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海螺220万ta粉磨站建筑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方案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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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七冶水泥工程技术公司梁平海螺粉磨站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批 准: 审 核: 编 制: 22 / 23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中国十七冶水泥工程技术公司梁平海螺粉磨站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1. 总则1.1 工作目的1.2 工作原则2. 编制依据3. 适用范围4. 项目部的危险性分析5.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6. 预警预防机制6.1 应急点的确定与监控6.2 应急准备6.3 应急演练7. 应急响应7.1 应急响应的要求7.2 分级响应7.3 应急响应程序7.4 事故报告7.5 善后处理7.6 情况通报8. 事故调查8.1 事故调查8.2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9. 应急保障9.1 通讯与信息保障9.2 应急支援装备保障9.3 宣传培训与演练10. 附则11. 附录1 总则1.1 工作目的 为加强对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项目部的施工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的施工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1.2 工作原则 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制订本项目部建设施工安全事故预案,建立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明确应急处置原则,确定职能职责。 项目部各班组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征,根据本预案内容要求,要针对具体的设备、设施、场所区域内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落实应急处置责任。任何职工及班组都有参加应急救援的义务,都必须服从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都必须支援和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1.3 相互协调、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各部门应根据应急机制要求切实落实自己责任,在协调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联系,保证施工安全事故信息准确传递,有组织的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以内。2编制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1998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00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8号20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19982.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埋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20032.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20032.7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20072.8 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十七冶项目2007212号文件。3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本项目部处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原则和基本程序,适用于各班组、各工种在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4项目部的危险性分析通过对项目部的施工活动中的危险性分析,我项目部在施工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的伤害事故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等。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5.1 成立十七冶梁平海螺粉磨站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项目部经理担任指挥长,项目部副经理、项目部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分别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5.2 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成: 指挥长:张向东 副指挥长: 王东胜 杨发堂 丁长宏 葛宝林 成 员:胡晓峰 牛 魁 周 宇5.3 项目部指挥中心的职责 5.3.1 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5.3.2 负责审批项目部潜在的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5.3.3 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救援情况。5.3.4 督促、检查各部室及各班组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和必要的响应条件。5.3.5 督促、检查各部室及各班组,对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和预案演习情况。5.3.6 督促、检查各部室及各班组所确定的潜在的事故的控制情况。5.4 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若干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应急救援处理工作。5.4.1 应急救援处理办公室:由张向东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传达指令和信息处理等工作。5.4.2 事故调查办公室:由胡晓峰同志担任,负责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定性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埋建议及制订事故预防措施等工作;收集汇总调查材料,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协助上级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事故。5.4.3 善后处理办公室:由丁长宏同志担任,负责受伤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慰问、补偿等工作。上述办公室可视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5.5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人员的联络电话:姓 名: 职 务: 手机:张向东 指挥长 19716779113 王东胜 副指挥长 杨发堂 副指挥长 丁长宏 副指挥长 葛宝林 副指挥长 牛 魁 成 员 胡晓峰 成 员 赵明刚 成 员 杨会文 成 员 郑相瑶 成 员 王声龙 成 员 必要时可通知110、120、119取得政府和社会帮助; 5.6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相关职能部室的职责。5.6.1质安部是本预案的主管部门,负责:a)编制项目部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b)组织制订和实施项目部消防、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具体承办项目部办公室、现场加工场的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实施;c)项目部范围内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d)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提出对事故的处理建议;e)负责督促项目部各单位对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预案演习;f)负责督促各单位落实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和必要的响应条件;g)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事故。5.6.3项目部物供部负责:a)制定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b)监督检查各班组确定的潜在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控制情况。5.6.4项目部办公室负责:a)受伤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慰问、补偿等善后处理工作。b)对应急救援有功人员,对事故责任人向指挥长提出奖励、处罚建议。6预警预防机制6.1应急点的确定与监控 a)在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中,明确公司重大危险源以及可能引起的事故应急点。 b)应急点与责任区域重大危险潜在的紧急状态保持一致。 c)明确对应急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d)各专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对重大危险源以及可能引起的事故的应急点,在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中应作出明确界定。6.2应急准备6.2.1项目经理部应急指挥中心 (或小组),根据己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及可能引起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6.2.2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或小组)应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宣传事故应急知识,落实应急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监督检查应急准备工作,客观评价应急救援能力,并及时的加以补充。6.2.3应急指挥中心 (或小组)应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并保持其完整性,制订应急培训计划,对应急成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6.2.4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物质的贮备、维护保养工作,不定期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有效。6.2.5各预案的责任部门,应当定期对己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及可能引起的事故进行控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3应急演练6.3.1应急演练的要求 项目部应组织学习应急演练,包括: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三种演习方法应在实际中交叉进行,演习后,对应急救援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价,适时做出修订。6.3.2桌面演习 a)目的:在没有时间压力情况下,明确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原则,锻炼演习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解决预案和程序中的取得一些有建设性的讨论结果,是功能性演习的基础。 b)形式:通常在会议室举行,由应急组织的代表或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按照应急预案的标准行动程序,讨论所应急采取的应急行动;讨论问题不受时间限制;采取口头评论形式,并形成书面总结和改进建议。6.3.3功能演习 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行动举行的演练活动,可分为单项演习和组合演习。一般都需要调用有限的资源开展现场演习,并形成书面报告。目的是为了熟练和检验某些基本操作或完成某些特定任务所需的技术和实战能力。 a)单项演习:通讯联络、通知、报告程序;资源调配,人员、装备及物资器材(装车)到位;化学监测与侦察;现场警戒;人群疏散;医疗救护;洗消去污;消防行动;公共信息传播等。 b)组合演习:可将具有较紧密联系的多个应急功能或任务组合在一起进行演习,以加强各应急救援组织之间的配合和协调性。如:化学监测、侦察与消毒去污之间的配合;警报、紧急公告、公众疏散与医疗、药品发放;扑灭火灾、堵漏、工艺处埋的相互配合等。6.3.4全面演习 a)是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开展演练。 b)全面演习一般要求持续几个小时,采取交互方式进行,演习过程要求尽量真实,调用更多的应急人员和资源,来开展实战性演习,以检验相互协调的总体反映和应急能力。7应急响应7.1应急响应的要求7.1.1项目经理部首席负责人,是应急响应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区应急指挥中心(或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7.1.2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都负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与义务。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等原因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时,应妥善做好记录和标识工作。7.2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公司将事故分为三级,分别为: a)三级 :当项目经理部在所辖区域发生的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危害险情等,对施工生产和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损失程度可控制在10万元以内的,或一次事故重伤 1-2人的,所辖区域的应急指挥长认为有能力控制的事故,由辖区应急指挥长自行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b)二级:当项目经埋部在所辖区域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中毒、中暑等一般事故或较大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损失程度预计达到 10万元以上的,所辖区域的应急指挥长在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随时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c)一级:当项目经理部在所辖区域发生较大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其影响可能涉及到合同相关方、当地生产与生活,所辖区现场域的应急指挥长在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且与合同方联系,必要时向当地政府部门联系,以取得相关方的应急支持。7.3应急响应程序7.3.1在指挥长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后,公司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处埋工作状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有一定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担负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7.3.2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属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迅速开展救援工作。7.3.3迅速拨打下列电话: a)首先打120进行抢险; b)根据事故类型拨打119或110报警; c)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地方有关部门;d)一般及以上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见附录2)7.3.4现场指挥机构,根据情况可设若干工作组: a)现场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公司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救援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 b)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如抢救伤员、加固现场危险设施等。 c)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d)交通运输组: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疏散现场人员。 e)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f)预备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调动、使用。7.3.5项目经理部应急指挥中心 (或小组)一旦启动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且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7.3.6应急响应实施后应对应急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a)责任单位在应急演习、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对制订和实施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 b)应急演习结束后的评审由主持演习的部门组织、参与演习的有关人员和专家参加评审。 c)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分管领导、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事故、事件的责任人参加评审,填写演练、演习记录、文件评审记录(表格样式见建设公司程序文件)。7.4事故报告7.4.1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建设工程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公司报告。如有工亡事故发生,同时向事故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或其它有关监督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7.4.2报告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工程项目时间、地点。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d)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的采取的控制措施。 e)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f)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7.4.3相关记录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7.5善后处理a)迅速处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尽快恢复施工生产。b)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7.6通报情况 公司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总结,适时进行通报。8事故调查8.1事故调查8.1.1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或按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协调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8.1.2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8.1.3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写出事故调查的总结报告,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b)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c)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d)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e)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f)事故结论。 g)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h)各种必要的附件。 i)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j)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8.2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8.2.1对在处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8.2.2对引发施工 (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2.3处罚标准 a)发生事故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瞒报、迟报的,对其处罚3000元。 b)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组织不力、不听从指挥、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人员,造成严重影响、致使事故损失扩大、对责任人处罚10003000元,情节严重的将按公司及项目部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触犯法律的,由梁平县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2.4处罚程序 主管部门在预案执行、管理检查或工作调研中,发现有违反本预案规定者,应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对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处罚,处罚程序按集团公司的十七冶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执行。9应急保障9.1通讯与信息保障9.1.1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 (或小组)负责人,必须落实现场监控人员,并保证其24小时通讯畅通。9.1.2项目部各部门之间,必须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的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讯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9.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9.2.1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a)工程设施抢险力量:担负辖区内事发现场的人员、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b)应急管理力量:由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力量对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9.2.2各应急指挥中心 (或小组)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设备、物资、资金、运输条件的及时供给。9.3宣传培训与演练9.3.1宣传 a)项目部将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对各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b)梁平项目部决定由质安部负责对各劳务班组的应急救援宣传工作。9.3.2培训a)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培训。 b)针对不同培训内容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必要时可以邀请梁平县人民医院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将对应急救援队伍成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且没半年不少于一次。 c)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内的员工进行预案知识的培训时,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要害部位、重要环节、应急措施要如实告知员工。10附则10.1术语和定义10.1.1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10.1.2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10.1.3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 (如高处坠落、触电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坍塌、中暑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10.1.4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10.1.5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10.1.6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10.1.7应急救援 在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10.1.8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10.1.9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0.1.10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涉及我公司的较大事故包括较大伤亡事故、较大火灾事故、较大交通事故、较大设备事故、其他较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如中毒、放射源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爆炸等)。10.1.11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0.1.1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0.2制订与解释部门 10.2.1本预案由十七冶梁平海螺项目部质安部编制并负责解释。10.2.2本预案由公司相关部门参与评审,公司分管施工(生产)经理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10.2.3本预案起草人:胡晓峰 10.3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于2011年 7月 22日修改发布、自2011年 7月 22日起实施行。11.附录 附录1应急指挥体系工作流程图 附录2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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