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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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三答案参考1. 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一切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增值税 B增值税的纳税人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说法,正确的是()。A一切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增值税B增值税的纳税人既可以是生产商,又可以是销售商C增值税的纳税人不应当是提供服务的经营者D增值税的纳税人只能是单位,不包括个人B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只对商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的价值增值额征收,对于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增值税,但是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营收入低于增值税的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额征收增值税。所以A选项表述不严密。 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的特点。增值税不但可以对制造业征收,而且可以对服务业征收;不但可以在生产环节征收,而且可以延伸到进口、批发、零售诸环节,因此这些环节的经营者都可以是增值税的纳税人,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增值税的纳税人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D选项错误。 2.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肖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 )。 A消费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用 B经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肖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A消费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用B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用C经营者与消费者平均分担运输费用D生产者与经营者分担运输费用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3. 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 1973年,我国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提到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如何计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如何计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方法如下: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或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方法如下: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税方法如下: (1)实行从价定率法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法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3)实行从量与从价复合计税法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 以下关于国际法上领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领土由领陆、领水、领空及其底土组成 B领水即国家领陆以内以下关于国际法上领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领土由领陆、领水、领空及其底土组成B领水即国家领陆以内的水域和与领陆相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水域C领空指领陆、领水之上受国家主权管辖的无限高度的空间D领土还包括驻外使领馆、位于国外的船舶、航空器等拟制领土AB领土由领陆、领水、领空及其底土四个部分组成,并不包括驻外使领馆等所谓的拟制领土。故A正确,D错误。领空指领陆、领水之上受国家主权管辖一定高度的空间。所以C项错误。B项关于领水的定义是正确的。7.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最重要特征是( )。A.调整方法的综合性B.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定性C.法律的技术性D.保护利益的共同性参考答案:B8. 下列公司设立的步骤中,同样适用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是( )。A、签订发起人协议B、募集股下列公司设立的步骤中,同样适用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是( )。A、签订发起人协议B、募集股份C、召开创立大会D、缴付股本正确答案:D9. 甲、乙系夫妻,均无父母子女。甲仅有一兄丙,乙仅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平日与甲、乙甚少往来。某年春节期间,甲、乙系夫妻,均无父母子女。甲仅有一兄丙,乙仅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平日与甲、乙甚少往来。某年春节期间,甲、乙驱车入城置办年货,不幸于途中突遭山体滑坡与车辆坠落山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一息尚存,遂将乙送往医院。途中,乙因失血过多死亡。经查,甲、乙共有财产价值20万元。丙、丁对遗产的分割发生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述遗产该如何处理?()A由丙全部继承B由丁全部继承C由丙、丁均分D收归国家所有B本题中,甲、乙系夫妻,甲先死亡,因此夫妻共同财产中甲的个人财产应由乙继承。乙后于甲死亡,其遗产包括其个人财产以及继承甲之遗产,应由其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丁继承。因此,选项B为正确选项。本题之关键在于甲、乙的死亡先后时间确定,因此并无适用死亡先后时间推定规则之余地。10.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主要是( )。 A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主要是()。A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B群岛国应尊重与其他国家间的现有协定,并应承认直接相邻国家在群岛水域的某些区域内的传统捕鱼权利和其他合法活动C尊重其他国家所铺设的通过其水域而不靠岸的现有海底电缆D其他国家可以自由捕鱼和开发资源ABC群岛水域是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它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新设立的一个海洋区域。根据该公约的规定,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主要是: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群岛国应尊重与其他国家间的现有协定,并应承认直接相邻国家在群岛水域的某些区域内的传统捕鱼权利和其他合法活动,以及尊重其他国家所铺设的通过其水域而不靠岸的现有海底电缆。11. 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有( )。 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 B16岁以下的人 C10周岁以上的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有()。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B16岁以下的人C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12. 环境法律后果是指环境法主体因其行为违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3. 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而不是局部性的具体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而不是局部性的具体原则。( )正确答案:错14. 无权执行刑事拘留的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国家安全机关无权执行刑事拘留的机关是()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国家安全机关AB本题考查的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据此,具有刑事拘留权的机关有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15. 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之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BCD提示 本题考查债权人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债权人乙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丙之间的买卖。但依法债权人的撤销权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行使。故A项错误。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故B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故C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本题中,第三人丙对甲恶意将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出卖的原因知情,丙有过错。故D项正确。 16. 占有人经过取得时效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善意的。( )占有人经过取得时效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善意的。( )参考答案:17. 简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简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 更适合未成年人的特点,有助于对未成年人的矫正。(2) 有助于解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增多的社会问题。(3) 符合世界各国有关未成年人立法发展的趋势。(4) 有利于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18. 列宁说过这样一句话: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取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列宁说过这样一句话: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取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对这句话正确的理解应该是:()A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可以不受旧的资产阶级法律的约束。B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只要为了实现专政的任务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约束。C这段话突出了无产阶级专政法律的革命暴力的作用。D这段话说的新的社会主义的法应该是实现无产阶级使命的工具,而不是阻碍。ACD无产阶级专政也要受自己制定的法律约束,这是保证自己制定的法律有权威性的需要。只是,作为一个政权,当法律不能适应专政需要的时候,政权就应该代表人民的意志来修改法律,而不应该始终消极地遵守不合时宜的法律。因此,只有 B的说法是错误。应该选ACD。19. 在对具体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上, 不同法官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就造成了法在对具体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上, 不同法官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就造成了法官自由裁量的余地。 ( )正确答案: 20. 下列纳税人不得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A信用社B税务师事务所C上市公司D化工制造下列纳税人不得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A信用社B税务师事务所C上市公司D化工制造企业E专门从事股权转让的企业正确答案:ABCE依据国税函(2009377号的规定,不得采用核定征收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纳税人”包括:(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二)汇总纳税企业;(三)上市公司;(四)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21. 唐代的“六赃罪”仅限于身份犯的有:( ) A坐赃罪 B受所监临赃 C不枉法赃 D枉法赃唐代的“六赃罪”仅限于身份犯的有:()A坐赃罪B受所监临赃C不枉法赃D枉法赃BCD唐朝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枉法赃(接受当事人财而枉法处断的行为)、不枉法赃(接受当事人的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赃(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的钱物的行为),此三者皆职务犯罪,必须是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赃,窃盗赃。22. 土地增值税税率形式是( )。 A全额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比例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税率形式是()。A全额累进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比例税率D超率累进税率D23. 指导意见中就学校而言,涉及到的具体工作不包括:( )A.关停学校周边娱乐性场所。B.加强教职工特指导意见中就学校而言,涉及到的具体工作不包括:( )A.关停学校周边娱乐性场所。B.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C.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D.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参考答案:A24. 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A可以在英国诉讼B必须在中国诉讼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B25.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A.代理人同自己进行民事活动B.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C.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D.代理人违背被代理人的意思进行的活动参考答案:ABCD26. 某实业公司与王某签订承包协议由王某承包该公司在甲市设立的分公司,该分公司独立核算,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某实业公司与王某签订承包协议由王某承包该公司在甲市设立的分公司,该分公司独立核算,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法人代表为王某。实业公司为王某提供了办公地点和经营的一些合法手续。承包后,王某以某实业公司的名义与某物资供应公司签订了提供铁金粉一万吨、总价款2000万元的供货合同。合同订立后,王某找到实业公司办公室的李某搞到一张空白介绍信,私刻一枚实业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在某银行开设了账户,并通知物资供应公司将预付25万元汇入该账户。王某收到25万元之后,只供给价值8万元的货物,并退款5万元,余款提取后,即携款潜逃。物资供应公司找到实业公司要求返还货款,实业公司讲,王某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承包人,王某的行为由其甲市分公司负责。据查,该分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无注册资金,也无任何财产可供偿还。问:甲市分公司是实业公司的分公司。理由:一是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是公司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而在该案中,甲市分公司事实上没有自己独立的注册资本,不是独立的法人。三是王某与实业公司签订的承包协议的实质是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之间有关核算的安排,对外不生效力。$有效。理由是:开立账户、私刻公司财务章所用的公司介绍信由实业公司提供,物资公司的货款是打到因实业公司的行为而设立的账户上的,构成表见代理,应由实业公司负责。$物资供应公司有权要求实业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物资供应公司有权要求实业公司承担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7.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是一回事。(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是一回事。()错误本题考核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公司成立是指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或事实。而公司设立则是发起人创设一个具有法律人格的社会组织的过程或行为。它们主要存在以下区别:发生阶段不同;行为性质不同;法律效力不同;解决有关行为争议的依据不同。28. 下列属于政府间环保组织的是( )。 A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B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C世界环境与贸易委员会下列属于政府间环保组织的是()。A联合国环境规划署B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C世界环境与贸易委员会D世界自然联盟ABC世界自然联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和最重要的世界性保护联盟,是政府及非政府机构都能参与合作的少数几个国际组织之一。联盟成立于1948年10月,当时名称为国际自然保护同盟,1956年更名为世界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1990年正式更名世界自然联盟(the World ConservationUnion)。该联盟对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享有咨询地位。ABC都是政府间国际组织。29. 甲乙二厂于1997年5月21日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金象”商标,使用商品均为健身器材。商标局应当( ) A通知甲乙二厂于1997年5月21日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金象”商标,使用商品均为健身器材。商标局应当()A通知甲和乙送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B均未使用的由双方抽签决定C同日使用的由双方进行协商D驳回甲和乙的申请AC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如之日起 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30. 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划分为A.临时串通的共同犯罪B.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C.经常密谋的共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不同,划分为A.临时串通的共同犯罪B.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C.经常密谋的共同犯罪D.事中通谋的共同犯罪正确答案: B D31.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意义上的固体废物还包括被废弃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2. 中国A服装公司与美国B贸易集团曾在一份买卖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尔后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就仲裁协议的效力产中国A服装公司与美国B贸易集团曾在一份买卖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尔后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就仲裁协议的效力产生异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作出裁定BA公司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作出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决定后,如果在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B公司向法院提出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请求,那么法院可以受理C如果仲裁委员会已确认仲裁协议有效,那么B公司再向法院提出请求确定仲裁协议无效,则法院依然可以受理D如果一方就合同争议申请仲裁,另一方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并就合同纠纷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但仲裁机构可继续仲裁B根据仲裁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故A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10月21日通过的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的有关规定,C、D两项错误。33.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的名义提起诉讼。A自己B企业C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D不可以自己的名义A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故A是正确的。34.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的权利,自下列选项中的何时起不行使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的权利,自下列选项中的何时起不行使而消灭?()A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B保险事故为保险人所得知之日起2年C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D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D本题考查的是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的请求赔偿期限。保险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35. 依照英美法,本人委托代理人购置不动产时,明示指定的形式为( )。 A签字蜡封形式做成的授权书 B口头方式依照英美法,本人委托代理人购置不动产时,明示指定的形式为()。A签字蜡封形式做成的授权书B口头方式C不需要任何要式的授权文书D以上选项全对A明示授权的代理是指本人以明示的方式授予代理人以代理权。所谓明示方式包括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但本人若委托代理人代订要式合同(如转让不动产),则授权书需采用签字蜡封方式。36. 简述所有权保留与让与担保的区别。简述所有权保留与让与担保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体现为:(1)在让与担保,标的物与被担保的债权间具有紧密的牵连关系,而所有权保留则不是。(2)让与担保在设定时,标的物的经济的实质的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仅是标的物的法律形式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而在所有权保留则相反,标的物的经济的实质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但标的物的法律形式的所有权人则没有发生变化。37.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下列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下列哪些条件的限制?()A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B收养人须无子女C只能收养一名D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BC我国收养法第8条第2款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38. 以下所列举的协议中,可以称为条约的是( )。 A联邦国家各成员国之间的协议 B国家和外国法人之间订立的协以下所列举的协议中,可以称为条约的是()。A联邦国家各成员国之间的协议B国家和外国法人之间订立的协议C跨国公司与国际组织之间订立的协议D国家和国际组织间订立的协议D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条约是指“国家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的文书之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条约应该是国家之间签订的,因此ABC都不是。39. 外交代表和其他享有特权和豁免的人员对管辖的豁免可由( )明示放弃。 A派遣国 B接受国 C本人 D派遣外交代表和其他享有特权和豁免的人员对管辖的豁免可由()明示放弃。A派遣国B接受国C本人D派遣国和本人同时A40. 证券账户在某种意义上来讲相当于股份公司制定的股东名册。( )证券账户在某种意义上来讲相当于股份公司制定的股东名册。( )正确答案:41. “奏画已讫,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讫,然始下决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两千里;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奏画已讫,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讫,然始下决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两千里;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永徽律疏正确答案:(1)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依唐律死刑在执行前必须进行三复奏才能执行。不等复奏结果下达就处决的执行官要被流二千里;执行期限未到而行刑的执行官要被徒一年。rn(2)死刑复奏采用“三复奏”反映了唐代“慎刑省罚”的思想以及死刑制度的完善。这也是中华法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体现之一。(1)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依唐律死刑在执行前必须进行三复奏才能执行。不等复奏结果下达就处决的,执行官要被流二千里;执行期限未到而行刑的,执行官要被徒一年。(2)死刑复奏采用“三复奏”反映了唐代“慎刑省罚”的思想以及死刑制度的完善。这也是中华法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体现之一。42. 我国森林覆盖率的标准,山区为( )A、70%B、40%C、30%D、10%我国森林覆盖率的标准,山区为( )A、70%B、40%C、30%D、10%正确答案:A43. 乙公司与丙公司随后又订立了新合同,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售图书。丙公司的债务尚未届至履行期。下列乙公司与丙公司随后又订立了新合同,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售图书。丙公司的债务尚未届至履行期。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可以其交付图书的债务向乙公司交付电脑的债务主张抵销B乙公司交付电脑的债务与丙公司交付图书的债务不能实施法定抵销C乙公司交付电脑的债务与丙公司交付图书的债务能实施法定抵销D乙公司与丙公司可以协商电脑债务与图书债务的抵销事宜正确答案:BDA,C两项错误,错误的原因在于其不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因为双方给付义务的种类不同。即使丙公司在债务履行期尚未届至的情况下,放弃期限利益而主张抵销,也是不可以的。但双方当事人却可以实施合意抵销,即使双方的给付义务的种类不同、一方债务尚未到期,只要双方达到合意,便可抵销债务。44. 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理解错误的是( )。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B.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调整的是人们包括组织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 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及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C.国内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D.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参考答案:B45. 下列选项中没有正确描述我国职业纪律(又称劳动纪律)特征的是( )。A.职业纪律是由劳动行政部门制下列选项中没有正确描述我国职业纪律(又称劳动纪律)特征的是( )。A.职业纪律是由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B.职业纪律是为了劳动者的自身利益服务的C.职业纪律是由劳动者自觉遵守的纪律D.职业纪律是劳动者自愿执行的纪律答案:A46.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ABC本题考查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关于A,根据公务员法第69条的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张某应当回避而未回避,违反了上述公务员法第69条之规定,符合题干要求,应当选。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叔侄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此B项应当适用任职回避,当事人未回避违反了公务员法第68条之规定,符合题干要求,应当选。D项中,当事人为夫妻关系,但所任职务并非直接上下级的领导关系,不需要回避,不符合题干要求,应排除。 关于C,根据公务员法第70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本案当事人属于近姻亲关系,应当回避,因此C当选。 47. 以下关于证据交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证据交换程序提起的主体是当事人和法官 B证据交换的次数可能超以下关于证据交换的说法正确的是()。A证据交换程序提起的主体是当事人和法官B证据交换的次数可能超过两次C证据交换以后双方当事人都不得提交新的证据D证据交换可以由书记员主持AB本题是对证据交换有关知识的考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7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可见;证据交换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和法院,故A正确。 根据第40条第2款规定,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或者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再次证据交换的除外。可见在例外情况下,证据交换的次数可以达到或者超过两次。故B正确。 根据第38条第2款规定,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而举证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之一就是当事人不得再提交证据。但根据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故C错误。 第39条第1款规定,证据交换由审判人员主持。故D错误。 48. 行政机关在下列情形中,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正确的有哪些?( ) A张某盗得现金400元,后在失主的追问下,将行政机关在下列情形中,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正确的有哪些?()A张某盗得现金400元,后在失主的追问下,将现金全部返还给失主B李某平时经常被同伴欺负,一天,其同伴要求他帮助打架,李某因此违法被减轻处罚C王某、李某经常仿制名牌服装出售,相互竞争,当工商局对李某制伪进行查处时,王某为工商局提供了李某制伪的地点、销售渠道,使得工商局查获李某制伪,工商局对王某的制伪行为给予减轻处罚D郭某扬言要“修理”王某,后被人劝阻BC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 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A项属于“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因此,“不予行政处罚”。D项属于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49. 乡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应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50. 简述投保人的义务范围。简述投保人的义务范围。正确答案:(1)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危险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3)防险的义务;(4)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5)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6)提供资料或其他证据的义务。(1)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危险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3)防险的义务;(4)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5)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6)提供资料或其他证据的义务。51. 解决全球环境问题( )。A.发达国家应当负有主要责任B.发展中国家负有主要责任C.发达国家与发展中负有同样责任D.两者都不负责任参考答案:A52. 在诉讼活动中起证明作用的证件类法律文书包括( )。A. 拘留证B. 逮捕证C. 搜查证D. 通缉在诉讼活动中起证明作用的证件类法律文书包括( )。A. 拘留证B. 逮捕证C. 搜查证D. 通缉令正确答案:ABC53. 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所称的大气污染都是指由人为因素所引起的大气污染。(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4. 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 A总公司与分公司 B母公司与子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A总公司与分公司B母公司与子公司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C本题考查公司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做不同的分类。以公司信用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前者是指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股东个人条件而非公司资产数额为基础的公司(无限公司);后者指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公司的资产数额而非股东的个人条件为基础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 )。 A丈夫的本国法 B妻子的本国法 C夫妻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A丈夫的本国法B妻子的本国法C夫妻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D婚姻缔结地法D56.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许多社会关系,许多重要的事务和行为,都是由我们的公民身份而产生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许多社会关系,许多重要的事务和行为,都是由我们的公民身份而产生的。( )参考答案:正确57. 在保护珍稀动植物的法律关系中,负有法律义务的是( )。A.所有公民B.法律工作者C.国家D.打猎者参考答案:A58. 国务院规定的垄断执法部门有( )。A、国家工商总局B、国家发改委C、商务部D、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规定的垄断执法部门有( )。A、国家工商总局B、国家发改委C、商务部D、国家质检总局参考答案:ABC59. 第一审刑事裁判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方面应包括哪几部分内容?第一审刑事裁判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方面应包括哪几部分内容?答:事实和证据。依次写明:控辩主张:“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辩称。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经审理查明,”。60. (2011年)某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2009年从事劳务活动发生的工资薪金等经费支出450万元,相关收(2011年)某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2009年从事劳务活动发生的工资薪金等经费支出450万元,相关收入不能正确核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利润率为25,劳务活动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代表机构200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1619B4018C1607D4013正确答案:B收入额=经费支出总额(1一核定利润率一营业税税率)=450(125一5)=64286(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642862525=40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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