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上传人:熏** 文档编号:60140263 上传时间:2022-03-0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采暖以城市集中供热为主,普及率为61%。其中,2002年以前的建筑室内采暖系统以上供下回单管顺流式为主,没有计量设备;2002年以后的建筑室内采暖系统以单户水平式 .*46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有效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夏雁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近年来在既有建筑现状和实际节能改造工作分析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三个适宜”(即: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发展)现代文明城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一、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耗能现状哈尔滨市是随着中东铁路发展起来的城市,受北方寒冷气候影响,城市建筑多以砖混结构为主,特别是由于建成时间较早且年久失修,这些建筑存在能耗高,破损严重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市既有建筑总量约1.5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约1.07亿平方米。在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近3000万平方米,占既有居住建筑总量的28%以上;非节能建筑约74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以1980年以后建成的建筑为主,约占既有居住建筑总量的80%以上。既有居住建筑结构形式以砖混结构为主,其中非节能建筑能耗高,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33.75w/m2、采暖耗煤量指标为37.6kg/m2;2000年以前的节能建筑按节能30%设计标准建设,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27w/m2、采暖耗煤量指标为26.0kg/m2;2000年以后的节能建筑按节能50%设计标准建设,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21.9w/m2、采暖耗煤量指标为18.6kg/m2。建筑采暖以城市集中供热为主,普及率为61%。其中,2002年以前的建筑室内采暖系统以上供下回单管顺流式为主,没有计量设备;2002年以后的建筑室内采暖系统以单户水平式系统为主,预留了安装热量表的位置,但未设置恒温阀等调节设备。二、实施节能改造采取的主要做法针对既有建筑实际现状,按照国家节约能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着手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推进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近两年通过城建重点工程集中推进城市主要街区节能改造,成效显著,累计改造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每年节约标煤135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00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近60吨。(一)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技术的引进和研发。作为全国最早开始建筑节能的城市,哈尔滨市凭借较强的科技综合实力,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积极开展了适合严寒地区特点的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引进。其中中加合作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获建设部华夏科技进步三等奖,中法合作项目“严寒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成套技术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获省政府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开展建筑节能项目的试点工作。近年来,哈尔滨市注重学习借鉴和吸收先进国家的经验,不断开拓思路,创新改造途径、拓展筹资渠道,通过试点示范,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实际转化和经验的积累,促进节能改造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一是1997年实施了哈尔滨煤炭院中加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在国内首次对既有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途径和方法进行了有益探索,对室内外采暖系统节能措施和改造筹资方法及相应政策进行了系统研究,为我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范制定提供了依据,也为严寒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二是2004年实施了中法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通过采取节能改造与屋面平改坡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销售平改坡形成的居住空间(阁楼)所取得的收益,来弥补节能改造资金,在改造融资方式上有所突破。三是2007年以来,以全市城建重点工程为承载,实施了以沿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华巴洛克街区建筑节能和立面修缮工程为主的试点示范工程。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立面整饰景观改造、特色风格建筑修缮保护相结合,恢复和凸显了建筑原貌,提升和彰显了建筑文化特色。一方面实现节能50%目标和供热计量要求,另一方面实现了“挖掘历史文脉,传承地域建筑特色,提升景观环境,拓展景区空间,完善景区功能,丰富景区文化”的目标。这些试点示范工程为积极探索符合市情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途径和投融资方式作出了有益探索和尝试。(三)加快建立健全节能改造法律法规体系。近年来,陆续制定出台了一批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法规。2003年2月18日,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了哈尔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了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并下发了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2008年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实施方案、哈尔滨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哈尔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编制出台了哈尔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指南(试行)和哈尔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试行)等技术规范性文件。目前正在组织市规划设计部门编制哈尔滨市“十一五”后三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力争以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四)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从2008年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市区内主要街路周边和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既有居住建筑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组织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提报“十一五”期间拟改造项目。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基础上,结合城市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与承受能力及城市建设规划,综合考虑建筑的使用年限、供热质量及方式、群众参与积极性和试点区域的代表性等因素,确定改造范围,落实改造项目。同时,组织市规划设计部门编制哈尔滨市“十一五”期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保障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三、节能改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改造资金投入缺口较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大量的改造资金,尤其在北方高寒地区进行的节能改造因实施标准高、技术难度大,资金投入就更大。按照国家既有建筑节能及热计量改造要求的最基本内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改造的基本成本约在300元左右,以2008年为例,哈尔滨市需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70万平方米,而国家每平方米仅投入奖励资金66元,财政资金缺口约1.64亿元。在以往节能项目改造过程中,政府作为牵头主体,改造费用多由政府承担,但越来越大的压力为政府带来沉重负担。“十一五”期间,需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400万平方米,财政至少还需投入改造资金近10亿元,政府的有限财力与庞大社会需求的矛盾日渐突出。(二)保障政策制定不能及时到位。组织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是一项“政府出投资,百姓得实惠”的惠民工程。由于节能改造相应配套政策不到位,导致一些工作推进艰难。主要表现为两个问题:一是增加面积问题。为解决资金问题,哈尔滨市曾探讨对既有建筑进行平改坡改造,用增加面积出售弥补资金欠缺问题。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缺乏政策依据,同时楼顶实施改造处理不当,时常因破坏保温和漏雨等问题与楼下发生纠纷,致使此项工作推进艰难。二是差异收费问题。由于相应保障政策制定不及时,没有统筹考虑改造后建筑与非节能建筑供热收费上的差异政策,造成实施节能改造的住户居民不能享受改造后的真正收益,影响了市民参与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三)整体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欠缺。一是在既有节能改造和城市用地开发上存在统筹欠缺问题,大量使用年限较长的既有建筑,经过节能改造或多层变高层,重新焕发光彩,但是遇到城市局部区域实施整体开发时,已改造建筑又需按照统一规划拆除重建,造成投资重复,浪费较大。二是该市近年来城市热网建设力度较大,热网改造后,进入住户家中的采暖系统也需要进行同步改造,才能保证热能有效使用。但目前城市家庭在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前,大多先行进行了装修,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势必使房屋现有装修受到损坏,导致相当住户产生抵制情绪,为节能改造工作推进增加了阻力。三是由于既有建筑的最终节能效果主要是通过供热企业的能耗降低来体现,而供热节能包括热源效率和能耗、供热管道损失率和建筑保暖节能率三个环节。目前,通过外墙体、门窗改造,以及标准的热能检测计量装置,建筑保暖节能可以达到控制标准,但入户供热管网的热能损失问题还不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由于入户管网老化,配套设施不完善,直接影响了能耗降低的最终效果。(四)供热计量控制手段不过关。对居民住户用热的准确计量是关键问题,哈尔滨市在推进节能改造中,实行了分户供暖,但由于目前国内热计量产品存在质量不过关,使用寿命短,且价格偏高等问题,为分户计量工作带来麻烦,直接影响了节能建筑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四、强化节能改造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10年,哈尔滨市已确定要实施4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实现建筑能耗降低50%的目标。(一)以科学理念指导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企业自筹、受益居民投入和财政支持等方式筹措解决改造资金,使政府和社会各方主体的角色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通过政府组织协调,制定优惠政策,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产权单位、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各方面加大投入,多方努力,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步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二)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奖励补贴资金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实施改造建设。一是政府设置专项资金,作为主导力量,保证逐年分期分批的推进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二是制定相应的配套激励政策,通过拓展节能改造新增建筑收益、受益业主出资等多元化投资渠道,聚合资金,增强市级投入能力。三是借助城投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等融资平台,利用政府重点改造工程建设注入的政府资金,通过融资、贷款等方式,激活有限资金的可持续循环利用,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扩充资金储备。四是合理利用综合改造形成的阁楼、停车场等销售收益,补偿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资金。五是通过改造后既有居住建筑供热成本的降低和对新增用户收取的入网费、采暖费实现投资回报等优惠政策,鼓励供热企业投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六是通过申请国际政府间贷款和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等,最大限度地争取国际资金支持。(三)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完善节能改造政策体系。一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新增建筑面积部分所有权归被改造建筑的全体所有权人共有,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所有权人所有。所有权人按现有产权建筑面积占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享有部分新增建筑权益。二是对进行节能改造、在楼栋入口处安装热计量总表、室内采暖系统安装室温调控阀的既有建筑业户,按现行供热收费标准适度减收取暖费。三是对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新增建筑面积部分,给予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同时出台奖励政策,降低居住人取暖费缴交标准。四是对按国家要求完成既有建筑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的供热企业,对其改造的热源在增容、发展热用户等方面给予扶持。五是对进行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规划允许的前提下,可适度增加空间、进行体积扩张等,并可实行用热计量和限量降耗等。(四)改革创新建筑节能改造运作模式。对全市公共建筑,以建筑产权人为改造和投资主体,要在统一规划指导下,由政府统筹组织、政策激励,产权人自行投资、自行实施改造。对城市民用建筑,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区结合、部门配合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组织;根据不同改造形式,采用相应政策推进改造。(五)加快研制适应高寒地区的节能材料。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已经执行,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标准的同时,要积极展开高效节能材料和产品的科技攻关,以满足北方高寒地区的实际需求。要重点研究开发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关键技术和设备启动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以科技进步引导未来建筑发展方向。(六)抓紧完善节能改造技术规范标准。一是根据不同供热系统形式,采用自动调节的方式控制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对室内采用散热器供暖的,每组散热器应为单管跨越式或双管式的并联连接,且在每组散热器的进水支管安装恒温控制阀。对采用室内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应按房间划分供暖环路,配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二是结合本市既有节能建筑规模化供热开展情况,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技术保障措施,包括更换老化严重的管道系统等。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建筑物的热力入口设置楼前热量表。采用温度法、面积法和热量分配表法进行分户热计量,确定适合城市自身实际的供热计量方式。(七)集中推进城市大型供热项目建设。结合城市环保要求,对城市供热设施进行全面系统改造,拆除城市中心区小锅炉,推进大型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同时尝试选用太阳能、电热等清洁能源供热,提高城市整体空气质量和环境质量。(八)加强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监督考核。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高能耗的问题日益突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实行节能减排。各级国家机关要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尽快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将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目标任务列为各级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进行量化分解,加强考核奖惩,加大推进落实力度。要对在改造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因工作失职渎职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营销创新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