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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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申 请 书企业名称: (筹)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注 意 事 项1. 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注解事项。2. 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 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4.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5.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或文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交通厅运管局制二七年三月申 请 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在 设立 (筹)从事国际船舶管理,现申请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了如下申请材料:1、 可行性分析报告;2、 投资协议;3、 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4、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新设立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 指定(委托)书。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签章:(公司印章)年 月 日注:填写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名称;港口城市填写对外开放口岸名称,非港口城市填写城市名称。通常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只允许在注册地港口(口岸)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股东(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回乡证或护照复印件(由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由全体股东(出资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申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申 请 书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注 意 事 项1. 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注解事项。2. 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 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4.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5.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或文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交通厅运管局制二七年三月申 请 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公司申请,交通厅运管局于 年 月 日下发了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通知书编号为“运管海运字 号),同意本公司办理相关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手续。按照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已经完成了企业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申请领取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按照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的要求,提交了如下申请材料:1、 申请书;2、 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加盖本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4、 固定营业场所证明;5、 两名有三年国际海运经理的高级从业人员从业资历证明公证书、履历表和劳动合同;6、 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复印件;7、 安全管理符合(DOC)证书;8、 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9、 指定(委托)书。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名: (公司印章)年 月 日注:填写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名称;港口城市填写对外开放口岸名称,非港口城市填写城市名称。通常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只允许在注册地港口(口岸)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申 请 书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注 意 事 项1. 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注解事项。2. 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 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4.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5.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或文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交通厅运管局制二七年三月申 请 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申请在 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请为我公司办理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颁发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提交了如下申请材料:10、 申请书;11、 可行性分析报告;1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加盖本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13、 固定营业场所证明;14、 两名有三年国际海运经理的高级从业人员从业资历证明公证书、履 历表和劳动合同;15、 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复印件;16、 安全管理符合(DOC)证书;17、 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18、 指定(委托)书。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名: (公司印章)年 月 日注:填写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名称;填写注册地港口城市名称,非港口城市填写城市名称。通常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只允许在注册所在地港口(口岸)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企业设立登记申 请 书企业名称: 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筹)申请日期:2007 年 4 月 1 日注 意 事 项6. 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注解事项。7. 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8. 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9.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10.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或文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交通厅运管局制二七年三月申 请 书 江苏省交通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申请在 南京港 设立 (筹)从事国际船舶管理,现申请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了如下申请材料:6、 可行性分析报告;7、 投资协议;8、 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9、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新设立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 指定(委托)书。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签章:张三(公司印章)2007年 4 月 1 日注:填写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名称;港口城市填写对外开放口岸名称,非港口城市填写城市名称。通常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只允许在注册地港口(口岸)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股东(出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回乡证或护照复印件(由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由全体股东(出资人)签字或盖章,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申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申 请 书企业名称: 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 2007 年 4 月 1 日注 意 事 项6. 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注解事项。7. 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8. 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9.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10.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或文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交通厅运管局制二七年三月申 请 书 江苏省交通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公司申请,交通厅运管局于2007年 3 月 1 日下发了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通知书编号为“运管海运字2007111号),同意本公司办理相关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手续。按照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已经完成了企业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申请领取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按照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的要求,提交了如下申请材料:19、 申请书;20、 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2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加盖本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22、 固定营业场所证明;23、 两名有三年国际海运经理的高级从业人员从业资历证明公证书、履历表和劳动合同;24、 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复印件;25、 安全管理符合(DOC)证书;26、 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27、 指定(委托)书。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名: 张三 (公司印章)2007年 4 月 1 日注:填写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名称;港口城市填写对外开放口岸名称,非港口城市填写城市名称。通常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只允许在注册地港口(口岸)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申 请 书企业名称: 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 2007 年 4 月 1 日注 意 事 项6. 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注解事项。7. 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8. 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9.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10. 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或文件及证件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交通厅运管局制二七年三月申 请 书 江苏省交通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申请在 南京港 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请为我公司办理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颁发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提交了如下申请材料:28、 申请书;29、 可行性分析报告;30、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加盖本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31、 固定营业场所证明;32、 两名有三年国际海运经理的高级从业人员从业资历证明公证书、履 历表和劳动合同;33、 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复印件;34、 安全管理符合(DOC)证书;35、 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基本情况表;36、 指定(委托)书。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名: 张三 (公司印章)2007年 4 月 1 日注:填写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名称;填写注册地港口城市名称,非港口城市填写城市名称。通常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只允许在注册所在地港口(口岸)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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