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海安县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等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完善海安县出租汽车运价结构,从2013年1月14日开始物价局、交通局组织人员对2012年度海安县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海安县目前共有出租车客运企业4家,拥有各类出租车346辆,均采取挂靠经营模式。其中:南通市京安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20辆,吉成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120辆,海安县大达客运出租公司56辆,海安县万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50辆。营运车辆品牌、数量、占比分别为:大众桑塔纳226辆,占65.32%;大众塔纳志俊120辆,34.68占%。据GPS数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海安县每辆出租车平均运营里程115779.59公里,日均运营里程317.20公里。其中:年载客里程56271.74公里,日均载客里程154.17公里,日均载客次数33.75次,载客率49%,单车运距4.57公里。目前政府规定的出租车运价由起运价格、计程价格、燃油附加费未考虑空驶补贴、夜间补贴。其中:(1)出租车起运里程为2公里,凡载客行驶里程在2公里及以内的,不分类别,起运价格统一为5元;(2)计程运价为:双程1.60元/车公里,单程2.00元/车公里;(3) 等候补贴。等候时间超过5分钟,每超过2.5分钟,,按单程1.00元,双程0.80元车公里收取等候费(4)燃油附加费2元/车次。二、运营成本、收入调查审核情况(一)成本、收入调查审核内容运营成本包括:支付挂靠企业的公司费用(管理费、电台使用费、副班管理费)、坐垫洗涤费、计价器检测费、车辆年检费、营运车辆技术检测费、保险费(含车辆使用税)、燃料费、车辆维修保养费、发票工本及色带费用、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车辆折旧、车辆购置贷款费用分摊。运营收入包括:GPS统计收入、燃油附加费收入、政府燃料补贴收入。(二)成本、收入调查核算方法由于海安县4家出租车客运企业均采取挂靠经营模式,出租车运营成本及收入无法全部从各企业财务资料中取得,故通过设置调查表,按一定比例确定调查对象,将各公司及驾驶员上报数据汇总比对,经进一步调查取证与分析,最终核算出2012年度出租车平均运营成本、车公里运营成本、单车年净收入及驾驶员人均年收入。出租车运营收入及发生的各项成本具体按以下方法核定。1、公司费用(1)管理费。依据政府对挂靠车上交管理费的有关规定,核定每车每月缴纳管理服务费690元,每年上交管理费8280元。(2)电台使用费。GPS使用管理费60元/月.车和20元/月.车的网内通话费(移动通信费)即:每车每年960元。(3)副班管理费。以4家公司副班管理费实际收入之和除以总运营车辆数核定每车每年568.78元。2、座垫洗涤费。免洗座套600元,用4年左右,核定每车每年坐垫费150元。3、保险费(含车辆使用税)。以4家公司统计的保险费(含车辆使用税)选择确定京安与平均数接近,核定每车每年9413.12元。4、燃料费。根据调查结果,设定桑塔纳车型每百公里油耗(93号汽油)9.5升。以2012年市场93号汽油平均零售价7.35元/公升,据此核定每车百公里平均油耗水平为69.82。再依据GPS统计的单车年运营里程核定燃料费为每车每年80837.30元。5、维修保养费。根据调查结果,经进一步细化分析、估算,参照南通核定每车每年维修保养费9000元。6、发票工本费及色带费用。各家对该项费用不一,核定每车每年(发票工本费不收)色带费用240元。7、洗车费、垃圾处置费(标贴)。根据调查结果,经进一步核实、估算,核定每车每年洗车费960元。垃圾处置标贴费用124.00元。8、车辆折旧。以各型号出租车平均购置价格(车辆购置税)、车载GPS装置、计价器、防劫栏板、上牌费等费用之和为原值,按折旧年限8年平均计提(残值率取5%),核定每车每年折旧12818.14元。9、车辆购置贷款年分摊费用。以平均单车原值*8%核定车辆购置贷款年分摊费用8063.53元,故不考虑营运车辆投资收益。10、计价器检测费、车辆年检费、营运车辆技术检测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均按规定标准核定(详见2012年海安县客运出租车营运成本调查表)。11、政府油补。以政府发放上一年补贴,2012年度燃料补贴标准按37.80元/日,核定测算政府油补每车13798.00元, 燃料补贴跟油价挂沟每年补贴不等。12、单车平均年运营收入。以2012年GPS统计的总运营收入选择最近接平均里程的14辆车辆收入数,确定单车年平均运营收入为153645.50元。13、单车平均驾驶人数。以登记入册的驾驶人员总数除以总运营车辆数核定单车平均驾驶人数1.49人。三、成本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定,2012年度南通市区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运营收入元153645.50元(不含政府油补),成本133040.87元,单位成本2.36元/公里;剔除政府油补收入单车运营成本119242.87元,单位成本2.12元/公里;单车年净收入平均(含政府油补的劳动报酬)34402.63元(加油汽差价20209.32元),驾驶人员年净收入平均23089.01元(加油汽差价13563.30元)。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调查报告很大程度上使用了本县上述4家出租车客运企业(包括GPS管理中心)及其他调查对象(出租车驾驶员)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其真实性由提供数据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负责。2运营车辆维修保养费、洗车费、单车百公里耗油量、车辆购置贷款年分摊费用是通过调查分析后通过估算或设定的,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异。3运营成本中未考虑事故损失费用,不考虑违章罚款。4、运营收入依据GPS数据计算确定,不包括GPS未能统计的收入(掉线、可能出现违规不打计价器、拼车加收费用运营等情况)。5、燃料费以全部使用汽油为计价依据,2012年12月31日后江苏省全省境内一律使用国标IV汽油,油价成本上涨4.31%未能考虑,而2012年本县一部分车辆通过改装已使用天然气或液化气运营。经测算使用天然气或液化气每百公里运营里程可减少燃料费成本25%左右。6.本成本调查结论以常人正常情况下营运为前提的,未选择极端样本,以有限的调查样本数据作为计算依据的,受此条件限制,如单车人均营动收入、运营车辆维修保养费、洗车费、单车百公里耗油量、车辆购置贷款年分摊费用是通过调查分析后估算或设定的,其整体调查结论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异。7、本监审报告仅供价格决策参考,不得用作其他事项。8、本调查机构及参加本次调查的工作人员与被调查对象无任何利害关系。附件:2012年海安县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成本调查表。 海安县物价局二一三年三月五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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