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8篇)

上传人:xt****7 文档编号:85009755 上传时间:2022-05-05 格式:DOC 页数:87 大小:1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8篇)_第1页
第1页 / 共87页
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8篇)_第2页
第2页 / 共87页
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8篇)_第3页
第3页 / 共8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 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协议条款;合同条件;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四条 图纸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 第一款 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 第二款 约定处理。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 第五款 或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 第二款 或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 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二)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可靠的供电,就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1、乙方承包方式:全包。2、工程内容:包括低压总表_块,安装低压线路至电缆分接箱至表箱电缆,安装低压户表塑料表箱,分户表块。三、工程工期1、工程时间:_年_月_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正常用电。2、工程开工条件:乙方按照用电需求完成施工,要求在月日前完成交付工作。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工期顺延。(2)、由于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迟。(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施工工期顺延。四、图纸资料1、按照甲方委托乙方的设计以及图纸要求施工。2、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五、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供应方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设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工程返工以及承担施工的相关费用。(具体详见合同技术参数)六、工程质量1、本工程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图纸或委托乙方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的要求进行。2、乙方的施工符合国家电力行业设计、安装标准。3、工程质量:合格工程。七、工程价款本工程总包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_元整)。八、工程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1、工程采用_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及_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金额【_】年的定额及配套定额。2、工程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款的_%,工程全部完工送电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_%。九、甲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1、提供乙方办理设备迁移所需的材料,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2、积极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利于施工的外部因素。3、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4、完成施工现场场地障碍物的排除、清除,确保具备开工条件。5、保证现场及建筑物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6、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根据电力部门安全程序相关规定予以顺延。8、在设备未投入运行前,负责乙方已完成安装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因保卫不力造成设备偷窃,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_元/天支付甲方安保费用。9、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十、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迁移资料办理相关手续。2、必须管理好施工材料、机械,若管理不善发生遗失、损坏,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4、乙方必须按规程制度和合同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服从甲方在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且自觉、积极地、无条件的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5、工程质量:本工程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_92)相关要求,质量合格。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正常后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7、乙方对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记录。8、乙方负责与供电公司交接好相关事宜。9、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十一、安全施工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安全设施,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障碍物清理,清除施工现场及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二、工程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相关电气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个月。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在当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当日内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委派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三、其他1、本工程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签订地。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三)甲方: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配电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配电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1)户表块的电力安装(含高低压)及移交给电力部门。(2)工程的验收与送电(配电工程涉及与电力部门除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矛盾纠纷、赔偿事宜由甲方负责)。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方式。2、承包范围:乙方按照电力部门供电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以及验收送电。三、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为35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日)。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工期顺延。四、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_天内支付全部工程总款。五、双方责任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电力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安装并按照协定的工程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电力部门验收合格。2、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并验收送电(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甲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日期付清工程款。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5、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定方进行施工,并负责住户及其它施工部门的矛盾协调,不是乙方损坏的,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指定技术员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6、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和供水,甲方负责水电费。乙方在甲方安装的箱变、电缆等材料,在未送电前由甲方负责保管。7、设计变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需要进行方案设计变更,按实际情况经电力部门同意方可进行供电方案设计变更,无论供电方案设计变更与否,合同价款不变。8、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交竣工图_套。9、为了不影响整个工程能及时受电,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与供电部门协调供用电相关手续。六、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再行协商。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代表:_ 乙方代表:_年_月_日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四)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可靠的供电,就洛阳阳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项目用电工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施工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1、乙方承包方式:工料全包。2、工程内容: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为_项目用电工程架设_KV用电线路,主要包括架空线路、线杆、电缆(线)敷设、采购和安装_KVA变压器两台、低压二合一配电柜二面等相关配套设施,并负责办理相应的供用电手续,直至当地供电局检测、验收合格。满足甲方农业生产和机井用电需求。(详见工程造价预结算书所列项目)三、工程工期1、工程时间:_年_月_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通电。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工期顺延。(2)、由于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迟。(3)、由于政府安全部门及电力系统要求统一停产整顿时,乙方工期可以顺延。四、图纸资料1、甲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图纸资料,本合同缔结后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线路施工图两套,其中施工现场图1套。2、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3、工程预算书壹份。五、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供应方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设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六、工程质量1、本工程严格按照乙方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的要求进行。2、乙方的施工符合国家电力行业设计、安装标准。3、工程质量:合格工程。七、工程价款以上两台_KVA变压器及配电安装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_元整)。含正规发票。八、工程费用结算方式1、付款方式:转账(合同签定后_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捌万元整;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通电后付清余款)2、开户银行及帐号乙方:开户银行:账号:九、甲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1、该工程所涉及的青苗赔偿费用。2、积极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利于施工的外部因素。3、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4、完成施工现场场地障碍物的排除、清除,确保具备开工条件。5、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根据电力部门安全程序相关规定予以顺延。7、甲方驻工地代表:_。十、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1、按甲方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两套,并按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亮证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3、必须管理好施工材料、机械,若管理不善发生遗失、损坏,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必须按规程制度和合同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自觉、积极地、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安全,并全面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工程质量:本工程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_92)相关要求,质量合格。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正常后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7、乙方对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记录。8、乙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十一、工程变更1、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其增减工程量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给付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二、工程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相关电气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个月。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全责,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委派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十三、其他1、本工程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签订地。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预(结)算书2、安装图3、线路施工图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_ 委托代理人:_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_ 委托代理人: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时间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六)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四条 图纸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 第一款 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 第二款 约定处理。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 第五款 或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 第二款 或第二十五条 第四款 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 甲方代表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第六条 乙方代表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第七条 甲方工作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第八条 乙方工作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 进度计划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 第二款 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 第二款 处理。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第十条 延期开工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 第一款 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 第二款 约定处理。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提前的时间;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第四章质量与验收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37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减。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三、合同价款或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四、乙方在第十九条 第二款 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 第一款 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 第二款 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 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 第二款 约定处理。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 第三款 、第二十三条 第五款 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 第二款 约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第七章设计变更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施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5.改变能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一、发生第二十五条 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第八章竣工与结算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乙双方参照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