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高速公路四川段成仁高速公路成乐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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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成渝高速公路四川段、成仁高速公路、成乐高速公路清排障车辆采购招标文件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日期:二一九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评标办法 .1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3第五章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4第一章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成渝高速公路四川段、成仁高速公路、成乐高速公路清排障车辆采购(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以川交投发2019 27 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 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经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以川交投发 2019 27 号文批准,现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 1)成渝高速公路四川段起于成都市五桂桥,途经简阳、资阳、资中、内江、隆昌等市县,止于桑家坡,全长 226.00 公里。为双向四车道全立交、全封闭的收费高速公路,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平原微丘区路基宽度为25米,山岭重丘区路基宽度为2021.5 米。( 2)成仁高速公路起于成都锦江区,止于仁寿县与威远县交界的纸厂沟。于2009 年 10 月开工, 2012 年 9 月 10 日建成通车,全长106.613公里,起点至第二绕城段28 公里(含 10 公里高架桥)为双向六车道, 其余为双向四车道,原设计标准为: 设计速度80 公里 / 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为汽 - 超 20,挂 -120 ,路基宽度分别为24.5 33.5 米。( 3)成乐高速公路北与成雅高速公路相接,沿线经彭山、眉山、青神、夹江四个市县,南止于乐山市中区辜李坝,全长 86.4 公里。全线采用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 10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 25 米,路面宽 22 米,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2.2 招标范围为保障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畅通,为通行车辆提供快速、高效的清排障及救援服务,招标人拟采购清排障车辆,全部清排障车辆采购划分为 CL2018 一个标段,具体采购设备清单及标段划分见下表:标段子合同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供货期重型多功能辆3清障车CL2018-CY轻型背拖一体平板型清辆1障车CL2018重型多功能不超过CL2018-CR辆190 天清障车CL2018-CL重型多功能1辆清障车发包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分公司交货地点成渝高速成都管理处蓉遵高速(成仁段)管理处成乐高速眉山服务区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少于12个月。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格条件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1.2代理商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有效授权书;3.1.3销售业绩(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两者之和):近一年(自2018 年 1 月起至今),拟供设备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销售业绩:( 1)重型多功能清障车:拟供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规格清障车销售业绩5 辆及以上;( 2)轻型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拟供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规格清障车销售业绩2 辆及以上。( 3)若为进口整车产品,销售业绩不作强制性要求。3.1.4信誉要求:( 1)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2)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由投标人进行承诺 )。3.2 其他要求: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制造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的投标在评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2月 23日上午 9:00时开始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一:登录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方式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 逾期未联系的, 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需考察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6.2投标文件送交投标人须在2019 年3月19日上午8:30至 9:00时 (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9 年3月19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 ,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 号 ) 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20 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发布。9.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 2012】第 613 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 】第 11 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 2017】47 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 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 号、川交发 201729号及川交发【 2017】47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 可不予受理。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 号邮编: 610066 (成都)电话: 028-85527394、 028-84717424传真: 028-85525350联系人: 易先生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2019年 2月 2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资格后审。2.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招标文件3. 招标文件的构成3.1 招标公告3.2 投标人须知3.3 评标办法3.4 合同条款及格式3.5 技术规范和相关服务要求3.6 投标文件格式3.7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 招标文件的答疑5.1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期16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 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6.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 逾期未联系的, 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三、投标7. 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投标有效期9.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截止期后120 天内。9.2 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用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个要求,届时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采购活动。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0.投标保证金10.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20 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10.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采用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人。方式二: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成都第三支行帐号: 5105 0143 6308 0000 1194现金担保必须由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方式三: 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 1)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在业务管理栏“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注意: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相关项目保证金账户信息,只有通过系统报名后,才能进行查看。10.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应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如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账(宜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0.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时间: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5 个工作日后开始退还,最迟应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其他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 5 个工作日后开始退还。( 2)退还方式:银行保函(如有)的退还: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银行保函收条在招标人处领取。现金担保(如有)的退还:( 1)现金担保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凭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退还申请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据的有效收据在招标人处办理退还手续,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2)现金担保提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投标担保的退还按照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10.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1.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1.1 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11.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复印件。11.1.2业绩证明:拟供同品牌同规格车辆的购销合同或发票证明或行驶证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影印件或复印件。11.1.3信誉证明:( 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单位)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查询网页信息资料(黑白或彩色);( 2)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11.1.4其他证明材料拟供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的网页截图或相应的产品批次截图。11.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11.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即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或银行进账单(回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11.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1.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视为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投标;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还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给予信用处理。12. 投标的语言1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不认可该项外文资料。12.2 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13. 投标文件的构成(格式见第六章)第一信封 ( 商务技术文件 )(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拟委任的本合同负责人资历表( 5)设备技术指标响应表( 6)拟提供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规格的详细描述( 7)项目执行建议书(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可以提交的其他资料(如果有)第二信封 ( 报价文件 )( 1)报价函(2) 已标价设备报价清单14. 最高投标限价14.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设备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55 万元。分项最高投标限价:重型多功能清障车 300 万元 /辆轻型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55 万元 /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及设备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2 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全部设备和服务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 2)本次设备采购招标的交货地点为:详见招标公告。供货人应负责将设备运到指定地址并卸货交验。报价表中应填报综合单价 ( 包括本招标文件指明或隐含的风险) ,作为对投标书评价和比较的重要条件,同时评标时着重审查有无隐含的报价严重失衡。( 3)报价中应包括: 基本报价,即国内厂商的出厂价或国外设备国内组装的到岸价;商品销售税、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国内运输费及保险费; 现场质量检测费; 货物损耗或损失; 技术服务 (含人员培训) 费;强制性配件和专用工具费以及质保期的修复费用、管理费。车辆上牌相关费用:包括车辆检测费(如有)、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用、各项保险(其中保险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险种: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 万元额度),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强制责任保险、代缴车船税等,投保保险公司必须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保险公司中选取, 保险有关费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取定,保险期限应自购买保险开始一个自然年)等费用。(上牌地点:成都市)其他费用:为维护设备正常、连续的使用,应提供质保一年内的随车备件和专用工具( 此备件和专用工具为强制性的应包含在报价中) 。15.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5.1 投标人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每份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 字样。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15.3 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5.4 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并装订成册。属于同一部分的内容应装订在一起。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页数的丢失、散落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5.5 投标文件统一用A4 幅面。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 投标文件密封( 1)内层封套:投标文件第一信封 (商务技术文件 )、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应 分成三个 内层封套密封包封,内层封套应加贴封条或盖密封章,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盖投标人单位章。( 2)外层封套:内装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将上述单独密封的 三个 内层封套再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外层封套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16.2 封套书写要求16.2.1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1)第一信封(内含正、副本)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第 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 2)第二信封(内含正、副本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第标段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3)银行保函原件(如有)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第标段投标文件银行保函原件16.2.2外层信封书写要求(项目名称)第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7. 投标文件的递交17.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1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18.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 投标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由于提供的资料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0. 投标人注意事项20.1 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0.2 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20.3 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20.4 不得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0.5 不得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0.6 不得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20.7 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0.8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要求,每个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四、开标21. 开标由招标人组织。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包括三家) ,将不予开标,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招标公告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人将电话通知。22. 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经监督人员及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完好后,将招标文件当众拆封,由工作人员进行唱标。23. 开标顺序:随机。24. 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25. 投标人对唱标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未当场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唱标认可。26. 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五、评 标27. 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8.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 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过程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30.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含传真)提交,但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31.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无效。3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六、定标33.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34.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上公示 3 个工作日 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35. 招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6.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8.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办发【 2012 】第 613 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 2004】第 11 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 2017】 47 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川交发 201729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川交发 201729 号及川交发【 2017 】47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 , 可不予受理。七、合同的签订39.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应在 15 天内按照报价清单中报列各子合同价格与各发包人分别签订采购合同。逾期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40.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分别向各发包人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5%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现金担保必须由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发包人指定账户。银行保函由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八、支付货款41. 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与发包人分别签订采购合同,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42. 供货人应按与发包人分别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分别组织供货安装和服务,如超过供货期仍未能完成供货,应视为供货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金。九、监督及投诉43. 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建议予以列入不良信誉记录。44. 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部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 028-85527541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 号邮编: 610041 (成都)十、扫黑除恶45.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建设市场和环境,维护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全省重点公路水运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各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应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 2018】 657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恶意竞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 2018】 656 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46.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省交通运输厅:厅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 028-85553206驻厅纪检组举报电话:028-85525235厅建设管理处举报电话:028-85525314厅公路局举报电话:028-85550281厅航务管理局举报电话:028-85525767举报传真: 028-85525338举报邮箱: scjtshce举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邮政编码: 610041十一、前期咨询费47. 前期咨询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咨询机构支付前期咨询费,咨询机构将在收到该项费用后向中标人出具增值税发票。不交纳前期咨询费的中标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前期咨询费包含在报价清单相关细目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咨询费计费方式: 招标咨询费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收取,计费基数为本标段各子合同报价,各子合同分别计价。支付方式: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前期咨询费按照本标段内各子合同分别支付给咨询机构。咨询机构: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51001875136050672131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市南郊支行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办法(正文)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程序。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 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前附表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投标函要求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2.1.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2.1.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标准a.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 若采用电汇、 现金转账 ,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之前 , 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 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提交满足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需提交授权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a. 法定代表人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8) 投标人在第一信封中没有投标报价金额;(9)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复印件。2、业绩证明:拟供同品牌同规格车辆的购销合同或发票证明或行驶证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影印件或复印件。3、信誉证明:( 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单位)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查询网页信息资料(黑白或彩色);( 2)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4、其他证明材料:拟供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的网页截图或相应的产品批次截图。评分因素近一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情况(15分)拟供重型多功能清障车技术性能(30分)2.1.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拟供轻型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技术性能(15分)后期服务措施(10分)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重型多功近一年(自 2018 年 1月起至今),拟供设备同一制造商同能清障车一品牌同一规格清障车销售业绩满足资格要求得6分,每销售业绩10 分增加 5 台增加 1 分,最多增加4 分轻型背拖近一年(自 2018 年 1月起至今),拟供设备同一制造商同一体平板型清障车一品牌同一规格清障车销售业绩满足资格要求得3分,每销售业绩增加 5 台增加 1 分,最多增加2 分。5 分1.标注号的关键技术指标均能满足要求,得基本分12 分;产品技术2.标注号的关键技术指标有1 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指标分,最多加 8 分。20 分3.标注号的关键技术指标有1 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 “产品技术指标”不得分。拟供设备设备底盘使用进口品牌的得5 分,使用国产品牌的得2 分。底盘 5分专利技术拟供设备具有 1 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加1 分,最多得 5 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5 分为准,进口产品以相关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产品技术1.标注号的关键技术指标均能满足要求,得基本分6 分;2.标注号的关键技术指标有1 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指标分,最多加 4 分。10 分3. 标注号的关键技术指标有1 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 “产品技术指标”不得分。专利技术拟供设备具有 1 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加1 分,最多得 5 分。5 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为准,进口产品以相关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产品质量、故障、事故问题的服务响应时间(以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数为准):12 小时内予以响应,得 3 分; 24 小时内予以响时间 3分应,得 2 分; 48 小时内予以响应,得1 分;超过48 小时予以响应,得 0 分;川渝地区川渝地区服务网点中自有或有合作性质的三类维修资质的服务网点机动车售后服务网点得2 分;3 分川渝地区服务网点中自有或有合作性质自有或有合作性质的二类维修资质的机动车售后服务网点得3 分;服务方案人员培训等服务方案:好的得4 分;较好的得 3.2分;一4 分般的得 2.4 分,其它(含不提供)不得分。( 1)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2.2.1 第第二信封( 2)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二信封形形式评审标标人的单位章齐全;式评审标准准(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含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设备分项最高限价,且报价唯一;( 4)报价函及报价清单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报价得分 3030 ( Dn D A) K2.2.2 第其中: D1、D2、 Dn为该标段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D (D1 D2 Dn) n;二信封详报价A:为招标人公布的该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细评审标(30分)准K :(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nD ,则 K=1.2(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n D ,则 K=1报价得分最低为 0 分3.11综合评分综合评分 =商务、技术综合评分+报价评分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3.12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注册资本金大的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排序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 (若不足 3 名,则按相应数量)。注: 1、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指:制造商或代理商或两者之和2、销售业绩中同一规格指:( 1)重型多功能清障车:指业绩证明材料中明确为50 吨清障车规格;或明确为同一型号;或能够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提供业绩中清障车的最大拖牵质量(kg): 60000( 2)轻型背拖一体平板型清障车:指业绩证明材料中明确为5 吨背拖一体清障车或10 吨背拖一体清障车规格;或明确为同一型号; 或能够提供证明材料说明提供业绩中清障车的最大拖牵质量(kg): 10000 且最大拖牵质量(kg): 12000。二、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招标人代表2 人,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5 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注册资本金大的优先。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综合评分排序推荐前3 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 名,则按相应数量) 。2.评审标准2.1 第一信封评审标准2.1.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第二信封评审标准2.2.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程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3.1.1 第一信封评审(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3)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4)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3.1.2第二信封评审(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2)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3.1.3综合评分,推荐中标候选人。3.1.4编写评标报告。3.2第一信封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形式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3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4 第一信封的澄清和补正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按“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规定进行第一信封详细评审(商务、技术综合评分) 。3.6 第二信封开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进入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开标。 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予以退还。3.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启封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3.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投标文件投标函与设备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 1)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函上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设备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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