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自查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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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杉树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自查评估表二0三年十月威远县杉树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自查评估表第一章 总则本早结论序号评估内容评估情况评估 结论评估人备注1-1略1-2略1-3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3.1生产矿井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 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证照齐全,并有效。营业执照:511024000001324 ;有效期:永久,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6万吨/年。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09051120016754,有效期至 2014.5.28 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号(煤A )10051000112795,有效期 2013 年 12 月。安全 生产许可证:川MK安许证字【2012】 5110240770B,有效期至2015年8月15日;煤 炭生产许可证号:205110244047,有效期至2014 年5月28日。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我 矿 属 整 合 技 改 矿 井1-3.2不发生较大瓦斯事故。投产以来,未发生过瓦斯事故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1-3.3煤矿企业每年必须编制合理的采掘接替计划,保证“三量”符合规定: 回采煤量46个月以上,准备煤量 1年以上,开拓煤量 35年。2013年回采煤量 6.83万吨、准备煤量 13.98 万吨、开拓煤量29.18万吨。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1-3.4核定生产能力150kt/a及以下的矿井通风负(正)压不应超过1470 Pa, 核定牛产能力 150kt/a以上的矿井通风负(正)压不应超过2940Pa,核定生产能力900kt/a以上的矿井后期通风负(正)压不得超过3920Pa。负压传感器显示矿井通风负压530Pa,矿井核定生产能力60kt/a,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1-3.5生产矿井通风等级孔应大于1.5 mi。所有生产矿井通风等级孔不得小于1mi。矿井通风等级孔为1.77 m2,大于1 m2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1-3.6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1-361矿井生产能力大于或等于 90kt/a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二级及 以上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二级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1-362矿井生产能力小于 90kt/a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二级及以上,通风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二级及以上。无此项1-3.7矿井内各用风点风速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 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 8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 7%,严重失修率不 高于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从测风报表中可看出,各用风地点的风速符合 规程规定,有效风量率为90.1%,回风巷失修率5%,严重失修率0%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 符合设计断面合格自评小组成员1-3.8矿井使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必须按规定经过具有国家安全生产检测 检验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高瓦斯矿井(含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两闭锁”,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相同能力的双风机、双 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掘进工作面采用相同能力的局部压入式通风 机,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运行风机与备用风 机自动切换,均实现“三专两闭锁”。合格自评小组成员1-3.9未使用国家命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及工艺。无合格自评小组成员1-3.10依法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瓦斯参数测定工作连续、规范。内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安监救援【2012】190号文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1-4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是1-4.1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实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分 配合理,风流稳定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1-4.2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不涉及1-4.3安全监控有效,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使用KJ73N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经四 川煤矿安全产品检验中心检测合格,有备用主 机,各种传感器46台,有专人值守,每天按规 定填审监控报表。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1-4.4现场管理到位,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冈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并下发 各科室严格执行。合格自评小组成员1-5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现下列基本目标1-5.1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任务目标杜绝瓦斯事故,力争实现瓦斯零超限,降低事 故发生率,杜绝重特大事故,优化矿井生产、 通风系统,保持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矿井合格自评小组成员1-5.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号)确定的11对示范矿井,按国家安委 办规定按时按质完成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内容;无此项1-5.1.2矿井生产能力大于 90kt/a的矿井,2010年末前完成瓦斯综合治理工作 体系建设内容;无此项1-5.1.3矿井生产能力等于和小于90kt/a的矿井,2012年末前完成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内容;无此项1-5.1.4煤矿建设项目竣工投产时,全面完成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内容成立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合格自评小组成员1-5.2矿井安全生产目标:1-5.2.1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无重特大瓦斯事故合格自评小组成员1-5.2.2一般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 内;建矿以来无一般瓦斯事故。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1-5.2.3完成年度瓦斯抽米量和抽米率指标。不涉及合格自评小组成员第二章综合管理本早结论序号评估内容评估情况评估 结论评估人备 注2-1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综合治理工 作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 系和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建立有一通三防各级管理人员冈位责 任制,有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矿井核定能力90kt/a以上的矿井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机构,设专职通风、地质副总工程师;各类 矿井要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机构,配足专职专业技术人 员和工作人员。不涉及2-3建立健全矿井通风、瓦斯、防突、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 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会议和瓦斯治理目标考 核责任制等瓦斯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各矿井应建立健全的制度至少应包 括:“一通三防”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通风系统管理办法、瓦斯 抽采管理办法、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防尘管理办法、防灭火管理办 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防突管理办法、巷道贯通管理制度、隐患排查 和整改制度、通风各要害工种操作规程、临时停电停风管理制度等。矿井有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管 理制度等。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4矿井每年必须将瓦斯抽采、防突计划与矿井采掘接替计划一并编制,并 严格执行,确保“抽、掘、采”平衡。我矿属低瓦斯、无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编 制了采掘接替计划,保证了“采、掘平衡”。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5矿井必须按照瓦斯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要求,开展瓦斯隐患排查、整改 工作。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记录。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6矿井必须对通风瓦斯安全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定。风速表、光学瓦检仪、便携式瓦检仪、传感器 等均定期检定。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7矿井瓦斯防治实行月交换图制度。煤矿企业如实填制米掘工程平面图、 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装备布置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 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及时上报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有重点煤矿 报集团总部)并按时按规定交换。矿井瓦斯防治各种图纸报表必须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图标记录符合下列基本要求:每月将图纸、报表报送县安监局审查或到公司 检查、审阅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7.1矿井必备卜列图纸1. 矿井瓦斯地质图;2. 矿井通风系统图;3. 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布置图;4. 防尘、防火注浆、压风、井下抽采瓦斯等管路图;5. 井下避灾路线图;6. 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图;7. 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8. 矿井瓦斯抽采泵房(站)供电系统图;9. 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除抽采不涉及外其余齐全并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7.2矿井必备下列瓦斯抽采记录1. 钻孔施工记录;2. 抽采参数测定记录;3. 调度值班记录、通风区(科)值班记录、泵房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 抽采泵开停记录、泵房出入人员登记记录、抽采设备检修记录、抽采泵 站安全检查记录、通风设施检查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等;3. 抽采工程质里检查记录;4. 四位一体防突记录(主要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单、防治 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及相关的设计、 安全防护装置安设等)。不涉及2-7.3矿井必备卜列报表1. 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2. 抽采参数检测年、季、月、旬(日)报表; 3“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情况报表。不涉及2-7.4矿井必备下列瓦斯抽采台账1. 瓦斯抽采台帐,包括抽采设备台账、抽采工程台账、抽采量台账等;2. 瓦斯调度台帐;3. 防火密闭管理台帐;4. 煤层注水台帐。不涉及2-7.5矿井必备下列瓦斯管理牌板1 局部通风管理牌板;2 通风设施管理牌板;3 防尘设施管理牌板;4 通风仪表仪器管理牌板5 安全监控管理牌板。齐全,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7.6矿井必备卜列瓦斯抽采报告1. 矿井和采区抽采工程设计文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 瓦斯抽采总结与分析报告;不涉及2-8矿井应加强防突与瓦斯抽采等“一通三防”特殊工种的培训,“一通三防”特殊工种做到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工、监测监控工、主要通风机司机等 均持证上岗。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8.1矿井应编制“年度防突与瓦斯抽采工的培训计划”,建立防突与瓦斯抽 采工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培训所需的资金和时间;不涉及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2-8.2防突与瓦斯抽采专职管理人员、防突与瓦斯抽采工必须经有培训资质的 培训单位进行防突与瓦斯抽采的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不涉及第三章采掘布署及生产管理本早结论序号评估内容评估情况评估结论评估人备 注3-1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 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 不得小于30m。采用中央式通风系统的矿井,当井田一翼走向较长(3km及以上)矿井发生灾害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撤出时,必须设置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下一个水平到上 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冲击地压煤层中。矿井现有3个井口,相距距离符合规 程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2编制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必须依据本区域内的地质资料 (顶底板岩性、地质构 造、断层和褶曲的分布、 煤层厚度与倾角的变化及水文地质情况等 )预测矿井瓦斯 (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瓦斯涌出量)等灾害情况,设计相应的防范措施。在采区设计和采面设计中,均含有地 质情况和瓦斯涌出量情况的资料,并 有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3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 易自燃煤层的低瓦斯矿井的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不涉及3-4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必须分别与采区主要进回风巷相联接,形成独立通风系统。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 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 进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咼度不得低于 1.6m。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与主要进、回 风巷相联形成独立通风系统:采煤工 作面有2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 20m 范围内加密支护,符合要求,采煤工 作面巷道高度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5开拓巷道和采区巷道净断面必须以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需要的断面为原则确定。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 的净高不得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符合规定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6采煤工作面参数应根据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采煤方法、机械化装备,按安 全、咼效、低成本,经综合经济技术比较后确疋。开采极薄煤层的炮采作面单面采场长度一般不超过80m机采时一般不超过100m。采煤工作面均采用放炮落煤的采煤方 法,采用刮板输送机,柴油机车运输。 不涉及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7煤矿企业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掘进机械化程 度和改进支护方式。矿井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95%以上,核定生产能力 300kt/a以上的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综掘机械化程度达到20%以上。主要运输大巷、总回风巷道、回采巷道的支护形式,应根据围岩性质、巷道用途 及服务年限,优先选用锚(网)喷支护方式,严禁使用木支护。矿井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刮板输送机和柴油机车运输。2个掘进工作面,采用炮掘,耙砂机装矸, 主提升绞车提升,主要运输大巷、回 风大巷采用料石砌碹。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8核定生产能力60kt/a及以下开采极薄煤层的矿井,单翼开采的只准1个采煤工作 面、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双翼开采的只准2个采煤工作面、4个掘进工作面 同时生产;核定生产能力60kt/a以上的小煤矿一个采区同一煤层只准 1个采煤工 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各采区的同一煤层只能有 1 个采煤工作面进行生产,其它矿井一个采区内冋一煤层不得布置 3个及以上回采 工作面和5个及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矿井布置1个对拉采煤工作面和 2个 掘进工作面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9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计 戈矿井需预抽的煤层必须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达到“抽、掘、采” 平衡。煤层经预抽瓦斯后,抽采达标煤量必须大于回采煤量。“抽、掘、采”工程接替必须与矿井采掘接替统一安排,使矿井的开拓(准备) 区(段)、保护层开采(或抽采瓦斯)区(段)和消除突出煤层开采区(段)按比 例协调配置,确保开拓(准备)区(段)超前保护层开采(或抽采瓦斯)区(段),保护层开采(或抽采瓦斯)区(段)超前消除突出煤层开采区(段),形成“三区(段)配套两超前”。其超前的时间根据矿井实际条件确定。以达到部署上拉开、 系统上独立,保证治理突出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实现“抽、掘、采”的平衡为 标准。不涉及3-10煤矿企业严格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 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实行“限员挂牌”制,在井口及采、掘工作面现场要设牌板, 真实标明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矿井优先采用“三八制”作 业劳动组织方式,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矿井为生产矿井,全矿井核定最大班 人数106人,采掘工作面现场挂牌作 业人员数,执行正规循环作业,符合 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11矿井采区开采顺序遵循先近后远,逐步向井田边界扩展的前进式开采。近距离煤层群开采顺序,如无解放层开采时, 一般应先采上层,后采下层的下行式开采。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时,经论证需要先开采下部保护层,或开采煤层层间 距大,开采下部煤层不影响上部煤层完整性,可采用先下层,后上层的上行开采。煤层群开采时,应厚薄煤层合理搭配开采。严禁因不合理采掘部署形成应力集中 区域开采。不涉及3-12采煤方法选择应先进合理。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及煤炭易自燃的煤 层必须采用正规壁式后退式采煤法。条件适宜的矿井积极采用机械化采煤工艺。核定生产能力210kt/a及以上的矿井优先选择机械化采煤工艺。采面采用倾斜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 采面采用放炮洛煤的采煤方法。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13煤矿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按通风能力核定的采、掘 头面数目组织生产,并将具体组织生产的采、 掘头面进行挂牌公示, 严禁超头、超 面、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采区、工作面必须重新调整 生产布局及通风系统,把产量降到核定通风能力范围内。经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 应报省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矿井按核定的综合能力60kt/a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报县安监局批准的按 通风能力核定的采、掘工作面组织生 产并在井口进行公示。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14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的通风系 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两个及以上独立生产的矿井不能共用主要通风机以及进、回风井和通风巷道。矿井为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调 整通风系统时制定有安全技术措施。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第四章矿井通风系统本早结论序号评估内容评估情况评 估 结 论评估人备 注4-1矿井通风方法应米用抽出式。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咼瓦斯矿井、煤层易燃的矿井及有危害的矿井,应采用对角式或分区式通风。矿井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2矿井每3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 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应满足表 1要求。2011年5月进行了矿井通风阻测定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3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在 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在有瓦斯喷出或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 时,必须先在无瓦斯喷出或无煤(岩)与瓦斯(一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岩) 层中掘进巷道并构成通风系统,为构成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的回风,可以引入 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上述的 2种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必须付合规程规疋,并制疋女全扌日施,报企业技 术负责人审批。不涉及4-4矿井风量应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 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 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矿井各地点均按实际需风量计算。符合 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5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 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回采工作面和其他用风 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 牌上。矿井总进、回风巷和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正规测风站。公司制定了测风制度,每旬进行1次全 面测风,有旬报表,主要进、回风巷均 建立正规测风站。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6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召开一次通风例会。矿井每月召开1次通风例会排查通风 隐患,有记录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6.1矿井每月必须编制矿井配风计划。每月均按要求编制矿井配风计划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6.2矿井每月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通风月报表。符合规定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6.3矿井每月必须修改、绘制一次通风系统图,图中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 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每月均按实际绘制通风系统图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6.4煤层群开采的矿井必须绘制分煤层通风系统图。不涉及4-6.5矿井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绘制矿井通风网络示意图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7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并实行没有“ T”接其它负荷的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主要通风机安装在地面, 实行双电源双 回路供电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7.1矿井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矿井安装2套同型号同能力的主要通 风机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7.2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和改造老风机投入使用,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2012年7月由四川安全产品检验中心 对两台主要通风机进行了性能测定合 格,有效期2014年7月。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7.3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通讯电话;主 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均按要求配备,主要通风机司机均持证 上岗。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7.4矿井机电和通风部门至少每月对主扇风机、防爆门、反风设施、室内的仪器仪 表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每月对主要通风机及附属设施、室内仪 表进行了检查,并有记录。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7.5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受停风 影响的地点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制定有矿井停、送电恢复通风安全措施 制度。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7.6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制定了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7.7生产矿井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不涉及4-8当矿井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运转时,公共风路的阻力不大于能力较小主要通风 机的30%当能力较大主要通风机进行风量调节后,必须对其他主要通风机作 出相应的调整。不涉及4-8.1多风机通风系统,在满足风量按需分配的前提下,各主要通风机的工作风压应 接近;当通风机之间的风压相差较大时,应减小共用风路的风压,使其不超过 任何一个通风机风压的 30%不涉及4-9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安设电气设备;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 碳)突出区域,专用回风巷内不得作为行人通道。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10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 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且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其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都应符合规程规定。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严禁不同煤层的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同采区的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均实行独立通风,符合要 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11采煤工作面不得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 漏风的措施。矿井在冋一煤层、冋翼、冋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 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冋时作业。采煤工作面均采用负压通风,进、回风巷未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12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 斯涌出的岩巷应采用压入式 ,不得采用抽出式。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掘进巷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13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距掘进回风口不得小于10m的位置;严禁出现循环风。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并由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 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有专项停风安全措施, 并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 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附近 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 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均安装在进风 巷距掘进巷道回风口大于 10m的位置。 局部通风机设专人挂牌管理,并制定了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符合要求均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 准,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31-4化 通 , 氧 部转 V 一 口 局-运3 应和斷 台r%耐 都围%龊 2亭 修哂性 采保 矿排得措浓区禁机,矿用狈电 报在不在碳采严风时煤高必漏闭供 两换 专切 一一动合格小员 评成 自组41-4筒在 风舟 式, 方内 风围 通范 式程 出吸 抽效 或有 口助 风懼 式跡合格自组141-4风mmO1如。 长M 叠规 & 混叠 用重 使筒及 涉 不41-4口 破 密 严 头 接合格小员 评成 自组41-4I合格小员 评成 自组51-4流焰要 爆主 F或 井巷及 涉 不61-4变 区 采采统合格小员 评成 自组1 S1-4小,监 不室仇 度妇 宽备启 口设r 入电必 mJM磁 6窈并下% 井 5Ja 过F 超0 、匡沖过 深葩超 室牛得 碉。不 果风度 如通浓O 中扩瓦 流W的 XX际流 机.5在 井于可求 要 合 符 室 碉 备 设 电 机合格W/J加 自组测址3 要站 巩詡 W谥采 M可 财 M0t, 必电组 流的1 立间毗 独时醸 。 有一肮中 须同哄流 必但测风 室。勺鲜 电中M新 充巷心在 下风匕须 井回5t必及 涉 不814合格小员 评成 自组1 od1-4少通 至的O 丸 1、r 突X强 在向出及 涉 不2 od1-4付 刖 须 必 施 设 风 通 等 窗 风 风 风 风 制 控 中 井 矿合格小员 评成 自组处道杯 场每讷助 车。鳶葛 nm能 百瞅血, XI窦XfXM 回需向餉 进料反?g )道无向 5 L阳正 井隔锁小4/ 进的 是面 凡断合格小员 评成 自组4-22井下巷道需临时圭寸闭的地点应及时构筑临时密闭。按要求均筑临时密闭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23临时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 小于5m。临时风门每组不少于 2道,通车风门间 距大于30m,行人间距大于5mt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24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 量检验单位进行检定。矿井配备高、中、低速风表各一台,按 要求进行检定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25矿井每年应进行至少 1次反风演习,风机必须在10min内改变风流方向,反风 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 40%。对多台主要通风机通风的矿井,应分别作多台主要通风机同时反风和单台主要 通风机各自反风的演习,以分别观测其反风效果。反风演习前,必须制定反风 演习计划,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矿井于2013年2月进行反风演习并进 行效果分析,矿井反风率 48%符合要 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26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4-26.1(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发放贯通通知书,并只能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 备工作。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26.2(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每次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 1.0%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端必须有专人警戒。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26.3(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 方可恢复工作。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27矿井外部漏风率应满足以下规定:(一)对于抽出式主要通风机,无提升任务的出风井不得超过5%有提升任务的出风井不得超过 15%(二)对于压入式主要通风机,无提升任务的进风井不得超过10%有提升任务的进风井不得超过 15%矿井漏风率2. 3%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4-28矿井总回风巷及采区回风应巷保持畅通;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 计断面的2/3 ;矿井必须每月下达巷道维修计划,并有巷道维修计划完成情况 和巷道维修质量验收资料备查。每月有巷道准修计划及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第五章瓦斯管理及防突本早结论序号评估内容评估情况评估结论评估人备 注5-1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浓度及检查要符合下列要求:5-1.1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规定;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1.2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0%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矿井未出现超瓦斯 CO浓度0.70%的现象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1.3米区回风巷、米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未出现瓦斯浓度超过 1%和CO 超过1.5%的现象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1.4专用排瓦斯巷内不得进行生产作业和设置电气设备;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瓦斯浓度 必须低于1.5%;无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巷巷道维 护有专门措施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1.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 %时,严禁爆破。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 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有制度、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1.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未出现瓦斯浓度超过 1.5%的情 况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1.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1.8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启动;未出现超限情况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1.9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未出现达到1.5%的情况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2严格执行瓦斯现场检查制度。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2.1瓦斯检查范围不得有遗漏。对以下地点每班必须进行检查:1、所有采掘工作面;2、所有硐室;3、所有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绞车、水泵、变压器、钻机、局扇、采煤机、综掘机等) 的设置地点;4、所有钻场、密闭、栅栏外;5、凡是有人员作业的地点。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3瓦斯检查次数没有虚假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5-3.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 2次;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3.2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 3次;不涉及5-3.3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 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不涉及5-3.4有特殊需要应该设置的检查符合专门措施规疋。有记录、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3.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5-3.5.1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 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 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 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3.5.2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 况;不涉及5-3.5.3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检查不少于三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 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3.5.4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其内容 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重大问题,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等), 每日必须有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及处理意见;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审阅 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4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公示制度,煤矿应按核准的采掘面个数配备足相应的专职瓦斯 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5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6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瓦斯积聚,采用正确方法处理积聚瓦斯。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6.1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按规定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时间停风区必须 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6.2排放瓦斯要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措施必须明确现场指挥、措施执行、监督检查的责 任人,并严格执行。制定了专门措施,有记录、符合 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6.3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 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 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 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开启。有停、送电恢复通风安全制度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6.4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 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程第100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6.5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 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6.6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 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6.7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7盲巷、瓦斯尾巷的管理及巷道贯通应符合以下要求:5-7.1在采掘设计中不得形成盲巷。未形成盲巷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7.2米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20m/min、进回风巷道净断面 8m以上,经抽米瓦斯(抽放率25%上)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 仍不符合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时,由企业负责人审批后,可采用专用排瓦 斯巷,但该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5%,并遵守下列规定:采煤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小于10m7min不涉及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721工作面风流控制必须可靠;风流稳定、可靠、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7.2.2专用排瓦斯巷内不得进行生产作业和设置电气设备;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瓦斯浓度 必须低于1.5%;不涉及5-723专用排瓦斯巷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 ;不涉及5-724专用排瓦斯巷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摩擦和撞击火花的安 全措施;不涉及5-7.2.5专用排瓦斯巷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推进长度且不得留有盲巷;不涉及5-7.2.6专用排瓦斯巷内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应悬挂在距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口15m处,当甲烷浓度达到 2.5%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切断工作面电源,工作面必须停 止工作,进行处理;不涉及5-7.2.7煤层的自燃倾向性为不易自燃。符合要求合格自评小 组成员5-8突出矿井在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有条件的矿井,必须优先选择 开采保护层。不涉及5-8.1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如在有效保护垂距内存在厚度0.5m及以上的无突出或弱不涉及突出煤层时,除因突出煤层距离太近而威胁保护层工作面安全的或可能破坏突出煤层 开采条件的以外,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 有条件的矿井也可将软岩层作为保护层开采。5-8.2开采保护层后经效果检验确认无突出危险,在被保护层中受到保护的区域可按无突出 危险区管理;在未受到保护的区域,仍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不涉及5-9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编制防治突出的年度、季度、月份措施计划。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防治突出计划内 容应包括:不涉及5-9.1保护层开采计划;不涉及5-9.2抽米煤层瓦斯计划;不涉及5-9.3石门(岩石井巷)揭穿突出煤层计划,包括揭煤时间、地点和防突措施等;不涉及5-9.4采掘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计划;不涉及5-9.5防治突出措施的工程量、完成时间以及所需的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动力。不涉及5-9.6年度防突措施计划由煤矿企业、矿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煤矿企业负责人、矿 长负责审定,煤矿企业分管负责人、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不涉及5-9.7煤矿企业、矿的计划部门必须把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列入年度、季度、月 度生产建设计划。不涉及5-9.8煤矿企业、矿的财务、器材供应、劳资部门,都必须把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 戈U所需的资金、设备、人力相应地纳入财务、器材供应、人力计划。不涉及5-10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安全防护措施。不涉及5-10.1严格按照国家防治煤瓦斯突出相关规定执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 出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不涉及5-10.2矿井可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编制本单位的防突实施细则,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所作修订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 批。不涉及5-10.3按照国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执行,并在实践中不 断形成符合本矿区实际的防突措施体系。不涉及5-1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坚持“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工作理念。突出危险区域煤层必须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区域未消除突出危险 性的煤层不得进行采掘活动;当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还必须实施工作 面局部突出危险性预测,无突出危险性方可进行采掘作业,否则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 突措施,消除突出危险性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不涉及5-12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矿井应针对本矿的具体情况,开展相应的防突研究工 作,积极推行卸压巷、深孔预裂爆破、水力割缝或水力冲孔等新技术新工艺。不涉及5-12.1通过防突研究,形成适应于各矿的防突工作体系,有效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不涉及5-12.2积极米用密集钻孔、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米工艺,强化抽米 措施。不涉及5-1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强化对防突资料管理。不涉及5-13.1煤矿企业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必须将上年度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情况调查表 (见 附录一)突出记录卡片(见附录二)矿井突出现象汇总表(见附录三 )连同总结资料报 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不涉及5-13.2每次发生突出后,矿防突专门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收集 资料,并填写突出记录卡片。记录卡片数据应准确,附图应清晰,并注明主要尺寸。不涉及5-13.3强度大于1000t的突出,必须附有专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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