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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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机具管理办法(公示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机械设备工器具是企业的重要物质资源。为加强机具的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机具安全施工生产,充分发挥其生产效能,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能力提供保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各项机具管理法规、制度、规程规范和业主及相关方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机具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重视和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以确保公司管理目标的实现。第三条 公司机具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具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运用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以及科学管理方法进行全过程综合管理,为公司提供最佳的技术装备,保持机械设备的最佳状况,做到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达到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技术状况好、消耗低、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高的目的。第四条 机具管理的原则,是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采购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第二章 术 语第五条 机具指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机械设备在财务按固定资产核算,工器具 在财务按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六条 保养(一) 日常保养:即班保养,指班前班后及工作中的维护和保养,主要对机械及某些零件进行检查、清洁、调整、润滑、紧固等。(二) 定期保养:指工作一段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查,其主要内容是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损部件,调整个别零件,并完成班保养的全部内容。第七条 修理(一) 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二) 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三) 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第三章 机具管理网络及职责第一节 机具网络第八条 公司设立机具管理部,负责公司的机具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落实机具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并对机具的安全负责。第九条 公司各二级单位应建立机具管理网络和机具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应设立机具管理专责和机具安全专责人员(运输分公司必须设立机具管理专责和机具安全专责人员),其分工及职责由各单位明确并细化。 第十条 为提高机具管理水平,做到互相配合,协调机具管理工作,建立公司机具管理网络。公司经理分管经理机具管理部主任副主任(主任)机械工程师机具管理专责机具安全专责使用单位分管领导机具管理专责第二节 机具管理部及人员职责第十一条 机具管理部职责(一) 贯彻落实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公司机具管理工作。(二)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重要施工工器具的采购工作;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并交主管经理审批,组织实施并按规定交付使用单位。(三) 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台账,卡片,掌握机械设备的价值,数量及分布。(四) 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机具的使用、保养、修理及安全技术状况等工作。(五) 负责计量器具的定期送检。(六) 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及处置工作。第十二条 机具部相关人员职责(一) 机具部主任职责1. 全面负责履行机具部部室的管理职能,负责部室人员的分工及管理工作。2.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程序文件及机具管理制度、办法等。3. 负责采购计划、采购供方、采购合同、固定资产工器具登记以及合格供方的审核确认工作。4. 负责组织监督使用单位机具的管理及机具安全工作。(二) 机具管理部副主任主任工程师职责1. 协助主任履行部室管理职能。2.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机具管理制度、办法、技术规范等,负责部门“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运行工作。3. 全面负责机具管理全过程的技术、安全、质量工作及机具的使用、维护、检查等工作。4. 负责组织机具招议标采购、进货检验等工作。5. 负责组织机具的调度、租赁工作。6. 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三) 机械工程师 1. 负责落实机具管理全过程的技术安全质量工作。2. 参与机具招议标采购、供方的评审及选择,负责采购机具的进货检验工作。3. 负责落实机具的调度、租赁工作。4. 组织收集、编制机具管理、安全、使用、保养、修理技术规范标准等文件并贯彻实施。5. 组织研究并解决机具采购、使用、保养、修理、检查试验中的技术问题,参与机械设备的安装、修理、试验和验收等技术工作,负责建立机具技术档案。6. 落实(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施工工器具的检查和安全工作、机具的交接、台账管理等,负责机械状况的评定和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7. 负责机具报废的鉴定工作。8. 组织各类机具人员的培训考核。(四) 机具管理专责职责1. 负责编制机具采购计划,按规定上报审批。2. 负责落实机具的招议标采购、签订合同并实施。3. 负责供方的调查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组织评审。4. 负责机具的编号、登卡、建账、收发以及机具相关资料收集,存档等管理工作。5. 负责机具的管理与核查以及报废管理工作。6. 负责与机具相关的经济工作,协助办理机具租赁工作。7. 负责机械的统计工作。(五) 计量管理员职责1. 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账,落实计量周检工作。2. 负责部门文件资料的收发管理工作、打印、信息化管理及日常工作。3. 负责机具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4. 协助机械工程师、机具管理专责作好指定工作。 第三节 使用单位及人员职责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职责(一) 负责实施机具管理制度。(二) 负责配备机具管理专责,机具安全专责人员;合理配置机械设备工器具。(三) 具体负责机具的保管、使用、保养、修理、状态的标识以及检查试验和机具的安全工作等, 并对机具的完好和有效负责。(四) 按规定向机具管理部报告机具管理情况,提供各类报表,接受机具部的检查监督。(五)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图)、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目标。 施工项目部必须设置机具管理员专职人员,并依机具数量和安全管理需求,设置机具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机械修理员可作为机具管理员、机具安全员)。(六) 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应有兼职机具管理员或机具安全员。(七) 项目部应加强机具的使用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特别是对外用工操作本公司机械(如绞磨,液压机等),使用前必须培训交底,确保其能正确操作后,才允许其操作。(八) 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必须实行班组负责制。(九) 进入项目施工的牵张机,起重机和其他机具,纳入项目部的机具安全管理中,操作人员必须纳入项目部施工队管理,履行网络中操作工职责。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人员职责(一) 分管领导职责1. 负责全面规划本单位的机具管理工作,合理配备施工生产机具以及机具管理各类人员。2. 负责检查各项机具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机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 负责各类机具报表的审核确认工作。(二) 机具管理专责职责1. 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机具管理工作。2. 熟悉本单位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技术性能,掌握其数量、分布情况以及技术状况。3. 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标识、建账、立卡、存档(机械履历书等),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维修费用等。4. 负责机具的收发工作和机具经济工作。5. 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原始记录、技术资料、报表的填写、汇总、收集、上报工作。6. 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的制定,贯彻落实各项机具管理制度,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7. 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的租用、领用及相关的保管工作。(三) 机具安全专责职责1. 协助机具管理专责落实各项机具管理制度,全面负责机具技术安全工作。2. 熟悉本单位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及其保养修理方法,掌握其技术状况和操作规程,应具备“三懂四会”(即懂构造原理、技术要求、安全标准,会拆检、组装、调整和鉴定)的水平。3. 负责组织机具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确保正确使用。4. 负责组织保养、修理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5. 负责组织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检查、试验、保养、修理等技术工作,及时准确填写记录并交机具管理专责汇总、存档。6. 参与机具事故的调查,负责机具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工作等。(四) 机具管理员职责1. 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机具管理工作。2. 收集整理机具的有关文件、记录和资料,做好管理和备查工作。3. 负责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管理。4. 组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和机具的准入检查,经试验和安全检查合格后在进场交接表上签字,不合格的必须退场更换。5. 对现场机具使用中的违章、违规和其他影响安全施工的作业提出制止。(五) 机械操作人员职责1. 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设施的完整,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施工生产。2. 机械操作工应熟练掌握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使用要求、安全操作和保养知识(包括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即“十字作业”内容),达到“四懂三会”(即懂机械原理、构造、性能和用途,会操作、保养和简单故障排除)的水平。3. 正确操作和使用机械确保安全施工生产。4. 精心保管和保养机械,保持机械附属装置、备品附件、随机工具完好,使机械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5. 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按规定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并交机具管理员汇总、存档。(六) 机具修理员职责1. 遵循“故障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精心保养修理机具.2. 熟悉所修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及其保养修理方法,掌握其技术状况和操作规程,应达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原理、技术要求、质量安全标准,会拆检、组装、调整和鉴定)的水平。3. 负责保养、修理计划的制定并实施及验收工作。4. 负责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检查、试验、保养、修理等技术工作,及时准确填写保修记录并交机具管理员汇总、存档。5. 协助机具管理员或机具安全员落实各项机具管理制度。第四节 相关单位部门职责第十五条 计划经营部主持机械设备年度计划的会审,并下发年度采购计划;负责公司机械台班的审核和发布;负责机具摊销、租赁费用等的划拨。第十六条 工程管理部、生产技术部根据施工、运检、生产具体方案提出所需施工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性能及验证方案。第十七条 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全检查,监督重要机具的试验过程;负责安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及其他防护用品(具)等的采购;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机具安全工作。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格认证工作,办理操作证。第十九条 运输分公司作为公司大型机具管理的专业单位负责大型工器具(放线滑车、牵引绳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牵张机起重机的持证操作、正确使用;负责大型机具精心保养,合理修理,及时检查,确保机具完好。第二十条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微机类、办公类固定资产的采购及管理。第五章 管 理第一节 分类分级管理第二十一条 机械设备管理范围(一) 机械设备管理范围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中按火电、送变电基本建设、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目录规定构成固定资产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等均应按本规定进行管理。(二) 机械固定资产构成的原则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 2000 元人民币、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凡满足上述条件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等均构成机械固定资产。第二十二条 为突出管理重点,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公司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级管理:公司机具管理部重点加强牵张机、起重机的管理和监督,其他机械由各单位进行管理,机具管理部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二十三条 工器具(易耗品含低值计量器具)依据公司管理职责及安全风险不同实行分类采购控制:公司安全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具)等的采购;公司机具管理部负责主要带电作业工器具、张力架线、起重工器具的采购;其他工器具(易耗品含低值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负责采购;公司大型工器具如放线滑车、防扭牵引绳等由运输分公司集中保管,公司内部租赁使用。第二节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采购管理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机具前期管理工作,必须做好机具的规划、改造、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第二十五条 机具管理部应了解市场信息、公司工程施工机具需求,做好更新改造预测和机械设备的选型工作。机械设备的选型基本原则是安全适用、先进高效、经济耐用、维修方便,注意机种配套,简化机型,以适应电力建设流动性大和露天作业的特点。购置重要的机械设备应进行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安全技术论证。第二十六条 机具管理部负责施工生产类固定资产的采购;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微机类(含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扫描仪等)、办公类(复印机、传真机、录音笔等)固定资产的采购。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采购流程使用单位部门提年度需求计划机具管理部审核计划经营部汇总固定资产计划会审批机械设备年度采购计划机具管理部执行计划实施采购使用单位部门提年度计划外增补计划机具管理部审核财务部计划经营部审核相关部门审核分管经理批准使用单位具体要求 (一) 使用单位部门应重视年度采购计划申报工作,主管领导应组织专题会,根据施工生产任务、机械设备的配置以及机械状况,确定下年度新增机械设备;由机具管理人员填写采购计划表,并经使用单位部门领导确认,报机具管理部机具管理专责。(二) 机具管理部机具管理专责整理汇总,形成年度采购计划草案,报经营部和分管经理。(三) 计划经营部负责组织公司年度计划会议,机械设备的年度采购计划经公司计划会议批准后由经营部下达。(四) 机具管理部根据使用单位部门的具体需求,编写执行计划上报分管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执行计划报送财务部。(五) 具体要求1. 使用单位部门于12月1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报机具部。2. 固定资产价值估计在20万元以上的,在申报计划时应有可行性分析报告(技术、经济、质量安全控制方法及要求)。3. 机具管理部采购计划草案于12月20日前报计划经营部。4. 年度计划会议应在12月底进行。(六) 因生产施工任务增加,需采购年度计划外项目,使用单位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采购(增补)计划表,报机具管理部, 机具管理部按程序办理(大额资金遵照公司相关规定):增补计划20万(含)以下,经财务部、计划经营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审核,报机具分管经理批准;增补计划20万以上,经财务部、计划经营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审核,申请单位的公司分管经理审定,报公司经理批准。第二十八条 机具管理部对固定资产(一般2万以上)和大额工器具的采购应签定合同、组织到货(需求单位负责提货)和进货检验。第二十九条 各使用单位部门应配合机具管理部实施采购活动,必要时机具管理部可委托相关单位实施采购活动。第三十条 公司坚决制止无计划采购固定资产和违规采购固定资产。凡列入公司购置计划内的或是经审批同意计划外购置的设备,各单位均不得自行购买,否则机具管理部不予办理付款及其它手续,其后果由违规单位自行承担。第三节 供方选择及评审第三十一条 机具管理部负责供方选择,遵循下列原则:公司合格供方业绩和价格;供方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优选;通用产品应不少于两个供方比选;有特殊技术要求、需求方优选过、委托加工、时间紧迫等可选择供方进行价格洽谈。第三十二条 机具管理部负责公司机具供方的选择和评审,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档案。(一) 供方信息来源:市场调查、使用过该产品用户的相关信息、各方的推荐、供方的资料和信息。(二) 综合审查的主要内容:营业执照、质保能力、技术能力、经营业绩、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三) 填写供方审查和选择记录表,经审查合格的则可成为公司的合格供方,建立合格供方档案,汇总“合格供方清单”。建立供方档案的范围:实施采购活动的主要机具厂家(1年内累计5万元以上)、单件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四) 下列情况可不填写供方审查和选择记录表:汽车厂商及经销商、知名品牌厂商及经销商,如电脑、空调、电视、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第三十三条 合格供方的年度评审:机具管理部每年应对当年实施采购的合格供方进行1次评审,评审合格的继续留用,严重不合格的清除(若不合格因素消除,可重新选择为合格供方)。第四节 招议标采购第三十四条 招议标按公司规定的采购金额(合同价款达20万元以上)实施。第三十五条 机具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机具招议标采购工作,负责编写标书招标函,组织开标评标会,做好评议记录和会签工作,招议标后形成的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三十六条 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招议标,而进行询价,经批准后实施采购。(一) 经市场调查、技术原因,需求方指定了厂家或品牌。(二) 汽车类。(三) 因施工时间紧迫,需立即确定的项目。(四) 近期(1个月内),通过招议标评审的项目。(五) 委托加工。(六) 其他不适合招标的项目。第五节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第三十七条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账卡管理(一) 经进货检验合格的固定资产,机具部机具管理专责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经进货检验人员(机械工程师)会签,部门领导审定。(二) 凡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机械台账;为便于管理,各二级单位可用数字顺序对固定资产编号,并与资产编号一一对应。(三) 固定资产卡片应填写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出厂编号,使用日期、原值、使用年限、附属设备以及机械动力的型号、生产厂、出厂编号、功率等。(四) 公司资产编号按火电,送变电基本建设,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目录代码执行。(五) 总经理工作部采购的固定资产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办理进货检验、领用登记及资产核查工作,卡片交一份机具管理部机具管理专责管理。(六) 机具部使用单位机具管理专责均应保存固定资产卡片,卡片与实物一起异动;卡片保存期到设备报废处置完毕;资产有异动时及时到机具部办理签字变更手续。第三十八条 使用单位机具管理专责在固定资产异动记录表签名。财务部门凭签发的机具部固定资产登记卡审核报销,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由财务部门计提,各使用单位承担。第三十九条 机具部汇总公司固定资产台件帐目,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依托财务部资产账进行管理;使用单位也应建立设备台账。各施工现场应有相应台账。第四十条 机械设备的实物保管由使用单位领用部门负责;各使用单位应加强流向控制,防止设备丢失和非正常损坏。第四十一条 机具部使用单位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核检查,核对,达到帐、卡、物相符,发现丢失、损坏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报经批准后,会同财务部门办理盘盈、盘亏手续。第四十二条 机械标牌由机具部机具管理专责发放,使用单位机具专责负责粘贴在设备可视部位。机械设备应标识明确,使用单位项目部负责机械设备的标识,主要有:设备标牌、设备状态标识(完好机械、待修机械、在修机械)、机械定员标识、机械操作规程。第四十三条 新购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使用单位负责,机具部协助。第四十四条 保修期内机械故障及保养修理情况,使用单位向机具部报告,并以此作为考核合格供方依据之一。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加强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由机具管理部负责机械设备对外出租,并编写租赁计划,报分管生产经理批准, 运输分公司实施,实施情况报机具管理部门备案,出租收入用于维修和更新。牵张机的租赁由机具管理部负责组织;起重机的租赁由各二级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并实施,并对租赁机械的安全负责。第六节 资料及档案管理第四十六条 机具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机具供方资料、机具相关的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并确保其有效性。第四十七条 机具部负责建立大中型施工生产机械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包括采购依据、购货合同、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图纸、零配件图册、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变更记录以及机械设备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备品登记。第四十八条 使用单位机具员负责填写保存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履历书、机械说明书、合格证等。大型机械特别是起重机、牵张机必须建立动态档案:除原始记录、技术资料外,应包括使用记录、检验报告书、负荷试验记录,大修鉴定和修竣验收记录、技术改造记录、报废鉴定和手续;主要零部件更换记录、保养,修理,检查、维修记录;故障记录、事故及未遂事故记录等。第七节 施工工器具管理第四十九条 施工工器具的管理必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一) 使用单位机具专责负责组织工器具的采购计划、保管、收发工作,要严格出入库管理制度,加强工器具流向控制,防止丢失。(二) 使用单位机具安全专责负责组织工器具检查试验、保养修理、报废鉴定等工作。(三) 进入施工现场的工器具,必须经检验合格;使用人员应精心保养,正确使用工器具,发现不合格的停止使用。对施工现场的工器具特别是起重、张力架线以及安全防护工器具应认真检查,机具安全专责组织按安规要求做拉力试验,并填写工器具试验(检查)登记表,有试验报告的附在表后,交机具管理专责保存。(四) 使用单位要加强工器具的管理,及时作好工器具的检查、报废和更新工作。(五) 施工班组应严格执行领用、保管、归还工作制度。第五十条 施工工器具的采购程序(属机具部采购范围)(一) 使用单位根据施工组织措施中工器具的要求及工器具的配备现状,提出采购计划,经分公司领导批准,属使用单位采购范围的由使用单位实施并按规定办理收发、检验、账务核销、登记等手续,属机具部采购范围的,报公司机具管理部。(二) 机具管理部审核后组织实施。(三) 机具管理部组织进货检验、经检验合格办理收料和发料手续,机具管理专责负责办理付款和账务核销手续。(四) 机具管理部机具管理专责依据采购的工器具,填写工器具采购记录表;使用单位也应建立工器具台账;施工现场的工器具应有明确的记录。第五十一条 大型工器具的管理(一) 公司张力架线用牵引绳、放线滑车、大抱杆等大型工器具由运输分公司集中保管,并负责调度、管理、保养维修、检查试验等;施工单位领用并按规定向运输分公司交费。(二) 大型工器具的采购由公司机具管理部门根据保有量、施工需求、市场状况等编写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批准。(三) 采购费用由公司财务支付,按工器具分摊原则,机具管理部针对工程、使用单位编写分摊说明,报公司财务部、计划经营部和使用单位、运输分公司,经营部在与施工单位签定内部承包合同时,单项计列大型工器具摊销费。(四) 运输分公司必须加强大型工器具的维修及检查工作,大型工器具经检验合格,才能出库;检验不合格,必须修理;经修理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运输分公司应隔离妥善保管。(五) 每年11月,运输分公司将需报废的工器具报机具管理部,机具管理部组织工程部、安监部、质量部等部门检查鉴定,报机具管理部分管经理批准;对报废需更新的大型工器具,机具管理部将提出更新计划。(六) 机具管理部对大型工器具实行总量控制,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七) 机具管理部对大型工器具调度、管理、保养维修、检查试验等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运输分公司每月底将大型工器具的流向上报机具管理部。第五十二条 公司应加强工器具租赁管理,由机具管理部负责机具对外出租,并编写租赁计划,报分管生产经理批准, 运输分公司实施,实施情况报机具管理部门备案,出租收入用于维修和更新。第五十三条 大型工器具出库时运输分公司依据施工单位的需求按规定交付(技术状况由运输分公司负责),应与施工单位共同清点数量,作好记录,双方均保存,施工单位人员不到场,视同数量清楚;交付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归还时运输分公司与施工单位再次共同清点数量,并检查实物状况,作好记录并签名确认。非正常损坏、不按规定使用致损坏、丢失整件零部件等由施工单位赔偿, 其费用用于维修更新。第五十四条 各二级单位每年核查一次工器具(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性能状况清楚。第五十五条 运输分公司机具员负责建立大型工器具台账,并组织每年核查工作,将核查结果报机具部(复查)。第八节 机械人员培训及操作证管理第五十六条 机具管理部应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需求,制订机械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七条 主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检验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证由本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查,报人力资源部办理;二级单位机具管理专责负责收集并填写机械定员登记表,报机具部。第五十八条 牵张机操作工必须经培训,牵张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运输分公司共同组织,机具管理部参与。新增操作人员,应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运输分公司必须指定一名熟练操作工指导,教练至少一个工程,能熟练操作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第五十九条 公司新增大型起重机、牵张机,由机具部组织操作工及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主要学习机械基本原理,操作、保养、缺陷故障检查的方法,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等。第六十条 二级单位机具管理专责组织其他主要新增机械的操作培训。(一) 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二) 项目部外用工使用公司绞磨、液压机等小型施工机具,项目机具负责人应组织操作工进行机具安全技术培训和施工交底,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三) 机械操作人员应读了解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了解机械结构、原理和性能;不许操作不熟悉的机械,以免发生人为事故。第六章 使 用第六十一条 机械设备使用要求(一) 做到机械设备合理配置,正确使用,安全运行,讲究经济效益,严禁超负荷使用。(二) 机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机具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三)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齐全。经检查合格,由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在进场交接表上签证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不进入施工现场。(四) 对大型机械及主要机械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非本机操作人员不允许操作该设备;小型机械应执行班组负责制,班组人员应责任明确,勤保养以延长使用寿命;主要机械应执行专人负责制。对违章操作,超负荷运转等损坏机械设备的,应追究操作工的责任。(五) 施工现场主要的机械设备应在机械或机身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操作工姓名、安全规程等。第六十二条 使用单位应管好用好机械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或操作作业指导书,做到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使用必须按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规定合理使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使用,通知维修人员及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非正常使用或未经培训无证操作,所发生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第六十三条 带电工器具的使用(一) 加强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使用培训,(包括塔上停电环境下)熟练使用,方能进行带电作业。(二) 带电作业工器具执行严格出入库制度,摆放整齐,禁止随意堆放。(三) 按带电作业操作规程、技术方案及工作票要求领用带电作业工器具。(四) 运输时采取防潮湿、防震措施。(五) 到工地后检测合格投入使用。第七章 保 养第六十四条 机械设备保养(一) 公司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保养制度,收集规程,保养制度应强制执行,不允许只用不养或以修代养。(二) 各单位根据保养规程和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编制保养计划,按计划进行保养,不能以施工生产忙而挤掉保养,机具管理部要检查监督保养计划的实施。(三) 机械保养是延长机械工作寿命、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一环,勤保养常做到“十字”作业即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按使用说明书上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四) 保养以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相结合,日常保养与定期保养相结合。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勤保养,开机前对机械进行(冷却水、润滑油位、安全装置等)检查。(五) 定期保养是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减小安全风险和避免机械事故。 (六) 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班(组)使用的中小型机械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七) 机械设备必须执行保养规定,落实责任;强化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制度化,各单位机具管理人员应将机具保养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因缺乏保养计划或有计划而执行不到位,而使机械技术状况严重恶化,造成事故由各实物保管单位负责。第六十五条 工器具的保养(一) 二级单位项目部机具相关人员对工器具特别是张力架线、 起重工器具等应做到勤保养,无缺陷,各类工器具应标识清晰,经常处于清洁、润滑的良好状态。工程完后应进行检查和保养修理。(二) 特别注意防扭钢丝绳应上油保养,并对绳头进行经常检查,符合安全规程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变形、磨损、锈蚀严重的必须开断重新插接,插接长度符合标准要求。(三) 因缺乏保养计划或有计划而执行不到位,而使工器具技术状况严重恶化,造成事故由各实物保管单位负责。(四) 项目部应安排人员跟踪控制管理。第六十六条 带电作业工器具保养(一) 带电作业绝缘杆、网、绳索、架、梯、服装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的烘房内。烘房的潮湿度有专人管理,入烘房前必须清洁处理。(二) 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由专人负责并详细记录。第八章 修 理第六十七条 机械设备修理(一) 各二级单位要机具安全专责负责组织定期检测,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编制修理计划,组织修理。(二) 牵张机起重机应积极采用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提高预防性修理和有针对性修理的管理水平。(三) 各单位应根据机械设备实际技术状况结合施工生产安排和资金情况,按轻重缓急编制主要机械设备大修理计划,并应严格执行大修理计划,大修理计划随年度采购计划一起报机具部;公司机具管理部负责审查和监督落实。(四) 因缺乏修理计划或有计划而执行不到位,而使机械技术状况严重恶化,造成事故由各实物保管单位负责。(五) 机械设备修理应实行计划修理与视情修理相结合,做到故障必修,修必修好,以确保机械的完好性;避免机械设备带故障运行、不坏不修或乱拆乱换、过度修理;机械修理范围一般分为;故障修理、项目修理、大修理。 (六) 修理是恢复机械性能的重要过程,应形成记录。(七) 修理单位及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遵守规程,修理完工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八) 大型机械设备修理时专业操作人员必须参与全过程。第六十八条 使用维修单位应适当贮存备件,以缩短停机损失并做好配件的保管和维护工作。牵张机的配件由运输分公司负责采购、储备、供应、保管。第九章 机具安全第六十九条 机具安全通则(一) 各二级单位在机具的安全管理中,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要求合理使用机具;定期对本单位的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事故的预测、预防工作。负责机具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消除事故隐患。(二)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超速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对违章指挥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或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三) 新的、以及经过大修改造、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四) 各单位要重视牵张机械、起重机械、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经常检查安全装置的技术状况,确保完整、齐全、灵敏可靠(五) 要加强燃料、润滑油、液压油的正确管理和使用,季节变化时要执行换季保养。第七十条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一般规定(一) 施工中,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施工机械,具有合格证和完整的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施工机械进场前应经验收确认合格。(二) 施工机械操作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上岗;实习操作工必须在持证人员指导下操作;小型施工机具操作工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自动装置必须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严禁使用。(四) 电动机械的电气接线必须由电工操作,在露天和潮湿地区使用,应采取防潮保护措施。(五) 施工机械使用前,操作工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机械各部完好,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并经试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六) 机械必须按照生产企业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随意更换原机零部件,需要更换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并试验、鉴订,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七) 机械不得带故障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八) 大型移动式机械的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并安装稳固,机身应保持水平。(九) 大型移动式机械运转和作业时,现场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安全处,确认周围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指令(十) 轮式、履带式机械起步前,必须观察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并鸣笛示警。(十一) 电动机械必须在机械附近配备开关箱,且一机一闸。启动前,应检查电气接线,确认完好、无漏电;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确认灵敏、可靠。使用中遇停电,必须关机断电并制动。(十二) 机械运行中,严禁操作工和现场人员触摸运转的部件,并保持安全距离。(十三) 机械运转中,操作工或驾驶人员严禁离开岗位。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断电或熄火、制动,必要时应锁闭操作室或驾驶室。(十四) 机械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机械必须在断电或熄火、制动和楔紧行走轮后进行。在机械悬空部位下作业时,必须将悬空部位支撑或支垫稳固。(十五) 作业后必须断电或熄火、制动、操纵柄置于零位,移动式机械应停置于平坦、坚实、安全的地方,并锁闭驾驶室、操作室。(十六) 机械集中停放场所应设专人值守,并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和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十七)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有毒有害物质处理装置;在管道、构筑物、沉井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第七十一条 机械加工设备操作安全管理 (一) 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的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二)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安设安全装置,要切实做到不因安全装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三) 电动机及动力传动装置中人员可能接触的部分,应围以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四) 设备的拆卸、贮槽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设置坚固的围栅、扶栏或盖子。(五) 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六) 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七) 机械在转动时禁止做以下工作:1. 用手拿拭布清扫轴或轴头转动部分。2. 取下或停用安全装置及设施。3. 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4. 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第十章 机具相关管理工作第一节 机具应急救援第七十二条 当遇恶劣天气如雪灾、水灾、风灾、地震或其它地质灾害;公司大范围工程抢建;机械事故等,公司机具部应能协调调动公司机具资源,以满足应急之需,各二级单位必须积极配合。第七十三条 公司二级单位项目部应编制机具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联系方式,按要求配备救援设备和工器具,应急预案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经过宣传和交底。第二节 机械事故的管理第七十四条 凡由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损失,均定为企业的机械设备事故。(一) 机具管理部管理范围:1. 直接管理机械设备本身遭到非正常损坏的单纯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2. 参与管理由于机械设备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二) 单纯机械设备事故由机具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机械设备在事故中损坏而又涉及人身伤害的由安监部配合管理;机械设备在事故中未受损坏而又涉及人身伤害的由安监部负责管理,机具管理部配合。(三) 二级单位负责2000元以下事故处理。 公司确保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二级单位控制20000元以上机械事故,项目部控制2000元以上机械事故,施工队班组控制2000元及以下机械事故,全年不应超过1次。第七十五条 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一) 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机具安全专责人员应及时向机具管理部书面报告,机械主管人员汇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损失情况,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二) 机械设备事故一定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三) 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按公司奖惩规定执行。第三节 机械报废第七十六条 报废条件(一) 主要结构、主要零部件磨损严重和损坏的,再经修理其性能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和质量要求。(二) 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济济效益差。(三) 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四) 凡属国家规定淘汰机型。(五) 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不使用。第七十七条 报废手续(每年一次)(一) 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机械,机具部机具管理专责填写机械报废鉴定表(每年12月1日或经财务部确定的时间)。(二) 对未到使用年限但技术性能落后、损坏严重的机械,由使用单位机具管理专责填写机械报废鉴定表,注明报废原因,报机具部机具管理专责(每年12月1日前)。(三) 机具部机械工程师进行技术鉴定。(四) 机具部签章。(五) 财务部进行经济审核(提前报废的净值由使用单位向财务部交付)并签章。(六) 公司分管经理批准。(七) 报废按上级规定上报备案或批示。第七十八条 经批准报废的机械,机具部机具管理专责及时通知各使用单位,并办理资产账核销工作。第七十九条 机具部对报废机械应及时处置,以回收机械价值并进行账务核销,使用单位无权处置。第八十条 对老旧机械设备,各单位应加强预防性维修并增加保养的频次,经常检查、落实;当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将实物按程序作报废处理。第四节 机具的保管第八十一条 二级单位项目部应合理、正确保管机具;在库机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分区堆放整齐,挂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标牌,并做到帐卡物相符;应有人对机具的进出库进行记录;机具库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要有防火设施,有足够的照明;机具一般不应长时间露天存放,若不得不露天存放,应搭设防雨棚,并做到上盖下垫,防止风吹雨淋、土埋水淹。第十三章 机械统计分析和经济核算第八十二条 机械技术经济指标是反映和考核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标志,主要机械技术经济指标有:(一) 机械完好率:反映报告期内的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的指标。(二) 机械利用率:反映机械设备实际利用情况的指标。 (三) 机械装备率:反映施工企业机械装备水平的指标。1. 按动力计算:2. 按价值计算: (四) 机械固定资产增值率:反映企业机械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 (五) 机械大修理计划完成率:反映机械大修理完成情况的指标。 (六) 机械事故频率:反映机械安全情况的指标。 注:统计机械事故次数:机械记录事故一般机械设备事故一次按一次计算,重大以上机械设备事故一次按十次计算第八十三条 机械统计分析是机械设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种机械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将提供给公司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进行改进管理工作,做出决策的主要依据。按规定正确及时的填报机械报表,并进行定期的机械统计分析工作。公司应进行以下机械统计分析工作:(一) 主要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完成情况。(二) 机械事故频率和牵张机故障停机次数的情况。(三) 机械设备改造更新和大修理计划执行情况。(四)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与维修人员的基本情况。第八十四条 机械经济核算(一) 公司应加强机械经济管理,注重机械效益,建立内外市场机制,提高竞争能力。(二) 为加强牵张机的管理,做好保养修理工作,确保高效稳定运行,运输分公司应积极推行单机核算。(三) 各单位应采用机械使用费、维修费、大修费、油料费等核算管理和机械设备内外租赁相结合,不断降低机械设备使用成本,提高机械效益。第十四章 机具检查及考核第八十五条 机具专项检查指各级机械管理人员对单位施工现场工作重点关注问题或共性问题的单项检查。检查有针对性,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第八十六条 年度机械大检查:为不断改进和提高机具管理工作,公司机具部每年应组织进行一次机具大检查。机械大检查主要包括:机具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机具保养、修理计划及实施;工器具清查;固定资产核查;主要机械技术状况检查评定等。第八十七条 安全检查:各单位应根据公司春秋两季安全检查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机具工作,并对主要机械设备进行单独检查,填写机械检查登记表,以消除隐患。机具部参加公司安全检查时,检查机具工作落实情况。第八十八条 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应有机具考核内容,以督促二级单位加强机具管理工作。第十五章 附 则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二级单位。第九十条 各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本办法由机具部起草并负责解释第九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34主要机械分级分类管理表序号名 称机型规格序号名 称机型规格1.土建施工机械4.加工机械1.1推土机中型4.1剪板机中型1.2装载机中型4.2联合冲剪床中型1.3挖掘机中型4.3压力机中型1.4混凝土搅拌站中型4.4空气锤中型1.5混凝土搅拌机小型4.5冲床中型4.6带锯机中型2.起重机械4.7普通车床中型2.1轮胎式起重机大型4.8牛头刨床中型2.2汽车式起重机大型4.9摇臂钻床中型2.3叉式起重机中型4.10镗床中型2.4塔式起重机大型4.11板材自动线中型2.5桥式起重机中型4.12角钢半自动线中型2.6卷扬机中型4.13铁塔流水线大型2.7高空作业车中型5.专用机械5.1牵张机大型3.运输机械5.2真空泵机组中型3.1载重汽车大型8T以上5.3氩弧焊机中型3.2自卸汽车大型8T以上5.4柴油发电机中型100KW以上3.3拖车车组大型5.5真空净油机中型3.4电力工程车中型5.6干燥空气发生器中型5.7机动焊机小型1. 运输机械一般为大中型机械,遵照公司车管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2. 未列入表内机械, 原值10万元以上为中型机械,其余为小型机械。3. 公司机具管理部重点加强张牵机械,大型起重机械的管理和监督。工器具采购范围一. 机具管理部采购带电作业工器具目录1绝缘杆2绝缘支架、梯、绝缘小扒杆、吊拦3托瓶架4绝缘滑车5绝缘绳索、绳扣 二 安全监察部采购防护安全用具目录1带电作业服、手套 、鞋2屏蔽服3安全帽、安全带4验电器、操作杆5、防坠落装置三 机具管理部采购张力架线、起重工器具目录1扒杆2带电跨越架3起重滑车4高速转向滑车5防扭钢丝绳6走板7手搬葫芦、双钩8抗弯连接器9旋转连接器10卸扣11人工绞磨12.放线滑车13.放线架14.导线、地线卡线器(夹头)。15.瓷瓶卡具16迪尼玛绳四 其他工器具由使用单位负责采购格式号:QR4.09.4.3 机械保养登记表 编 号:序号机械编号机械名称型 号保养类型保养内容保养日期保养人验收人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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