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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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预案范文消防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校内应消防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万无一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加强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学校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 长: 倪晓伦 副组长: 刘 霞 成 员: 陈祖根、唐玉杰、武文彪、骆迎国、张 耀、朱青华、王永华、孙建东 1、领导小组职责: 213-217室女生,经217室 下楼梯到一楼 操场 B、三楼女生: 301-314室女生,经301室 顺楼梯下到一楼 1号餐厅 右拐至操场。 315 317室女生,经317室 下楼梯至二楼 走连廊 右拐经竹子走廊 右拐下楼梯到一楼 操场 C、四楼女生: 401-411室女生,经401室 顺楼梯下到2楼 经女201室走连廊 经2#餐厅 总部财务部 左拐下楼梯到一楼 操场 D、五楼、六楼女生: 501-511经501室 顺楼梯下到一楼 走过道 经1#餐厅 右拐至操场。 511-517室女生,经517室 顺楼梯下至二楼 走连廊 右拐经竹子走廊 右拐下楼梯至一楼 操场 60 2、60 4、60 6、 608室女生,顺楼梯下到一楼 走过道 经1#餐厅 右拐至操场。 男生公寓疏散路线 A、二楼男生: 201-209室男生,经201室 顺楼梯下到一楼 洗衣房 水泥路右拐 操场。 210-218室男生,从215一头的楼梯顺下到一楼 左拐到水泥路 左拐前行 操场。 B、三楼男生: 301-309室男生,经301室 顺梯下到一楼 洗衣房 水泥路右拐 操场。 310-318室男生,从315室一头的楼梯顺下到一楼 左拐到水泥路 左拐前行 操场。 410-418室男生,从415室一头的楼梯顺下到一楼 左拐到水泥路 左拐前行 操场。 D、五楼六楼男生: 501-50 9、602室男生,从501室一头的楼梯下到一楼 洗衣房 水泥路右拐 操场。 510-518室男生,从515室一头的楼梯顺下到一楼 左拐到水泥路 左拐前行 操场。 3、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德育处人员组织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秩序,保持安静,并清点人数,等待进一步指令。 六、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德育处、总务处草拟消防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为了有效提高我中学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风雪、大雾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 工作组及成员: 1.指挥组 小组成员: 基本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及时报告;贯彻传达指挥部命令,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并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疏散组 小组成员: 基本职责: 在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3.警戒处置组: 小组成员: 基本职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疏散现场人员及重要物资,在公安机关等专业部门到来之前,对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4.伤员救护组 小组成员: 基本职责: 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5.外围控制组 小组成员: 基本职责: 负责维护学校大门、出入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撤离,引导专业部门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处置。 6. 后勤保障组: 基本职责: 负责学校物品的保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 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 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课任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发生时等其他灾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 5) 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11 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 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教育宣传组: 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局和街道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事故处理组: 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后勤保障组: 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10)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 1) 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容简介: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 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2 较大事件 一次事件伤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3 重大事件 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自治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4 特别重大事件 一次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跨省 各医院承担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伤病员的后续治疗。 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因突发公共事件所致身体伤害的病人。 3. 4.2 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现场和可能波及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 4.3 县卫生监督机构 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及影响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其中医疗急救中心、各医疗单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运,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5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县卫生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在现场职务最高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6 应急联动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或者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处理的需要,可以要求在本辖区内中央、自治区、市级有关单位承担与其对应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可以按照程序报请军队、武警支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在我县区域内发生,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响应。凡就近的医疗卫生人员都要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起来参加医疗卫生救援;凡属龙州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服从应急调动,接受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遣。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诿伤员。 4.1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 1.1 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120 调度指挥系统是现场医疗卫生救援统一的指挥调度中心。 120 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调度员应立即做出反应,详细了解事故性质、地点和伤亡人数。 迅速调度离事发现场最近的医疗机构救援人员前往事发地点,并根据事发性质调度其他医疗机构值班车辆赶往现场或待命做好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准备。 向 120 指挥中心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地点、人数、伤情、灾情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亟需的救援物资。 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发现场或按领导指示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通知所有网络医疗卫生机构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集中车辆、人员,各医疗机构做好接待伤病员的准备。 根据现场汇报派出增援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4. 3.3急教人员、车辆 最先到达现场的救护车辆应立即了解现场的情况,并及时向 120 指挥中心报告: 灾害事故的性质,现场准确地点与路线。 人员伤亡情况: 伤亡人数;受伤程度、部位,已采取的措施和亟需支援的内容。 重要伤、病员身份以及分流情况。 事故是否已被控制,有无发展趋势。 车辆停放在便于开展急救和分流的安全地点。 当地卫生行政领导到达前,急救医师临时担任现场指挥任务。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接到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为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县卫生局应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主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队伍的沟通与协作。 4.3 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4 信息共享 4. 4.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必须向县卫生局报告事件信息。县卫生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包括: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120指挥中心; 县卫生行政部门。 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包括: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或医疗机构指定报告人;120值班人员;县卫生行政部门值班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后120立即按照急救调度原则通知、指挥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按照分级响应原则通知县卫生局。 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立即反馈信息到120,以便后续调动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检诊分流人员要将伤员姓名、伤员数、性别、分流去向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各医疗单位在接收伤员住院后将伤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目前生命体征、初步诊断、处置方案、下一步治疗意见等在2小时内书面报县卫生局,并每日报告伤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县卫生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报告方式包括: 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口头报告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 首次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阶段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 突发公共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处置建议。 4. 4.2信息的通报 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情形,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局通报。 县卫生局接到通报后,应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县卫生局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情况,向县级有关部门、有关镇通报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情况;必要时由县政府向当地驻军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由县卫生局报县政府处理。 4. 4.3新闻报道 应急响应期间,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有关的新闻由县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发布。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消除疑虑和恐慌心理,稳定人心,大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 4.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县政府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6 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结束后,县卫生局应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检伤分类、后送、指挥协调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医疗卫生救援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5 保障措施 5.1技术保障 5. 1.1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体系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的统一规划,遵循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的原则。县卫生局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信息系统,加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 1.2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县卫生局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由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等专业人员组成,不少于30人。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服从县卫生局调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出动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的装备。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不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县人民政府同意。 5. 1.3 医疗救治基地 建立县级交通伤、烧伤、脑外伤、中毒等医疗救治基地。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在依托专业防治机构或综合医院建立医疗救治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救治、业务指导功能。 5. 1.4 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 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科学研究,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全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技术水平。 5.2 物资保障 县卫生局负责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医药储备物资的动用,按照县卫生局相关文件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做到应急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保证应急第一时间的供应。 5.3 医疗卫生救援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卫生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并负责督促落实。县财政局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4 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应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 绿色通道 ,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5 医疗卫生救援通信保障 建立涉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所有机构和人员的通讯录,如有变动,随时更新。有关机构及人员应保证通信畅通。 确保 120 医疗急救电话及全县急救网络无线集群系统正常运转。 5.6 其它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和调配。 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 6 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县卫生局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工作;县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 附则 7.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组织制定并报县政府审批发布。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家、自治区、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修订进行修订和补充。 7.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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