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证券经纪人团队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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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经纪人团队营销管理制度(2009)31目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营销管理体系及职能2第三章 组织及人员管理5第一节 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5第二节 经纪人的招收8第四章 客户的认定与归属关系9第五章 报酬、补贴与绩效考核10第一节 经纪人岗位报酬构成10第二节 经纪人考核与级别管理11第三节 市场部经理报酬构成14第四节 市场部总监报酬构成15第五节 其他福利16第六章 日常管理16第一节 基本规定16第二节 考勤管理17第三节 会议管理18第四节 培训管理20第五节 档案管理21第七章 经纪人品质管理22第八章 风险管理25第一节 基本要求25第二节 奖励与处罚28第九章 附 则30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立经纪人团队模式在经纪业务营销模式中的核心地位,实现经纪业务的根本转型,保证经纪人团队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经纪业务营销团队建设的基本依据,为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适时性,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市场变化适时修订。第三条 营销中心、上海总部和各营业部均负有监督管理下属经纪人团队和经纪人遵守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因监督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营业部、服务部以及其他与经纪人团队建设相关各部门。第五条 释义1、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经纪人:是指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资格条件,与公司签订委托合同,专职从事为公司发展客户并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 3、营销系列:指不管理团队,仅根据销售业绩和综合表现领取报酬的经纪人系列。营销系列经纪人自下而上分为见习客户经理、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明星客户经理、金牌客户经理、资深客户经理。4、管理系列:指除开发客户外,履行管理职能,管理团队的经纪人系列。管理系列自下而上分为市场部经理、市场部总监两个级别。5、团队:指管理系列经纪人所管辖的业务单位。育成团队指市场部总监所辖的市场部经理晋升为市场部总监后所成立的新的团队。6、团队长:管理系列经纪人(包括市场部经理、市场部总监)称为团队长。7、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地区。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外的其他地区。8、 有效户:账户内托管股票资产市值5000元以上的帐户。当月开户,账户内资产市值不足5000元,在开户后三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份达到有效户标准,算作达到标准当月的有效户。有效户市值的计算:以当月新增客户股票资产市值的峰值为标准。股票资产市值 = 股票型资产(不含B股)+ 封闭式基金(按当日市价计算)9、 净创收:指经纪人所有业务收入扣除各项规费、营业税、投资者保护基金等费用后本公司实收部分。净创收客户交易手续费收入+其它销售收入交易规费营业税-投资者保护基金-其它。第二章 营销管理体系及职能第六条 公司对经纪人实行统一政策,分块管理模式。营销中心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经纪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对天津地区经纪人实行集中管理,对总部直管异地营业部经纪人实行政策指导与业务管理。上海总部对其直接管理的经纪人和上海总部所属营业部的经纪人,在本办法及公司其它经纪人相关制度规定的框架内实行自主管理。第七条营销中心、上海总部和各营业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经纪人报酬、考核及相关政策组建经纪人团队。上海总部及所属营业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需报营销中心备案。第八条营销中心经纪人管理部具体负责公司经纪人相关制度的拟定与监督,依照本办法规定,承担公司经纪人的资格认定、业务管理、内部监管、报酬管理、考核管理、内部培训与风险控制等具体工作。具体职能为:1、针对政策要求和市场变化,负责本办法的修订;2、负责经纪人资格认定以及经纪人的年检评定等后续管理工作;3、指导营业部设立经纪人营销团队,审查营业部报备的经纪人营销团队的可行性报告以及相关的团队业务工作规划;4、监督营业部针对所辖经纪人管理考核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效果;5、在人力资源总部协助下不定期的组织经纪人业务培训;6、直接管理直属经纪人营销团队。第九条 各营业部营销管理职能:1、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2、建设基层营销队伍,建立营销网络;3、负责监督营销团队的日常管理、业绩考核;4、组织营销团队开展各种营销活动;5、负责营销团队的风险控制;6、 按公司规范要求进行业务数据录入、统计、报备等管理工作。第十条 市场部总监职能:1、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各项工作安排;2、按公司和营业部要求,组织进行人员招聘和团队组建;3、策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营销活动,协助所辖团队展业;4、组织部门例会(早会、夕会、月度、季度会议、业务分析会等);5、 协助经纪人管理部、营业部组织各项培训活动;6、 按公司要求完成对所辖团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包括销售活动管理、差勤管理、绩效考核和相关业务报表的复核等;7、 负责本部门营销团队的风险控制。第十一条 市场部经理职能:1、发展团队成员,组织、建立团队营销网络,组织、参与各项营销活动;2、 带领团队成员积极拓展客户,销售金融产品,完成营业部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3、 配合上级主管对团队人员进行各项日常管理,协调团队成员的利益分配;4、 支持和协助团队优秀成员组建新营销团队。第三章 组织及人员管理第一节 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第十二条 组织架构图第十三条 团队建设: 1、营业部可设一个或多个市场部。 2、每个市场部设市场部总监一名,每个市场部总监下辖3-5个市场部经理。 3、每个市场部经理下辖8-12个经纪人。4、市场部的规模为24-60人左右。5、新聘市场部总监由营业部提出招聘意见,在规定的考核期间内,完成团队建设指标,由营销中心或上海总部聘任,未完成考核任务的不予聘任。第十四条 经纪人发展路径:所有经纪人入职以后,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考核标准实行升降级制度。包括营销类经纪人、管理类经纪人。1、营销类经纪人包括见习客户经理、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明星客户经理、金牌客户经理和资深客户经理。2、管理类经纪人包括市场部经理、市场部总监。3、发展路径及原则(1)营销系列经纪人根据自身业务量的标准逐级晋升。(2)管理系列经纪人既开发客户,又负责团队人员发展和管理。(3)管理系列经纪人如果出现业绩无法达到考核标准,则降为营销系列经纪人;(4)管理系列经纪人所辖团队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即可以申请晋升,并享受晋升后级别的待遇。第十五条 各级岗位职责1、经纪人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拜访和发展客户,完成团队下达的业务指标;(2)负责所属营销网点宣传品的布置和设备的保管;(3)收集、整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汇报;(4)听取客户意见、建议,提供业务流程咨询服务,每天填写工作日志和客户服务记录;(5)每周向所属的市场部总监或市场部经理提交客户维护记录,服从市场部总监或市场部经理的管理、辅导和工作分配;(6)每日参加所在部门的晨会,按时参加所在部门的夕会、例会、周会等;参加所属区域组织的市场营销活动;(7)每月初编制工作展业计划,月末向市场部总监或市场部经理提交工作总结;(8)协助市场部总监或市场部经理完成本片区任务;(9)维护各类营销渠道的合作关系;(10)完成团队要求的其它事项。2、市场部经理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对所管理经纪人进行日常管理(业务考核、考勤),检查工作日志和客户服务记录,协助并指导经纪人制定展业计划;(2)对所辖经纪人进行培训、辅导、陪同和督导展业;(3)协助并配合市场部总监管理、考核经纪人;(4)制定所辖团队业务发展规划及展业策略;(5)每周填写KPI周报表;(6)完成市场部总监交办的其它事项。3、市场部总监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本区域月/年度营销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2)负责团队人员的招聘、辅导、培训等队伍建设;(3)负责所管理团队的活动量管理、差勤管理、绩效考核和相关业务报表的复核等工作;(4)负责市场部经理的提名、考核;(5)定期组织团队人员进行各项市场营销活动,策划市场渠道开拓的方案;(6)负责组织本区域人参加各种会议:月会、周会、夕会、早会、及业绩分析会等,同时对本区域各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定期制作KPI分析表,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并制定下个月的工作计划;(7)填写周报、检查市场部经理周报、抽查经纪人的工作日志;(8)负责辖区内相关合作单位的协调工作,定期拜访相关渠道,同时负责辖区渠道的宣传品和设备的管理;(9)收集、整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10)定期上报营销计划和各类管理表格;(11)完成营销中心经纪人管理部、营业部交办的其它事项。第二节 经纪人的招收 第十六条 应聘人员在接受正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进入实习期的,称为见习客户经理。第十七条 见习期内的客户经理与公司签订承诺书,见习客户经理根据见习期具体表现,给予一定补贴。第十八条 对于与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在委托期内不符合业绩考核条件的经纪人将予以解约。实习期间经纪人需在正式经纪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业务拓展实习工作,不得独立代表公司开展各项营销活动。第四章 客户的认定与归属关系第十九条 客户认定是以经纪人提前在经纪人系统中预登记,或带领客户到柜台开户填写客户服务确认表、客户亲笔签名,柜台确认后,才能确认客户的归属。第二十条 经纪人开户工作流程:1、 经纪人应严格遵守营业部预约开户制度;2、 开户时,经纪人应陪同客户前往营业部柜台办理开户手续并请客户本人填写客户服务确认书;若经纪人无法陪同客户办理开户手续,应事先告知市场部总监,并提醒客户在开户时填写客户服务确认书;3、 柜台复核人员对客户服务确认书的“客户签名”一栏的客户签名真实性进行确认后签名;4、 营业部根据预约开户单、客户服务确认书进行经纪关系确认的相关操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提前预约并提交预约开户单的,需由市场部总监和营业部负责人在客户服务确认书上进行签字确认;一式三份进行保存,以备查阅。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不允许客户归属关系变更。若经纪人离职,其名下客户隶属营业部直辖的市场部。第二十二条 严格区分自然开户客户与经纪人营销客户,为保护本公司客户资源,严禁将本公司现有自然客户转为营销客户。对于抢夺自然开户客户的经纪人,一经发现即被解除合同。第二十三条 经纪人使本公司原有流失的客户,通过其本人努力,从其它券商处转回,成为营业部新客户时,经纪人须事先填写申请表,由市场部总监和营业部总经理签字确认。第五章 报酬、补贴与绩效考核第一节 经纪人岗位报酬构成第二十四条 经纪人报酬构成=级别补贴+工作补助+佣金提成-管理考核+举荐奖1、级别补贴、工作补助、佣金提成明细表:级别级别补贴基数(元/月)通讯补助(元/月)交通补助(有效户补助)开户奖(有效户补助)佣金提成见习客户经理按照见习表现发放补贴00%客户经理860020元/户50元/户15%高级客户经理100010020元/户50元/户15%明星客户经理150010020元/户50元/户20%金牌客户经理200010020元/户50元/户25%资深客户经理250010020元/户50元/户30%2、开户奖励的条件: 5户和5户以下,50元/户;5户以上(不含5户)的部分,80元/户;单户50万元以下的按一个有效户核算开户奖励,单户超过50万元以上的每递增50万元按新增一个有效户核算开户奖。但核算有效户数最大值为10个。3、管理考核分数是计发经纪人管理考核收入的依据。经纪人的日常管理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100-扣分+加分,每一得分为5元人民币,最高500元。4、经纪人如出现下列行为或结果的,相应扣减考核分:项目扣分项目扣分迟到早退-5分未摆放宣传品-2分旷工一天-10分未参加公司宣传活动-5分旷工两天-30分客户及渠道投诉-20分着装不合格-5分无故缺岗未说明-5分恶意开户及冒领户-20分未参加例会及业务培训-5分事假经批示后-5分病假-2.5分5、经纪人因工作能力突出或服务优良获得合作渠道方或客户书面表扬,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奖励考勤分10分。6、举荐奖见第五节其它福利。第二十五条 设立经纪人基金:提取办法按全年净创收的1%计提,用于对团队中业绩突出奖、精神奉献奖等各项单项奖励的发放。第二节 经纪人考核与级别管理第二十六条 营销类经纪人共五个级别,其考核定级指标为前三个月(含见习期)的月均指标,具体考核定级参考指标见下表: (一)经纪人定级标准表1、定级标准:经纪人级别月度新开发有效户(户)月度新增托管市值(万元)见习客户经理315客户经理630高级客户经理840明星客户经理1260金牌客户经理15100资深客户经理181202、经纪人月度考核得分:月度的考核得分月度实际新开有效户/考核标准0.5+月度新增有效户市值/考核标准0.53、前三个月月均考核得分=前三个月月度考核得分/3经纪人销售公司下达股票型的开放式基金的任务,销售金额可以按单只基金,单笔或累计销售达到一万元(一万元为整数单位),每一万元基金份额折算为一万元股票资产市值,计为当月新增客户资产,作为经纪人保级、升级的依据,按公司规定返还基金销售的手续费。4、月度考核权重将根据市场变化和政策变化而调整,但将提前一个月予以公布。(二)营销类经纪人升降级管理1、级别晋升A、见习期客户经理的晋升条件:见习期客户经理,三个月内单月或三个月累计股票市值达到60万元。B、经纪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可晋升级别:(1)经纪人连续三个月平均考核成绩达到本级别标准130分以上,将晋升为上一级别的经纪人。当经纪人连续三个月平均考核成绩达到本级别标准260分以上,将晋升为上两级别的经纪人,当连续三个月平均考核成绩达到本级标准390分以上,将晋升为上三级的经纪人,以此类推。(2)经纪人六个月评分未达到晋升标准,但每月达到70分以上,且月均超过100分,可晋升一级。2、级别下降:连续三个月平均考核成绩未能达到本级别业绩要求70分的,自动降级为与其完成指标相符的级别。如果在经纪人级别连续三个月平均仍未达到本级别要求的70分的,那么在T1月开始,将对该经纪人执行责任底薪考核。同时,只允许其在责任底薪阶段停留三个月,三个月后仍未升级的,公司将予以辞退。3、级别维持经纪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可维持级别:经纪人连续三个月平均考核成绩达到本级别要求的70分,资格维持;(三)解约:见习期间两个月未达到业绩要求或不符合其他要求的见习客户经理或连续三个月月均新增客户所带来的证券市值达不到60万元以上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解除与营销人员的委托关系。(四)说明:当月所开发的客户三个月内转化为有效户的,在转化后的第二个月补发开户奖及交通费。当经纪人本人婚嫁、直系亲属逝世等特殊原因经核实当月级别不纳入当月级别考核,予以封存。工资及佣金提成按当时级别发放。第三节 市场部经理报酬构成第二十七条 市场部经理报酬构成=级别补贴+佣金提成+管理津贴+育成津贴+举荐奖,具体为:1、级别补贴:享受相应级别的经纪人的基本报酬。2、佣金提成:同经纪人一样参与级别的升降,享受同等级别的佣金提成比例。市场部经理的级别补贴和佣金提成不低于高级客户经理级别。3、管理津贴:团队成员总提成收入的10%作为市场部经理的管理津贴. 市场部经理按照所属团队每个员工的总提成收入提取管理津贴,提取时均不包含本人客户的净创收;市场部经理育成新的市场部经理时,原市场部经理不再享受育成市场部经理的管理津贴。4、育成津贴:(1)市场部经理育成新的市场部经理,原市场部经理享受育成新市场部经理净创收的育成津贴:育成津贴=育成市场部经理净创收PP 值标准如下:第一年 3%,第二年 1.5%育成津贴享受年限为两年。(2)新育成的市场部经理级别变动时,取消原市场部经理与该市场部经理的育成关系。5、举荐奖:见第五节其它福利。第四节 市场部总监报酬构成第二十八条 市场部总监报酬构成=级别补贴+业绩提成+管理津贴+育成津贴1、级别补贴: 每月33004800元2、业绩提成:享受自己名下客户的佣金提成,提成比例为15%,但不享受开户奖及客户开发交通费补助。3、管理津贴:所属团队创造的净创收的3%。市场部总监按照所属团队的净创收提取管理津贴,提取时均不包含本人客户的净佣金收入。4、育成津贴:(1) 市场部总监育成新的市场部总监,原市场部总监享受育成新市场部总监所属市场部的育成津贴:育成津贴=育成市场部净创收PP 值标准如下:第一年 1.5%,第二年 1%育成津贴享受年限为两年。(2) 育成的市场部总监因考核降级时,取消原市场部总监与该市场部总监的育成关系。第五节 其他福利第二十九条 经纪人生日蛋糕奖励办法 凡与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经纪人(不包括见习客户经理),生日当月每人发放100元蛋糕兑换券。第三十条 经纪人举荐奖为鼓励全体人员参与团队增员建设,吸纳优秀的证券营销人才,推荐人每推荐一名新人且被推荐人员三个月内达到客户经理业绩考核标准,并与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营业部一次性奖励推荐人1000元的举荐奖。第六章 日常管理第一节 基本规定第三十一条 各营销团队应视业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有关投资基础知识、技术分析、营销技巧、从业资格等业务方面的培训,积极筹划组织股民沙龙、客户联谊、投资报告会、小区宣传、渠道开发、社会公益等活动,以利于业务的开拓。第三十二条 营销中心、上海总部和各营业部所辖各营销团队应制定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的经营计划和业绩目标,并将所有业务活动编制行事历,向团队全体成员公布后按计划实施。第三十三条 市场部经理必须填写周报,对本周进行总结,并制定下周工作计划与业绩目标。每月底应对本月进行总结,并制定次月的工作计划和业绩目标,并编制行事历,召开团队月例会告知。第三十四条 经纪人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填写工作日志,包括当天拜访总结、次日拜访的客户计划、投资建议等,并全力达成。各市场部经理应每天检查团队成员的工作日志,并给予协助与辅导,落实活动量管理。第三十五条 经纪人应按规定参加相关的业务、会报等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第三十六条 市场部总监必须按要求按时填写周报,每月应将本单位业务状况、有关活动管理进行分析、检讨和评估,并每月初向营业部提交工作报告。第二节 考勤管理第三十七条 各营业部应建立严格的经纪人考勤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各市场部的执行情况。第三十八条 市场部总监对考勤结果负责,未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或虚报考勤情况者,经发现,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降级处理。第三十九条 经纪人请假必须填写经纪人请假申请单,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获假。请假需由直接主管核准,超过一天者,由市场部总监核准。第四十条 一个月内无故连续旷工5 天或累计旷工10 天、一年内请病假、事假时间累计60天或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解除合同。第四十一条 经纪人如遇以下情况可申请请假:1、 事假:事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事假5 天之内(含5 天),由市场部总监审批,按事假期间工作日天数扣发报酬;请事假6 至30天(含30 天),经营业部总经理审批,并按事假期间工作日天数扣发报酬。2、 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3、 除产假外,病事假一次连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 个月;若一个月后仍无法上班,必须说明原因后再予以续假(病假需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第四十二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标准:1、 无故迟到(早退)30 分钟以内者,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30 分钟者,按旷工处理。2、 经纪人考勤处罚标准如下:(1) 迟到或早退扣发报酬(每次)25 元(5分)(2) 旷工一天扣发报酬50 元(10分),旷工两天扣发报酬150元(30分),旷工三天以上自第三天起每天扣发报酬100元(20分)。第三节 会议管理第四十三条 各团队应定期组织业务会议,业务会议包括:每日晨会、夕会、每周例会、业务分析会、业务研讨会等。第四十四条 晨会是对经纪人管理的重要途径,由市场部总监策划、组织和管理。第四十五条 晨会要力争做到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气氛适宜、踊跃参与。晨会主持人应事先做好晨会的策划、组织工作。各市场部总监提前一周制定好晨会行事历、计划表,预先公布。第四十六条 晨会经营应起到以下作用:1、根据经纪人的工作进展,落实活动量管理。2、根据经纪人的思想动态,激励工作士气。3、传授各方面的知识、提高经纪人专业技能。4、交流工作经验,提升气氛。5、经纪人的演讲。6、最新资讯、信息、股市行情分析等。7、提高经纪人的自身修养,重视经纪人的思想品德教育。8、本公司重要政策的宣导。市场部总监应注意总结晨会营销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晨会管理水平,并将收集整理好的晨会材料、案例形成文字和专案。市场部总监在抓好晨会的同时做好辅导工作。第四十七条 市场部总监每周至少组织1-2次夕会(有条件的区域应每天组织夕会),强化证券专业知识、销售技巧、政策制度的学习,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第四十八条 每周应召开全体经纪人例会,会议内容包括:公司、部门重大事项通报、本周工作总结、工作日记检查等;会议目标旨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舞士气、提高业务水平。第四十九条 每月召开业务分析会,参加者为试用期和未完成上月任务的经纪人;会议内容包括:讲授业务知识、帮助分析市场、分析业务滑坡原因;会议目的:帮助经纪人分析原因,提高客户开拓能力。第五十条 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会议内容包括:本阶段业务分析、服务技巧、经验交流、提高营销能力的方法等;会议目的:提高经纪人的管理水平,促进经纪人制度的健康发展。第五十一条 市场部总监应将各种晨夕会、例会和分析讨论会等各种会议的相关资料、案例、方案汇总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检查。第四节 培训管理第五十二条 经纪人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第五十三条 岗前培训是对新招聘的经纪人在上岗前的统一培训,采用集中授课、自我学习、互相交流等形式,时间应不少于5天。第五十四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分为个人素质、基础知识和营销知识三个方面。1、个人素质培训包括坚定信念、积极憧憬、价值观、自尊自信、实现自我、职业道德等。采取集中授课和互相交流的培训方式。2、基础知识培训包括公司历史沿革、公司文化、公司规章制度、证券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分析、证券交易规则、相关法律法规、风险控制、自动化办公平台的使用等。采取集中授课和自我学习的方式。3、营销知识培训包括市场营销的基本知识、服务营销理念、营销方法和技巧等。采取集中授课和互相交流的方式。第五十五条 在岗培训是对上岗后的经纪人能力持续提高的培训。采取以老带新、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自我学习、集中授课等形式。其中,以老带新是指上级经纪人在实际工作中负责指导实习经纪人开展业务,从而培养实习经纪人的各项业务知识和技能。第五十六条 在岗培训的内容包括岗前培训的内容,新的业务品种、新的交易品种、经验交流、案例研讨、各种社会培训等。第五十七条 公司鼓励经纪人参加国家统一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并在考试组织方面予以积极支持。第五节 档案管理第五十八条 营业部应建立营销系列经纪人个人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审批制度和登记制度,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防止营销系列经纪人资料的泄漏。第五十九条 档案管理细则:1、 营业部将营销系列经纪人档案资料相关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库,便于查阅。2、 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都应有专门的存管地及管理员,采取集中统一管理,一户一袋制,档案袋外应有资料标记及编号。3、 营销系列经纪人档案资料应按一定顺序存放,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求职表、个人简历表、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复印件、报酬结算银行账户、体检表(应包括肝功能检查)、委托合同、晋级申请书、承诺书、保证书、信用记录、客户服务确认书等。4、营销系列经纪人档案所有相关材料必须由相关人员填写完整。已解除合同的营销系列经纪人档案应有易于辨别的标识。第七章 经纪人品质管理第六十条 经纪人应当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证券营销活动,自觉接受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 1、公司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将为符合条件的经纪人颁发经纪人证书;经纪人只能接受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委托,不得在接受本公司委托后再代理其他证券公司进行客户开发、客户服务等相关活动;2、证券经纪人有义务接受公司的内部监管,其基本信息将在公司网站、营业部及服务部专栏中予以公示;3、经纪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制定的关于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从事营销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市场和公司的各项规定的行为,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和公司客户利益的行为;4、因经纪人故意、过错或超出委托合同的授权范围,造成客户经济损失,该经纪人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 经纪人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证券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信息,明确地向客户说明合同条款中责任免除、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第六十二条 经纪人的执业准则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证券市场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2、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切实为客户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3、加强自我学习,丰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发扬团队精神,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倡导团队间的合作,公司内部应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4、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守客户秘密。不准向他人泄露客户的委托事项及有关交易情况,不准接受客户买卖证券的全权委托,不得代替客户进行证券买卖;5、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服从营销团队的统一协调;6、严禁各种违法的犯罪行为和严禁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不得对公司和客户有欺诈行为;7、自觉接受客户监督,不得以欺诈、胁迫、利诱等手段拉拢客户;8、经纪人应互相帮助、交流体会,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在本公司内部进行不正当竞争;9、接受所在部门和客户的监督,并做好公司与客户的联络工作,为公司排除不必要的纠纷;10、正直诚信,勤勉尽责,廉洁保密,自律守法。第六十三条 经纪人从事证券营销活动,不得有以下行为:1、不得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理开户、股票买卖、资金划转或与客户进行操作收益分成; 2、不得对金融产品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承诺或宣传;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印制、发放、传播金融产品的宣传材料;不得对不同金融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不得隐瞒或夸大金融产品合同条款中的重要情况;3、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客户投资方面承诺、保证,不得接受客户账户利润分成,损失分担等违反证券法内容的口头或书面的承诺,应向客户如实陈述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不得夸大或隐瞒;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客户证券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4、不许向客户收取证券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费用,为不当谋利阻碍合作单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5、未获得本公司同意前,不得通过新闻媒介和报刊杂志发表任何有关本公司的广告、声明、文件、宣传或接受采访等;6、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在私设的经营网点为客户提供服务或从事相关业务;7、未经授权,不得向客户、他人及其他单位或部门泄露本公司各种内部资料信息;8、不得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个人的信用活动;9、不得利用行政处罚结果或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其他公司、证券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的信誉;10、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行业优势地位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客户订立证券相关合同;11、不得开发公司原有客户。12、未经公司同意或者授权不得擅自变更证券相关合同条款和费率;13、未经证券相关合同当事人同意或者授权不得擅自填写、更改证券相关合同及其文件内容;14、未经客户同意,不得代替或者唆使他人代替客户签署证券相关文件;15、不得诱导、唆使客户终止、放弃有效的证券相关合同,购买新的证券产品,损害客户利益;16、不得泄露客户、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17、不得超出业务范围、销售区域从事证券营销活动;18、不得挪用、截留、侵占证券相关手续费用、客户保证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19、不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证券相关单证;20、不得与非法从事证券业务、证券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证券业务往来。21、不得从事法律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第八章 风险管理第一节 基本要求第六十四条 经纪人的公示制度1、为加强对经纪人的监督管理,我们将对公司注册登记的所有经纪人采取公示制度。经纪人在工作时间应统一着装,在营销活动中应主动出示公司统一配发的经纪人资格证书和身份标识名片。2、需公示的经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历、从业经历、客服等级,信用评级等内容。3、公示方式主要有:A、公司网站公示:经纪人的基本信息刊登在公司网站专栏中。B、营业网点专栏:经纪人的基本信息刊登在公司营业部、服务部的投资者教育专栏中。C、电话查询系统:通过咨询电话,客户可查询到经纪人相关信息。第六十五条 客户知情制度为保障投资者权益,规范经纪人行为,理顺经纪人与其客户的正常关系,进而减少纠纷、降低风险,实行客户知情制度。凡是经纪人均须与客户签订客户服务确认书,使客户明确知道谁是自己的经纪人,了解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第六十六条 客户回访制度由经纪人管理部或营业部相关部门对客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对经纪人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客户异常交易情况的核实、客户资产变动情况核实以及其它相关问题。并将有专人负责依据回访记录建立客户服务档案,同时对于异常交易现象、投诉问题以及公示后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地协调与解决。第六十七条 建立诚信档案经纪人管理部或营业部专职负责建立经纪人动态监管机制。为每一个经纪人建立诚信档案,同时建立相应的投诉受理制度,便于对经纪人业务开展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第六十八条 投诉受理制度经纪人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方面存在问题时,客户有权进行投诉。投诉可采取电话投诉、书面投诉、向公司电子信箱发邮件进行投诉等方式。1、客户投诉处理流程经纪人管理部或营业部指定专人、专电受理客户对经纪人的投诉;受理人员接到客户投诉后,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并上报主管领导。2、客户反应调查及处理A、了解客户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的确认。B、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与责任人员的确认。C、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与督促。D、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E、迅速传达处理结果。F、填写投诉受理表,进行登记备案。3、客户投诉案件处理期限客户投诉登记表处理期限自主管部门受理起7天内处理结束。4、客户投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处理凡发生客户投诉事件,按责任归属进行处罚:同一客户投诉同一经纪人两次以上,确认责任后取消经纪关系,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由于经纪人的责任造成客户实际的损失由经纪人负担并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九条 定期通报制度经纪人管理部或营业部由专人负责对经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服务督导工作,并对经纪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系统、动态评价。通过对客户进行定期、系统的回访,检查经纪人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做好经纪人业务的风险防范工作,并定期对所有经纪人服务质量予以评级,并通报所有经纪人。第七十条 经纪人管理部或营业部督促经纪人对客户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风险教育工作,充分落实客户的知情权,充分揭示市场风险,让客户充分了解相关制度和市场规则。第七十一条 经纪人管理部或营业部要规范经纪人工作流程,注重对经纪人的风险管理教育,规范服务,规范操作,明确经纪人禁止行为,明确经纪人的权限。尤其对于以公司名义对外的宣传资料、研究报告等书面文字,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第二节 奖励与处罚第七十二条 营业部按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的原则对经纪人进行管理。第七十三条 营业部应建立经纪人信用记录,记录包括经纪人在职期间的获奖记录、惩罚记录。经纪人有下列各情形之一,可由营业部及公司予以嘉奖(营业部嘉奖方案需上报营销中心批准):1、 具体事例或言行维护本公司形象,争得荣誉,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2、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财产,见义勇为;3、 参与公益活动,协助公司业务拓展,取得良好效益;4、 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提升公司业绩;5、协助公司开展各项训练活动和公关活动,对业务同仁的工作绩效有长期帮助者;6、 工作成绩优秀,年度考核绩效排名在营业部前3名的;7、 其它特殊优秀事迹。第七十四条 经纪人有以下情形的,公司有权与其解约或将其辞退: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者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利益带来损害者3、违反经纪人行为准则或其他重大违纪行为者4、在见习期内没有完成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者5、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禁入证券市场者6、自动离开公司,并提出申请,账务清楚,并获得批准者7、未经公司批准,在其他证券公司兼职者8、违反职业操守,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9、公司认定的其他行为10、经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但不足以构成解除合同的行为,将比照公司经纪人处分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将记入档案。第七十五条 经纪人的违规行为,所在营业部要进行通报,记入经纪人信用记录,并将违规情况上报营销中心或相关管理总部备案。造成客户或公司损失而被解除合同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通报当地证券业协会,申报注销其执业资格。第七十六条 对经纪人进行奖惩,应以书面形式正式公布、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第七十七条 对经纪人的纪律处分,应根据经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给予适当的处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第七十八条 受处分的经纪人,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解除合同的除外)。第七十九条 经纪人的违纪行为损害本公司利益,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应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第九章 附 则第八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渤海证券股份公司,公司有权视情况变化对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或调整。营业部有对经纪人报酬标准调整的权利,但调整必须在本办法的框架和标准下进行,并报营销中心审批。第八十一条 经纪人累计客户资产总值一类地区达800万元以上,二类地区达500万元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和证券从业资格的,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经纪人累计开发客户资产总值达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学历限制(但不能低于大专学历),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也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凡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纪人,其管理按照渤海证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其薪酬与考核等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八十三条 此前发布的公司其它规章制度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规定但其它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按其它规章制度执行。若因国家法律政策或市场变化,本办法相应内容可由公司进行删补或改动,相应调整内容为本办法之有效补充,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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