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营改增学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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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系学习课件11%增值税来了。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给出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一、投标报价应做哪些准备?“营改增”价税分离,税前造价各项费用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不含增值税税金”。投标报价该做哪些准备工作?“营改增”后应针对不同施工板块,不同施工地域,结合企业内部定额标准,进行具体施工项目的综合流转税率分析,确定企业的平均流转税负率,改进标前测算体系,调整现有的投标成本价测算方式,并制定适合企业自己的较为准确的增值税制下的一套投标报价体系及管理制度。二、局管和局托管模式下,进项税额如何抵扣?“营改增”后,集团与子公司均为增值税纳税人,此时合同主体、施工主体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双方结算必须均以增值税发票为载体,进项税额的抵扣也必须取得抬头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才可以抵扣,形式上相当于集团公司内部分包行为。因此,为了完善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可以有工程公司开具发票给集团公司,这样成本类进项税额留在工程公司抵扣,集团公司可以抵扣分包给工程公司收入部分的进项税额。三、集团公司和下属工程公司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利用集团的高级资质平台承揽工程,然后分包给下属各建筑子公司施工,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各项工作,保证安全、质量,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属于总分包关系,由于总承包合同由集团公司与发包方签订,发包方对集团公司的计价形成集团公司的施工收入,并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集团公司组织施工管理,并将工程分包给下属建筑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计价形成集团公司的施工成本,建筑子公司的施工收入,建筑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建筑子公司购买材料、人工、机械等、形成建筑子公司的施工成本。四、收取管理费企业如何抵扣进项税额?(联营)企业中标后将施工项目整体交由另一施工企业进行具体施工管理与作业,企业只是定期按一定比率收取管理费。“营改增”后,增值税实行凭票认证抵扣制度,中标企业进项税额来源于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分包款,要想抵扣该部分分包款所对应的的进项税额,必须取得施工企业开具给中标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营改增”后,要想抵扣进项税额,双方结算必须以增值税发票作为载体。但是该种分包模式可能存在建筑法中的违法转包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五、如何应对验工计价时点滞后带来的风险?验工计价滞后,会导致业主计价款支付滞后,一方面销项税额确认时间随之滞后,存在涉税风险;验工计价不规律或不验工计价,会造成工程结算与工程进度不匹配情况,因此,“营改增”后,应与业主协商,按照工程进度按月或按季进行验工计价,并对验工计价批复尽量不跨月或跨季,缩短时间差,避免施工单位某些月份税负很高、资金压力太大的情况发生。“营改增”后,除了招投标,算量计价规则不同于以往外,对工程承包模式也是一种考验,特别是分包,工程分包模式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两种形式,营改增”后,分包模式应进行严格规范。六、规范工程专业分包(1)工程总承包合同需明确工程专业分包事项或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2)对分包商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分包工程匹配)进行备案;(3)专业分包合同采取材料采购和建筑业务劳务分别签订的方式(主材、机械等甲方提供);(4)明确约定发票条款(税率、发票类型、提供发票时间)。七、规范劳务分包模式(1)对分包商的劳务作业资质(与工程匹配)进行备案;(2)劳务分包应采取材料采购和劳务分别签订的方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难以取得进项抵扣的二、三类材料等);(3)明确约定发票条款(税率、发票类型、提供发票时间)。八、营改增后各行业税率(针对一般纳税人)设备、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分别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税务局代扣3%征收率的专业发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因此,大型的设备、材料供应商一般取得一般纳税人资质1、材料类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并取得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包含钢材、水泥、结构件、机械配件、预制板、电缆、油料等其他材料。)。从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处购入并取得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单位商砼适用该税率。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并取得税率为3%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类供货商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需到当地税务机关代开)2、运输费用类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并取得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租用汽车运输,3、有形动产租赁(我单位适用于机械设备租赁)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并取得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大型机械台班,塔吊及其他资产租赁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我单位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钢结构制作部分外包)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并取得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现代服务业适用于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并取得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介机构、检测等服务行业。不动产出租(房屋经营租赁)等11%,简易征收率5%(2016年4月30日前)六、工程分包(适用于整个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分包给可做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公司,并可取得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九、营改增前后增值税票抵扣问题根据税制原理,营业税一般不存在多交税现象,如果存在多交税可以申请退税。增值税由于是月税月清。如果进项税发票没有及时取得,会存在当期多缴税现象,形成“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留抵税额是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一般因商品售价低于买价或未取得采购货物专用发票或未及时取得采购货物专用发票所致。新政策进项抵扣问题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 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不允许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 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也就是说餐饮住宿,差旅等不能进行进项抵扣)十、建筑服务新政问题。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 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这种方式是施工方自己的工程分包行为,通常情况下业主肯定是想要11%的高税率进项税票,而不是简易征收的低税率票,所以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不好实现的)2.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发包方自 行采购的建筑工程。(简易征收需与甲方协商好)3.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 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幵工日期在2016 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 同注明的幵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段的意思是指简易征收的项目增值税缴纳方式同以前营业税征收方式一样的,以主合同发票与分包发票差额缴纳增值税,但是所有成本费用类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以上意思是指跨地区的建筑工程,为确保当地财政收入,需向当地税务缴纳税款按,按收入2%扣除分包款进行预缴,简易征收项目在企业所在地缴1%,一般征收收项目11%销项抵扣相应成本进项税后,进行申报缴纳,年度终了进行增值税清算,这种即存在分包抵扣,又存在汇算缴的方式是结合了原外地项目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一种方法)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老项目采用简易征收方式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该段意思是指用于简易征收的老项目,发生的材料,机械费用,其他项目成本费用所取得的进项税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十一、租赁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 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 值税。十二、试点前后发生的业务衔接问题。营改增之前采购的建筑施工材料已经用于工程施工项目,但是,拖欠材料款,营改增后,才支付供应商的材料款,而获得了供应商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营改增之前,施工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其他存量资产,但是一次未获得对方开据的发票,等到营改增以后,才获得以上资产供应商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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