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课件:第十五章 刑罚的裁量

上传人:努力****83 文档编号:61287070 上传时间:2022-03-11 格式:PPT 页数:17 大小:24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课件:第十五章 刑罚的裁量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刑法课件:第十五章 刑罚的裁量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刑法课件:第十五章 刑罚的裁量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一节第一节 刑罚的裁量刑罚的裁量一、刑罚裁量的概念和内容一、刑罚裁量的概念和内容(一)概念(一)概念人民法院在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人民法院在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人如何适用刑罚的审判活动(量刑)。人如何适用刑罚的审判活动(量刑)。(二)特征(二)特征1.1.主体是人民法院主体是人民法院2.2.刑事审判活动的基本环节刑事审判活动的基本环节3.3.实现刑罚目的重要途径实现刑罚目的重要途径(三)内容(三)内容1.1.是否科处刑罚是否科处刑罚2.2.科处刑种、刑度科处刑种、刑度3.3.刑罚执行方式刑罚执行方式2二、量刑原则二、量刑原则(一)(一)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犯罪事实为根据1.1.查清定罪事实查清定罪事实2.2.认定犯罪性质认定犯罪性质3.3.掌握犯罪情节掌握犯罪情节4.4.评价社会危害程度评价社会危害程度(二)以刑法规定为准绳(二)以刑法规定为准绳1.1.总则规定:量刑原则、制度总则规定:量刑原则、制度2.2.分则规定:法定刑、量刑情节分则规定:法定刑、量刑情节(三)量刑的步骤(三)量刑的步骤1.1.确定量刑幅度和量刑起点确定量刑幅度和量刑起点2.2.根据决定构成之外的其他事实确定基准刑根据决定构成之外的其他事实确定基准刑3.3.量刑情节的适用与刑罚宣告量刑情节的适用与刑罚宣告3三、量刑情节三、量刑情节(一)量刑情节的概念(一)量刑情节的概念1.犯罪构成基本事实以外的情节犯罪构成基本事实以外的情节2.包括案中情节与案外情节包括案中情节与案外情节3.能够影响刑罚轻重的情况能够影响刑罚轻重的情况(二)法定量刑情节(二)法定量刑情节1.总则总则l主体方面主体方面l正当化适用正当化适用l停止形态停止形态l共犯形态共犯形态l犯罪前后表现犯罪前后表现2.分则分则41.犯罪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方面(1)未成年人未成年人:14-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3)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2.正当化事由方面正当化事由方面(1)防卫过当。()防卫过当。(2)避险过当。)避险过当。3.故意犯罪的未完成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形态(1)预备犯()预备犯(2)未遂犯()未遂犯(3)中止犯)中止犯4.共同犯罪方面共同犯罪方面(1)从犯()从犯(2)胁从犯()胁从犯(3)教唆未成年人)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犯罪(4)教唆未遂)教唆未遂5.犯罪前后的表现犯罪前后的表现累犯、自首、立功、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累犯、自首、立功、自首又有重大立功6.其他方面其他方面域外犯罪已受过刑事处罚域外犯罪已受过刑事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情节轻微5(三)酌定量刑情节(三)酌定量刑情节1.犯罪动机犯罪动机2.犯罪手段犯罪手段3.犯罪对象犯罪对象4.危害结果危害结果5.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时间、地点6.犯罪后的表现犯罪后的表现7.犯罪前的表现犯罪前的表现6(四)量刑情节的适用(四)量刑情节的适用1.应当、可以与酌定应当、可以与酌定2.从宽与从严从宽与从严(1)从重、从轻:中间线与基准刑)从重、从轻:中间线与基准刑(2)减轻:法定刑以下;最高院核准)减轻:法定刑以下;最高院核准(3)免除:非刑罚处罚)免除:非刑罚处罚思考:思考:3737条但书条但书7第二节第二节 刑法裁量的制度刑法裁量的制度一、累犯一、累犯(一)一般累犯(一)一般累犯6565条:被判处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以后,在,在五年以内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过失犯罪和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除外。1.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2.前罪与后罪均前罪与后罪均应当判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3.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执行完毕或或赦免后赦免后5 5年年之内之内(1 1)主刑执行完毕)主刑执行完毕(2 2)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内内、期满、期满后后均不构成均不构成(3 3)假释期)假释期内不内不构成,假释期满之日起构成,假释期满之日起5 5年内构成年内构成4.4.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和过失犯罪除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和过失犯罪除外5.5.再犯:比较见曲教材再犯:比较见曲教材8(二)特别累犯(二)特别累犯6666条: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1.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 2.2.前后罪被判处的刑罚无要求前后罪被判处的刑罚无要求3.3.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anytimeanytime再犯上述任一类罪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三)处罚原则(三)处罚原则1.1.应当从重:增加基准刑的应当从重:增加基准刑的10%-40%10%-40%(日本加重(日本加重- -责任主义上限)责任主义上限)2.2.不得缓刑、不得假释不得缓刑、不得假释3. 判判死缓的累犯死缓的累犯910二、自首二、自首(一)一般自首(一)一般自首1.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1 1)投案时间:尚未归案前)投案时间:尚未归案前A.A.犯罪分子被发觉但尚未讯问犯罪分子被发觉但尚未讯问B.B.犯罪行为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主动交代犯罪行为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后主动交代C.C.被通缉中投案被通缉中投案D.D.经查实准备去投案或正在投案中被抓获经查实准备去投案或正在投案中被抓获(2 2)投案对象)投案对象A.A.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有关负责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有关负责人B.B.告诉了精神病等不可能转告司法机关的人告诉了精神病等不可能转告司法机关的人n n(3 3)基于本人意志自动投案:亲首、代首、信首;陪首、送首)基于本人意志自动投案:亲首、代首、信首;陪首、送首;绑首;绑首(4 4)自愿被置于控制之下)自愿被置于控制之下112.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1 1)供诉的是犯罪事实)供诉的是犯罪事实(2 2)自己的犯罪事实)自己的犯罪事实(3 3)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4 4)特殊问题)特殊问题A.A.共同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中:一般共犯,应供述所知的同案犯的犯罪行为一般共犯,应供述所知的同案犯的犯罪行为主犯主犯, ,应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应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B.B.供述后又供述后又翻供翻供的,的,一审一审判决之前判决之前又如实供述又如实供述C.C.自首只自首只及于自首之罪及于自首之罪,立功及于立功之人,立功及于立功之人D.D.辩解不影响自首辩解不影响自首12(二)特别自首(二)特别自首1.1.主体必须是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正在正在服刑的服刑的罪犯罪犯2.2.如实供诉自己的如实供诉自己的其他罪行(余罪、异种罪行)其他罪行(余罪、异种罪行)(1 1)同种罪行:坦白(区别详见曲)同种罪行:坦白(区别详见曲- -教材)教材)(2 2)其他罪行为已掌握或判决确定的属同种罪行的)其他罪行为已掌握或判决确定的属同种罪行的3.3.所述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所述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三)处罚原则(三)处罚原则1.1.可以从轻可以从轻、减轻减轻2.2.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13补充:刑法分则与其他法律中的特别自首补充:刑法分则与其他法律中的特别自首第第164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除处罚。第第390390条(行贿罪)条(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第392392条(介绍贿赂罪)条(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罚或者免除处罚。 14三、立功三、立功68条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一)一般立功(一)一般立功1.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2.提供破案重要线索提供破案重要线索3.阻止他人犯罪活动阻止他人犯罪活动4.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含同案犯)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含同案犯)5.其它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其它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二)重大立功(上述加重大):可能无期以上或省级以上影响(二)重大立功(上述加重大):可能无期以上或省级以上影响(三)不成立立功(三)不成立立功1.非法获得非法获得2.原职务获得原职务获得3.他人非法提供他人非法提供(四)处罚(四)处罚1.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5四、数罪并罚四、数罪并罚(一)概念(一)概念1.1.一人犯数罪一人犯数罪2.2.刑罚执行完毕之前犯有数罪刑罚执行完毕之前犯有数罪(1 1)判决宣告前犯有数罪)判决宣告前犯有数罪(2 2)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3 3)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4 4)缓刑、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新罪)缓刑、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或新罪3.3.分别定罪量刑后,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刑罚分别定罪量刑后,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刑罚(二)数罪并罚原则(二)数罪并罚原则1.1.并科并科2.2.吸收吸收3.3.限制加重限制加重4.4.综合原则综合原则16(三)综合原则(三)综合原则1.1.死刑、无期死刑、无期2.2.有期与拘役有期与拘役3.3.有期、拘役、管制有期、拘役、管制4.4.有期与管制、拘役与管制有期与管制、拘役与管制5.5.附加刑附加刑例例 甲因走私武器被判处甲因走私武器被判处15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 5年;因组织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处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处14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 5万元,剥夺政万元,剥夺政治权利治权利3 3年;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判处年;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判处10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0万万元。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元。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刑法刑法规定?规定?A A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3535年,没收财产年,没收财产25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 8年年B B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020年,罚金年,罚金25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万元,剥夺政治权利8 8年年C C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525年,没收财产年,没收财产5 5万元,罚金万元,罚金2020万元,剥夺万元,剥夺政治权利政治权利6 6年年D D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决定判处甲有期徒刑2323年,没收财产年,没收财产5 5万元,罚金万元,罚金2020万元,剥夺万元,剥夺政治权利政治权利8 8年。年。17(四)数罪并罚的情况(四)数罪并罚的情况1.1.判决前数罪简单并罚:判决前数罪简单并罚:A1A1并并A2=A2A2=A2(A1+A2A1+A2)(第)(第6969条)条)2.2.判决后发现判决后发现漏罪(先并后减)漏罪(先并后减):A A并并L-n L-n (第(第7070条)条)3.3.判决后又犯判决后又犯新罪(先减后并)新罪(先减后并):(:(A-nA-n)并)并X X(第(第7171条)条)4.4.漏罪新罪全有:先漏罪、后新罪漏罪新罪全有:先漏罪、后新罪(1 1)多个漏罪:)多个漏罪:A A并并(L1&L2L1&L2)-n-n(2 2)多个新罪:()多个新罪:(A-nA-n)并)并(X1&X2X1&X2)(3 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既有漏罪又有新罪:(A A并并L-nL-n:先并后减)并:先并后减)并X X注释:注释:A A(已决罪);(已决罪);L L(漏罪);(漏罪);X X(新罪);(新罪);n n(已执行刑);(已执行刑);并(最高为并(最高为2020年或年或2525年);年);A2A1A2A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