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问责办法

上传人:文*** 文档编号:64617234 上传时间:2022-03-2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遵化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问责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遵化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问责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遵化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问责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遵化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问责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依据遵化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系统工作人员问责,是指系统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照本办法对其追究责任的活动。 第三条系统工作人员问责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系统工作人员没有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间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失误、工作贻误或重大损失的,应当问责。第五条 系统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一)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贯彻落实或者拒不执行的; (二)对教育局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以及交办的事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的; (三)不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工作中推诿扯皮,违规操作,造成损失,以及存在吃拿卡要报等现象的; (四)对群众反映的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认真调查、不处理、不解决,或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改进的; (五)工作中刁难、粗暴对待来局办事人员,或因言行不文明而与他人发生冲突的; (六)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私自接受办事人员吃请、礼品和有价证券,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推销商品的; (七)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业绩考核以及人事调动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八)在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以及贫困生确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九)在评选先进教学工作者、优质课、优秀论文(教案)以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十)在教师招聘中,违反有关用人政策和竞聘程序,失密、泄密,违纪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在高考、中考、会考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失密、泄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或组考不严、指挥不当、措施不力,或在高考志愿填报、录取中与上级招办衔接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民办教育审批、学校招生等工作中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三)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十四)参与赌博,工作日中午饮酒(外联活动除外),无故上班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时间串岗、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等违反工作纪律的; (十五)包点人员对分包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到位,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十六)其它应给予责任追究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它不良社会影响,应当问责的,依照本办法问责。 第六条下列情形可以作为问责的信息来源: (一)群众举报和申诉; (二)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和批示;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责建议; (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问责建议; (五)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六)通过明察暗访发现的信息; (七)其它问责信息来源。 第七条 对系统工作人员问责,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教育局根据收集和掌握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拟对副科级以上干部问责的,报市委、市政府决定,拟对股级以下干部问责的,由教育局决定。 (二)制定问责工作方案; (三)调查前,书面通知问责对象,要求其根据问责内容进行说明,准备汇报材料; (四)确定参与问责调查人员; (五)问责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六)调查人员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提出问责以及问责方式或不予问责的建议; (七)调查报告报有关领导审批。 (八)系统工作人员问责的调查一般十日内完成。 第八条 系统工作人员被问责的,采用以下方式问责: (一)诫勉谈话; (二)责令作出检查;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通报批评; (五)组织处理; (六)纪律处分。 第九条 被问责的系统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系统工作人员被问责的情形由其上级领导行为导致或因其上级领导疏于管理造成的,对相关领导问责。 第十一条 问责情况归入责任人的档案并作为年底考核、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遵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009年5月1日4 /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