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

上传人:细水****9 文档编号:61431648 上传时间:2022-03-11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奖惩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员工奖惩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员工奖惩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员工奖惩条例(试行)CJ-50-2010-21.目的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2.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活动程序3.1奖惩管理3.1.1 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规章制度员工的处理,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顺行、持续、稳定,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3.1.2 员工必须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遵守公司员工行为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财产,努力学习,掌握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履行劳动合同书和岗位聘用(岗位规范)中约定的条款,服从组织,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3.1.3 各级管理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教育员工、带领员工共同遵章守纪,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3.1.4各级管理责任者,系指公司、部、室、车间的负责人、班组长等。3.1.5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实绩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考核业绩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3.1.6 对员工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的奖惩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即各部、室、车间对公司负责;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对部门分管公司领导负责;主管对部门经理负责;班组长对车间主任负责。3.1.7员工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的奖惩管理,采取员工个人自觉遵守,员工之间互相督促与各级组织严格管理考核相结合;班组长、各车间、部、室负责人的日常管理与各车间、部、室组织检查,公司组织抽查等相结合的办法。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起表率作用。3.1.8 对员工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的奖惩管理实行考核制。即公司考核各车间、部、室和各车间、部、室的管理责任者。各部、室、车间对所辖员工逐级考核。3.2奖励条例3.2.1对于工作表现、生产经营等成绩突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奖励。3.2.1.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资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3.2.1.2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等方面,有发明、技术创新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3.2.1.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有较大贡献的;3.2.1.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免受重大损失的;3.2.1.5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见义勇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3.2.1.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3.2.1.7遵章守纪表现突出的、管理责任者业绩显著的、主动检举违规违纪行为的。3.2.2奖励细则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升级加薪、记大功、记功、通令嘉奖、专项奖励五类,并辅之授予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升级加薪、记大功、记功、通令嘉奖、专项奖励、授予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由公司批准。授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由公司上报。3.2.2.1本公司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者,应予升级或加薪:3.2.2.1.1行为优良,能力卓越,工作勤奋有具体事实者;3.2.2.1.2对办理重要业务的推展或改善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3.2.2.1.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3.2.2.1.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克尽职守者;3.2.2.1.5对于舞弊或有危及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经查证属实者;3.2.2.1.6对于维护机械设备,生产制造技术或提高产品品质有特殊贡献者;3.2.2.1.7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等成本控制卓有成效,节约或增收达10万元以上者;3.2.2.1.8合理化建议实施后,年产经济效益达30万元以上者;3.2.2.1.9年内获记大功2次或有其它应予升级加薪事实者。3.2.2.2有下列事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次:3.2.2.2.1爱惜公物,节约原、物料5万元以上,有具体事实者;3.2.2.2.2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3.2.2.2.3能自动执行职务,督率部属工作有力者;3.2.2.2.4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有具体事实者。3.2.2.3有下列事项之一者,应于记功一次:3.2.2.3.1工作努力,恪尽职守,有具体事实者;3.2.2.3.2主动堵塞“跑、冒、滴、漏”,事迹典型者;3.2.2.3.3预防机器故障或抢修过程中表现突出有具体事实者;3.2.2.3.4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3.2.2.3.5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3.2.2.3.6对外提高公司声誉有特殊功绩者。3.2.2.4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通令嘉奖:3.2.2.4.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3.2.2.4.2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积极进取者3.2.2.4.3发现违章及时制止者;3.2.2.4.4能为公司积极开发新业务、拓宽市场者;3.2.2.4.5对同仁与客户热心服务,协同配合工作有具体事实者;3.2.2.4.6及时检举、揭发破坏公用设施、公共卫生、厂区环境者;3.2.2.4.7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建言建策者;3.2.2.4.8其他有应予通令嘉奖者。3.2.2.5各种专项奖励细则各种专项奖励除对照以上条款给予奖励外,对照本细则下列各条款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3.2.2.5.1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倡导组织的社会公益性、精神文明活动(如无偿献血等),对提高公司知名度、社会文明程度作出贡献。一次性奖励200元。3.2.2.5.2拾金(物)不昧,视情况表扬或奖励。3.2.2.5.3参加海安镇或县系统级竞赛, 第一名(一等奖)获得者,奖200元;第二名(二等奖)获得者,奖120元;第三名(三等奖)获得者,奖80元;参与者,奖40元。参加海安县级单位或南通市系统级各类文体活动、知识竞赛,第一名(一等奖)获得者,奖300元;第二名(二等奖)获得者,奖200元;第三名(三等奖)获得者,奖100元;参与者,奖50元;参加南通市级单位增加一倍。3.2.2.5.4对研发新产品、新工艺获得国家专利的工程技术人员实行重奖,奖励额度根据成果之大小,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3.2.2.5.5发表有一定理论水准或实际应用价值的论文,在公司编发的有关材料上发表,一次性奖励50元/篇;在县级刊物上发表,一次性奖励100元/篇;在市级刊物上发表,一次性奖励200元/篇;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一次性奖励300元/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一次性奖励600元/篇。以上发表文章均不得涉及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等秘密,上述奖励标准适用于千字以上的文章,千字以下的文章减半奖励。3.2.2.5.6检举揭发坑害公司利益行为,或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经查属实,予以重奖,奖励额度为1005000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奖励额度,公司对检举人予以保密、保护。3.2.2.5.7紧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见义勇为,抢险救灾,表现突出,维护国家、公司利益,为社会、企业避免重大人员、财产损失,根据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奖励额度1001000元。3.2.2.5.8抓获偷盗公司财物的窃贼,非保卫岗位员工一次性奖励50-500元,保卫岗位员工或公司聘请的保安人员一次性奖励20-200元。3.2.2.5.9发现职责外重大事故隐患,予以速报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视情况奖励1001000元。3.2.2.5.10关心员工生活,热心助人为乐,为员工排忧解难,事实确实,奖50元至200元。3.2.2.5.11工作成绩显著,为公司作出特殊贡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奖励额度。3.2.2.5.12自主管理成效显著,工作创新,修旧利废,减低成本,增收节支,对公司确有贡献,视贡献程度奖励1001000元。3.2.2.5.1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视成效奖励1003000元。3.2.2.5.14在公司各类学习、培训或其他专项工作中,获得先进个人,奖励100元。受到县级表彰奖励200元。受到市级、系统级表彰,奖励400元。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800元。3.2.2.5.15参加县级技能比武、比赛,第一名(或一等奖)获得者,奖5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获得者,奖3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获得者,奖200元。取得较好成绩(未进入前三名或前三等奖),奖100元。参与者,奖50元。获得市级及以上比赛成绩者奖励翻番。3.2.2.5.16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参加自学考试的员工,经考核鉴定取得中级以上技能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预发)。中级工:100元;高级工:300元;技师:800元;高级技师:1200元。凡经考核(考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奖励400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奖励90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奖励1500元。3.2.3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部门填报奖励申请表,填写申请表要讲明理由、数据、事实准确清楚,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交行政部人力资源专员核实送公司领导审批。3.2.4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经核实后报主管部门审批,由有关部门宣告无效,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处。已获之物质奖励,公司将所发奖励扣回。3.3处罚条例3.3.1对员工的惩罚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3.3.2对于员工的惩处,根据管理权限、违纪情况和实施细则分别予以处理。一般情况下,公司不直接对员工进行处罚,由各部、室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考核。涉及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各单位申报,行政部审核,征求工会意见,公司批准;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处理由行政部会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3.3.3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除名、留用察看、记大过、记过、通报批评五类。3.3.4在给予员工行政处分或处理的同时,可给予经济处罚:如减(停)发绩效工资,下浮岗位工资,停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改发生活费等。凡公司批准处理的员工减发的绩效工资等额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专员从各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减。单位内部批准的员工减发的绩效工资额度留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3.3.5处罚实施细则3.3.5.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3.3.5.1.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者; 3.3.5.1.2携带武器、凶器或其它违禁品进入公司致严重后果者 ; 3.3.5.1.3煽动工潮、非法集会或暗地煽动其他消极怠工、寻衅滋事者;3.3.5.1.4顶撞、胁迫、侮辱、殴打公司主管,蓄意不服从调遣者;3.3.5.1.5行为粗暴,致使他人受到伤害者;3.3.5.1.6破坏、窥探或泄露公司秘密者;3.3.5.1.7伪造事实欺骗公司,仿效上级主管签字或盗用印章者;3.3.5.1.8有偷窃行为,证据确凿者;3.3.5.1.9利用公司网络和计算机资源或通过其它方式盗取公司机密者;3.3.5.1.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佣金、严重渎职者;3.3.5.1.11考试考核舞弊年累计三次或在公司期间累计达四次者;3.3.5.1.12传播淫秽物品、从事淫秽行动或赌博、吸毒者;3.3.5.1.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影响公司形象者;3.3.5.1.14工作中弄虚作假(如捏造假数据等)年累计三次或在公司期间累计达四次者;3.3.5.1.15品行恶劣,行为不检,屡教不改者;3.3.5.1.16连续旷工满三天,月累计旷工满六天,年累计旷工满十五天;3.3.5.1.17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或在禁火地区违章动火者; 3.3.5.1.18 私自拆卸设备部件等破坏生产行为;3.3.5.1.19 隐瞒事故不报;3.3.5.1.20工作时间睡觉达三次或年累计打瞌睡达五次者作除名处理;3.3.5.1.21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良者,作除名处理;3.3.5.1.22其它应予除名或留厂察看者。3.3.5.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留用察看处罚:3.3.5.2.1于规定应遵守之事项明知故犯,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3.3.5.2.2工作时间睡觉达两次或打瞌睡一年内累计三次者;3.3.5.2.3连续旷工满两天,月累计旷工满四天,年累计旷工满十天;3.3.5.2.4未经奉准,擅自在外兼营业务或职务,情节重大者;3.3.5.2.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3.3.5.2.6考试考核舞弊年累计两次或在公司期间累计达三次者,作留用察看处理;3.3.5.2.7利用公司网络和计算机资源不当,致使公司网络、服务器瘫痪或重要数据丢失者; 3.3.5.2.8记大过达两次者,作留用察看处理。3.3.5.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次:3.3.5.3.1班/会议中托人/代人签到或代人刷卡;3.3.5.3.2故意损坏公物,情节较重者;3.3.5.3.3月累计旷工满两天,年累计旷工满五天,月累计早退或迟到六次者;3.3.5.3.4工作时间睡觉或打瞌睡一年内累计两次者;3.3.5.3.5与他人发生口角、打斗或酗酒滋事、故意扰乱秩序不听劝告者;3.3.5.3.6放弃或怠忽职责或擅离职守,以致影响工作者;3.3.5.3.7工作时间听音乐、下棋、打牌、玩游戏或用公司电话聊天者;3.3.5.3.8私自涂改病假单,呈交伪造医生证明或证明欺骗公司者;3.3.5.3.9受举报查证属实有严重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3.3.5.3.10记过达三次者,作记大过处理。3.3.5.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一次:3.3.5.4.1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规定方法操作者;3.3.5.4.2作业现场人员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致严重后果者;3.3.5.4.3对所操作的机件、工具不加爱护、不保持整洁或不爱惜公物任意浪费者;3.3.5.4.4任意糟蹋公司内公共场所,有碍整洁卫生者;3.3.5.4.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3.3.5.4.6妨碍他人工作或擅自触动他人物件而致不良后果者;3.3.5.4.7擅自将自己保管的物件交由他人使用致不良后果者;3.3.5.4.8将登录公司局域网、ERP等系统口令外泄致不良后果者;3.3.5.4.9月累计迟到四次或旷工一天者;3.3.5.4.10考试考核第一次舞弊者;3.3.5.4.11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如捏造假数据等);3.3.5.4.12上班时间打磕睡者;3.3.5.4.13有失职失察情形,情节较重者;3.3.5.4.14通报批评达三次或其它应予记过之行为者。3.3.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一次:3.3.5.5.1带一般违禁物品进入公司者;3.3.5.5.2员工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制服或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未致严重后果者;3.3.5.5.3早退一次或月累计迟到三次者;3.3.5.5.4借用、盗用他人就餐卡或将就餐卡借予他人使用者;3.3.5.5.5员工上岗证忘记携带达四次(含)以上者;3.3.5.5.6宿舍内务不整或服装仪容不整,有碍观瞻者;3.3.5.5.7有浪费公物行为情节较轻者;3.3.5.5.8有失职失察情形,情节较轻者;3.3.5.5.9涂写墙壁或办公桌椅或乱抛垃圾影响环境卫生者;3.3.5.5.10串岗或影响他人工作者;3.3.5.5.11其它应予通报批评之行为者。3.4同一员工在同一年内,遵循通报批评对通令嘉奖,记过对记功,记大过对记大功,留用察看对升级加薪的原则相互抵消。通令嘉奖三次做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予以加薪或升级。通报批评三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记大过一次,记大过两次予以留用察看。3.5公司员工受惩罚之事实有损坏或遗失公司财产者,除应受相应处罚外,还须负赔偿责任,如有违法犯罪嫌疑者,必要时先停职并交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理。3.6各级管理者如受处罚,责加一等。对于违纪应处罚者,公司有权对平时表现良好者酌情予以降一级处罚。3.7对受行政处分的员工,设立考察期。考察的期限、绩效工资(奖金)和岗位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3.7.1通报批评处分的:考察期为两个月,考察期内,岗位工资下浮20%,处分当月减发绩效工资的50%,次月按同岗位绩效工资的80%发放;3.7.2行政记过处分的:考察期为三个月,考察期内,岗位工资下浮40%,处分当月减发业绩工资的50%,次月起按同岗位业绩工资的70%发放;3.7.3行政记大过处分的:考察期限6个月,考察期间按同岗位工资的50%发放;3.7.4留用察看处分的:考察期限为一至两年,考察期间停发绩效工资。3.7.5凡因违纪下岗的,停发下岗当月绩效工资,但员工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工资不低于海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下岗期间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下岗之日起1个月内不得安排上岗。3.7.6留用察看处分在考察期间表现好的,经批准可如期恢复。留用察看期间有本办法第33条规定获得公司奖励的、表现突出的,可提前恢复,但最短不少于6个月。留用察看期间又犯有本条例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3.7.7员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管理责任者未及时处理或失职的,根据管理责任情节给予减发一定比例的当月绩效工资、降职、撤职、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3.7.8审批员工惩罚和处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3.7.9对员工的惩罚和处理,应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本人,并予以公布、办好相关手续。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记入本人档案。3.7.10受惩罚和处理的员工,如对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通知后的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工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7.11公司工会应在四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3.7.12在未作出改变原处理决定以前,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3.7.13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对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7.14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被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必须履行相应义务,全部办完离开公司的手续,方可获得相应权利。3.7.15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无理取闹,扰乱生产、工作秩序的,应移送公安部门处理。3.7.16对员工的惩处,应认真调查核实,取得证据、材料,并听取员工本人申辩,查清事实;然后依据本办法以及细则之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审慎作出处理决定,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3.7.17对于滥用职权,利用惩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惩处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规予以惩处,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8员工的奖惩信息由公司人力资源专员建档。必要时予以通报,让公司全体员工周知,达到奖掖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4.相关记录员工奖励(处罚)申报表5.奖惩工作业务流程5.1员工奖励按3.2.2奖励程序执行。由各车间或部、室及时填报申报表,报送行政部人力资源专员,报送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对员工的惩罚和处理按3.3.5有关条款执行,报送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月之内,不超过三个月。5.2行政部人力资源专员接到申报表并经过必要的核实后,对照本条例提出奖惩意见,报请最近一次的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5.3行政部人力资源专员根据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决定,实施奖惩,确保奖惩兑现,同时跟踪执行结果,并对结果负责。6.附则6.1本条例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2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与其不一致的规定以本条例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件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