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58

上传人:住在山****ck 文档编号:91747114 上传时间:2022-05-17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9.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58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58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58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1. 10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10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BD民事诉讼法第263条是关于司法协助程序的规定,依该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此,B项和D项是正确的。2.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 )A.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邮件窃取财物的B.窃取信用卡后使用的C.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本单位财物的D.盗窃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的参考答案:ABD3.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选项中的( )应具有保险利益。 A本人 B配偶、子女、父母 C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选项中的()应具有保险利益。A本人B配偶、子女、父母C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D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被保险人ABCD本题考查的是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员范围。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4. 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有( )。 A明知是假冒专利产品而批发购进并予以销售 B购进专利权人生产的专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有()。A明知是假冒专利产品而批发购进并予以销售B购进专利权人生产的专利产品,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再行销售C在专利权人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从事相同产品的生产,现在扩大该产品的生产规模D为科学研究而使用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并将由此获得的新成果独自申请专利BD5.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一规范属于( )。(2008年单选3)A强行性规范B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一规范属于( )。(2008年单选3)A强行性规范B任意性规范C非确定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正确答案:B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确定行为内容与方式。题干中的条文明显属于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相对,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明确规定权利义务。而后者没有。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准用性规范和委任性规范。题干中的条文具体规定了权利,故应属于确定性规范。答案为B。6.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1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0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参考答案:C7. 法律行为产生的义务通常是指合同义务, 并且在实践中只涉及民事违约责任, 不会产生刑事犯罪。法律行为产生的义务通常是指合同义务, 并且在实践中只涉及民事违约责任, 不会产生刑事犯罪。正确答案:8. 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某日,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将石狮卖给外地人,得款1万元据为己有。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B.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C.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D.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参考答案:A9. 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查和审理后,可以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适用条件。简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审查和审理后,可以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其适用条件。(1) 维持原判。维持原判一律适用裁定。维持原判适用两种情况:一种是一审裁判没有任何错误,二审当然维持原判;另一种是一审量刑过轻,但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维持原判。 (2) 凡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一律适用裁定。第一,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二,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3) 改判。凡是改判一律适用判决。第一,应当改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第二,可以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10. 对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需要由侵权行为人举证的侵权案件包括哪些?( ) A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对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需要由侵权行为人举证的侵权案件包括哪些?()A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B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C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D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ABC本题是对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情形的考查。我国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一般是对过错和因果关系证明责任的倒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的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1)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A、B、C三项都是法律规定的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至于D项,所谓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是指对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为法律上的特别规定而能免责,按照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理论,因果关系属于侵权行为成立的要件,并非免责事由的情形,因此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纠纷中的因果关系仍需要原告即受害人举证,不是由侵害人举证。关于产品质量侵权的举证责任问题,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9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 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称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该产品的生产、销售者对受害人承担的一种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这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本条第1款的规定,表明了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条件:(1) 产品存在缺陷;(2) 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他人财产) 损害;(3) 缺陷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具备这三个条件,生产者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些属于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仍然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由受害者主张并证明。该条第2款规定了生产者的免责条件。只要具备了其中一个条件,生产者就可以免责,但是,是否具备免责条件,要由生产者自己提供有效的证明,不能有效证明具备免责条件的,则不能免除生产者的赔偿责任。这不仅是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也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立法旨意。这里法律并没有规定产品质量责任人对产品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因此D项不能人选。 11. 阳关有限公司、奇才广告公司和天骄商城三个发起人商定,共同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如果采用阳关有限公司、奇才广告公司和天骄商城三个发起人商定,共同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如果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一共至少要具备多少资产才能够组建新公司?()A3万元B100万元C500万元D250万元B本题考查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出资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本题中考查的是发起设立方式时对出资额的规定。公司法第81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最低有500万元注册资本,本题中是发起人发起设立,需要全部认购公司的股本,而公司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即可。因此,本题中的三个发起人要想成立股份公司,最少需要有100万元资产,故B项正确,A、C、D项不正确。 12. 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中南财大2006年研)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中南财大2006年研)正确答案:(1)行政法规是指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调整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的社会关系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调整范围广数量多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rn (2)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n (3)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1)行政法规是指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调整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的社会关系,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调整范围广,数量多,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2)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13. 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什么是法定资本制下的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发起人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作出合法的明确规定,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要求,充分体现了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该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原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以达到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公司信用基础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股东盈余分配的过高要求而导致的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 资本不变原则。该原则并不是指公司资本绝对不能变更,而是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14. 下列关于对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原则上不准许,但原告或者下列关于对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原则上不准许,但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B不准许,因为这是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纵容C原则上不准许,但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的证据,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提供时,人民法院可以准许D不准许,因违背监督行政机关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AC行诉解释第2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行诉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综上所述,在行政诉讼中,对被告补充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准许,但有以下两个例外情形:(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被告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2)被告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的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提供时,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15. 甲与乙均在某景点游玩,甲将自己的手提包忘在景点长凳上,被乙拾得。甲发现皮包丢失后急忙返回,但皮包已经不见甲与乙均在某景点游玩,甲将自己的手提包忘在景点长凳上,被乙拾得。甲发现皮包丢失后急忙返回,但皮包已经不见了。甲于是连续一个星期在报上登载寻物启事,称包内有重要资料,如有人返还,酬谢2000元。乙得知后与甲联系,要求甲支付酬金。甲拒绝,称乙拾到东西不还的行为是可耻的,还敢要钱?何况酬金之说并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因此拒绝付钱。乙因此恼羞成怒,称甲不给钱,他就不还包。有关甲、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A甲应当遵守承诺支付酬金B甲的说法有理,乙无权要求甲付酬金C乙的行为是乘人之危,无权要求酬金D以上说法均不对A16. 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参考答案:C17. 公司分立应包括_和_两种形式。公司分立应包括_和_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新设分立18. 法的产生经历了( )的发展过程。 A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 B从习惯到习惯法,法的产生经历了()的发展过程。A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B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C从判例到判例法,再到法典化D从法与其他规范的一体到与它们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ABD法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从习惯到习惯法,从习惯法到制定法;从法与其他规范的一体到与它们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的过程而产生。19. 发达的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不能参与同一分区或区域内发达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开发。( )发达的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不能参与同一分区或区域内发达沿海国专属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开发。()错误20. 行政区域的设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经有关机关批准,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的建制。 A省 B自治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经有关机关批准,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建制。A省B自治区C直辖市D自治州ABC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经有关机关的批准。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制和区域划分。21. 有学者认为,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保障法。试从宪法的特征和价值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有学者认为,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保障法。试从宪法的特征和价值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合理性。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尽管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其基本内容仍然可以分为两大块,即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人权和人的自由为本位。无数历史文献和历史事实足以证明:宪法是在争取和维护人权和人的自由的斗争中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的。1689年英国国会通过的权利法案、 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都表明,人的权利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应以人为目的,它与任何形式的专制主义、戎权主义、法西斯主义都格格不入。宪法不能无视和践踏人权,不能剥夺人的财产和自由。是否以人仅和人的自由为本位,是区分真假宪法的试金石。人类进入20世纪以来,人权的观念和理论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人权的内容也更加广泛,既包括生命权、自由权(特别包括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结社自由、人身自由和迁徒自由),也包括民主权利、涉及法治和司法行政的权利以及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可以说,“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是近现代宪法的真谛。”提示 本题考查宪法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回答本题应当阐明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并通过实际证明,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保障法。回答这类问题时,主要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理论上的分析,然后是实践中的分析,最后可以回答一下我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回答这类问题仅仅熟悉教材是不够的,还需要额外掌握一些内容来充实答案,这就要求尽可能多地接触和浏览宪法学方面的论文和著作,不必有很多,但应有一些基本的了解22.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 ) A委托评价单位 B环评服务机构 C审批机关 D参与环评的公众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A委托评价单位B环评服务机构C审批机关D参与环评的公众ABCD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委托评价单位、环评服务机构、审批机关和参与环评的公众。环评服务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为规划项目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23. 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众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规定:“十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众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该条所规定的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属于何种行政行为?()A羁束行政行为B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C应申请的行为D依职权的行为A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法律规范已经规定得非常具体,行政主体在处理行政事项作出裁断时,只能因循规定,而毫无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该发某公民哪种居民身份证时,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所以,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行政行为属于羁束行政行为。24. 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参考答案:A25. 甲是黄唐市市政府办公厅秘书长,一日在夜总会嫖娼被区公安分局抓获。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甲是黄唐市市政府办公厅秘书长,一日在夜总会嫖娼被区公安分局抓获。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甲10日拘留。市政府得知后,对甲处以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对区公安分局和市政府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均是具体行政行为,均具可诉性B市政府的行政处分是内部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区公安分局的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D两个行为均是行政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涉及其权利、义务的决定行为,皆为不可诉的内部行为BCB对,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行政机关管理其内部事务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类行为的监督权,分别由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人事机关行使。法院对此不能通过审判程序进行干涉。 对内部行政行为判断标准为:内部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必须是公务员,而不是其他人员;两者必须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决定行为所影响的公务员的权利应限于公务员,基于公务员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对象不是公务员或者决定行为规范到了外部事务,影响到了公务员的其他权利,该决定行为就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内部行为。 综上所述,本题中市政府的行政处分是内部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对,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甲10日拘留的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6.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进行?( ) A以客户名义 B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 C以公司自己名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进行?()A以客户名义B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C以公司自己名义D以其他证券公司名义C本题考查的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规定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可见,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只能以自己公司的名义进行,故A、D项不正确,C项正确。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一个机构,不能以其名义进行,故B项不正确。 27.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关系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关系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委托代理关系终止:(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破产或终止业务。28. 公司是( ) A企业法人 B财团法人 C公法人 D私法人公司是()A企业法人B财团法人C公法人D私法人AD本题考查公司的性质。在大陆法系国家,以公法与私法理论作为划分的基础,将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私法人又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社员的结合,财团法人以财产的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公司是依据私法公司法(尽管是公法化了的私法,但本质上还是属于私法)而设立的,所以是私法人。另外,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出资组成的,它是社团法人。29.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表述()是正确的。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B3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 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工资5000元 B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 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A工资5000元B在外兼课取得报酬6000元C出版教材一部,获稿酬1.2万元D被评为优秀教师,获奖金5000元ABC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ABC三项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第4条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因此D不正确。31. 税收程序法是指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以下属于税收程序税收程序法是指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以下属于税收程序法的作用的有( )。A保障实体法的实施,弥补实体法的不足B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行使C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D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E提高执法效率正确答案:ABDE选项C,属于税法的经济作用。32. 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 ) A经商标局核准甲乙两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规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A经商标局核准B经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C经甲厂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D报商标局备案D见商标法第40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33. 简述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简述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环境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 犯罪主体。环境犯罪的主体, 已打破了“个人刑罚观”,即只处罚自然人的界限。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也包括法人。 (2) 犯罪客体。破坏环境资源罪的犯罪客体,是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从而侵犯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3)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有污染和破坏环境及自然资源的行为(作为和不作为)及其社会危害性。环境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可能特别严重,往往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通常是追究其行政责任。危害后果是否严重是区别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4) 犯罪的主观方面。即犯罪主体进行犯罪行为时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因损害环境的行为可能产生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在认定是否构成环境犯罪时,就不能仅仅看社会危害性一个方面,必须强调具备犯罪的故意和过失。这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34. 在中国,下列哪一个描述不符合人们对酒后驾车行为的一般看法?A、有时候喝酒后开车在所难免B、规在中国,下列哪一个描述不符合人们对酒后驾车行为的一般看法?A、有时候喝酒后开车在所难免B、规则是要遵守的,但人情也不可以不顾及C、规则就是规则,社会习惯不得超越于规则之上D、认为有时候酒后驾车只要自己小心问题就不大参考答案:C35. 交易习惯必须被证明是能够( )存在的。A、短期B、长期C、短期有效D、长期有效交易习惯必须被证明是能够( )存在的。A、短期B、长期C、短期有效D、长期有效正确答案:D36. 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的不同。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的不同。在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针对控方的指控的辩护权,然而这种辩护权又可具体分为自行辩护、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三种,其中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辩护权的基础上,由他人代其行使辩护权,合称辩护人辩护。虽然两者都是辩护权的具体表现,但是仍有以下几点不同:首先,主体不同,自行辩护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辩护权,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辩护人辩护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的辩护人代其行使辩护权;其次,阶段不同,自行辩护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而辩护人辩护最早只能是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自诉案件可随时委托辩护人,如果是指定辩护还需等到法庭审理阶段;再次,权利不同,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权利范围较宽,法律并未予以明确限制,而辩护人的权利,法律有明确规定,一些情况下还予以严格限制。37. ( )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 A使用 B占有 C收益 D处分()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A使用B占有C收益D处分B本题考核对所有权内容的理解。一般来说,所有权的内容包括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的权利。占有权是指所有人对于标的物占有的事实,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38. 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不予受理B审查有外遇的理由,如果属于新事实和新理由,则予以受理C应当受理D法院裁量决定是否受理C本题是对几个容易混淆的知识点的综合运用。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0条,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本题是作为原审被告的乙又向原审的原告甲起诉,符合此条规定,因此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不需要审查是否存在新事实和新理由,也不受六个月期限的约束。本题初看起来似乎是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婚姻案件不予受理的规定,题干的设计也有迷惑性,因此需要考生细心,仔细阅读题干,防止主观上先人为主。39. 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工会普通劳动监督,是指各级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护法以外劳动法律规范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有下述主要内容:(1)调查权。监督委员会有权根据职工的申诉、举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2)参与监督权。工会有权派出代表参与有关国家机关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活动,尤其是参与对劳动法实施的检查,以及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情况的调查和处理。(3)要求改正权。工会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要求其改正。(4)要求查处权。工会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要求有查处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进行查处。(5)支持举报控告权。工会有权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或控告。(6)舆论监督权。工会有权运用合法的舆论手段,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40. (2011年)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 )。A毛利率法B再销售价格法C可比非受(2011年)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 )。A毛利率法B再销售价格法C可比非受控价格法D成本加成法E利润分割法正确答案:BCDE目前各国普通能够接受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41. 甲公司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法,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200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购置造酒设备和原料,后因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红酒被查处,导致银行贷款不能归还。甲公司获取贷款的行为属于( )A.贷款诈骗罪B.合同诈骗罪C.集资诈骗罪D.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D42. 某一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刑事被害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某一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刑事被害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C.证人证言D.鉴定意见答案:ABCD解析: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了题目中所有的选项。P15443. 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 )税目征收营业税。 A文化体育业 B服务业代理业 C娱乐业 D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税目征收营业税。A文化体育业B服务业代理业C娱乐业D服务业租赁业D44. 以下哪个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A.主体B.事实C.客体D.内容参考答案:B45. 爆炸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是( )A.前者是故意犯罪,后者是过失犯罪B.后者是违反特定危险品管理规定,前者则无此限制C.后者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前者没有此限制D.后者是特殊主体,前者是一般主体参考答案:ABC46. 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3个月之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甲表示允诺。甲买回该牛后第4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A甲与乙之间构成民事欺诈B甲与乙之间构成合同违约C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有效D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无效AD本题考查欺诈的构成要件和诉讼时效的性质。判断是否构成欺诈,应当根据欺诈的具体构成条件判断,甲并不明知牛有病,仍然属于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甲对陷入错误认识虽有过错,但是不影响欺诈的成立,所以A正确。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约定,所以D正确。47. 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 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ABCD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A、B两个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形成共同管辖,而A、B两个选项也都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以B区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移送管辖; C选项也是正确的。最后,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D选项也是正确的。48. 甲公司拥有“金猫牌”蚊香注册商标。乙公司向香港某公司发出了“金猫牌”蚊香的报价单。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对乙公甲公司拥有“金猫牌”蚊香注册商标。乙公司向香港某公司发出了“金猫牌”蚊香的报价单。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下列有关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如果乙公司仅发出报价单,尚未签订合同和生产此产品,不构成侵权B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即使没有提供样品,也尚未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C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提供了样品,即使尚未批量生产该产品,仍构成侵权D如果乙公司与港商签订了合同,并已批量生产即使尚未交货,仍构成侵权ACD本题考查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 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 10万元以下。” 4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正确本题考核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根据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协商定价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50. 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 B案件审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BD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在逻辑上缺一不可。但是,本题没有区分规范性法律条文与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如果是规范性法律条文,假定部分和法律后果可以省略;如果是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则三个要素都不存在。故选BD。51. 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是( )。 A债权调整方案 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D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是()。A债权调整方案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D减免债务人欠缴的,除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D52. 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委托必有代理 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有委托必有代理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C超越代理权意味着修改委托合同D代理是委托的外部表现形式B本题考查委托和代理。委托是产生授权的一个基础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而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是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必要条件,故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53. 甲欲开枪杀乙,射击的结果却是导致乙重伤,同时导致乙身边的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C.甲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断D.对甲的行为应该数罪并罚参考答案:ABC54. 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做假账将10万元交与甲,甲表示尽快归还。20日后,乙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勾结私自动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B.乙虽20日后主动归还10万元,甲、乙仍属于挪用公款罪既遂C.乙非法收受名表,构成受贿罪D.对乙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55. 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的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的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该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拒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予以审理C裁定驳回原告起诉D裁定终结诉讼C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56. 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 )。 A国籍 B住所 C行为地 D法院地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A国籍B住所C行为地D法院地AB57. 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经济手段包括( )。 A规划 B金融 C产业政策 D财政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经济手段包括()。A规划B金融C产业政策D财政ABCD国家规划、金融、财政、产业、投资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主要经济手段。规划与财政政策、金融政策需要相互协调。产业政策的实现也需要财政和货币政策的支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也需要相互配合。58. 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税收法规是( )。 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B契税暂行条例 C统一累进税条例 D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税收法规是()。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B契税暂行条例C统一累进税条例D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税收法规,于1950年1月颁布,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表现在: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属于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 59.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 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C所谓无因证券,是指证券的效力与做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做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的一类证券。因此选 C项。60. 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包括以下( )业务。 A发行金融债券 B存款业务 C向中央银行借款 D同业拆出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包括以下()业务。A发行金融债券B存款业务C向中央银行借款D同业拆出ABC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考试试卷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