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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 目 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三章聘用 第四章出勤第五章请假第六章离职第七章奖惩第八章福利第九章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规章是在法律规范前提下,依公司实际需要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使全体员工工作、生活皆有所依据,进而健全组织制度及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与生活质量,促使公司员工除工作之外,培养健全之人格,达到品质有保证,工作有效率之目标。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严格执行。第三条 本规章共分九章;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一条 上班时间必须着装整齐、不得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男性严禁留长发,严禁穿拖鞋上下班。第二条 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工。第三条 严禁在上班时间聊天、玩手机、打闹,严禁酒醉后上班。第四条 严禁私自携带危险、违禁物品或有毒物品进入公司。第五条 严禁在仓储区域及生产车间吸烟。第六条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拨打私人电话及影印拷贝公司文件。第七条 严禁随意翻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文件或资料。第八条 严禁发表诽谤本厂之言论,或在外品性不端,做有损公司声誉之事宜。第九条 严禁私自携带公司任何物品出厂,不论大小,贵重或便宜都视为偷盗行为。第十条 工作期间必须服从上级人员安排工作及调职,不得无理拒绝,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怠工。第十一条 必须服从公司为了提高知识或技能所进行的教育训练。第十二条 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损毁,节约使用水电,杜绝一切浪费。第十三条 维护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等垃圾。第十四条 同事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爱,严禁挑衅滋事、煽动、商讨罢/怠工、赌博等非法行为。第十五条 对上级或同事的指导必须虚心接受。第十六条 同仁应尽忠职守,保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一切机密。第十七条 同仁不得在其它公司兼职。第三章 聘 用第一条 本公司招聘采取公开方式、择优录用的原则。第二条 应聘者须经基本条件筛选、笔试及面试。第三条 同仁在报到时所填写的基本资料,须保证所填资料的准确性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当时或事后,若发现有填报资料不实者,依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第四条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直属主管应对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决定是否留用,不予留用则淘汰处理。第五条 本公司同仁这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第六条 凡有以下情形者,不得予以聘用:1. 通缉在案或者正在服刑者。2. 吸食毒品或者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3. 曾因违纪被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者。第七条 同仁下列基本资料如有变更,须在两周内通知行政部予以变更,这些信息包括:1. 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2. 紧急联络电话号码。3. 教育程度。公司对此类资料实施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只有经授权的人员和国家公安等职能单位的人员因正当工作需要才能获取该类信息。第四章 出 勤第一条 同仁每周应正常出勤6天,每天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其它上班时间依国家法令给予加班计算。1. 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2. 加班时间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安排,一般从18:00开始。第二条 迟到、早退、旷工1. 迟到:员工于规定应到班时间未到班者,即视为迟到。10分钟之内算迟到,迟到10分钟至半小时者视为半小时事假,不需办理请假手续;若超过半小时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迟到一次扣除当月全勤奖。员工当月迟到合计超过三次者,依据规定进行处罚。2. 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下班者,即视为早退。10分钟之内算早退,早退超过10分钟至半小时视为半小时事假,不需办理请假手续;若超过半小时则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早退一次即扣除当月全勤奖金。员工当月早退合计超过三次者,依据规定进行处罚。3. 旷工: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经核准、请假到期未续假而未到工者,即视为旷工。旷工者按旷工时数扣减3倍薪资,且当月之全勤奖金全扣。连续旷工3天或每月累计旷工时数过二十四小时者,依据规定进行处罚。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人员上下班时,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签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签到者,则视为迟到。第四条 行政部每周会不定期检视出勤状况,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件,应及时向行政部负责人汇 报,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及部门主管确认异常原因,且提出解决办法。第五章 请 假第一条 员工若因重要原因或充分理由需请事假时,需依规定亲自填写请假单,提前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准后方可离厂。第二条 遇工作日如因突发紧急事故要请假而本人又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先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直属主管(有核准权者)请假,经直属主管核准后,请直属主管当日代为填写请假单,并补办请假手续。若无补办请假手续则予以旷工处理,其余之请假均应事先办妥请假手续。员工因病不能出勤,经医院证明者,方可请病假。病假也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第三条 事假:同仁除按照规定之假日休息外,其余工作日因确有紧急事情不能到勤者均应请事假,一年内(公历)累计不超过20天,超过者不予准假。第四条 病假:所有请病假者须附医院有效证明(或3天内补办),如无法提供医院证明者的以事假论。一年内(公历)累计不超过15天,超过者不予准假。第五条 婚假:本公司已过试用期员工可享受婚假连续三天(晚婚者可享受13天),回厂时出具结婚证书正本销假。第六条 产假:本公司已过试用期女员工同仁,因生育可休假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1. 产前一个月时须凭医院证明、结婚证和准生证及本人申请休产假,经行政部审批符合规定后办理请假手续;2. 产假期间在公司的一切福利待遇不变,期间工资依同仁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第七条 工伤假: 员工执行公务而致伤、致残,依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确不能出勤者,由主管以上人员核给工伤假。工伤假的期限由医生证明核给。工伤假为有薪假。第八条 带薪年假: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自次年度起可享有带薪年假。年资的计算自入职日起至12月31日止。1. 给假标准:年资满1年者享有3天,年资满2年者享有5天,年资满3年及以上者享有7天,最多不超过7天;2. 同仁有以下情形,依法不享受当年度带薪年假:2.1同仁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2.2同仁累计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3同仁累计工作满5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 休带薪年假時,正常工作期间薪资待遇不变;4.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假;5. 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状况安排带薪年假;6. 带薪年假须在本年度内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九条 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并签至相应主管,经核准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生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请病假者请于上班当天将相应病假证明交至行政部),否则视同旷工论处。第十条 所有请假及旷工最小以0.5小时为单位,每天计为8小时。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请假超过半小时者而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第十一条 如请假途中,因故提前回来上班者,要在上班当天知会行政部原因并更改请假记录。第十二条 请假核准:请假人核准人一般员工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直属主管4小时以内4小时以内部门主管8小时以内8小时以内总经理助理16小时以内8小时以内总经理16小时以上8小时以上 第六章 离职第一条 辞职:试用期内员工至少须提前3天提出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提出申请,由其主管向行政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 依离职程序单办理离职移交手续。1.1 已申请离职的员工,在辞职到期期间,请假不得超过3天;辞职员工必须在到期后一天内到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否则行政部将视为未办交接手续而不发放薪资,并强制其离厂。1.2 辞职期限内若为求早离厂之目的,而有怠工或故意性违纪行为,依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条 解雇:解雇员工,由部门主管填写辞退申请书,经相应主管审批后,方可生效;1.1试用员工,若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其工作,公司得予以解雇。1.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解雇员工,并结算全部工资: a 因公司发展上的需要精简编制,编外人员予以解雇; b 经医院证明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它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的; c 行为或服务成绩不佳,常犯错误,经公司认为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者;第三条 自动离职:自动离厂者,公司不支付任何薪资。 1.1 凡未经核准,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视自动离厂;1.2 凡在辞职离厂期限内未经允许,提前离厂者,以自动离厂处理;第四条 移交事项:各级人员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公物及经手事务逐件列出清单,在监交人监督 下点清,接任的人员,并会同接任的人员提出移交报告,并签名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将工卡、饭卡、厂证缴回行政部;住宿员工行李需在办理相应辞职手续后搬离宿舍。解雇员工,经有效核准后,由行政部下达通知,当日即办理离厂手续,并由行政部执行。第七章 奖惩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优秀员工的敬业精神,处罚违规者,公司特制定以下奖惩条例。第一条 本公司奖励分为三种:嘉奖:适用于一般之功绩,记入个人档案,从当月工资内加发人民币20元;小功:适用于较大之功绩,记入个人档案,从当月工资内加发人民币50元;大功:适用于重大之功绩,记入个人档案,从当月工资内加发人民币100元;第二条本公司惩罚分为四种:警告:适用于较轻微之过失,但不记入个人档案,从当月工资内扣除人民币10元;小过:适用于较轻微之过失,记入个人档案,从当月工资内扣除人民币30元;大过:适用于严重之过失,记入个人档案,从当月工资内加发人民币100元;开除:适用于特别严重之过失,记入个人档案,永不再录用,并依情节进行处罚,严重者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条 奖励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嘉奖一次: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1.2拾金不昧,金额较大者;1.3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外,适时防止一般灾害或客诉事件发生,可列举事实者;1.4工作认真、遵守规章、服从安排、堪为上班、不怕困难,吃苦耐劳,忍受肮脏之工作,足为楷模者;1.5发现生产异状问题,能及时反馈,并积极改善者;1.6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1.7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1.8热心服务,与同事互相合作,有具体事迹者;1.9一个月内未出严重质量问题,并且能积极严格执行所有规章制度;(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一次:1.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卓有成效者;1.2节约物料或利用废料,卓有成效者;1.3举发营私舞弊有确实证据经查属实者;1.4处理水、火及意外灾害,减少损失有具体事实者;1.5执行危及公司较大利益之紧急任务能依时限完满达成者;1.6遇有变故,勇于负责,处理得宜者;1.7在公司内外有见义勇为且有事实为证者;(3)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次:1.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顾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1.2维护公司或工厂的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1.3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或流程,有特殊功效者;1.4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1.5完成重大研究工作,可获巨额经济效益,有数据为证者;1.6对泄露或盗窃公司秘密的不法人员,凡因同仁提供线索而查获属实的;1.7适时消减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第四条 惩罚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警告一次:1.1上班迟到或早退,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含)者;1.2在厂内(含生活区)或厂外大道随地丢弃垃圾、随地吐痰、破坏环境等有损公司形象者;1.3上班时工作不认真者,情节轻微者;1.4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1.5未经管理人员批准,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器者(并后果自负);1.6操作不慎,以致产品报废,情节轻微者;1.7在工作时间内有侮辱、歧视言语及言行嚣张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1.8因督导不力造成属下违纪,负连带责任较轻之主管;1.9浪费公司水、电、气或其它物品者;2.0上班时间未将私人手机调为振动、静音或关机状态,影响他人工作者;2.1未按规定进行常规的设备保养;(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一次:1.1忽视政令、怠忽职务及对应办事项拖延不办,情节轻微者;1.2无故旷工一天者;1.3包庇同事或部属舞弊而不报者;1.4未按标准作业工作,存在品质隐患或导致不良品产生者;1.5上班迟到或早退,一个月内累计6次(含)以上者;1.6下班铃未响却离开工作岗位洗手、准备物品等等待下班者;1.7工作怠惰,敷衍塞责,态度傲慢,言行嚣张等行为之一者;1.8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情者;1.9在上班时间内睡觉、聊天、嬉戏、大声喧哗或带零食到车间食用者;2.0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物品者;2.1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允许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或发短信;(3)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次:1.1不听指挥、藐视顶撞主管、妄加讥讽、破坏纪律等行为之一者;1.2擅自搭乘货运电梯者;1.3设备保养不确实或因设备保养不确实,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者;1.4违规操作机器设备,致使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者;1.5酗酒滋事、影响工厂秩序,情节严重者;1.6在仓储区域或生产车间吸烟者;1.7私自取用物料造成质量、数量等问题,情节严重者;1.8宿舍内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造成损失者;1.9无故连续旷工2者;2.0宿舍内违反规定存放或使用电炉电热丝等电器和煤气炉酒精炉等危险用具者,违者除没收器具外,造成损失的全部由当事人负责;2.1私自携带有摄像功能之通讯工具或摄影器材入厂,并拍摄或者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者;2.3未经品检检验私自将不产品流入下一工序或打包出货者; (4)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处理:1.1在厂内外有暴力行为者;1.2在厂区(含生活区)内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者;1.3假借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以及公司名誉受到侵害者;1.4入职时冒用他人证件者、使用假证件者或者虚构工作经历者;1.5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纪行为者;1.6在仓储区域或生产车间吸烟者;1.7泄漏业务上的机密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1.8一月内记大过超过3次或小过超过五次者,公司将予以开除;1.9无故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者;2.0偷取公司的任何财物或严重故意损害公司的财产及利益者,送司法机关处;2.1代(托)他人签到或有签到记录但未出勤者;2.2同仁屡犯小错,其情形未达解雇程度,经多次教育或行政处分仍不知悔改,有具体事实者。2.3有任何弄虚作假形为或泄漏公司机密者;第八章 福利第一条为丰富员工的生活,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促进员工爱厂如家之归宿感,凡公司员工均享有:餐宿、加餐、社会保险、春节晚会、绩效奖、全勤奖、开工红包、喜庆礼包、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并根据年资享有年假等福利。1、餐宿:凡公司员工均包吃中餐,如因特殊原因未在公司就餐员工,公司按6元/餐进行补贴;凡公司员工均可申请免费入住公司宿舍。2、节日福利:节日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金或礼品,如三八妇女节、中秋节、端午节等。3、春节晚会:公司每年会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或主管进行表彰,并准备丰盛的晚宴和丰富的节日。4、开工红包:春节开工第一天,每一位到场员工都可领取。5、婚育礼包:凡公司正式员工,公司都会准备相应的礼金或礼品,以示祝贺;6、社会保险:公司为全员购买社会保险。(具体执行参照国家相关法规)7、全勤奖:当月无早退、迟到、旷工、请假现象,即发全勤奖30元。8、文康活动:公司会不定期组织各项业余活动和集体外出旅游活动,以丰富业余生活。9、其它福利:9.1常年在欧洲、美国、亚洲各主要城市参加infocomm展会。有机会到国内外出差、培训、深造、参展,以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及开拓视野。9.2凡在公司任职1年以上,如考取国家相关部门证书,公司将给予费用报销及奖励。第九章 附则第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一切规章制度由各部门主管负责落实执行,行政部监督反馈。第二条 本制度如有修改,由行政部通告后执行。 第8页,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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