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艺术建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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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艺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5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18一、总则18二、项目概况19三、招标范围19四、技术要求19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21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27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2附件(电子版):1、杭州市*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2、校园文化墙效果图(仅用于明确需创作内容及其大概效果,不得作为投标效果图使用)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浙江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具体如下:1、采购编号:HCZB120582、项目名称:校园文化建设工程3、采购内容:校门外立面花岗岩人物和文字等的雕刻、体育风采等橱窗装修。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雕塑设计、施工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雕塑设计及施工的内容;(3)主要设计人员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发售标书时间: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8月2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7、发售标书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7205室。8、标书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9、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资料: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近三年内的企业雕塑业绩证明(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2年9月6日下午 1 时整,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9月6日下午 1 时整,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13、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4、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2年8月17日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浙江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二、建设规模:校门外立面花岗岩人物和文字等的雕刻、体育风采等橱窗装修。三、总工期:60天,本工程要求按期建成。四、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八丈井东路150号)。五、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大众视觉美感。步四六六、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七、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76万元2合同名称浙江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合同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4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银行帐号:33001617935050003940)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WORD/WPS格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反映校园文化墙深化设计效果的规格不小于A3幅面的效果图或模型照片至少一份。6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6日下午 1 时整7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浙江省*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8开标时间:2012年9月6日下午 1 时整开标地点: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9招标答疑:投标人须于2012年8月 27 日 11 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0571-85173262。电子邮箱:zjhc888;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1-85163630 招标方于2012年8月 29 日 16 时前将有关答疑的招标补充文件传真全部报名投标单位。10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前往杭州市八丈井东路150号浙江省*校园内外踏勘现场。一、总则1 项目说明1.1 项目说明见本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 采购单位浙江省*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政府财政部门为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1.3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维护招标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3.1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3.2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3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不表示其为合格的投标人,只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审核达到招标公告“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才是合格投标人。4 联合体(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经采购单位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采购单位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5 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l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l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l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l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l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6.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投标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7 招标文件的解释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2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并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7.3 因对现场情况缺乏了解而导致的技术方案错误和商务报价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7.4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前附表第9项内容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责任自负;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5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答复。7.6 不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8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8.1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经采购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改,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传真给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8.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书面文件中明确。9 投标报价9.1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本次采购以人民币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9.2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须包含深化设计、材料采购、翻模制样、雕塑、石刻、钢结构制安、干挂施工、橱窗及灯具制安、墙面装饰等,在杭州市*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中明确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含税),包括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保险费等。一次性包干,不得调整。投标人未计列、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仍须按设计图实施,招标人将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9.3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9.4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5 本次花岗岩浮雕设计须为原创性作品,杜绝抄袭行为,本次成果的设计文件、设计创意、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归属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资料、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还应同时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9.6 其它费用处理9.6.1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9.6.2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由:商务资信文件、技术文件,以及WORD/WPS格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反映校园文化墙深化设计效果的规格不小于A3幅面的效果图或模型照片至少一份共同组成。11.1 商务、资信文件,包括:11.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一格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1.1.2 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二格式);11.1.3 投标函(附件三格式); 11.1.4 开标一览表(附件四格式);11.1.5 工程报价总说明(附件五格式);11.1.6 工程项目清单报价表(附件六格式);11.1.7 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七格式);11.1.8 商务偏离说明表(附件八格式);11.1.9 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11.1.10 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复印件,加盖公章);11.1.1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九格式);11.1.12 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11.1.13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品彩色照片(照片所反映的作品质量将影响你单位的评标得分,请务必提供幅面足够且有采购方名称标志的多幅照片)、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1.14 资格证明文件:a.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税务登记证;d.社保登记证或企业社保缴费收据或发票;e.证明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活动的承诺(包括违法经营、不按经营道德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不诚实信用经营等);f.主要设计人员具有的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g.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有联合体双方的企业资质证书(及上述ae条款文件)。注:本项所列资格证明文件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性审查的依据,投标人应提交上述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未提交或提交不全或经核实与原件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当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供该原件而投标人不能提供或提供投标文件中未附的资料补充时,相应的复印件将不被认可,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供该项材料。11.1.1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11.2 技术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包括:11.2.1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深化设计方案,含效果图或照片(单独提交)、设计说明书、详细图纸及相关工程项目清单;11.2.2 施工组织要求:a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b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c劳动力安排计划;d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图,应明确深化设计、基础施工、雕塑加工、安装、验收等相应节点控制时间。e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f质量保障措施;g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11.2.3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附件十格式);b项目经理简历表(附投标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可提供开标当月或上月的)(附件十一格式); c主要设计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二格式);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1.2.4 声明书(附件十三格式);11.2.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1.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制作电子文档(光盘)。电子文档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相关表格(商务资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WORD/WPS格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反映校园文化墙深化设计效果的规格不小于A3幅面的效果图或模型照片至少一份。12 投标有效期12.1 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 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3.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同城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13.3 投标人应提前交付投标保证金,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该保证金已经足额进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已经招标代理机构财务人员确认收到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前附表第4条规定。特别提醒:电汇和网上银行转帐应当在投标截止二个工作日前办理汇付,以银行汇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在投标截止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但投标人对票据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可靠性、有效性负责,如因票面存在问题(如收款单位名称不符,缺少必要印鉴或银行印鉴错误等等)被拒收,提交人承担完全责任。13.4 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3.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3.5.2 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或证书或业绩合同或授权书等;13.5.3 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的;13.5.4 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14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4.1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语言和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所有资格、资质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红印章)。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予以确认。14.4 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14.5 投标文件的副本是正本的复印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 投标文件的装订成册、密封与标志15.1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商务资信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正本技术文件单独装订成册(采用活页装订的,将被作废标处理),副本装订同理,并按前附表要求提供副本数量。全部正副本用包装袋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15.2 包装封面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16 投标截止期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7两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16.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6.3 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公开开标,而开标后,经审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都须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采购方式。17 投标文件的修改17.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17.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17.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17.4 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和评标18 开标18.1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并签署询标纪要(当评标委员会要求时)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授权代表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评标结束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18.2 开标程序:18.2.1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18.2.2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工作人员名单; 18.2.3 主持人宣布评标的有关事项;告知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18.2.4 由主持人当众展示拟开标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接受在场全体投标人代表的目视检查,当场未有异议提出即表示该投标文件密封合格,由主持人当众拆封;18.2.5 由监督人查验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18.2.6 主持人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8.2.7 由纪录人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核实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18.2.8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与投标函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投标函中的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如大写含义不清且无法读(唱)出或货币单位不清,则该投标报价无效。18.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还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8.5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18.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18.5 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8.5.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8.5.2 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18.5.3 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18.5.4 投标文件正本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或以活页形式装订的;18.5.5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最高限价的。19 评标19.1 评标组织:招标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在杭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由5人组成。19.2 评标程序19.2.1 采购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19.2.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3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19.2.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19.2.5 授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19.3 评标原则19.3.1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条款,对投标文件作出客观评价;19.3.2 评标委员会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19.3.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9.4 具体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的第五部分。20 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且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定标21 定标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排序,由采购单位依据政府采购法规规章作出确认后,报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核准后,在中国杭州网(网址:七、合同签订及其他22 签订合同2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 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考虑与下一顺序中标候选人签约或另行组织采购。22.3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报告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通报。22.4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并经采购单位报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生效。23 履约保证金23.1 中标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到百位),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23.2 合同项目经交付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并依照合同约定条件归还质量保证金。23.3 中标人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序列名单与下一顺序单位商谈合同,或报请批准后另行采购。23.4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24 服务考核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杭财购2010910号),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招标代理机构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提请罚没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报告杭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给予网上通报,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与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八、质疑与投诉25 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财库20071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2 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5.3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收到质疑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6 解释权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一、总则1、 技术规范、合同条件的一致性。(1) 本条款与合同条件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使用。涉及到本条件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标准和规范。(2) 本条件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之处其解释权应属于招标人,但须符合合同条件中相应的规定。2、 技术标准化和规范(1) 本次采购的 校园文化建设工程 的设计、建造、制造、检验和验收(如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符合与其相关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及规范(最新版本)。(2) 没有现行国家标准可遵循的,应遵循国际标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3) 对国家规定有强制性规范或条例或认证要求的设备或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应符合该类要求。3、 设备(材料)要求(1) 投标人所供货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性能最优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现行的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 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文件提出的要求。(3) 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零部件的表面防腐处理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在给定工作条件下运行十年不发生锈蚀和防护膜脱落。(4) 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5)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6) 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7) 所有花岗岩材料不得采用人造石材,且须提供放射性检测报告。二、项目概况1、 校门文化墙工程:浙江省*校门文化墙工程,位于杭州市八丈井东路150号一楼,在现有实体砖墙上钢结构基层干挂花岗岩石材,浮雕人物、星球等各种造型,阳(阴)刻各种文字材料(或需要描金),墙面总施工面积约为135平方米,并配以广告灯照射增加效果,详见杭州市*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要求为准(招标人另行提供浮雕人物、星球等各种造型,阳(阴)刻各种文字材料的具体内容)。2、 体育风采奖牌橱窗楼梯墙面工程:体育风采奖牌橱窗楼梯墙面位于校体育馆楼,需对墙面进行装饰,贴300*600深米黄色墙砖(选样),制安木工板基层铝塑板丝网印刷饰面(具体印刷内容由校方另行提供)。奖牌橱窗嵌入墙体,以木工板基层饰面板饰面,型材收边,12mm厚钢化玻璃移门,内装采用木工板基层布艺软包饰面(选样),配35W LED射灯增效。详见杭州市*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具体施工内容以提供图纸要求为准。三、招标范围1 杭州市*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完成后实物效果应优于校园文化墙效果图所展示效果。2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必须结合施工图要求与工艺规范、行业规则明确报价内容,中标价即为结算价,不得调整。3 提供杭州市*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并承诺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质保期后只收取更换零配件的成本费用。四、技术要求1 干挂石材的钢结构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的规定。2 花岗岩须是天然花岗岩石,投标文件须明确花岗石岩石种类(如:火成岩)、石材吸水率(如:应小于0.5%)、石材的弯曲强度(如:不应小于12.0N/mm2)、石材体积密度(如:不小于3.0g/cm3)、石材干燥压缩强度(如:不小于70.0MPa,均为举例,不作参考);3 花岗岩色泽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材质应保证不得有开裂、夹泥、表面缺失等缺陷。须承诺提供石材化学成份检验报告,必要时进行抽样复检;石材物理性能检测报告,必要时进行抽样复检;4 石材雕刻作品表观质量:造型生动美观、圆润饱满。5 石雕安装要横线水平,石块间衔接合理,不同花岗岩镶嵌缝隙宽度应符合相关标准和美观要求。形体要忠实玻璃钢翻模造型不走样。 6 所有橱窗、灯箱、灯具及其安装施工均应符合相关规范。7 承担雕塑创作设计的雕塑家必须监督制作和施工的全过程,保证按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8 装修工程质量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合格标准。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说明:合同将由浙江省*(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单位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单位将视作认同。 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杭政采合同2012 - 签订地点:杭州委托方(甲方):浙江省*承揽方(乙方): 为保证甲方采购乙方校园文化建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 说明:1.1 乙方承包交付范围包括杭州市*校园文化设计、制作装修工程施工图所明确的工程内容,包括深化设计、加工制作、施工、安装装饰、调试、验收。1.2 凡乙方供应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合格产品。1.3 附有关的图纸资料和检验、证明文件。1.4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2 合同工程明细清单3 合同总金额(含增值税)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4 合同工期和工程地点4.1 工期:合同签订日起60天, 2012 年 月 日前完成合同项目建设并交付验收。4.2 工程地点:杭州市八丈井东路150号。5 质量要求5.1 校园文化墙、体育风采奖牌橱窗楼梯墙面工程质量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校园文化墙花岗岩雕刻工艺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大众视觉美观。5.2 工程配套灯具设备是2011年12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未曾开箱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经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证安全、稳定的运行。6 施工队伍6.1 乙方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6.2 如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和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7 专利权乙方应承诺保护甲方在使用合同货物或者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知识产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8 验收8.1 由甲方负责进行验收,乙方协助。8.2 乙方在工程完工并试运行三个工作日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5天内组织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工程技术规范及经甲方审核同意的乙方所递交的验收方案进行。经验收(包括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9 结算原则9.1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为本工程合同价。9.2 本工程的合同总造价是根据乙方对招标文件所明确的工程范围和内容进行投标的总造价,因此,合同实施设计施工直至达到验收合格的合同总造价不得调整。10 付款方式10.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三天前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到百位),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10.2 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工程款(其中含合同总价20%的合同定金和合同总价10%的合同预付款)。10.3 合同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全部合同货款,同时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11 售后服务要求:11.1 乙方须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的免费质保期。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在到达后 天内排除故障并修复。11.2 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乙方将对所实施工程进行质量跟踪、定期回访、建立用户档案,并提供终身维护及半年1次现场周期维护服务。12 合同修改与解除12.1 本合同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本合同如需修改,必须达成书面协议,并作为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2.2 合同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单方解除。12.3 合同经双方协商解除或因不可抗力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的预付款项(包括合同总价20%的定金),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12.4 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合同法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若乙方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由于乙方行为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可以没取定金,并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行为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13 合同转让和分包13.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3.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4 违约责任14.1 工程及设备质量14.1.1 乙方交付合同工程达不到本合同第5条质量条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全部已付合同款并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损失计算应包括招标费用),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拆除本合同工程全部内容,恢复原状。14.1.2 乙方交付合同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关赔偿条款同上条规定。14.1.3 乙方交付本合同工程达不到乙方投标文件承诺质量水平的,作违约处理。在验收前发现的,乙方须立即予以更换,否则验收不予通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在验收并全额支付合同款后发现的,乙方也必须立即予以更换或返工,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及时给予更换且达到承诺的,也须按更换部份的价值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扣减质保金款赔偿甲方。如果乙方无法在十天内给予更换且达到投标承诺的,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改进,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14.1.4 乙方所供合同工程设备必须保证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及使用人员的安全,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如工程设备本身在使用或运行中有危及人身或财产的因素存在,乙方须立即予以更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14.2 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完工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供需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2000元计算偿付给甲方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15 争议处理15.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15.2 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16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列举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一旦发生,证明文件由法律规定部门签署,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逾期履行和继续履行的方法,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要求损失赔偿。1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7.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采购单位报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生效。17.2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17.3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赔偿损失的责任。17.4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CZB12058)、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17.5 乙方在本合同外通过书面形式或大众媒体方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中为用户设定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的,不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7.6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17.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采购监管部门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17.8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委托方(甲方):浙江省*(加盖单位公章)承揽方(乙方):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纳税号:纳税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地址:杭州市八丈井东路150号地址: 电话: 0571 电话: 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 第12号)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评标,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誉和优质服务的原则,确保采购工程设备质量和服务质量、工期,节约投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在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进行。评标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等五人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评标程序及无效标的认定1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 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1 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2 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有关文件;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3 凡投标文件存在第4条无效标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决议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并通知无效投标当事人授权代表。4 无效标:4.1 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达不到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要求的;(2)联合投标却未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3)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填写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者内容虚假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报价超过预算最高限价的;(6)投标报价存在重大误差(明显的小数点标错除外)或缺漏项的。(7) 投标有效期、承诺合同工期、质保期、工程款结算和付款要求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4.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 投标技术方案不科学、明显缺乏可行性的;或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2) 投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未提供、不可行、存在重大遗漏或不是针对本招标工程的;(3) 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摘抄自招标文件的除外)。5 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在详细评审过程中,对于合格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疑问,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做出的书面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6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标细则进行打分。7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按设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8 完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8.1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8.2 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8.3 评标方法和标准;8.4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8.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8.6 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四、评标细则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取三项(商务分、技术分、资信)得分之和最高者和次高者推荐为中标候选单位,推荐结果供采购单位决标。3 评分项目说明: 3.1 本次评标满分100分,其中商务分满分52分、技术分满分40分、资信分满分8分;技术及资信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打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评价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资信分得分。商务分统一计算。3.2 各子项分值为该子项的最高分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得超过该子项的最高分值,如某位评委打分表中的一个子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打分表作无效处理。3.3 所有计算分值时的精度均为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4 商务分(52分)4.1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商务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2%1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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