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倒算

上传人:泽*** 文档编号:75538058 上传时间:2022-04-1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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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实发 3000 元,起征点 2000 元 ,所以适用税率为10% 税率,速算扣除数是25。个人所得税 =(实发工资 +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 * 税率 -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 =(实发工资 -起征点) *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税率) ,那么楼主的个人所得税=(3000-2000 )*0.1-25/0.9=83.33应付工资 = 实发工资 +个人所得所 + 社保扣款等其他扣款,楼主的应付工资 =3000+64+83.33=3147.33.PS:倒着验算一下啊:( 3147.33-64-2000 )*0.1-25=83.3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 500元 50二 超过 500 元至 2000 元 10 25三 超过 2000 元至 5000 元 15 125四 超过 5000 元至 20000 元 20 375五 超过 20000 元至 40000 元 25 1375六 超过 40000 元至 60000 元 30 3375七 超过 60000 元至 80000 元 35 6375八 超过 80 000 元至 100000 元 40 10375最新个税税率表概述:从今年 9 月 1 日起,修改后的个税法将正式实施,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 元提高到 3500 元,税率由九级改为七级,为3%至 45%。( 税率如下文所示 )9 月 1 日起调整后的 7 级超额累进税率: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 1500元3%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1500元 至4500 元1 0%10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4500元 至9000 元2 0%55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9000元 至35000 元2 5%10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35000元 至55 000 元3 0%27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55000元 至80 000 元3 5%55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 元4 5%1350 5现行个税 9 级超额累进税率: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 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 500元5 %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500元至 2000元10%2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2000元至 5000元15%12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500元至 20000元20%37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20000元至 40000元25%137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40000元至 60000元30%337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60000元至 80000元35%637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80000元至 100000元40%1037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 100000元45%15375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 适用 25%税率的起征点从此前的 20000 元至 40000 元调整至 9000 元至 35000 元,范围明显扩大。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调整前税额调整后税额税收的变化3000750减少 7535001250减少 125400017515减少 160500032545减少 2807500725295减少 4308000825345减少 48090001025545减少 480100001225745减少 4801500022251870减少 3551900030252870减少 1552000032253120减少 1053000056255620减少 53860077757775没变4000081258195增加 70500001102511195增加 1701000002882529920增加 1095在新的个税法中,应纳税收入 3.86 万元成为个税增减临界点,即月应纳税收入低于 3.86 万元缴纳的个税将减少, 高于 3.86 万元则将多缴税。 而在一审草案中,临界点是 1.9 万元。年终奖到底该如何征税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年终奖解读为讹传事件,使得大众对于新个税法案实施后,年终奖到底如何缴税搞的是一头雾水。记者采访有关专家得知,年终奖一次性奖金9 月 1 日后发放将按新标准一次性计税。如果当月工资多于3500元,当月薪金和年终奖分别按新标准计税,当月工资少于3500元,年终奖补足差额部分后再计税。比如说, 韩先生 2011年 12 月 3 日取得工资收入24100元。那么他的年终奖缴税情况如下: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100元,剩余 24000元除以数分别为10% 和 105元。350012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24100 元补足其差额部分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应纳税额= 10%-105=2295元专家同时强调, “这种计算方式一年只有一次机会。 ”,其他的季度奖、年中奖等奖金都并入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各种补贴、实物福利也应征缴个税除了正常的工薪收入外, 我国还对单位发放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以及实物福利等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征收方式为,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需要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 ”所得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全额30% 作为个人收入缴税。这也就是说, 如果一名职工在某一月份获得 1000 元的交通补贴后, 而当地又未规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则其中的 300 元,应该作为个人收入计税。与此同时, 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 扣除公务费用后,也应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 20% 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除上述补贴外,单位发放的差旅补贴等费用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多渠道可合理避税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能够合理避税也是工薪阶层增收的重要来源。首先,用人单位多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合理避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 而公积金管理办法表明, 职工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通过多缴住房公积金来降低工资总额,从而减少了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外, 在收入结构中,年终奖与月薪同等对待,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税,由于年终奖金一般数额较大,如此一来,个人所需要缴纳的个税额度必然较多。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以把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 分月获得,再选择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可以节省不少纳税金额。还有的单位每个月都会以合理避税的名义,要求员工拿出租车票或是手机通讯费发票抵冲工资,而这种 “发票工资 ”被不少人戏称为“发票奴 ”。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这种行为处于灰色地带, 这种做法无疑等同于员工的工资计入企业运营成本,可以起到降低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同时也使得企业少交了不少税款。比如,刘女士目前月收入为9000元,按照正常的纳税标准,她每月需要缴税(9000-2000)20%-375=1025元。但是,她每月都会向公司申请3000元的以发票报销形式得来的薪水,所以她每月仅需要缴纳个税(9000-3000-2000)15%-125=475元。单一个月,就可以少缴纳550元,而一年下来可以节省差不多近7000元钱。相关新闻:个税新政影响“北漂族 ”买车不能不说的黑色幽默由于北京对非京籍人员买车实行严格限购措施,即非京籍人员必须连续五年以上在京缴纳社保和个税,才能参加摇号取得购车指标,所以,那些月收入2000元至 3500元的外来人员,原本在北京“暂住 ”五年就有机会买车,现在则遇到了麻烦,因为他们9 月 1 日之后不缴个税,无法提供缴税证明(7 月 4 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看到这条消息, 让人不禁想起此前一些专家反对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理由: 起征点提高将来,让这些专家看起来有了 “先见之明 ”。这真是有点 “黑色幽默 ”的味道。 首先,如果说限制购车是为缓解交通拥堵不得已采取的措施, 那么也应一视同仁地对待户籍居民与外来人员。 退一步讲, 即使要对外来人员在京购车实行更严厉的限制, 也不应将五年缴纳个税作为前提条件, 因为缴纳个税是有门槛的,现在是月收入 2000元以上, 9 月 1 日之后是月收入3500元以上,将五年缴纳个税作为购车前提,就相当于以一个人的收入多少来决定其是否拥有购车的权利,收入高的才有权购车,收入低的则无权购车 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偏向较高收入者而剥夺较低收入者的某项权利,其正当性、合理性显然令人怀疑。其次, 不缴纳个税的人同样是纳税人,推而广之,任何自然人都是消费者,因而都是纳税人, 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纳税。在北京居住的外来人员,即使不缴纳个税,但他平时的任何花销,只要从口袋里掏钱出来消费,都是在为北京的税收作贡献,比如买一袋售价2元的食盐,里面包含0.29 元的增值税和0.03 元的城建税;喝一瓶售价 3元的啤酒,就为国家贡献了近 0.7元的税收;去餐馆吃一顿饭或去理发店理一次发,花销的5.5% 是营业税和城建税 中国的现行税制,致使商品和服务中包含的税赋畸高,个人所得缴税则相对较少,一个人暗中所缴纳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要远高于明里所缴纳的个税,但是,我们的税务部门“避重就轻 ”,除了向公民提供个税证明,再也没有其他纳税证明。常有报道称,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 商场和超市的购物小票上都清楚地注明该商品所包含的税,让每个人知道每次消费给政府贡献了多少税收 我们不是一直强调要提高民众的纳税意识吗?我们连现在经常讲的 “个税证明 ”也是近年来才有。报道称, 对于个税起征点上调带来的上述影响,北京市有关部门准备研究调整措施。我想问, 那些在北京漂泊收入较低的外地人,可以拿着长期在北京消费的购物发票、餐饮发票等去申请购车吗?那些外地人履行完给北京纳税的义务之后,能够获得各项相应的权利吗?这里所说的 “权利 ”,显然并不仅仅指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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