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春“法学”专业《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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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2春“法学”专业民法总论在线作业答案参考1. 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A.重新起算B.不再计算C.继续计算D.届满参考答案:C2. 李某(男,45岁)因刘某(建筑包工头)拖欠其工资500元,遂到刘某家里索要,刘某不给,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男,45岁)因刘某(建筑包工头)拖欠其工资500元,遂到刘某家里索要,刘某不给,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冲进刘某家的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架到刘某脖子上,逼迫刘某交出钱财,刘某被迫将随身携带的200元钱交给李某,李某拿了200元后离开。后李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元。请对法院的判决进行评析。附: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当场强行截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但主要客体是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这是我们国家刑法理论中通说。按照我们国家刑法通说理论,抢劫罪保护的犯罪客体显然是财产的所有权而不是财产的安全占有性。 在本案当中,由于建筑包工头刘某拖欠李某工资500元,李某遂到刘某家中索要,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冲进刘某家的厨房,拿出一把菜刀逼迫刘某交出随身携带的200元钱。从案件的陈述事实来看,刘某随身携带的200元钱的损失不应当是刑法中抢劫罪所保护的犯罪客体,也就是说,李某并没有侵犯刘某的财产所有权,因为200钱本身就是刘某拖欠李某工资的一部分,不存在侵犯刘某财产所有权的问题,所以,法院以抢劫罪的罪名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在定罪方面是不妥当的,量刑自然无从说起。 当然,根据抢劫罪所保护的是财产安全占有的学说,李某的行为可以构成抢劫罪,但是即使李某的行为以抢劫罪论处,法院依照抢劫罪的法定加重处罚情节判处12年有期徒刑,也是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因为李某冲进刘某的厨房拿出菜刀的行为按照最高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根本不属于“入户抢劫”。自然没有加重处罚的余地。 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即抢劫罪所保护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法院的判决定性不当。 3. 下列事实中,(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拾得遗失物B.不当得利C.抄袭他人作品D.订立出版合同参考答案:D4. 下列哪些说明了婚姻家庭法规范的强制性?( ) A结婚完全在于男女双方的合意 B在子女不孝的情况下,父母可下列哪些说明了婚姻家庭法规范的强制性?()A结婚完全在于男女双方的合意B在子女不孝的情况下,父母可以登报宣告与他们断绝亲子关系C结婚不得负有条件或期限D离婚不解除子女与父母的法律关系CD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利益,婚姻家庭法中的规定大多是强制性规范。婚姻家庭法的条文多用“必须”、“应当”、“禁止”等强制性术语。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出生、死亡或收养等发生之后,便在主体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法律后果是由法律预先指明、严格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自行改变或通过约定加以改变。可以说,相较于合同法等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任意性规范,强制性是婚姻法规范的鲜明特色。当然,婚姻家庭法中也有一部分任意性规范,如关于夫妻财产问题的约定、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协议等。但是,处理这些问题时当事人仍然必须以婚姻家庭法的有关原则和规定为依据,并无自由选择的余地。 选项A,男女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缔结婚姻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双方达成合意本身并不属于婚姻法强制性规范予以调整的范畴,当然也就不能说明婚姻法的强制性。 选项B,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因而不能通过法律行为的方式人为地解除,仅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有关登报宣告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效的。 选项C,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否则与其旨趣相左。结婚属于典型的身份行为,因而婚姻法规定该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此处,婚姻法显示了强制性的特点。 选项D,直接来源于婚姻法的规定,体现了其强制性的特点。 5. 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3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 )。A.20年以下均有效B.25年以下均有效C.30年以下均有效D.35年以下均有效参考答案:C6. 我国继承法保护胎儿的利益,规定遗产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因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7. 合伙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8.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金每月3000元。乙经甲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但暗中将租金增至每月4000元。每月多得的1000元应由甲获得。(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9.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0. 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妻子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万元。胎儿出生1天后死亡,这1万元应该如何处理?( )A.由甲继承B.由乙继承C.由丙丁继承D.由甲、乙、丙、丁继承参考答案:B11.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B.基于当事人间的人身信任关系的合同,除非一方有违约事实,否则不能解除C.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先给付的义务的一方,发现对方有难为给付的风险,基于不安抗辩权,可以立即解除合同D.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参考答案:BC12. 违约金责任和继续履行的责任承担方式不能同时适用。(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3. 我国刑法的效力渊源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国际刑法我国刑法的效力渊源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国际刑法A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的渊源 刑法的渊源是指其效力渊源,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和国际刑法。所以,A、B、C、 D项都正确。 14. 关于社团法人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B.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C.社团法人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D.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参考答案:B15.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6. 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7. 如何理解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如何理解发明创造的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对于新颖性的判断,应当注意: (1) 现有技术。专利制度中的现有技术,指在申请日以前已经以某种方式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公开的技术。因此判断新颖性,以申请日为现有技术的时间点。但是申请日前已经存在的技术,并非都是现有技术,只有在申请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才可能构成现有技术。此处的申请日,如果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2) 公开的形式。专利法上的公开的形式有三种:1)出版物公开或书面公开。即把发明创造的内容在出版物上予以描述。出版物可以是印刷品、胶片、磁带、电子出版物等。2)使用公开:以使用该项技术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技术方案。这里的“使用”是广义的,包括制造、销售、公开演示、展览等方式。3)以其他方式公开。以其他方式公开包括口头公开、广播公开等。如果以其他方式公开,要求公开的内容完整、清楚,别人能够根据其公开内容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 (3) 公开的地域标准。专利法对于公开的地域标准,根据公开方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标准。即关于出版物的公开,地域范围为全世界。而使用公开和其他方式公开,地域范围则仅限于我国国内。 (4) 抵触申请。也称冲突申请,是指“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专利法第22条)。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需符合下列条件:1)在先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不是同一个人,也不是共同申请人。2)两申请所具备的技术主题相同。3)在先申请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以前不曾公开,但被记载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以后公布的申请文件中。因此如果在先申请在公布以前撤回、放弃或者视为撤回等,不能构成抵触申请。 (5) 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前公开,但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不丧失新颖性。这是对发明人、设计人的一种临时保护。根据专利法第24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如有上述第一种或第二种例外情形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说明情况,并且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同样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18. 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各类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9. 民事责任是( )。A.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承担的法律后果B.民事主体过错行为致人损害的后果C.私法救济D.由法院加以确认的责任参考答案:AC20. 甲欠乙债10万元,约定2004年3月1日还款,丙为一般保证人。后甲到期未还款。乙于2004年8月1日诉甲,11月1日判决生效,乙胜诉甲无财产可供偿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虽然是在保证期间内起诉,但是没有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视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B.没有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限为6个月。因此2005年2月1日后,丙不承担保证责任C.没有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限为6个月。因此2005年5月1日后,丙不承担保证责任D.乙可以在2006年11月1日之前向丙主张自己的债权请求权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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