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二塘镇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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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二塘镇片区)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RGZ1G2019002)招 标 人:武宣县农业农村局(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19年 12月 目 录第 一 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1. 招标条件-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5 -7.监督单位- 5 -8.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总则- 15 -1.1项目概况- 15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5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承包方式- 15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5 -1.5费用承担- 16 -1.6保密- 16 -1.7语言文字- 16 -1.8计量单位- 16 -1.9踏勘现场- 16 -1.10投标预备会- 16 -1.11分包- 17 -1.12偏离- 17 -2. 招标文件- 17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7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17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8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18 -3. 投标文件- 18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8 -3.2投标报价- 18 -3.3投标有效期- 19 -3.4投标保证金- 19 -3.5资格审查资料- 19 -3.6备选投标方案- 20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4. 投标- 20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2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 -5. 开标- 21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21 -5.2开标程序- 21 -5.3开标异议- 22 -6. 评标- 22 -6.1评标委员会- 22 -6.2评标原则- 22 -6.3评标- 22 -7. 合同授予- 22 -7.1定标方式- 22 -7.2评标结果异议- 22 -7.3中标通知- 23 -7.4履约担保- 23 -7.5签订合同- 23 -8.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23 -8.1重新招标- 23 -8.2不再招标- 23 -9. 纪律和监督- 23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9.5投诉- 2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26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27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28 -附件四:开标记录表- 29 -附件五:中标候选人公示- 30 -附件六:中标通知书- 32 -附件七:中标结果公示- 33 -附件八:中标结果通知书- 34 -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1. 评标方法- 42 -2 . 评审标准- 42 -2.1初步评审标准- 42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3 -3 .评标程序- 43 -3.1初步评审- 43 -3.2详细评审- 44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4 -3.4评标结果- 44 -3.5评标资料的封存- 45 -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46 -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 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8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8 -1. 一般约定- 48 -1.1词语定义- 48 -1.2语言文字- 50 -1.3法律- 50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50 -1.5合同协议书- 51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51 -1.7联络- 51 -1.8转让- 51 -1.9严禁贿赂- 52 -1.10化石、文物- 52 -1.11专利技术- 52 -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52 -2.发包人义务- 52 -2.1遵守法律- 52 -2.2发出开工通知- 52 -2.3提供施工场地- 52 -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53 -2.5组织设计交底- 53 -2.6支付合同价款- 53 -2.7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 53 -2.8其它义务- 53 -3.监理人- 53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53 -3. 2总监理工程师- 53 -3.3监理人员- 53 -3.4监理人的指示- 54 -3.5商定或确定- 54 -4.承包人- 54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4 -4.2履约担保- 55 -4.3分包- 56 -4.4联合体- 56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56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57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57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57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58 -4.10承包人现场查勘- 58 -4.11不利物质条件- 58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8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8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8 -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59 -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9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9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9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9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60 -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0 -7.交通运输- 60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60 -7.2场内施工道路- 60 -7.3场外交通- 60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60 -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60 -7.6水路和航空运输- 60 -8.测量放线- 61 -8.1施工控制网- 61 -8.2施工测量- 61 -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61 -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61 -8. 5补充地质勘探- 61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61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61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62 -9.3治安保卫- 63 -9.4环境保护- 63 -9.5事故处理- 64 -9.6水土保持- 64 -9.7文明工地- 64 -9.8防汛度汛- 64 -10.进度计划- 64 -10.1合同进度计划- 64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64 -10.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65 -10.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65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65 -11.1 开工- 65 -11.2竣工(完工)- 66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66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6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 66 -11.6工期提前- 67 -12.暂停施工- 67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67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67 -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67 -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67 -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68 -13.工程质量- 68 -13.1工程质量要求- 68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68 -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68 -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68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69 -13.6清除不合格工程- 69 -13.7质量评定- 69 -13.8质量事故处理- 70 -14 .试验和检验- 70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70 -14.2现场材料试验- 71 -14.3现场工艺试验- 71 -15.变更- 71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71 -15.2变更权- 71 -15.3变更程序- 71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72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72 -15.6暂列金额- 73 -15.7计日工- 73 -15.8暂估价- 73 -16 .价格调整- 73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73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75 -17.计量与支付- 75 -17.1计量- 75 -17.2预付款- 76 -17.3工程进度付款- 76 -17.4质量保证金- 77 -17.5竣工结算(完工结算)- 78 -17.6最终结清- 78 -17.7竣工财务决算- 79 -17.8竣工审计- 79 -18.竣工验收(验收)- 79 -18.1验收工作分类- 79 -18.2分部工程验收- 79 -18.3单位工程验收- 79 -18.4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79 -18.5阶段验收- 80 -18.6专项验收- 80 -18.7竣工验收- 80 -18.8施工期运行- 80 -18.9试运行- 80 -18.10竣工(完工)清场- 81 -18.11施工队伍的撤离- 81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81 -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81 -19.2缺陷责任- 81 -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81 -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82 -19.5承包人的进入权- 82 -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82 -19.7保修责任- 82 -20.保险- 82 -20.1工程保险- 82 -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82 -20.3人身意外伤害险- 82 -20.4第三者责任险- 83 -20.5其他保险- 83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83 -20.7风险责任的转移- 83 -21.不可抗力- 84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84 -21.2不可抗力的通知- 84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84 -22.违约- 85 -22.1承包人违约- 85 -22.2发包人违约- 86 -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87 -23.索赔- 87 -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87 -24.争议的解决- 88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88 -24.2友好解决- 89 -24.3争议评审- 89 -24.4仲裁- 8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90 -1. 一般约定- 90 -2. 发包人义务- 90 -3. 监理人- 91 -4. 承包人- 91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94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94 -7. 交通运输- 94 -8. 测量放线- 94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5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95 -12. 暂停施工- 96 -13. 工程质量- 96 -14 . 试验和检验- 96 -15. 变更- 97 -16 .价格调整- 97 -17. 计量与支付- 98 -18. 竣工验收(验收)- 99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00 -20. 保险- 100 -21. 不可抗力- 101 -24. 争议的解决- 101 -25. 附加条款- 10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0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104 -附件二:履约保函- 105 -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函- 10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07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07 -2. 投标报价说明- 107 -第 二 卷- 110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 111 -第 三 卷- 11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113 -第 四 卷- 11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5 -第一节 商务部分格式- 115 -评审因素索引表- 117 -目录- 118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9 -()投标函- 119 -(二)投标函附录- 12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2 -(二)授权委托书- 123 -三、联合体协议书- 124 -四、投标保证金- 125 -(一)投标保函- 125 -(二)银行转帐、电汇- 126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7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 147 -七、承诺书- 148 -第二节 技术部分格式- 150 -评审因素索引表- 152 -目录- 153 -一、施工组织设计- 154 -二、项目管理机构表- 162 -(一)拟投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62 -(二)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163 -第三节资格审查资料- 164 -评审因素索引表- 166 -目录- 167 -一、资格审查资料- 168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68 -(二)近3年财务状况表- 169 -(三)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70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71 -(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172 -二、原件的复印件- 173 -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二塘镇片区)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二塘镇片区)已由来宾市农业农村局以来农业函20191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整合201927号文下达了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二塘镇片区)投资计划,招标人为武宣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二塘镇片区)招标编号:JRGZ1G2019002预算控制价:6948859.00 元工程建设地点:武宣县二塘镇陇村、樟村、麻碑村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规模0.286万亩,其中糖蔗保护区0.286万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 1 月 13 日,完工日期为2020年 7 月 10 日,计划工期 180天(日历日)。招标范围: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二塘镇片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包括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400万元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3.4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投标人在最近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自拟承诺函);(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6其他要求3.6.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等证件必须有效(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12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9、10、11月或8、9、10月)的参保缴费凭证。3.6.3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某投标人已经在上一标段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下一标段继续参与评审,但不会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4.2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采用银行转账的,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且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出,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帐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以下投标保证金四家银行任选一家)账户名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108420029100126876(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45050110207700000304(3) 开户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72003500000000001769(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0145101040013908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均以转账或电汇形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无息),按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执行。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上把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保函由招标人退还。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 月 6 日10时 00 分,地点为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122号政务中心四楼)公开招标。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7.交易服务单位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监督单位武宣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9.联系方式9.1招标人:武宣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武宣县武宣镇城北路232号联系人:罗骏炜 电话:0772-5212671 9.2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14层联 系 人:王工 电话:18277263669 2019年12月13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1.2招标人招 标 人:武宣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武宣县武宣镇城北路232号 邮 编:545900联 系 人:罗骏炜 电话:0772-5212671 1. 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14层邮编:545900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772636691. 1.4项目名称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二塘镇片区)1. 1.5建设地点武宣县二塘镇陇村、樟村、麻碑村1. 1.6现场管理机构/1. 1.7设计人广西百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1.8监理人另行通知1. 1.9代建机构/1.2. 1资金来源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 1招标范围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标(二塘镇片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包括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1 月 13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0 年 7 月 10 日1.3.3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4.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400万元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4.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投标人在最近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犯罪、行贿记录(自拟承诺函);(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包括签订的补充协议)工期已结束。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3)质量管理员:持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4)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其他要求6.1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等证件必须有效(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12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9、10、11月或8、9、10月)的参保缴费凭证。6.3武宣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某投标人已经在上一标段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下一标段继续参与评审,但不会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 11分包不允许1. 12偏离不允许偏离2. 2.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 27 日17时形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2. 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 2.3投标人对澄清的确认投标人无需确认收到澄清通知,投标人应 自行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查阅澄清公告, 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 不承担责任。2.3. 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修改公告, 但不指明修改问题的来源。2.3.2投标人对修改的确认投标人无需确认收到修改通知,投标人应 自行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查阅,投标人未 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3.3. 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日历日)3.4.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保函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采用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且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出。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以下账户(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帐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以下投标保证金四家银行任选一家)账户名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108420029100126876(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45050110207700000304(3) 开户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支行 账 号:72003500000000001769(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宣县支行 账 号:20145101040013908备注: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请各投标人尽早办理保证转账或电汇。1、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或电汇形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无息),按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执行。2、项目开标当天,由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将“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核表”发放给投标人填写。各投标人填写审核表时,需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审核表和银行回单复印件交到武宣县交易中心综合部,核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3、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退还:项目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审核表所填的相关银行信息退还给投标人,不中标单位不需再提交纸质材料。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公示期过后无异议,请准备好以下材料:(1)退款申请书;(2)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原交款票据复印件(银行交款票据复印件);(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5)该项目中标单位与业主所签订合同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请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5、注明:上述退保证金的每一份材料请盖章后交到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交易中心综合部收到材料后,7 天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交款单位。具体详见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6、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上把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3.4.3投标保证金退还签订合同后5日内,保证金由招标人或代 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退还,保函由招标人退还。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2近3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是指2016年至2018年3.5.3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的年份及所附材料要求指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复印件。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是指2016年至投标截止日前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肆份(1正4副)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光盘1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用PDF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Excel表格(保留计算链接)。其他要求:将电子版光盘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标记“电子版”字样,附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包封内。3.7.5投标文件分册装订要求资格审查、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要求分别成册。采用胶装或精装。4. 2.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10 时00分4. 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122号政务中心四楼)4. 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5. 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1月6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宣县武宣镇城东路122号政务中心四楼)5.2开标程序开标次序:随机6. 1.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 ,专家5人评标专家分工:不分技术、经济类。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武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广西水利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水利评标专家。7.3中标通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网上公告中标结果。7. 4. 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或履约保函均可。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如实际未在规定时间完工,则保函时间续延。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1类似工程项目的要求类似工程项目指400万元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在3. 5. 3条款规定的5 年内。10.2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招标人方可接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2、在接收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同时递交以下材料:(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2)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而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证明其本人身份。(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参保证明材料原件。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的材料,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3、在开标会结束时,投标人有以下材料应及时递交:(1)投标人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递交时列明原件材料清单并统一装在文件袋内,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原件签收表退回投标人。10.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文件副本0份。10.4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948859.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发现存在明显误差或有遗漏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修正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重新公布修正后的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最多只对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进行一次修正。10.5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开标现场,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不超过250元的 招标文件费用(含技术资料和图纸费)。10.6增值税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法10.7投标人有关犯罪记录信息核实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按有关法定程序核实犯罪记录信息。10.8招标文件解释顺序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知识产权构成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文件内容,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用途。招标人需要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且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 11评标资料封存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封存评标资料。10.1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由招标人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叁万捌仟玖佰元整(¥38900.0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13其他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的投标人的“签字”、“签名”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及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依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相关规定编制;本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计算原则以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水利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水建设20194号)相关规定为准。 1. 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内容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 2. 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承包方式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投标截止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工程量清单;(6) 图纸;(7)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8) 投标文件格式;(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 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联合体协议书;(4) 投标保证金;(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 施工组织设计;(7) 项目管理机构;(8)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 资格审查资料;(10) 原件的复印件(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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