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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及1、2号钢结构厂房土建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湖北佳和源木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红安县泰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湖北佳和源木业有限公司 (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 红安县泰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综合楼及1、2号厂房土建项目 工程地点: 红安县永佳河生态科技工业园 工程内容: 综合楼土建工程、1、2号楼钢结构厂房土建工程、所有规划用地地面砼硬化工程及污水排水砌筑工程。 资金来源: 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劳务大清包,施工蓝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清工、包辅料、周转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临时设施包脚手架。2.1 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2。1。1 人工费土建主体工程有: 1、综合楼结构主体,包含正负零以下基础所有工程;2、一、二号钢结构厂房正负零以下基础所有工程。包主体框架模板、扎钢筋、电河渣压力焊、倒混凝土、所有土方工程开挖回填的施工.2、1、2 砌体:建施图中砌体、构造柱、圈梁、过梁、压顶、造型及零星构件部分的土建人工费。内墙只做楼梯间、卫生间,其余全部不做。 2、1、3 粉刷:室内抹灰(毛面)、地坪(毛面)、散水、台阶、坡道、屋面、外墙粉刷。 2.1。4.现场安全:按规范规定应该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搭拆和维护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按规范防护和维护;脚手架,按规范搭设脚手架(钢管,扣件,槽钢,预埋件,立网,兜网;硬防护,加固件,跳板等)。 2、1、5 配合其他承包方进行的预埋(装饰预埋件除外)。 2、2 施工机械工具费: 2、2、1 主要机械: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包括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司机。 2、2、2辅助机械:搅拌机、砂浆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加工机械、手持电锯、电钻、混凝土振捣机械、照明灯具、斗车等。2、3 材料费: 2.3。1周转材料: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对拉丝、止水螺栓、蝴蝶卡、螺丝帽、钢筋等建筑用料。 2.3.2.小型材料:二、三级配电用电线、配电盘、照明灯管、电焊条、铁丝、铁钉、钢锯条、麻线、扫帚、草袋、海绵胶带、线锤、冲击钻头、绝缘胶布、砂轮片、金刚片、穿墙用PVC管等。 2。3.3. 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至一级配电柜;施工用水由甲方将总水管引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支路水管的安装及材料。施工区、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3。、承包内容中不包含的项目及材料3、1 乙方不包含项目:安装工程(水、电、暖、消防、电梯)门窗、防水、机械土方及回填(机械部分)、外墙保温、内外墙瓷砖、涂料油漆、幕墙、钢结构、铁艺、铝合金、楼梯扶手、空调铁件、阳台栏杆制作及安装。3。2.乙方不含材料:钢筋、商品砼、砌块、砖、水泥、砂、石、白灰、外墙涂料。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出正负零开始计算开工日期,合同有效日历天数7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四、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五、 确认承包建筑面积 :27464.34(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10372。34;1、2号楼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17092)。六、 合同包干价大写:贰佰玖拾万零肆佰贰拾伍元伍角贰分。小写:¥2904。255。20元整。(注:以上包干价工程量有,综合楼建筑面积、1、2号钢结构厂房基础正负零以下的土建工程)。七、 合同补充协议1、所有规划砼地面每平米按7。00元结算,不包含主合同包干价内;按实际砼建筑面积结算。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以签定合同建筑公司单位来完善该项目所有资料及竣工验收手续。八、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主体结构封顶付工程进度款大写: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整。第二次付款时间:完善所有工程验收,付工程进度款大写: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整。第三次付款时间:2016年12月30日前付所有确认工程量的95 。第四次付款时间:5工程款与工程保质书同步。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5年12月1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发包单位:湖北佳和源木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红安县泰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湖北佳和源木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红安县泰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二期工程,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书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装修工程为2年;4、 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 供热、供冷为两个供暖、供冷期;6、 土方回填工程叁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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