符合规定1.4瓦斯日报审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符合规定1.5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0%。符合规定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其它地点瓦斯及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有关规定。1.6防爆隔爆措施防爆隔爆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通风系统1.1通风系统及阻力测定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前必须对矿井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验收时应提交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符合规定1.2测风制度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并有测风记录。符合规定1.3风量和风速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必须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符合规定1.4采掘条件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符合规定2主要通风机2.1性能测定主要通风机和附属设施应按设计安装建成,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并提交性能测定报告。符合规定2.2反风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矿井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矿井反风实验报告,其反风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符合规定2.3风机房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做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符合规定3防外部漏风措施提升井兼做回风井时,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必须有完善的封闭措施,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符合规定4通风设施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齐全可靠。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风窗。符合规定5测风站在主要风巷中要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前后10m不得有障碍物或拐弯。符合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基本要求矿井防尘供水系统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矿井制定了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符合规定2煤层注水煤层注水措施与效果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规定3粉尘测定矿井应建立测尘制度,配备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测尘人员。生产过程中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围。符合规定4隔爆设施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以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10203回风顺槽掘进巷道隔爆水棚设计为2组,实际为1组。5采煤机喷雾装置采煤机必须有、外喷雾装置。采煤机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10201综采工作面喷雾不起作用6掘进机喷雾装置掘进机必须有、外喷雾装置。掘进机喷雾装置的用水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不得小于1.5MPa;如果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符合规定7液压支架和破碎机喷雾装置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符合规定8其它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风流净化水幕。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符合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防灭火系统矿井综合防灭火系统必须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系统运转正常。设计批准开采2号煤层为自燃煤层,按AQ1055-2008要求完善自燃防灭火系统。2预测预报矿井应建立防灭火管理和火情监测分析预报制度。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必须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的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气体和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所有检测分析结果必须记录在专用的防火记录簿,并定期检查、分析整理。符合规定3防火构筑物和消防材料库1.井下防火构筑物和消防材料库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数量配备不足2.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符合规定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灭火器材。符合规定4机电硐室防火井底车场、机电硐室、爆炸材料库、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等火灾隐患严重的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符合规定5其它 同一层煤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不同对2号煤层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现场采样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履行相关程序并完善相应的防自燃设施。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防治水系统1.1排水设施矿井防排水设施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排水系统应做联合运转试验。符合规定1.2防水煤柱防水安全煤岩柱留设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符合规定1.3基本要求煤矿应查明矿区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健全防治水、探放水制度,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建议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井田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奥灰水的水位及其补、迳、排条件,并制定详细防治水措施;加强周边小煤窑开采围调查,防止越层越界。2地表水防治矿区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积水渗入井下。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符合规定3带压开采当煤层底板以下赋存高水压、岩溶裂隙含水层时,必须编制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等厚线图,对有突水可能的区域进行预测,并制定防治措施。符合规定4封闭不良钻孔防治水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供配电系统1.矿井电源线路、地面和井下供配电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规定2.地面变电所主运行方式应符合规定,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要与实际负荷匹配并定期校验,电缆所经路径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发生和蔓延的阻燃、隔离措施。符合规定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符合规定4.主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电气设备应符合AQ1055-2008第3.8.3条规定。符合规定5.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符合规定6.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供配电系统图。符合规定2防雷及照明地面建构筑物防雷、照明及防雷电波侵入井下应符合AQ1055-2008第3.8.4条规定。符合规定3井下电缆1.井下电缆的选用应符合AQ1055-2008第3.8.5条规定。符合规定2.电缆敷设路径应符合AQ1055-2008第4.8.7.1条规定。符合规定4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取得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符合规定5电气保护应符合AQ1055-2008第4.8.8条规定。符合规定6井下电气保护接地6.1基本要求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符合规定6.2接地电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符合规定6.3总接地网和主接地极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相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符合规定6.4局部接地极装设应符合AQ1055-2008第4.8.9.4条规定。符合规定7井下照明、通信和信号7.1井下照明井下照明按照AQ1055-2008第4.8.10.1条规定。符合规定7.2信号1.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标明信号种类和用途。2.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符合规定8矿灯应符合AQ1055-2008第4.8.11条的规定。符合规定9通信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规定。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井下线路严禁利用作为回路。副斜井绞车房和副斜井场地变电所无固定。10其它掘进工作面局扇供电符合规定。掘进工作面局扇供电实际配置与专篇修改说明不符。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提升装置1.主要提升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副斜井慢速绞车的保护和滚筒缠绳层数不符合规定。2.主要提升装置保护齐全、可靠,应装设防止过卷、防止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松绳、满仓、减速功能等保护装置。3.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应加设定车装置。4.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2主要安全件连接装置、防坠器必须经规定相关试验或测试合格。符合规定3安全制动性能应符合AQ1055-2008第4.9.5条规定。符合规定4钢丝绳及连接装置1.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AQ1055-2008第4.9.6.1条规定。符合规定2.立井和斜井使用的连接装置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AQ1055-2008第4.9.6.2条规定要求。符合规定5提升信号与联锁必须符合AQ1055-2008第4.9.7条规定。符合规定6倾斜井巷的绞车提升1.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规定2.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室;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符合规定3.有可靠的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和挡车栏。符合规定4.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符合规定7带式输送机主要井巷带式输送机型号、规格和数量,并取得煤安标志和使用矿用阻燃胶带。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过速、过电流和欠电压、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输送带局部过载、钢丝绳紧车到达终点和紧重锤落地等保护;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应装设防滑、堆煤、跑偏、温度、烟雾、自动洒水、紧力下降、防撕裂等保护装置。主平硐胶带机和1075水平集中运输胶带机上烟雾保护安装位置不当。8路标和警标巷道应装设路标和警标。符合规定9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超过8h的用油量。符合规定10空气压缩系统空气压缩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安全监控系统1.系统性能符合AQ6201-2006要求,有MA标志,井下设备配置符合MA证书规定。符合规定2.分站、传输电缆设置符合AQ1029-2007第5条规定。3.地面中心站的装备符合AQ1029-2007第9.1条规定。4.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符合要求。2甲烷传感器的设置1.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包括地点、位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围均符合AQ1029-2007第6条规定。符合规定2.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瓦斯超限时,应有声光报警并自动切断断电区域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并闭锁,中心站应正确显示报警断电及馈电状态时间地点。3其它传感器的设置风速、一氧化碳、风压、烟雾、温度、设备开停、风门及馈电传感器等的设置符合AQ1029-2007第7条规定。符合规定4区域断电功能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按AQ1029-2007第9.2.4条规定能实现地面中心站遥控断电。符合规定5火灾监测一氧化碳、温度、烟雾传感器等的设置应符合AQ1029-2007第7.1、7.5、7.6条等规定。符合规定6使用和维护1.检修机构设置应符合AQ1029-2007第8.1条规定,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装备。符合规定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并符合AQ1029-2007第8条规定。7组织机构、人员和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和报表等符合AQ1029-2007第10条规定。符合规定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救护队矿山救护队或辅助矿山救护队已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设置建成。矿山救护队已经资质认证,相关人员培训合格。未设立救护队的按规定签定救护协议。符合规定2创伤急救井口保健站和井下急救站的设置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补充配备井下急救站创伤急救器材3个体防护入井人员必须佩带符合规定的矿灯和自救器,穿戴符合规定的矿帽、工作服、矿用胶鞋和其他特殊防护装置。符合规定4应急预案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并经演练。附有各种符合实际的避灾路线图。符合规定5安全管理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符合规定6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机构设置、场所与设施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规定7定员按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安全定员符合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专职瓦检员数量配备不足序号验收组职务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专业签 名1组长明安原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教授级高工、副总经理采煤2成员建胜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教授级高工、董事长通风田取珍理工大学教授采煤于喜东焦煤集团公司教授级高工、副总工程师地质智勇煤炭规划设计研究院高工、副院长采煤邬剑明理工大学教授通风王一煤业集团公司高工、副总工程师地质煤业集团公司通风处高工、处长通风马玉川煤业集团机电处高工、副处长机电路永生煤业集团机电动力部高工、副处长机电王斌天德安全技术高工、总工程师采煤雄同煤集团窑矿高工机电向东煤业集团安监局高工、副总工程师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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