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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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说明马家店 镇人 民政府二一七年一月目录一、规划调整的背景 1.(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 2.(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4.二、规划调整依据与过程 5.(一)调 整依据 5.(二)简要过程7.(三)主要成果8.三、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 9.(一)资料数据来源 9.(二)规划基数转换 1.0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 3(一)耕地保有量的确定1. 3(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 14(三)建设用地安排与空 间拓展 14(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调整15(五)土地用途管制分区1. 7(六)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 8(七)土地整治相关区域划定19(八)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 接 21附表:马家店镇土地利用 结构平衡表(20152020年)马家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说明一、规划调整的背景(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土地利用结构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 变更调查数据,马家店镇土地总面积为 13218.0 公顷。具体土地利用结 构如下:(1)农用地。 2014年末全 镇农用地面积为 10156.6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76.84%。其中耕地 833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3.06 %; 园地 44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40 %;林地748.8 公顷,占土地总 面积的 5.67%;其他农用地 622.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71%。(2)建设用地。 2014年末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2304.6公顷,占土 地总面积的 17.43 %。其中城乡 建设用地 1161.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的 8.78 %;交通水利用地 11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45%;其他 建设用地 2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0 %。(3)其他土地。 2014年末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 756.8公顷,占土 地总面积的 5.73 %。其中水域 13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0%;自 然保留地 62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72 %。2、土地利用效率(1)土地利用程度。 2014年末全镇土地利用率为 94.27%,高于东 港市 79.20%的平均水平;土地垦殖率 为 63.06%,高于东港市 40.73%的平均水平;土地开发强度为 17.43%,高于东港市 12.40%的平均水 平。(2)土地利用效益。 2014年末全 镇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 为 74.58 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固定 资产投资额为 57.15 万元/公 顷,全镇地均地区生 产总值为 16.67万元/公顷。(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1、主要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保有量指标。马家店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 称“现行规划”)确定全镇到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8060.0公顷,2014年全镇耕地面 积为 8335.4公顷,超出耕地保有量 指标 275.4 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现行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全 镇基本农田面 积不低于 7441.0公顷,2014 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 7441.0公顷,落 实了现行规划安排的基本 农田保 护任务。(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镇城乡建 设用地规模不超过 1273.0公顷,2014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161.0公顷。(4)建设占用耕地 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年全镇新增建 设占用耕地 规模不超过 14.0公顷,到2014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规模为 5.6 公顷。oo(5)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任 务 220.0公顷,到2014年,全镇完成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 1096.1 公顷(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镇人均城 镇工矿用地不超 过 90.0平方米,到2014年全镇人均城 镇工矿用地为 194.0平方米。2、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现行规划经批准实施以来,全镇严格落实各项规划措施,规划实 施成效 显著:(1)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 护。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为 8335.4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 2020 年耕地保有量 8060.0公顷多出 275.4公顷;全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7441.0公顷,全部落实到地块 和责任人。规 划实施期 间,全镇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和逐 级落实耕地保 护目标责任制,有效实施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耕地数量 和质量保持基本 稳定。(2)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得到科学保障。规 划实施期 间,全镇按照 有保有控的原 则配置各项建设用地,到2014 年建 设用地总规 模净增 加 45.6 公顷,有效保障了全镇城镇发展、新农 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的合理用地需求,在促 进全镇经济 社会发展的同时,提高了建设用地 集约利用水平。(3)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得到 优化。规 划实施期间,通过不断完善 用途管制和建 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优先布 设生态屏障用地,协调 安 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生 产、 生活、生态 用地,引导土地利用 结构和布局优化,全镇基础性生态用 地保持稳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 强,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从 2005 年的 12.05%提高到 2014年的 16.73%3、规划实施存在问题(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随着一系列经济 振兴措施的 实施和 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推 进,马家店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供需矛盾 日益突出。截至 2014年底,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使用完 毕。据测 算,2015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缺口约为 9.0公顷,其中新增城 乡建设用地缺口 约为 5.0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 设用地缺口 约 为 4.0 公顷。(2)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近年来,在经济发 展新常 态下,在科 学发展观和新的发展理念指引下,经济增长的立足点由 扩大增量用地 逐步转移到提高 质量和效益上来,生 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步提高, 致使区域 发展战略和城镇、工业、农业 等发展格局 发生局部 调整,导 致规划建 设用地布局与宏 观发 展战略需求存在偏差。(3)建设用地整治进度缓慢。现行规划安排规划期内建 设用地复 垦规模 11.0公顷,同时,规划期内通 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需 整理拆旧区 规模 16.0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镇实际 整治建 设用地规 模为 6.0公顷,建设用地整治 进度缓慢,致使建设用地总规模超出了 规划预期。(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1、适应区域发展格局调整的需要为适应经济发 展新常态,贯彻经济 社会发展新理念,把握新一轮 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 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等战略机遇,保 障实现经济 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一步 突出耕地特 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建设 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生 态环 境建设,马家店 镇需要重新定位各区域的功能, 调整生产、生活和生 态空间。为 适应区域发展格局 调整的需要,有必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 整。2、缓解新增建设用地不足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 发展,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已经逐步成为限制 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必要通过规划调整,落实上级规划追加的新 增建设用地指标,并通过合理安排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城镇 低效 用地再开发、工矿废 弃地复垦和低丘缓坡地建设开发利用等建设用地 整治活动扩展新增建设用地空间,破解新增建设用地不足的瓶 颈。3、落实各项土地利用任务的需要为了落实丹东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的各 项任务,东 港市对东港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了调整,并 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了其所 辖的各乡(镇、街道)。为落实县级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确定的各 项任务,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 田保 护任务、土地整治补 充耕地 规模等指 标,必须对现 行规划进行调整。二、规划调整依据与过程(一)调整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3)中华 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 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7)基本农 田保 护条例;(8)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管理 办法;(9)辽 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政策规范依据(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 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 见 (中发20174 号);(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 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 号);(3)国务院关于加 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号);(4)国务院关于促 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 兴东 北地区等老工 业基地的若 干意见(中发20167 号);(6)国务院关于深入推 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 见(国发 20168 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 强化管控落 实最严格耕地保 护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418 号);(8)国土资源部关于推 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 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调整完善工 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 函20141237 号);(10)国土资 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 作的通知(国土资厅 函20161096 号);(11)国土资 源部 农业 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 农田实行特殊 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 201610 号);(12)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 总体规 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 2016240 号);(1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 范和数据库标准;(14)其他相关政策、规范。3、相关规划依据(1)东港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其调 整方案;(2)马家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纲要;(3)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 施建 设、生态 建设和环境保护等 其他相关 规划。(二)简要过程1、前期工作阶段完成工作 组织准备、技术 准备、资料收集。主要收集的资 料包括 现行规划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及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经济 社会 发展状况等基 础资 料和相关行 业、部门规 划资料等。2、成果编制阶段调整现行规划目标,优化耕地、基本农 田和建 设用地布局,形成 调整完善后的 规划文本、规 划说明、规 划图件等成果。3、数据建库阶段按照 规划调整完善数据 库建设的要求,将规划调整完善成果 纳入 数据库,更新现行规划的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文本数据、表格数据、 元数据等成果。4、论证报批阶段按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 报批要求,规划调整完善成果 经征求意 见 和履行专家论证、听证程序后,报丹东市人民政府 审批。(三)主要成果1、文字成果(1)马家店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2)马家店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说明 。2、图件成果(1)土地利用现状图;(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建设用地管制和永久基本 农田保 护图;(4)土地整治规划图。3、数据库成果 调整后的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数据 库。三、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一)资料数据来源1、基础资料来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所采用的基 础资料与数据来源于丹 东市国 土资源局、东港市国土资源局、镇政府、东 港市直各部 门涉及马家店 镇 20062014年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 展情况的 资料。2、基础数据采用(1)土地利用数据。本次规 划调整的土地利用 现状数据来源于 东 港市国土资源局,并经丹东市国土资源局确认的马家店镇 2014年土 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分类 在土地利用 现状分类的基础上,根据 规划的需要 进行了适当 归并,将土地利用现状归并成两级分类,一级 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二级 地 类,农用地包括耕地、园 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 用地,建设 用地包括城 乡建设 用地(含城镇 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 用地和其他独立建 设用地)、交通水利用 地(含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 设施用地)、其他建设 用地(含风景名胜设 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含河流水面和 滩涂)、自然 保留地。历 年土地利用数据主要来源于 东港市 20062014 年土地利 用变更调查数据中涉及马家店镇部分。现 行规划数据主要来源于马 家店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其他相关数据。本次规 划调 整采用的其他相关数据主要来源 于 20062014年东港市国民 经济统计资料和交通、水利、农经、林业、 住建等部 门规划中涉及 马家店镇部分,马家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等。(二)规划基数 转换1、基数转换原则(1)用途管制原则。应 遵循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 实最 严格的耕地保 护制度和最 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2)依法核定原则。应 通过对土地利用 现状数据的合法性 审查认 定,确保规划基数客 观、准确,维护规 划编制的 严肃性和科学性。(3)衔接可行原 则。应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 变更调查成果,与土地 现状分类充分衔接,满足规划管理需要,有利于 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4)综合平衡原则。应遵循行政辖区内土地 总面积以及农用地、 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保持不变 的原 则,转换前后保持一致。2、基数转换方法在 2014年马家店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基 础上,按照乡 (镇)土 地利用 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国土资 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200951号)文 件规定的土地 规划分类体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细分和归并,具 体转换方法如下:(1)农用地转换。农 用地转换进行到二级类,将土地利用现状分 类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分别转换为 土地规划地 类的耕地、园地、林地; 将土地利用 现状分 类 草地中的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合并 转换为 土地规划分类的牧草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交通运输用地中的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 设施用地中的坑塘水面、沟渠和其他土地中的设 施 农用地、田坎合并转 化为土地规划地类的其他 农用地。(2)建设用地转换。建设 用地转换进 行到三级类,将土地利用现 状分类城镇村及工 矿用地中的城市、建制镇转换为 土地规划地 类城乡 建设用地中的城 镇用地和其他独立建 设用地,其中,其他独立建设用 地为土地利用 现状分类中的工 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 类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的村庄 转换为 土地规划地类城乡建设用地中 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的采 矿 用地转换为 土地 规划地 类城乡建设用地中的采 矿用地;将土地利用现 状分类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的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转换为土地规划 地类其他建设用地中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将土地利用 现 状分类交通运输用地中的 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 用地、管道运输 用地合并 转换为土地规划地类的交通运 输用地;将土 地利用 现状分类水域及水利 设施用地中的水 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 合并转换为 土地规划地类的水利 设施用地。(3)其他土地转换。其他土地转换进 行到三级类 ,将土地利用现 状分 类 水域及水利 设施用地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 陆滩涂转换为 土地规划地类水域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和滩 涂;将 土地利用 现状分类草地中的其他草地和其他土地中的 盐碱地、沼泽地、 沙地、裸地转换为 土地规划地 类中的自然保留地。3、基数转换结果按照基数 转换的原则和方法,对马家店镇土地利用 现状数据进行基数转换后,得到基于土地规划分类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具体见表3 1。表3 1规划基础数据转换结果表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土地总面积13218.0农用地合计10156.6耕地8335.4园地449.7林地748.8牧草地0其他农用地622.7建设用地合计2304.6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161.0城镇用地149.1农村居民点用地966.8米矿用地45.1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交通水利用地小计1117.1交通运输用地153.7水利设施用地963.4其他建设用地小计26.5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特殊用地26.5其他十地合计756.8水域小计132.5河流水面100.2滩涂32.3自然保留地624.3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一)耕地保有量的确定1、确定方法根据全镇2014年耕地面积、2015 2020年耕地减少面积和补充 耕地面 积确定 2020年耕地保有量。其中,耕地减少面积 的确定主要 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本次 规划调整方案安排的新增建 设用地规模及历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不稳 定耕地调查结果、计 划安排的生 态退 耕及农业结构调整规模、历 年灾害损毁耕地情况;补充耕地面积主要 依据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潜力和上 级规划安排的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任 务确定。2、确定过程(1)耕地减少面积测算。根据上级规 划安排 20152020 年马家店 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9.0公顷和历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平均比例确 定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 7.0公顷;结合马家店镇不稳定耕地调查 结果和农业发展需求,20152020年计划安排生态退耕规模 40.0公 顷,农业结构调整致使耕地净减少规模417.0公顷。据此测 算, 20152020年,全镇耕地减少 规模控制在 464.0公顷以内。(2)耕地增加面积测算。据测 算,全镇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潜力能 够落实上级规划安排的 182.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 务,补充耕地 途径为农用地整理、农 村建 设用地整理、工矿废 弃地复 垦、宜耕后备 土地资源开发。3、确定结果2014 年全镇耕地面积为 8335.4公顷,耕地减少面积为 464.0公 顷,耕地增加面积为 182.0公顷,因此,2020年耕地保有量 为 8053.4 公顷,与上级规 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 务一致,落实了上 级规划下达 的耕地保有量任 务。(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1、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现行规划确定马家店镇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7441.0 公 顷,根据上级规划调整方案安排,马家店镇核减基本 农田保护任务 259.0公顷。规划调整后,全镇需落实永久基本 农田面积不低于 7182.0 公 顷。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按照面 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 体稳定的总要求,主要遵 循以下原 则:将纳入新一轮生态退耕的耕地、严 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 地、严 重损毁无法复耕的耕地和 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 量 不符合要求的其他 农用地划出;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 有易被占用 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 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 农田;原则 上 25 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 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 量较差的 耕地不宜划 为基本 农 田;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必 须是耕地,调整后的基 本农田平均 质量等 别 高于原有 质量等 别,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三)建设用地安排与空 间拓展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 根据上级规划调整方案安排,到 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 制在 9.0公顷以内,根据现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及 “十 三五”期间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全镇20152020年安排新增城 乡建设 用地 5.0 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用地 1.0 公顷,主要安排在油坊村, 新增农村居民点 4.0 公顷,主要安排在三道 岗村、三家子村等,安排 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 设用地 4.0 公顷,主要安排在代家岗村。新增 建设用地指 标安排时,将2014年及以前批准的建 设用地但未 纳入变 更调查的部分和 2015 年以来批准的建 设用地,优先纳入建设用地规 模指标之中。2、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建设用地整理复 垦潜力主要包括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工矿废 弃地复垦潜力,是增加建设用地流量指标、拓展建设 用地空间的基本 依据。根据潜力调查 ,全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为 60.0公顷,主要 分布在三道 岗村、珠山村等,工矿废 弃地复垦潜力为 10.0公顷,主要 分布在西尖山村、唐家堡村等。3、建设用地空间拓展途径在充分尊重 农民意愿、保障农 民权益的前提下,全镇力争使用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 50.0公顷,在保障城镇发展同时,促进农村 居民点向中心村和新型 农村社区适度集中;积极引导工矿废弃地复 垦 利用,全镇力争使用 5.0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 标,重点用于城 镇建设。(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农用地结构调整。到 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从 2014年的 10156.6公顷调整为 10824.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从 2014 年的 8335.4公顷调整为8053.4 公顷;园地面积从2014年的 449.7公顷调 整为 803.7公顷;林地面积从 2014年的 748.8公顷调整为 1017.8公 顷;牧草地面积从 2014年的 0公顷调整为 275.0公顷;其他农用地面 积从 2014年的 622.7公顷调整为 674.7公顷。(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到 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2304.6公顷调整为 2258.6公顷。其中,城乡 建设用地面 积从 2014年 1161.0公顷调整为 1111.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从 2014年的 1117.1公顷调整为 1120.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从 2014年的 26.5 公顷 调整为 27.5 公顷。(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到 2020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756.8公顷调整为 134.8公顷。其中,水域面积 132.5公顷,保持 不变;自然保留地面积从 2014年的 624.3公顷调整为 2.3公顷。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农用地布局 调整。按照推进农业现 代化的要求,统筹基本农 田保护与各类建设用地的空 间格局,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农 业基础设施完善、耕地质量好、分布集中连 片三道 岗村、代家岗村、太 平村、双山东村、西尖山村、唐家堡村等的耕地进 行重点保 护,打造马 家店镇粮食生产基地;结合园地、林地开发适宜性,新增园地、林地主 要集中在立地条件适宜的珠山村、李家屯村等,打造地方特色的林、 果生产基地;整合现有设施农业资源,引导畜禽养殖等 设施农业向三 道岗村、李家屯村等集中布局。(2)建设用地布局 调整。按照新增用地高效利用、存量用地集约 挖潜、用地总 量理性增 长的原则,集中安排城镇工矿用地,合理安排 中心村发展用地,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优 先保障镇区城镇发展用 地,优化保障工 矿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镇工矿用地集中集聚和集 约 利用;适度保障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 集中布局;支持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 施建 设 ,统筹布局各 类 基础设施用地,构建马家店镇交通“纵横贯通”、水利 “点线结合”、能 源“清洁多样”的综合基础设施用地新格局。(3)生态用地布局 调整。维护农田、水体的生态过 程连续性和生 态系统完整性。构建以核心生态 斑块为 生 态源区,以农田、林地为 支 撑,以河流、林带 等生态廊道为联结带 的生态网络安全体系,强化生 物多样性保护。严格保护对维系马家店镇生态系统服务具有重要价 值 的林地、耕地和水域,限制生态环 境敏感区域的土地利用活 动和强度, 维护马 家店镇以田、水、林为 特色的自然和文化景 观风貌。(五)土地用途管制分区1、土地用途分区原则土地用途分区遵循土地 资源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体 现土地主 导用途和土地保 护、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对 一致性,以满足土地用途 管制的需要。2、土地用途分区结果根据土地的主 导用途和未来土地利用方向,将全 镇土地划分 为基 本农田保 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 建设用地区、村镇 建设 用地区、独立工矿 用地区等 6 类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 规则, 实行差 别化的用途管制制度。具体情况见 表 41。表 4 1 土地用途分区一览表单位:公顷、 %分区名称区域范围区域 面积占土地总面积 的比重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为基本农田和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 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 农业设施用地。7475.556.55一般农地区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 生 产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 田防护林及其他 农 业设施用地。1839.113.91林业用地区主要用于林 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 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888.16.72城镇建设用地区主要用于城 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建制 镇规划。168.21.27村镇建设用地区主要用于集 镇和中心村建 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 庄和集镇规划。906.06.86独立工矿用地区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范围内 安排的独立建设用地。36.50.28其他用地未划入以上用途区的土地。1904.614.41合计一13218.0100(六)设用地管制分区1、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划定根据马家店镇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需要,因地制宜划定城乡 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其中:1)历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主要沿规划期内保留现状的城镇、 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边缘和规划期内新增的城 镇、工矿、村庄建设 用 地边缘划定。2)历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主要是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 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并尽量采用主要河流、高速公 路、铁路、绿化带、山体等具有明显隔离作用的地物来划定。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结果根据马家店镇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将马家店镇行政区域内的 全部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 区和限制建设区等三个建设 用地空间管制区域,并制定各区域的建 设用地管制规则,对全镇的建 设用地进行空间管制。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 见表42。表4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单位:公顷,%分区名称划定依据区域面积比重允许建设区按照有利 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 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 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划定。1110.78.40有条件建设区按照保护资源、有利于节约 集约用地的要求,依据城镇、 工矿、村庄建设规 划范围划定,并避让优质耕地特别是 基本农田和重要的生 态环境用地。53.90.41限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 区以外的土地划入限制建 设区。12053.491.19合计一13218.0100(七)土地整治相关区域划定1、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根据农用地整理潜力状况,将农用地整理潜力大、分布相对集中、 整理条件好的区域,划定为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全镇 共划定农用地 整理重点区域2片,主要位于三道岗村、油坊村等,农用地整理重点 区域面积为300.0公顷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状况,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大、 分布相对集中、整理条件好的区域,划定为农 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 域。全镇共划定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面 积50.0公顷,主要位于 李家屯村、珠山村等。3、工矿废弃地复垦重点区域根据工 矿废弃地的类型、分布与规 模,将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大、 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划定为工矿废弃地复 垦重点区域。全镇 共划定 工矿废弃地复垦重点区域面 积5.0公顷,主要位于西尖山村、唐家堡 村等。4、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区域根据宜耕后 备土地资源潜力状况,将宜耕后 备土地 资源开发潜力 大、分布相对集中、开发 条件好的区域,划定 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 发重点区域。全镇 共划定宜耕后 备土地资源开发重点区域 3 片,主要 位于马家店村、双山西村等,宜耕后备 土地 资源开发重点区域面 积为 148.0公顷。5、基本农田整备区在落实永久基本 农田保护地块的基础上,将未来以发展农业为 主 的一般耕地和零散分布的基本 农田划入基本 农田整 备区,通过加大土 地整治资金投入,引导非耕地逐步退出,促进零星耕地整合 归并、提 质改造。全镇 共划定基本 农田整备区 1片,主要位于太平村,基本农 田整备区面 积 22.9 公顷。6、村镇建设控制区 结合农村土地整治安排,将未来需要逐步拆并但拆并 时间难 以确 定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划入村 镇建设控制区。引导 村镇建设控制区内 建设用地逐步拆并后 调整为耕地等 农用地,规划期 间确实不能拆并的, 应保留现状用途,但面积不得扩大。全镇 共划定村 镇建设控制区面 积10.0 公顷,主要位于代家岗村、三道岗村等。(八)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1、与上级规划的协调衔接 在规划编制中,规划目标年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 田保 护面积、 园地、林地、牧草地、建设 用地总规模、城乡 建设用地 总规模、城镇 工 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 用地 规模、新增建设 用地总量、建 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建设 占用耕地 规模、土地整治补 充耕地 规模、人 均城镇工矿用地等指标均与东 港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做到了协调一致。同时 ,规划编制中 马家店镇基本农田 保护区的划定与上 级规划确定的基本 农田保 护区进行了衔接;城镇工 矿重点发展区的划定与上 级规划确定的城 镇工矿重点发展区进行了 衔接;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的划定与上 级规 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进行了 衔接;重点基础设 施的布局与上 级规 划确定的重点基 础设施布 局进行了衔接。2、与现行规划的协调衔接本次 规划调整完善既要做到与 现行规划的 衔接,维护现 行规划体 系的延续性,又要体现未来土地利用情况的 变化,对现行规划中估 计 不足的部分予以 调整,调整方案中未涉及的部分按照 现行规划执行。3、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马家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纲要确定的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土地利用需求 预测的重要基础数据。本规 划遵循 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制 订了土地利用战略目标,通过土地 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节约 集约利用建设用 地、协调 推进土地生态建设、统 筹城乡与区域土地利用等措施,推 进 马家店镇“十三五 ”规划目标的实现。4、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在规划调整过程中,充分征求了 东港市发改、交通、住建、农经、 水利、林业、环 保等相关部 门对马 家店镇各类用地安排的意 见,并参 考了相关部 门的“十三五 ”规划,充分吸收了马家店镇工业园区规划等 其他相关 规划的成果,在确保建 设用地规划指标分配合理,耕地保护 和基本农田落实到位,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前提下,尽最大 可能地 满足了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等基础设 施建设用地需求,兼顾 了农业、林业发 展的用地安排,提高了 对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的统 筹调控能力。单位:公顷规划地类现状地类土地利 用现状 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期内 减少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 地其他农 用地合计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合计水域自然保 留地小计城镇 用地农村居 民点用 地采矿 用地其他独 立建设 用地小计交通 运输 用地水利 设施 用地小计风景 名胜 设施 用地特 殊 用 地小计河流 水面滩涂农 用 地合计10156.6460.03.0211.0215.031.08.05.01.04.02.01.01.01.01.0468.0耕地8335.4457.0211.0215.031.07.05.01.04.02.01.01.0464.0园地449.71.01.01.01.0林地748.8牧草地0其他农用地622.73.03.03.0建 设 用 地合计2304.655.043.012.055.0城乡 建设 用地小计1161.055.043.012.055.0城镇用地149.1农村居民点用地966.850.040.010.050.0采矿用地45.15.03.02.05.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交通 水利 用地小计1117.1交通运输用地153.7水利设施用地963.4其他 建设 用地小计26.5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特殊用地26.5苴/、他 土 地合计756.8621.0136.0144.054.0275.012.01.01.01.0622.0水域小计132.5河流水面100.2滩涂32.3自然保留地624.3621.0136.0144.054.0275.012.01.01.01.0622.0规划目标年面积13218.010824.68053.4803.71017.8275.0674.72258.61111.0150.1920.840.101120.1155.7964.427.51.026.5134.8132.5100.232.32.31145.0期内增加1136.0182.0355.0269.0275.055.09.05.01.04.03.02.01.01.01.01145.0期内净增+)、减(-)668.0-282.0354.0269.0275.052.0-46.0-50.01.0-46.0-5.03.02.01.01.01.0-622.0-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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