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管理制度DOC 51页[共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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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1、 矿井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审查和决策管理制度.3二、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6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与应急救援预案的 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9四、专项工程和专业系统的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17五、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审批、复审的管理制度.22六、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327、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338、 防灭火技术管理制度.359、 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4210、 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4411、 各专业技术管理事故追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45十二、各种档案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50一、矿井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管理制度为了适应矿井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加强企业中、长发展期规划的管理,规范“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机制,确保矿井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及分工: “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由矿长负责,技术副矿长分管,各副矿长、副总负责组织实施,技术科具体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机电科、地测防治水科、安检科、通风科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范围内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二)各业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1.技术科:参与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矿井“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矿井生产能力的核定,并负责编制落实经营方面的各项规划计划指标。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负责编制落实人员工资方面的指标。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回采效率、掘进效率、原煤效率、全员效率、队组个数、劳动用工、平均人数等计划。2.地测科: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3.机电科: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供水、供风、供液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4.通风科:负责编制落实通风能力核定、通风作业计划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五年编制下一期“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矿井“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确保矿井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稳健有序增长,并经矿决策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决策制度(一)管理职责与分工:1.矿委会是本矿的总最高决策层,负责对矿井全局性、长远性等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具体事项为: (1)重大的经济合同及投资方案,技术引进和对外联营方案; (2)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 (3)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重要经营项目的开发和经营发展战略;2.矿领导班子是本矿的决策核心,研究决策矿井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3.矿长是煤矿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日常管理业务和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决策。矿长对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中的较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召开办公会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进行决策。矿长决策的事项: (1)矿井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年度生产作业计划; (2)劳动组织改革,重要组织机构变动,下属经营部门的增设、合并、撤销方案; (3)经济承包责任制定及考评奖励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4)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查意见; (5)矿井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 (6)劳动保护措施和改善职工福利方案;3.副矿长是矿长的参谋和助手,协助矿长做好审查、决策工作,负责负管范围内生产规划指导工作。4.技术副矿长负责协助矿长做好“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查、决策工作及“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编制审查工作。5.矿属各单位是决策执行层。负责各项决策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决策付诸实施。各单位在落实上级各项决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部门的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内部各项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目标的完成。(二)编报、审查程序及制度:1.煤炭产量:生产技术科牵头,与矿分管领导及有关技术人员先拿出回采工作面衔接计划,测算工作面生产能力,衔接日期、衔接时间、衔接队组等。报分管生产矿长审查批准后,上报公司经营管理部汇总。2.掘进进尺:生产技术科牵头,与矿分管领导及有关技术设计人员先拿出掘进与开拓队衔接计划,测算出逐条巷道衔接进尺,衔接日期、衔接时间、衔接队组等。报分管生产矿长审查批准后,报公司经营管理部汇总。3.其它指标:根据公司产量、进尺、品种煤计划,由各单项指标管理单位提出建议规划,报矿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报经营管理部汇总。(二)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决策制度1.技术科负责“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资料的编制汇总工作,经矿分管副矿长审查后,由矿长进行最终审查,在矿委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2.技术科负责“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最终方案的编制、汇总、下发工作。三、考核: (一)为快速、准确、及时将“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上报集团公司及下达各单位,要求编制规划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编报,对由于工作失误,基础数据测算不细,衔接工程考虑不周,需矿解决的问题反映不全面,影响了矿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二)依据集团公司对矿反馈意见进行考核,凡有反馈意见,经落实确属个人工作差错的,有一项扣罚100500元。(三)为确保上报资料的时效性和严肃性,矿各单位上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并报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每迟报一小时,按照误时考核500元,由各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并进行通报。二、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是全年生产作业工作指导性文件,月生产作业计划是年度生产计划的具体分解和实施,是完成年度生产计划的基础和保证,根据生产管理的实际要求以及几来生产经验的积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月生产作业计划指标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2、每月矿生产计划安排前,各业务科室专人要会同生产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下月生产作业位置。3、矿井生产的各期计划,由生产技术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4、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通过矿领导集体研究,矿长负责确定。5、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具体矿井接续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矿长确定。6、一经确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由技术科负责编制表册,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7、生产月度作业计划,要在计划实施前 2 天下发。8、各单位、部门按照矿下达计划,要尽快研究制订出落实完成计划指标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传达、布置工作。9、调度室负责落实矿井产量进尺、工程计划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设备、 材料、物资供应的安排和布置工作。供应科按计划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10、矿利用生产协调会、调度会和班前会形式,调度、平衡生产计划及指标的落实,主要由调度室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计划布置具体生产工作。并及时分析、研究、总结旬、月生产组织、计划指标及有关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和提出下步打算要求。11、各生产、辅助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接受矿计划性工作指导,按矿领导、调度室和有关会议布置积极组织落实,完成矿和调度室布置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及有关指标。12、会后根据生产单位建议计划和会上各方面意见进行作业图设计,确定可行的作业方案。13、待月度验收图纸工作完成后,核算、调整后完成CAD图绘制。成图后由主管矿长审查并屡行汇签手续方可出图,30日前发给有关单位。14、月生产计划图发出以后,生产单位必须按图纸要求的工程位置和采掘方法进行组织生产,有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生产准备工作。15、月计划进行的工程必须满足质量标准化要求,并做到安全生产。16、均衡组织生产,避免前松后紧现象。17、月计划实施中遇有作业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时,生产单位必须与生产技术科勾通情况并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工作量、工作区域或工作方法。18、月计划实施中遇有特殊条件危及生产安全时,生产单位必须上报,由生产技术科制定技术安全组织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作业。19、月计划图设计人员每月要根据月末采场实测工程位置和本月计划工程量,在计划图中明确计划工程区域,工程量。20、各单位当月计划以矿下达计划任务为主,附属编入本单位计划其它项工作,要求必须制定完善的措施保证矿计划任务的完成。21、各单位编制的月份作业计划必须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一同编入,各项工作要有具体时限、具体内容,及保证完成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22、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巡视当月生产作业情况,协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对生产中违反作业要求的现象有权予以制止,报给生产单位处理解决。23、各单位计划任务当月未完成的,必须在下月计划会上详细说明,组织不利、原因不清的,矿予以考核处罚。24、在组织生产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或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矿领导及职能部门反映、汇报。否则影响生产或完不成有关指标,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成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或检查。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第1节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定义: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一旦发生事故后,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战演习。 二计划的内容 1附图及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1)矿井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 (3)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 (4)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5)地面、井下对照图。2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中包括:(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以及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2)保证人员安全撤退的措施。(3)预防、处理各种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5)参加处理事故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 3安全迅速撤退人员的措施(1)及时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及所需材料设备。(2)人员撤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一般采用矿灯牌和考勤记录统计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4处理灾害和恢复生产措施的编制原则(1)处理火灾事故原则。(2)处理爆炸事故原则。(3)其他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计划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每季度还要对计划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3、 计划的编制方法、审批程序及其贯彻执行4、 ; (1)计划编制由矿长安排总工程师组织单位有关人员编制。 (2)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1个月报批。 (3)在每季开始前15d,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等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4)已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已批准的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包括全体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6)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改正。 (1)确定最短安全路线。 (2)计算各救护小队的最短行动路线。 (3)计算火灾发生后的通风稳定性,选取防止风流逆转的措施。52第2节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第3节 1、 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与注意事项一)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1、符合性2、针对性3、可操作性4、动态性5、体现性二)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注意事项1、必须明确安全撤退人员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2、必须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和原则3、要有正确的编制程序。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重要内容包括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和附件这7大要素: 1方针与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应有明确的方针和原则作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纲领。 2应急策划 应急策划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础,是应急准备、响应的前提条件,应明确煤矿的基本情况,以及危险分析与风险评价、资源分析、法律法规要求等结果。包括;基本情况,危险分析,资源分析,法律法规要求等 。 3.应急准备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成人员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人。明确职责。 主要职责为:组织制订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煤矿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2)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预案的资源配备情况:包括应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术资料、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应急救援保障分为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 内部保障的内容:确定应急队伍;各种技术资料的存放地点、保管人员;各种保障物资;各种制度。 外部保障的内容:互助的方式,请求政府、集团公司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信息咨询,专家信息。 应急救援应提供的技术资料:通常包括:矿井平面图、矿井立体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下运输系统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以及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瓦斯、煤尘、顶板、水、通风等数据,程序、作业说明书和联络电话号码和井下通信系统图等。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保证充足提供:一般包括:报警通讯系统,井下应急照明和动力,自救器、呼吸器,安全避难场所,紧急隔离栅、开关和切断阀,消防设施,急救设施和通讯设备。(3)教育、训练与演练。 4 、应急响应 (1)报警、接警、通知、通讯联络方式。确定24h有效的报警装置;24h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事故通报程序。 (2)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3)指挥与控制。 (4)煤矿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5)警戒与治安。预案中应规定警戒区域划分、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的程序。 (6)人员紧急疏散、安置。 (7)危险区的隔离。 (8)检测、抢险、救援、消防、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9)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10)公共关系。依据事故信息、影响、救援情况等信息发布要求,明确事故信息发布批准程序;媒体、公众信息发布程序;公众咨询、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的规定。 (11)应急人员安全。 5现场恢复 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7附件三、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 (一)演练的类型 可采用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方法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如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 1.桌面演练桌面演练的特点是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是在会议室内举行。其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2.功能演练功能演练是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行动举行的演练活动,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1 全面演练全面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 (二)演练的参与人员应急演练的参与人员包括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1.参演人员 参演人员是指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做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人员,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演员。 2. 1 控制人员 控制人员是指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度的人员。 3模拟人员 模拟人员是指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门,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 4评价人员 评价人员是指负责观察演练进展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5观摩人员 观摩人员是指来自有关部门、外部机构以及旁观演练过程的观众。 (三)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 建立应急演练策划小组(或领导小组),策划小组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综合性应急演练的过程可划分为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3个阶段。 (四)演练结果的评价将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1不足项 不足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 2整改项 整改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 3改进项 改进项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四、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贯彻实施一)贯彻要点1、反应迅速“五迅速”,措施正确。2、积极开展自救。二)对矿长(或管理人员)的要求四、专项工程和专业系统的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煤矿建设秩序,提高煤矿建设安全水平,确保煤矿建设项目顺利投产,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煤矿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照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或项目核准后方可实施。必须由有资质单位编写可研报告、地质报告、初步设计以及环评设计、安全专篇等技术资料(有其他专项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按要求编制相应技术资料),并按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批。凡在延安市范围内承建煤矿建设项目设计的单位必须符合延安市关于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并在市煤炭局进行备案。煤矿建设项目应按照招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进行招投标。煤矿建设项目实行施工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不具备资质或挂靠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监理单位不得负责监理煤矿建设项目。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与监理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监理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矿建、土、安专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工程质量注册手续。 建设项目在省、市煤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环评批复等文件;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资质证书、工程合同及参建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委任书;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内容; (五)单位工程明细等资料。煤矿建设项目取得开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审批需提交资料: (一)开办煤矿批文; (二)采矿许可证; (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批准的勘探地质报告; (五)项目建议书批文;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七)初步设计批文; (八)安全、环保等专项设计批文; (九)验资证明; (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十一)安全施工措施及其它有关资料; (十二)县市区煤炭部门初审意见。煤矿建设项目应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煤矿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会审后组织实施。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 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科学合理安排矿井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施工时间,满足施工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建设,不得擅自违反施工顺序组织施工。 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必须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要符合煤炭设计规范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矿井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图原则上由原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实行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组织煤矿、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以及专业人员进行详细会审,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经煤矿建设单位批准后按图施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一律不准交付施工。施工图设计不得违反或更改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原则,工程量和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有较大变动时,必须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复后方可实施。(十三)在建项目施工前,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应将在建项目开工申请报当地地级市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市及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上报的开工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开工条件的应以正式文件对开工备案申请进行批复并报我局备案。开工备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省级以上负责能源发展有关部门核准的立项批准文件;(二)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煤矿在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新建井筒的、质量认证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煤矿建设项目由企业自建的应提供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各级专职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材料.) (五)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六)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八)施工单位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经理任命文件;(九)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十)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十一)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监理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十三)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十四)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员资质证书。 (十五)质量认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十六)质量认证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认证资质证书; (十七)煤矿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五、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复审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本管理制度各科室、施工区队及相关业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技术副矿长必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规程化和制度化。三、采煤、掘进、开拓、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四、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五、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集团公司有管理规定进行编制。六、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七、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等参加。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批准。总工程师签字批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业务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同专业科室的负责人及施工队伍的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报矿技术副矿长签字批准。预防重大事故或预防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主提升运输”等,总工程师必须亲自组织审批。八、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辞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九、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科室建档保存,打印件经审批人员审核无误后,下发矿有关科队,还应报送技术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及专业副总工程师。十、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全体干部及所在队的全体作业人员的学习贯彻,矿安检科负责向安监人员进行学习贯彻,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六小时,学习时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和地点,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工作学习的工作人员,必须先补课考试合格后再下井作业,新参加和中途参加工作的人员都要按规定进行学习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作业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十一、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发放都要建簿登记,学习、贯彻、考试都要做好详细记录,考试成绩必须造册登记。十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贯彻后,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各矿职能科室负责监督实施。作业时违反规程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章 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一、作业规程编制范围:1、回采工作面;2、掘进(开拓)工作面;3、安装工作面;4、回撤工作面;5、旧采法回收三角煤,回收煤柱或其它非正规采煤工作面;6、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在已熄灭的火区内及邻近的区域内开采作业;7、其它采煤方法或较大工程施工。二、所有正规工作面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回收三角煤及煤柱等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可按“正规作业”组织编制。三、矿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矿井年度衔接安排或生产作业计划,提前一个月向施工队下达“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并附作业规程编制现场调研报告,同时由地质部门应于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的一个月负责提供该作业面的地质报告书“交生产业务科室和施工队。地质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有:1:1000的平面图,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顶底板岩性柱状描述,煤层要素说明,地质构造、水文、瓦斯、开采范围和含量情况以及邻近区、上下层之间关系等。由业务部门提供本采区或相邻区域矿压观测及矿区地质资料。施工队技术员应根据以上所提供的施工编制依据尽快编写作业规程。四、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包括:工作面地质情况,工作面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工作面巷道布置,矿压观测内容和测试手段,施工工艺,设备配置及布置方式,生产系统情况,工作面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技术措施等。五、施工队编制规程前,首先应对生产业务科室下达的编制通知书中提出的新工作面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具体指标要求,会同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区(队)长,技术人员和施工队组以及有经验的老工人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主要依据。六、作业规程的初稿提出以后,由区(队)长初审盖章后交生产业务科室,然后由生产业务科室报请技术副矿长,会同生产矿长(或机电矿长、通风矿长)召集有关单位(生产、地质、计划、运输、安全、供应、劳资、机电、通风)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经队技术员修改补充后,有关部门在文本上签字定稿,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批准后的作业规程必须打印,做到装订整齐,图文清晰。禁止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七、所有采、掘(开)工作面在回采和掘进作业过程中,遇地质情况变化,如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以及遇采空区和老塘水等特殊地段都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修订作业规程,经有关部门审查,报矿技术副矿长批准后,方准继续施工。八、作业规程必须于投产(或开工)前半个月编写完毕,并送交矿技术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审批,技术副矿长应于投产(或开工)前十天将批准的作业规程下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九、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与工作面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之处时,业务科室应及时会同施工队进行现场调研,由施工队提出修改补充措施,并履行与作业规程相同的审批手续。批准后的修改补充措施应向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后再执行。修改补充措施应与原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严禁边报批边施工。十、两端头支护作为一道工序纳入作业规程,两顺槽关门柱的方法布置,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十一、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支架二次注液,移架方式、端头管理办法、支护参数、计量手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提出。十二、开拓、掘进使用锚杆支护技术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详细说明检测手段和检测技术要求。十三、采掘(开)工作面应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新技术,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经验,采用平均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努力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十四、三下采煤及其它新的采煤方法的试验:开拓掘进新上的机械化施工方案及采用新的支护材料与工艺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的方案设计编制作业规程,由技术副矿长组织会审后,签字批准实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备案。.十五、作业规程从编制、审批到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技术副矿长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十六、采掘开工作业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复审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1、处理采掘工作面的冒顶事故;2、处理井下煤仓膨仓、溜煤眼堵塞及巷道贯通施工作业;3、巷道维修和加固,以及支护材料的回收工作;4、采掘工作面处理瓦斯积聚及瓦斯排放;5、采掘工作面卧底、刷帮、挑顶作业及工作面临时增加放炮作业时;6、综采工作面处理倒架、压架以及更换拆修支架顶梁、立柱等大件作业时;7、采掘(开)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遇地质条件变化,如断层、褶曲、陷落柱等,或遇采空区、空巷、穿越应力集中区、冲刷带以及特殊情况上下分层留顶煤、下分层留底煤作业时;8、矿井反风演习、抢险救灾演习;9、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风和井下变电所停电恢复生产时;10、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时;11、必须带电搬迁机电设备,井下更换整体大型设备作业;12、在井下大型、重型设备解体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处理运输过程中大型、重型设备落道作业时;13、启封火区、瓦斯积聚区、老塘积水和被淹井巷排水处理等作业;14、“一通三防”工程的施工,井下瓦斯排放的作业;15、矿井主要扇风机因检修、停电及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16、在井上下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科学实验工作时;17、地面生产系统进行改造的作业,如重物的起吊、运输、安装, 储装运系统的工程及设施施工;18、其它根据矿井生产情况,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要制定的。二、安全技术措施分为重大项目的和一般性的,采用分类管理。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特定场所作业的,而且频繁发生、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项措施,以及技术要求高、危险程度高、施工难度大的针对性措施。如矿井局部无计划停风、停电,运输大型设备,更换易损坏设备,瓦斯抽放作业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它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三、主管业务部门编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前,应首先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相关施工队充分交换意见,确定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后报技术副矿长组织会审、批准。四、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必须由相关业务科室、施工队长、技术员、有经验的工人进行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概述,施工方法,安全作业措施,注意事项等。六、火区的恢复生产、旧采区复采、矿井停产和复产,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副矿长审查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门会同业务处室会审后报公司总工师批准执行。七、临时施工、修巷、突发性故障处理、支护变更、工艺更新技术应用等项目,必须由矿各专业业务科室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已了解和探明的特殊地质构造地段,如断层、岩溶、陷落柱、采空区、老塘积水等情况,在采掘过程中,生产科必须及时掌握进度,提前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探明的进行先探,严禁末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就施工作业。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由执行人员研究后提出临时整改意见,报矿技术副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章 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和复审一、操作规程编制范围:1、井上下所有生产在用机电设备;2、井上下特殊工种(机电设备司机除外);二、全矿通风设备操作规程由矿机电部门统一负责编制,操作规程应根据机电配置计划及工作计划提前一个月编制完成。三、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编制的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技术性能说明书及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四、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由矿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编制,应根据现场作业工种的技术要求高低、操作难易程度、工序复杂与否、职工整体素质和操作熟练程度等确定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的编制。五、操作规程的内容应明确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及要领,说明作业要点,制定安全措施等。六、对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够适合具体情况而需要补充修改时,施工队提出意见,主管业务科室修订报矿总工师或(副总)批准后实施。七、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除打印发放贯彻外,还应在机房峒室悬挂张贴。八、操作规程应每隔三至六个月定期向操作人员贯彻学习。建立培训制度。第五章 监督检查一、各矿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要各负其责。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要对编制质量、贯彻学习负责;业务科室要对编制、审批、贯彻学习、复查制度执行情况负管理责任;各业务参审人员要对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齐全、技术先进、现场操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等方面负责;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对组织编制、审批、以及复查负领导责任;业务分管矿长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现场执行负领导责任;基建矿井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由安监处和基建单位负责监督管理。二、生产科组织机电科、安监处等有关部门每年对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一次年度检查评比与奖励。各业务部门应对分管范围内的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内容,现场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每季对全矿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现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填写“三定”表并及时通报整改。三、凡是矿井没有提供地质报告书就编制规程、措施的、施工前对职工不能贯彻规程、措施就施工的,审批手续不完善就施工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罚,追究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四、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及部门在执行本管理办法时行使监督权。五、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措施和编制、审批好的正规采掘作业规程要有专门的机构存档管理,并上报集团公司技术部、安监部各一份。六、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稳定可靠、简单合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必须报区域技术副矿长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技术副矿长批准。二、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时必须在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掘进其它巷道,新采区投产移交前,必须在采区上(下)山做到位后方可进行回采。三、所有采区严禁将一条上(下)山作两种用途(其中一段作进风,另一段作回风)。四、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构筑,除临时为开拓掘进巷道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凡是永久风门必须上联锁装置。对损坏设施或者敞开风门不关者要严肃追查处理。五、消灭不符合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避免角联通风。串联通风措施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六、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生产。要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必须首先提高矿井的通风能力。严禁任何采区超通风能力的组织生产。七、矿井各用风地点的确需风量计算,严格按照规程第110条配风细则进行。八、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定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控制在规程标准之内。九、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和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上报的通风数据要准确、真实。及时绘制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路图,按规定上报煤业公司通风部。十、矿井要建立矿井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回风系统至少每十天由通风部门巡回检查一遍,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组织处理。七、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一、严格瓦斯管理,不断改进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质量,保证采掘工作面正规、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充足,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风和扩散风。二、矿井煤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应全部实施采、掘供电分开,风电瓦斯闭锁装置。三、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炮眼必须按规程规定使用水炮泥和充填足够的炮泥。四、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防止瓦斯事故。五、必须配齐瓦斯检查人员,矿长或总工要每天亲自审阅瓦斯日报表,并签字。六、严格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报本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路线图中应注明检查地点(包括采、掘面、峒室、所有设置栅栏巷道的栅栏内外)具体时间和次数(栅栏和峒室为每班一次,工作的采掘面及各回风巷为每班二次)。七、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检查、汇报、填写瓦斯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八、瓦检员负责检查所辖区的有害气体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本矿通风调度汇报,及时处理。九、瓦检员必须熟知安全规程,所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规定。发现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瓦检员有权把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意见。十、下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十一、瓦斯检查员下列情况为空班漏检,弄虚作假。1、井下某区域瓦检员未上岗或中间脱岗者。2、瓦检员实际没到检查地点,而手册、牌板上出现假数据者。3、规定检查次数不足的。4、工作面未真实签字的。5、瓦检员未证上岗的。十二、采用放炮式处理堵眼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小眼中的瓦斯低于1%时,方可准予使用被简炸药,放炮处理,要制定使用性被简炸药的措施。十三、采、掘工作面同体积大于0.5m3 的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必须由本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排放瓦斯和送电恢复生产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十四、停风区排放瓦斯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经本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八、防灭火技术管理制度一、防外因火灾管理符合以下规定:1、井上下作业的干部职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好日常的隐患排查及预防措施。2、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做他用。3、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4、井筒,平峒与水平连接处及底车场,主要轿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峒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且工作地点应至少配备2台灭火器,否则,严禁施工。6、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7、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 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8、在有瓦斯涌出异常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的一切工作。9、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10、井下各转载点、泵房、油液存放点、变电所等处必须配备灭火器两台,砂箱一个(存砂不少于0.5立方米),存放于各台设备行人侧5米处,并配备有洒水软管;1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进盖严的铁筒内,有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奕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12、井下使用的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放在盖严的铁筒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防在盖严的铁筒内,并用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仍,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1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峒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无毒性洗涤剂。14、井下各处要加强机电管理,杜绝电器失爆,消灭摩擦火源和电火花,否则,按电气失爆处罚。15、加强放炮管理,禁止放糊炮,明炮和空心炮,爆破母线要随用随挂。16、发生火灾事故后,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17、处理事故要做到沉着、冷静、迅速、正确果断、有条不紊,并将现象、标计、信号、使用、操作时间、对话人姓名、设备名称等做好详细记录,应录音,录音磁带要保存好,以便分析事故。18、调度室要做好日常入井人员分布情况统计。19、供应、财物部门必须保证防灭火、求援火灾所需物资设备及时保质保量到位。20、灾害处理后要认真做好总结。二、防内因火灾管理符合以下规定1、采区设计,巷道布置的防内因火灾管理规定 (1)制定年度五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同时,必须制定防煤层自燃处理计划,每季度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完善,防自燃工程所需的材料资金,要纳入生产计划,有局、矿总工程师平衡解决。 (2)巷道布置,开采方法,回采工艺,通风方式,通风系统等,要严格按照防灭火规范进行设计,矿总工程师要严格把关,采取综合措施,为防止自然分行有利条件。 (3)技术副矿长要切实把好生产布局关,避免生产过于集中造成采掘接替紧张而引起巷道布置混乱,生产过于分散而引起的风量分配不均衡,被迫增阻调节增加通风系统阻力。 (4)技术科在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防灭火专门设计,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同时编制专门的防灭火措施。 (5)各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制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各项工作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2、采掘工作面防内因火灾管理规定 (1)回采工作面必须把浮煤清理干净,最大限度的减少采空区留煤和提高回收率。 (2)回采工作面要严格控制向采空区漏风,对暂时停采的工作面视其停工时间长短给予临时或长久密闭,不准长期停工并不做任何处理。 (3)掘进工作面要严格防止空帮空顶,对已经发生的较大的冒落空洞要及时进行防火处理。 (4)严禁用浮煤充填报废溜煤眼.。三、通风设施质量、位置的管理规定1、所有通风设施必须按质量标准施工和管理。2、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封闭完毕,封闭材料必须是料石、砖等到不燃性材料,严禁用木砖、木钉打临时密闭。3、采空区密闭必须按规定安设齐,注浆管,观察孔,放水孔,并用带有丝扣的盖子封堵严密。四、预防煤层自燃的管理1、建立健全检查制度,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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