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农村宅基地发证测量及权属调查

上传人:风*** 文档编号:59442807 上传时间:2022-03-0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农村宅基地发证测量及权属调查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XX县农村宅基地发证测量及权属调查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XX县农村宅基地发证测量及权属调查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县农村宅基地发证测量及权属调查为加强村民住宅管理、依法保护村民住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配合当地国土部门做好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工作。根据XX市村民住宅核发宅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实施办法(XX市人民政府第64号令)和XX市村民住宅核发宅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工作方案要求,结合XX县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技术要求。1.工作目标与任务1.1工作目标XX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调查的工作目标,是根据XX市村民住宅核发宅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实施办法(XX市人民政府第64号令)和XX市村民住宅核发宅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工作方案要求,结合XX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影像图资料和已有的大比例尺数字化测量图资料,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调查工作。通过本次调查,查清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项目涉及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属,摸清XX县农村宅基地的数量、规模,分布、位置、属性等,为规范村民住宅的产权管理、完善农村宅基地的申报机制和实现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登记资料的数字化管理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资料。1.2主要任务以县级调查区域为单位,逐宗调查登记申请发证的宗地界址线,调查确认其权属,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调查表,根据调查成果制作宗地图,形成XX县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数据和文字资料。2.使用软件、调查比例尺与数学基础2.1使用软件、调查比例尺采用通过国家评测的GIS数据采集平台和数据库建设软件。镇区及其周边已有大比例尺数字化地形图区域采用1:1000的比例尺。偏远地区将影像图放大比例尺至1:2000作为调查底图。2.2数学基础平面坐标系统:1980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采用11400。3.技术依据与基础资料3.1技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关于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籍发【2009】176号)XX市村民住宅核发实施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XX市村民住宅核发宅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工作方案(惠市国土资发2009736号)XX省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实施细则(1999,XX省国土厅)XX省城镇地籍调查补充规定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93)地籍图图式(CH500394)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2200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3.2基础资料包括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资料和已有的大比例尺数字化地形图等。4.技术路线及工作流程4.1技术路线XX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调查工作是利用最新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图资料及已有的大比例尺数字化测量图成果,运用遥感及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采用实地丈量、权属调查、图形编绘及数据整理的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技术流程,获取全县农村宅基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现状及分布情况,形成XX县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数据和文字资料。4.2工作流程根据工作目标与任务,在上述技术路线的指导下,遵循真实性原则、规范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多用性原则等,根据XX市村民住宅核发宅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实施办法和XX市村民住宅核发宅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工作方案等有关规程与标准,制定作业流程图如下:各项流程工作内容如下:4.2.1准备工作:包括技术准备、人员准备、资料准备和仪器设备准备等。4.2.2登记申请发证的筛选认定配合当地国土部门做好登记申请发证的筛选认定工作,摸清登记申请发证宗地的分布情况。登记申请发证的筛选认定主要条件是:“申请核发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屋所有权人,应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依法可以拥有农村住宅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一户(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为依据)一宅的条件,所建住宅符合当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要求。”4.2.3调查底图的打印输出4.2.3.1镇区及其周边调查底图的打印输出:镇区及其周边有大比例尺地形图件的区域,可将各宗地的尺寸和面积预先标注好,以1:1000的比例尺打印输出宗地草图作为调查用图。4.2.3.2偏远地区调查地图的打印输出:根据登记申请发证宗地的分布情况,以行政村一级为单位,输出调查底图。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影像资料为调查底图,为满足调查的需要,涉及建成区部分放大比例尺至1:2000进行图形打印输出。4.2.4界址点、线实地调查以打印输出的调查底图为依据,以行政村一级为单位,实地进行宗地界址点、线的调查工作,确定各宗地的位置、范围和形状。4.2.5宗地尺寸面积的复核丈量4.2.5.1以宗地草图作为调查用图的区域,以宗地草图为依据,以行政村一级为单位,实地复核各宗地的尺寸、形状和面积。4.2.5.2以放大影像图作为调查用图的区域,以1:2000的调查底图为依据,以行政村一级为单位,实地丈量各宗地的尺寸、形状和面积。4.2.6宗地权属调查逐宗调查确认其权利人,宗地的签界、面积、四至等工作。4.2.7登记材料制作填写协助权利人逐宗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调查表;逐宗收集登记申请及发证所需的相关证件、文件等资料。4.2.8宗地图制作根据登记材料内容逐宗录入登记发证所需的基础属性并制作输出宗地图。4.2.9公示材料制作以村小组为单位制作公示材料,每个村小组制作一份公示表,公示表需包含该村小组登记申请发证的各宗地基本信息。5.登记申请要求5.1申请方式宅基地登记申请由宅基地的权利人(户主)以书面方式向的在乡镇(农林场)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5.2登记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调查表。身份证及户口薄(验原件交复印件)。超面积的需提交处罚材料: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10年1月1日止使用的宅基地,超过广东省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的,需提交超面积处罚材料。需提供用地批准文件:1987年1月1日以后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供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用地批准文件,未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需先补办用地手续后,再申请登记发证。6.登记申请面积要求6.1宅基地面积标准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山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我县主要为丘陵和山区,位于丘陵地带的宅基地按照120平方米以下为标准,位于山区地带的宅基地按照150平方米以下为标准。6.2超过面积标准的处理方式6.2.1、1982年2月12日前占用的宅基地:1982年2月12日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照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超出面积部分不须处罚。6.2.2、1982年2月13日至2010年1月1日占用的宅基地: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10年1月1日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广东省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5元/平方米处罚后,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发证,并在土地登记薄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数。超过宅基地面积标准一倍以内的,以后分户时安排宅基地要扣减超标准部分的面积;超过宅基地面积标准一倍以上的,以后分户时村集体不得为其另行安排宅基地。6.2.3、2010年1月1日起占用的宅基地:自2010年1月1日起,超过批准面积建房的,即使有合法用地批文也不予确权发证。7.权属调查7.1权属调查工作程序及实施方法7.1.1权属调查工作程序收集调查资料,准备调查底图;标绘调查范围,划分街道街坊;分区、分片发放调查指界通知书;实地进行调查、指界、签界;绘制宗地草图;协助权利人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协助当地国土部门填写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调查表;调查资料整理归档。7.1.2确定调查路线根据登记申请发证宗地的分布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规划好调查顺序和调查路线,以便提高工作效率。7.1.3街坊的划分及地籍编号7.1.3.1根据本测区的行政界线按XX省城镇地籍调查测量实施细则的规定来划分街道和街坊。7.1.3.2“宗地”是本次调查的基本单元。一宗地必须是被权属界线封闭的、有明确权属主和利用类别的地块。一宗地一般只属于一个权利人(户主)。土地编号按街道街坊宗地三级编号,统一自西向东、自北向南由“1”开始顺序编号。街道、街坊编号均以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宗地号包括一位识别码(以大写英文字母表示,未定时可用0代替)和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块地号占用90009999编号区间。宗地号和块地号均以街坊为单位编列。土地利用类别按宗地的实际使用用途,依照城镇土地利用分类规定调查至二级分类。土地利用类别以宗(块)地为单位进行调查,即一宗地调查注记一个主要的利用类别,一般以批准用地时确定的主要用途为准,当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时,则按实际用途调查填写。本次调查主要是为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提供基础资料,故除特殊情况土地利用类别都应为072农村宅基地。7.1.3.3应注意调注街名、巷名、宗地的门牌号码,没有门牌的不注。当宗地面积较小,无法同时注齐上述注记时,至少要保证注记宗地号。7.1.3.4调查人员按标示的街道、街坊,以街坊为单位进行地籍调查和编宗地号,编号不得重复。每街坊内包含的宗地数,原则上除块地外可有8999宗,考虑到宗地合并、分割等土地变更情况,街坊内的宗地数在首次划分时不宜超过6000宗。7.2权属调查的方法、内容及要求7.2.1调查方法权属调查是在街道内按街坊逐宗进行。首先带上工作图到实地大概了解街坊所有宗地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再回室内查找各宗地有否进行土地申报登记。已发证或已申报的,则发出土地权属指界通知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指界委托书,约好时间到现场指界。还未申报的,则发出土地登记通知单,约好时间提供所有权属证件进行确权。具体做法是以宗地为独立单位进行,其步骤为:(1)现场调查核实各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地籍号、实际用途等信息。(2)界址调查:土地使用者应到实地指定界址点界址线,相邻宗地界址点、界址线间隔小于0.5m时,必须相邻宗地双方指界人到现场共同指界,并在界址调查表上签名认可。(3)编写界址点号:界址点编号的方法为:自宗地的西北角开始,逆时针方向顺序编号,界址点号不重复、不支号。当界址点不在地物上,而是在墙基延长线上时,必须在调查图上画出该界址点的位置的示意图,并注明界址点到墙角的距离。界址点要用分数形式表示该点的编号和宗地号,分子表示界址点编号,分母表示该界址点所在宗地的宗地号。(4)在权属调查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各种资料必须在工作图上注记准确、清楚完整,字迹应清晰可认,宗地号不得重复。7.2.2调查内容查明每宗地的单位名称及户主身份证号码、门牌号码、宗地位置及四至界线、使用状况(包括用途、出租等情况)、土地启用时间、权源有无纠纷等。7.2.3调查要求权属调查具有严肃的法律效力,其工作质量将影响到后面的地籍勘丈、面积量算、宗地图、统计汇总等工作。故调查时应遵循下述原则:(1)坚持“四到”原则,即跑到、看到、问到、量到。(2)法人代表指界的原则:对于个人用地,一般由户主出席指界,出具身份证明书和户口本。亲属和代理人指界时,须持指界委托书代表户主指界,并应注明代指原因及与户主关系,谁指界谁签字,但不能以邻宗地代为指界。(3)指界人签字盖章原则:邻宗地界线相距小于0.5m的,指界各方需签字认可。经双方认定的界线,实地设立界址标志,并同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4)对申报材料实行初审的原则:先对调查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权源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充,申报面积与批准面积是否相符合等,摘录材料中有疑问的,要在调查过程中澄清。(5)实地记录原则:调查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和处理意见或结果均应在实地记录,不得事后追忆补记。必须做到图、表各种记载数据相一致,编号名称相一致,图表与调查相一致,做到不错不漏。(6)权属界址线的确定原则:权属界址线的确定是权属调查的核心部分,要综合考虑批准用地界线、使用现状与村镇规划。8.成果自检和验收作业人员应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进行自检,检查人员应深入到作业区对各作业人员所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XX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调查成果由XX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最终图件、表格、数据成果进行检查验收。9.成果资料宗地图 纸质及电子格式 一份;土地登记申请书 纸质 一份;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调查表 纸质 一份;各类权源文件 纸质 一份;丈量原始记录、宗地草图 纸质 一份;技术总结 纸质及电子格式 一份;数据光盘(含宗地图、宗地属性综合数据表、以街道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技术总结) 两份;10.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调查界址点、线实地调查约6万宗宗地尺寸面积的复核丈量约6万宗宗地权属调查约6万宗登记材料制作填写约6万宗宗地图制作约6万宗公示材料制作约6万宗专心-专注-专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