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论坛:2013年7月北京申论考点预测 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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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论坛:2013年7月北京申论考点预测 推进依法行政关键词:军转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转业干部 军转论坛 军转干考试 军转网 军转干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政策背景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此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是亟需做的事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重要意义一、推进依法行政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应当是法治经济,必须运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目前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对经济主体的干预过多,有的甚至侵犯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市场扭曲。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履行职责,无论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还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都必须依法办事。对各类市场主体,要依法管理、依法提供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为他们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二、推进依法行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改革都已进入攻坚阶段,引发利益冲突的风险增大。我们必须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依法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各项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发展条件,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推进依法行政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我国的改革是全面改革,各方面的改革必须协调推进。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建设法治政府,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这是保障公民各方面权益的基本要求,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四、推进依法行政是政府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不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相关措施“推进依法行政”的对策:一、加强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首先要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在经济体制方面,完善财税、环保、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方面,完善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应对突发事件、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在政府自身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规范政府行为方面的立法,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规则,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其次要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政府立法工作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坚决克服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化倾向,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出台时间早且长期没有修改、社会反映强烈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对确实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要坚持民主立法,立法的过程应当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三是坚决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防止政出多门、政令不一和各行其是。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违法增设许可项目、处罚种类和强制措施,违法规定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条件,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损害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及程序立法和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下位法与上位法不矛盾、不抵触,政策之间“不打架”。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要依法决策,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对于重大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二要健全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三要强化决策责任,对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要求追究责任。三、严格依法办事。政府要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权益和增加他们义务的决定。政府不仅要按照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当前重权限、轻程序的问题比较突出,许多损害、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往往是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这些年来,行政执法总体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乱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谋私等问题依然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要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要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要改进执法方式,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不与罚没收入挂钩。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违法者要严肃追究责任。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二要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这是政务公开的重要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最为密切。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三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开展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等。五、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要靠法制和监督,必须完善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政府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特别要更加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此外还需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工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参考范文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行政程序是指政府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科学的行政程序既保证政府机关合法、公正、高效地行使职权,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行政过程的了解、监督和参与,是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树立正确的程序观念是加强行政程序建设的前提。由于历史传统、现行体制等原因,程序意识淡薄,重实体法、轻程序法,漠视程序、违反程序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强化程序意识,克服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观念的影响,树立“程序违法也是违法”“不按程序进行的执法行为是无效执法”的意识;营造行政执法讲程序、用程序、守程序,以程序意识影响和指导执法实践的浓厚氛围,使行政必有程序和执法必按程序成为政府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通过以程序法保证实体法的有效实施,提高依法行政的法律质量和社会效益。科学合理设定行政程序是加强程序建设的关键。科学设定行政程序的原则是:合法、合理、必要,精简、统一、效能。现有的行政程序规范,都是散见于各个层级的行政行为单行法律文件和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行政程序规定中,互不相属且时有抵触,缺乏统一性、配套性。有的已出台、运行多年,已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的是地区利益、部门利益的产物,本身就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对这些不合理的程序设定,有必要进行认真梳理,重新设定,使之合法合理,科学规范,为制定全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铺平道路。应坚持行政程序与行政效率的辩证统一。如何正确处理行政程序与行政效率问题,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程序规定,规范政府行为、实行依法行政中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一个亟需研究探讨的理论问题。行政程序与行政效率是依法行政实践中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必须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辩证看待,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在科学公正合理的行政程序法规面前,效率必须服从程序,不按程序法规进行的执法行为,效率再高,实际上是无效的,因为它是非法的。没有法治,权力没有制约,执掌权力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权力,经济、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努力加强建设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程序意识,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杜绝暗箱操作、滥用权力等非法行径,规定的程序不流于形式,不走过程,所有的环节良性运转,则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和公正性得以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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