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上传人:fgh****35 文档编号:80241689 上传时间:2022-04-2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7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09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 施 细 则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0912号)和2009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区目前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200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一、入学规定(一)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公办学校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以户籍所在地为主的“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各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好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小学新生的入学年龄为2002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二)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民办学校必须执行市、区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免试入学”的原则,依据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实施招生工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1.本区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学生,按户籍所在地(户主原则上为学生本人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安排就近入学(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1日前)。2.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学生,凭动迁证明可按居住地就近入学。3.持引进人才居住证(市人事局颁发的,有效期在1年及以上)的学生,按居住证副联上注明的地址就近入学。4.非本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的学生,待本学区以上三类学生安排后,根据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按房产证地址相对就近入学。(四)九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的规定1.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小学毕业生一般情况下在原校就读中预年级;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必须填写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申请表,按户籍所在地就读中预年级。2.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在原学校继续就读初中;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若选择进入公办初中就读,则按上述有关“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执行。(五)农民工同住子女报名条件的规定1.父母及子女的户籍证明为农业户口。2.父母在本区务工就业的有效证明,以其在开学的上个月底前的2年内累计12个月或以上的综合保险缴费记录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必须由家政服务公司、街镇外来人口管理办、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为准。3.父母及子女持有本区有效的居住证明。4.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供预防接种卡。(六)外籍学生“对口就近入学”的规定1.提供护照或居住证等相关的身份证明。2.提供本区房产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3.按房产证地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质的学校。二、招生办法(一)小学招生1.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各公办小学根据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镇管学校由镇教委确定)和招生计划,接受适龄儿童报名。(1)1月初,各公办小学做好排摸生源情况工作。(2)4月15日前,教育局在闵行教育网行政公示栏中公布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学校硬件配置与师资状况等信息。(3)5月10日至15日,各公办小学张贴招生通告,公布招生信息。各小学依据本学区摸底情况认真填写入学告知书,并将新生的入学告知书送达对口幼儿园、居委会和村委会,同时做好学校的宣传和新生入学的告知工作。(4)5月23日、24日,各小学接受新生报名。同时,各小学要做好符合报名条件学生的信息采集,根据区教育考试中心提供的“闵行区小学招生操作软件”要求进行信息采集。(5)6月13日、14日, 家访未报名学生,做好补报名工作。对没有报名的新生要进行专访,查明此生的去向并在“闵行区小学招生操作软件”的报到栏内注明“该新生现在报名的学校名称” 。(6)6月15日,将地段内的报名信息名册表(包括电子稿)交区教育考试中心。(7)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报名。具体程序如下:7月1日,公布可接受的学额数。7月6日至10日,各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报名。7月15日前,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数,由学校用电脑派位进行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7月20日前,将录取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名单输入“闵行区小学招生操作软件”后交区教育考试中心。(8)8月1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2.民办小学招生办法各民办小学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的招生情况提出招生方案(内含报名条件、招生录取的办法),于3月30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4月15日前,由教育局向社会集中公示各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1)电脑派位招生录取(60%招生计划)报名5月16日、17日进行报名。各民办小学根据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招生方案,接受学生自主报名,报名时不得进行考试和测试。录取民办小学根据报名情况,当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民办小学按60%的招生计划采用“电脑派位”方法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及时公布60%的录取名单(即:学生所报民办小学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所有填报此校的学生全部录取这所学校;学生所填报民办小学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由电脑随机产生60%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电脑派位”有关说明:“电脑派位”时间为5月22日下午;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电脑派位”流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2)自主招生录取(40%招生计划)没有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可在5月30日、31日(周六、周日)到民办小学参加其另40%招生计划的自主招生录取。(3)6月15日前,各民办小学对接受录取的新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对已报到的新生要做好学生基本信息的采集工作,并输入“闵行区小学招生操作软件”内。6月15日,本区范围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结束。将录取报名上交区教育考试中心。(二)初中招生1.公办初中招生办法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教育局规定的各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对每个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1)4月15日前,教育局在闵行教育网行政公示栏中公布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学校硬件配置与师资状况等信息。(2)5月6日,各小学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中预新生入学告知书,5月7日前发给每个小学毕业生,并于5月8日做好入学告知书回执的收取工作。(3)7月15日,公办初中学校领取中预新生档案材料。(4)7月18日,公办初中学校接受地段内学生预报到入学。(5)7月25日前,对收到材料而没有报到的中预新生要进行专访,查明原因和现在哪所学校就读,并将此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并在“闵行区中预统一录取软件”的报到栏内注明学生去向)。(6)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报名。具体程序如下:7月28日,公布可接受的学额数。7月29日至31日,各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报名。8月5日前,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数用电脑派位录取,公布录取结果。8月15日前,将录取农民工子女的名单输入“闵行区中预统一录取软件”后交区教育考试中心。(7)8月15日前,公办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中预新生名单和录取的农民工子女名单,发出正式报到通知书(报到时间、新生报到须知等),安排好新生入学。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各民办初中学校根据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的招生情况提出招生方案(内含报名条件、招生录取的办法),于3月30日前交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实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按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公布数据为准(其中:九年一贯制民办初中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审批确认的计划减去本校直升计划后的数据)。(1)电脑派位招生录取(60%招生计划)报名有意愿并符合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5月9日至10日向民办初中学校进行报名。各民办初中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和审核通过的招生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发给前来报名的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家长一份2009年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信息表(该表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监制),由学生家长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交上述报名信息表后完成报名工作。录取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以填报2009年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信息表为准),当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民办初中学校按60%的招生计划采用“电脑派位”方法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及时公布60%的录取名单(即:学生所报民办初中学校的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所有填报此校的学生全部录取这所学校;学生所填报民办初中学校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由电脑随机产生60%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电脑派位”有关说明:“电脑派位”时间为5月14日下午;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电脑派位”流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2)自主招生录取(40%招生计划)没有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可在5月16日、17日(周六、周日)到民办初中学校参加其另40%招生计划的自主招生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在本区的自主招生录取最后截止时间是5月31日。(3)几点规定由于学生情况发生变化,可能会放弃在本区已录取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而产生空额时(要有书面手续),空额数由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增补招生,空额录取名单和放弃书面手续一起送交区教育考试中心。当学生被两所及以上民办初中学校(或公办学校特长生)录取时,需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保留一所学校(放弃其他录取学校)手续。学生被外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同时又被本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学生必须作出一次选择决定到哪所学校去就读,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不作选择的学生按放弃本区民办初中录取处理。学生材料被外区民办初中学校取走,后果自负。3.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色项目的申报、审核及公示工作。(1)3月30日前,相关学校向教育局申报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2)5月9日、10日,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的报名。(3)5月16日、17日,招生特长生的学校对报名者可进行特色项目进行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书面形式的选拔测试各招生学校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输入“闵行区初中招生操作软件”内,报名结束后向教育局上报报名情况。(4)5月20日前,特长生招生学校完成招生,各相关学校将录取学生的名单输入“闵行区初中招生操作软件”内,上交区教育考试中心。三、招生工作的几点纪律要求(一)各学校必须规范各自的招生行为,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给各校的事业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对招生计划与学额进行调整,须事先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须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对未报到的新生(除回原籍外),小学与对口初中学校应共同承担动员的责任。(三)各学校要增强依法治招观念,提高规范招生行为能力。对公办学校无正当理由拒收新生入学、民办学校举行入学考试和测试、转学过程中进行测试选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学校领导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2009-3-16- 6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