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6定额说明[市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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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总说明一、XX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基础上,参考XX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十、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示。除隧道工程岩石隧道井下掘进外,其他人工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工日。二材料1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设计文件、规范规定的预留量不在损耗量中考虑。2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是指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出库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材料原价供应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供应商的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产生的费用。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费用。定额采购保管费率按材料供应价和运杂费之和扣减包装回收值后的2%计算,其中:采购费率为0.7%,保管费率为1.3%。未计价材是指定额项目中未注明单价,且消耗量带有括弧的材料,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消耗量乘以相应的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计算,列入综合单价。3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混凝土按运至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4本定额中未考虑现场搅拌混凝土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浇捣,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人工增加0.80工日m3;混凝土搅拌机增加0.052台班m3。5本定额中未考虑普通现拌砂浆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拌和,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人工增加0.382工日m3;扣除定额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机械消耗量,增加灰浆搅拌机0.020台班m3。三施工机械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综合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四关于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本定额按正常、合理的配备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设备,并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各施工企业管理费用的基础上综合取定。五关于利润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所获得的盈利。十一、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各项目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机具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水平运距是按150m考虑的。十二、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施工现场有水、电供应考虑的。十三、本定额所指施工组织设计是指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十四、本定额与省颁其他通用工程计价定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份,可按有关册、章说明执行相关定额,取费仍执行本定额。十五、本定额中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十六、本定额缺项部份需要编报补充定额的,按照编报补充定额的程序,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XX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十七、本定额中使用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十八、本定额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或章节说明。市政工程费用说明一、费用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二、费用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1单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等。2总价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的费用;土石方、建筑渣土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等。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7%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及压顶装饰等费用;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覆盖、洒水等控制扬尘费用;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车辆、泥浆沉淀池等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3.00%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远程监控设施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5.20%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设置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或摊销等费用。包括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按照标准设置围墙、围挡等费用;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农民工夜校、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费用;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费用;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及至已通车的汽车公路最短距离不超过50m的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设施等费用;其他临时设施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4.00%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包括施工时固定照明灯具和临时照明灯具的设置、拆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等的设置、移动、拆除。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9%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是指施工前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阻碍交通费、半幅路面通车的道路工程以及行人通行的施工降效、交通维护措施费用等。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8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降效等费用。包括防寒保温、防雨、防风等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对砌体、混凝土等采用的特殊加温、保温和养护措施。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42%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或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遮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38%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17%赶工费发包人压缩的合同工期在国家定额工期20%以内,原则上不计算赶工费;在国家定额工期20%以外,宜组织专家论证,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时,赶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6.4%计算。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算。三其他项目费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指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暂估价。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总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可参考工程造价信息或市场价格确定。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区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编制竣工结算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替代各暂估材料单价后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各专业工程的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专业工程总价计算。3计日工。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计日工项目和数量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按120元工日。计日工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合计按20%计算。编制投标报价时,计日工的项目和数量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计日工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自行报价。编制竣工结算时,计日工的费用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计算。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施工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配合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服务,应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按下列标准计算:当招标人仅要求总承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总承包服务费按相应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当招标人要求总承包人对其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相应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总承包服务费按招标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价值的1%计算。编制投标报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报价。编制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如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四规费规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主要包括:1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22.13%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1.16%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8.73%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1.05%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58%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5.82%3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实际发生时,按规定计算。五税金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第一册说明一、第一册土石方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共二章。二、本册定额通用于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的除外。三、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四、土石方运距应以挖方重心至填方重心或弃方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方重心、填方重心、弃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系数。项目推土机、铲运机人力及人力车坡度51015以内25以内15以上系数1.7522.55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深度超过1.5m应计算人工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增加工日,深度按全高计算。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五、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按下表计算。坑、槽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管道结构宽度混凝土管道金属管道构筑物基础90基础90无防潮层有防潮层50以内4040304060100以内505040250以内605040250以上706050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砂垫层按无管座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5cm。六、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有关规定按实计算。管沟回填土扣除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七、机械填石碾压或夯实,执行机械填土碾压或夯实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八、本册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十、本册定额子目中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实际施工中发生,另按其他册相应规定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承发包合同约定处理。十一、本册定额子目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十二、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第一章 土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土方、基坑土方、淤泥流砂,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方,反铲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填土碾压或夯实等项目。二、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土壤分类表土壤分类土壤名称开挖方法一、二类土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三类土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四类土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B50021-200120XX局部修订版定义三、干、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大于或等于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六、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项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挖土项目乘以系数1.43、机械挖土项目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七、挖密实的钢碴或碎、砾石含量在50%以上密实性土壤,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挖碎、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按挖四类土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八、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时,乘以系数1.18,但随挖随运不乘系数。九、三、四类土壤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淤泥翻挖,执行相应挖淤泥项目。十、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定额中已包括湿土排水,若需采用井点降水,其费用另行计算。十一、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宽度两边停机施工单边停机施工基坑宽15m内15t25t基坑宽15m外25t40t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方的挖、推、铲、装、运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设计竣工的回填体积计算。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便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土方量并人土方工程量内。三、挖土放坡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下表计算。放坡系数表土壤类别放坡起点深度人工开挖机械开挖沟槽、坑内作业沟槽、坑边作业顺沟槽方向坑上作业一、二类土1.201:0.501:0.331:0.751:0.50三类土1.501:0.331:0.251:0.671:0.33四类土2.001:0.251:0.101:0.331:0.25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四、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项目外,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计算,人工挖土按实挖土方量,执行底层土质相对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50。五、平整场地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六、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第二章 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凿石、切割机切割石方、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岩石、机械打眼爆破石方、城镇控制爆破石方、明挖石碴运输、推土机推石碴、反铲挖掘机挖石碴、自卸汽车运石碴等项目。二、岩石分类详见岩石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岩石分类代表性岩石开挖方法单轴饱和抗压强度软质岩极软岩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52强风化的软岩;3各种半成岩软岩1强风化的坚硬岩;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5152中等弱风化强风化的较坚硬岩;3中等弱风化的较软岩;4未风化的泥岩、泥质页岩、绿泥石片岩、绢云母片岩等较软岩1强风化的坚硬岩;用爆破法开挖15302中等弱风化的较坚硬岩;3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泥质砂岩、粉砂岩、砂质页岩等硬质岩较坚硬岩1中等弱风化的坚硬岩;30602未风化风化的:熔结凝灰岩、XX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粗晶XX岩等坚硬岩未风化微风化的:60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硅质板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胶结的砾岩、硅质石灰岩等注:本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XX局部修订版整理。三、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坑、槽岩石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四、石方爆破定额是采用炮眼法松动爆破、电雷管导电起爆和无地下渗水、积水的施工条件考虑编制的,覆盖和防水材料未包括在定额内。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所增加的费用另计。五、考虑当前国内爆破工程已经广泛使用乳化炸药,暂以2#乳化炸药替代以往以2#岩石铵梯炸药作为定额材料炸药用量的计算。当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等类别和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作调整。六、爆破材料现场的运输用工已含在本定额内,但未包括由相关部门规定配送而发生的配送费,发生时按实计算。七、城镇控制爆破是按爆破开挖区域最外边缘到周边需保护的建筑物群或重要设施之间相距100200m作为编制爆破孔网参数与计算覆盖材料的,如距离不同时,定额消耗量除乳化炸药外按下表乘系数。距离200m300m50m100m30m50m15m30m10m15m10m以内系数0.851.151.31.51.82.0当距离爆区300m以外有需防护的建筑物群或重要设施时,按本章其他石方爆破定额执行。八、石方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只适用于石方爆破后的平基、沟槽、基坑,人工凿石的平基、沟槽、基坑不得套用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石方的凿、挖、推、装、运、破碎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二、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20cm,较软岩、硬质岩15cm。三、城镇控制爆破按爆破开挖区域最外边缘到周边需保护的建筑物群或重要设施之间不同距离分段计算。四、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第二册说明一、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共五章。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三、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执行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相应项目。四、本册定额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考虑,部分多合土项目考虑了厂拌。五、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第一章 路基处理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压地基、强夯地基、掺石灰、掺砂石、抛石挤淤等项目。二、堆载预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和修筑坡道,未包括堆载材料的运输,发生时费用另行计算。三、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考虑,当设计材料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四、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点上下起落的次数,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五、袋装砂井直径按7cm编制,当设计砂井直径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的比例关系调整中粗砂的用量,其他消耗量不作调整。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弱地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定额材料消耗中已包括砂袋或塑料排水板的预留长度。六、振冲桩填料定额中不包括泥浆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泥浆外运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中相应项目。七、水泥搅拌桩分为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定额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灰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机械乘以系数0.5。八、水泥搅拌桩中深层搅拌法的单双头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按二搅二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一搅一喷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4进行增减。九、单、双头深层搅拌桩、三轴搅拌桩水泥掺量分别按加固土重的13%和15%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每增减1%项目计算。十、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土方场外运输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十一、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根据设计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泥浆外运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中相应项目。十二、石灰桩是按桩径500mm编制的,设计桩径每增加50mm,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石灰掺量按25%考虑,当掺入比不同或桩径不同时,可以调整。十三、地基注浆项目: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体积的,执行加固土体项目,设计按布点形式土体加固范围的,执行加固孔深项目。十四、地基注浆扩散半径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可按设计含量计算,设计未提供含量要求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面积计算。二、强夯分点夯、满夯,区分不同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夯击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边超过基础外缘的宽度3m计算。三、掺石灰、改换炉渣、改换片石,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四、掺砂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五、抛石挤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六、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七、振冲桩填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八、振动砂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九、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取土外运按成孔体积计算。十、水泥搅拌桩含深层水泥搅拌法和粉体喷搅法工程量按桩长乘以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长度另增加500mm;若设计桩顶标高已达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小于0.5m或已达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时,另增加长度应按实际长度计算或不计。十一、高压旋喷桩工程量,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距离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十二、石灰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十三、注浆加固以体积为单位的项目,已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工程量按加固土体以体积计算。十四、褥垫层、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十五、排截水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十六、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十七、泥浆外运工程量按实际成孔工程量,以体积计算。第二章 道路基层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路床整形、石灰稳定土摊铺、水泥稳定土摊铺等项目。二、路床整形已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路床整平达到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三、土边沟成型已综合了边沟挖不同土壤类别,考虑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边坡所出余土应弃运路基50m以外。四、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设计配合比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设计配合比进行换算,人工、机械不调整。五、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按集中拌制和厂拌编制,沥青稳定碎石按厂拌考虑,其他基层混合料拌和均按现场机械拌和。六、本章定额中设有每减1cm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的结构层铺筑。压实厚度20cm以上的按照两层结构层铺筑,以此类推。七、混合料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各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多合土养生项目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道路路床碾压按设计道路路基边缘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加宽值时,两则各按30cm计入。二、土边沟成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三、道路基层、养生工程量均按设计摊铺层的面积之和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设计道路基层横断面是梯形时,应按其截面平均宽度计算面积。第三章 道路面层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沥青表面处治、沥青贯入式路面、透层、黏层、封层等项目。二、沥青混凝土按成品考虑,水泥混凝土路面按预拌混凝土编制。三、水泥混凝土路面按平口考虑,当设计为企口时,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1,模板摊销量乘以系数1.05。四、水泥混凝土路面已综合考虑了有筋无筋等不同条件所影响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均不换算。五、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钢筋项目执行第九册钢筋工程相应项目。六、喷洒沥青油料中,透层、黏层、封层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其中透层适用于无结合料粒料基层和半刚性基层,黏层适用于新建沥青层、旧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喷油量不同时,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扣除路面相连的平石、侧石、缘石所占的面积。二、伸缝嵌缝按设计缝长乘以设计缝深以面积计算。三、锯缝机切缩缝、填灌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四、水泥混凝土路面防滑条按拉压、实刻幅宽以面积计算。五、土工布贴缝按混凝土路面缝长乘以设计宽度以面积计算纵横相交处面积不扣除。第四章 人行道及其他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行道整形碾压、人行道板安砌、人行道块料铺设、混凝土人行道等项目。二、人行道整形已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碾压。三、本章定额采用的人行道板、人行道块料、广场砖与设计材料规格或型号不同时,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调整。四、本章基层需留伸缩缝,执行道路面层章节中相关项目。五、侧平石安砌包括直线、弧线,综合考虑编制。六、小型构件运输指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构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从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的距离超出150m的运输。七、检查井、窨井、雨水进水井升高均不包含更换井盖等工作内容。发生升高并更换井盖时,执行更换铸铁盖相应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行道整形碾压面积按设计人行道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树池和各类井所占面积。二、人行道板安砌、人行道块料铺设、混凝土人行道铺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应扣除侧石、缘石、树池所占面积。三、花岗岩人行道板伸缩缝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四、侧平、缘石垫层区分不同材质,以体积计算。五、侧平石、缘石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六、现浇混凝土侧平、缘石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计算。七、检查井升降以座计算。八、砌筑树池侧石按设计外围尺寸以长度计算。九、多合土运输以体积计算。第五章 交通管理设施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交通标志杆安装、门架安装、标志牌安装、视线诱导器等项目。二、本章定额未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夯实、基础混凝土、垫层及混凝土基础中预埋件,发生时,执行相关册中相应项目。三、交通标志杆、门架杆、标志牌及值警亭按成品考虑,其中标志牌成品不含反光膜。四、标志牌安装分小型、大型标志牌,面积在1m2以内为小型标志牌,面积1m2以外为大型标志牌。小型标志牌按普通板,大型标志牌为挤压板。标志牌安装按地面组装,与标志杆进行连接、拼装成型考虑。五、标志牌、标志杆及门架安装的螺栓垫圈、垫片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材料规格及数量不同时,可以调整。六、附着式反光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梁护栏或其他护栏上,已综合考虑各种安装方法。路面突起路标采用黏合剂黏合于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包括反光型与非反光型。七、标线包括中心线、边缘线、分道线、横道线、停止线及导流带标线等;标记包括文字、字符及图形。八、塑质隔离筒墩内灌水砂,费用另行计算。九、监控摄像机、数码相机、交通智能系统调试项目执行XX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相应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交通标志杆安装均按根计算,双柱标志杆两柱为一根。二、标志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三、文字、字符按单体的外围矩形面积计算;图形按外框尺寸面积计算。标志牌反光膜按成型标志牌面积乘以系数1.8不另计损耗。其他表面警示用反光膜按实贴面积计算。四、环形检测线圈敷设以实埋长度包括进控制箱部分计算。五、混凝土隔离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六、塑质隔离筒墩设计图数量以个计算。第三册说明一、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桩基、基坑与边坡支护、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砌筑、立交箱涵、钢结构和其他,共八章。二、本册定额适用于。1城镇范围内的桥梁工程。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执行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相关项目,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5。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三、本册定额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制均为现场预制,不适用于商品构配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采用商品构配件编制造价时,按构配件成品价格计算。四、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1现浇混凝土项目按提升高度不同将全桥划分为若干段,以超高段承台顶面以上混凝土不含泵送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人工、起重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分段计算。2陆上安装梁按下表调整相应定额中的人工及起重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分段计算。项目现浇混凝土、陆上安装梁人工起重机械提升高度H消耗量系数消耗量系数H151.11.25H221.251.6H221.52五、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为3m,若水深超过3m时,超过部分其定额人工和机械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5。六、本册定额中除章节有明确规定外,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执行第十一册措施项目相应项目。七、本册定额中除章节有明确规定外,均未包括钢筋制作、安装和预埋铁件,发生时执行第九册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八、本册定额未包括,构筑物装饰项目,发生时执行XX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九、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第一章 桩基说明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搭拆桩基础工作平台、组装拆卸船排、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钢筋混凝土方桩、钢筋混凝土管桩、钢管桩、埋设钢护筒、旋挖钻机钻孔、回旋钻机钻孔、泥浆制作、灌注桩混凝土、人工挖孔桩、灌注桩后注浆、截桩头、声测管等项目。二、本章定额桩基工作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平台分陆上工作平台与水上工作平台两类,其划分范围如下。1水上工作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米范围,均可套用水上工作平台。2陆上工作平台:除水上工作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工作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时,套用水上工作平台。平均水深在1m至2m时,按水上工作平台和陆上工作平台各取50%计算。平均水深在1m以内时,不作坑洼处理。三、陆上工作平台中实际碎石垫层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消耗可以调整。四、本章项目不包括桩基施工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五、组装、拆卸船排项目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150m内的二次运输费。六、打桩工作平台根据相应的打桩项目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1000执行锤重小于或等于2500kg打桩工作平台;1000执行锤重小于或等于5000kg打桩工作平台。七、搭、拆水上工作平台项目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八、打桩土质类别综合取定。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九、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十、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项目均未包括运桩。十一、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项目乘以下列调整系数。送桩5m以内乘以系数1.2;送桩6m以内乘以系数1.5;送桩7m以内乘以系数2.0;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系数0.75。十二、打钢管桩项目不包括接桩费用,发生接桩,按实际接头数量套用钢管桩接桩定额;打钢管桩送桩,按相应打桩项目调整计算:不计钢管桩材料费,人工、机械数量乘以系数1.9。十三、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执行第十一册措施项目大型机械场外运费相应项目。十四、本章项目钻孔的土质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XX局部修订版和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划分。十五、成孔项目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超过定额使用范围时,另行计算。十六、埋设钢护筒项目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签证后,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桩径8001000120015002000每米护筒重量155.06184.87285.93345.09554.6十七、机械成孔灌注桩混凝土均按水下混凝土导管倾注考虑,采用非水下混凝土时,混凝土材料可换算。项目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混凝土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项目名称充盈系数损耗率回旋旋挖钻孔1.21十八、泥浆制作定额按普通泥浆考虑,泥浆池制作、拆除另执行其他册中相应项目。十九、本章项目未包括泥浆场外运输,实际发生时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二十、考虑当前国内爆破工程已经广泛使用乳化炸药,暂以2#乳化炸药替代以往以2#岩石铵梯炸药作为定额材料炸药用量的计算。当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等类别和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作调整。二十一、爆破材料现场的运输用工已包含在本定额内,但未包括由相关部门规定配送而发生的配送费,发生时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1桥梁打桩:F=N1F1+N2F2每座桥台桥墩:F1=每条通道:F2=6.5L-2.钻孔灌注桩:F=N1F1+N2F2每座桥台桥墩:Fl=每条通道:F2=6.5L-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F1一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F2一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N1一桥台和桥墩总数量;N2通道总数量;D一二排桩之间距离;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二、打桩。1钢筋混凝土方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2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空心部分体积不计;3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质量计算。三、焊接桩型钢用量按实调整。四、送桩。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3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五、灌注桩。1灌注桩的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以长度计算。项目的孔深指原地面水上指工作平台顶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成孔项目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人岩增加费按实际入岩长度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人岩计算。2泥浆制作工程量以钻孔桩体积计算,泥浆运输工程量以钻孔桩体积乘以系数0.30以体积计算。3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计算。4人工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以体积计算,遇挖湿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难度系数1.5。人工挖孔桩护壁及无护壁填芯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未包括在定额项目的材料消耗量内,编制预算时,其充盈系数按10%考虑。实际出槽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现浇混凝土护壁和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5灌注桩后注浆工程量计算按设计注浆量计算,注浆管管材费用另计,但利用声测管注浆时不得重复计算。6声测管工程量按设计数量以吨计算。六、钻孔灌注桩钢筋笼及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纸以质量计算。七、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第二章 基坑与边坡支护说明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板桩、地下连续墙、咬合灌注桩、型钢水泥土搅拌墙、锚杆、锚索、土钉、喷射混凝土、框格架式现浇混凝土护坡等项目。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黏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土质情况下桥涵工程的基坑与边坡支护项目。三、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四、打桩工作平台根据相应的打桩项目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执行本册第一章桩基相应项目。五、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压舱、组装拆卸船排、桩机等均执行第一章桩基相应项目。六、打板桩项目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七、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项目均未包括运桩。八、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是按普通泥浆编制。九、地下连续墙项目未包括泥浆池的制作、拆除,发生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泥浆使用后的废浆运弃,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十、咬合灌注桩导墙执行地下连续墙导墙相应项目。十一、砂浆土钉项目钢筋按10mm以外编制,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十二、钢管护坡土钉项目焊接管按DN48编制,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打桩:钢筋混凝土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二、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及浇筑混凝土工程量按连续墙设计截面面积设计长度乘以宽度乘以槽深设计槽深加超深0.5m以体积计算;锁口管、接头箱吊拔及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连续墙的单元以段计算,其中清底置换按连续墙设计段数计算,锁口管、接头箱吊拔按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三、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搅拌桩成孔中重复套钻工程量已在项目中考虑,不另行计算。四、咬合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单桩尺寸以体积计算。五、锚杆和锚索的钻孔、压浆按设计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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