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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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宿舍住宿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安 全、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 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 罚条例处理。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 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 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 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 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 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 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 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 .严禁任何 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 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 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 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 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 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 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 可进入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 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 保安工作。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 住宿证 核验,住 宿证 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 进出该宿舍区。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 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 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 处理。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 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 当事人全部承担。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 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 条例处理。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 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 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 条例处理。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 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 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 6: 00开门,晚上23: 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 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 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 条例处理。H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 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 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学生宿舍水电管理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 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 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 50%奖励。 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 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 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 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 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 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 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 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 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 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 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 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 ;学生负责所需材料 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 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 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 11 : 30后不按时关灯累 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学生宿舍区治安管理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 性等危险物品。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黄色书刊或音 像制品等。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 保宿舍区的安全。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 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 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 及时向管理员报告。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凭身 份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 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 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 行走、坐卧等。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 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 告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一、学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垃圾放在垃 圾桶内。不准在阳台、走廊、过道、门口、消防设施旁堆应杂物。否则,当垃圾处理二、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 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 有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达三次的宿舍,给 予停电七天处理。三、不得把硬性、难溶化的东西(如报纸、衣物、塑料袋、瓶类 等)丢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内。如属以上东西堵塞管道的,原则上自行 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分不清责 任的,具疏通费则由堵塞层以上(含堵塞层)同管道的宿舍分摊负责。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除指定的宣传栏 外,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钉钉子。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 条例处理。五、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门、窗、锁以及消防设备等公用设 施。发现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专人免费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所需费用由该宿舍或当事人 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双倍赔偿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禁止私自拆 换,不能维修复原的由宿舍成员照价赔偿。六、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由专职人员清扫,宿舍内卫生由舍长安 排值日生轮流打扫,上午 7: 30分前,各值日生应清扫室内卫生, 并把垃圾扫到门外两侧,然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清除。超过上午7: 30, 把垃圾扫出门外的,按乱扔垃圾处理。其它一、学生处有关部门及宿舍管理员将根据本规定,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住宿生的情况,井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每学期组织开 展 文明宿舍 评比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 分。对于内务卫生、纪律、文明方面表现差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 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二、宿舍成员违章违纪而本舍其它人员不配合揭发肇事者的,则按集体违章处罚三、凡是不按期交纳罚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从第十一天起 对该宿舍停电处理。四、不遵守我中心有关规定的学生,给子取消住宿资格处理。五、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并解释,从公布之日 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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