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定福庄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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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北京市定福庄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 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近年来,北京城市发展重心已逐渐转向城市周边地区。其中,随着城东定福庄流域内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区内污水排放量已显著增加,但是,由于该地区尚未形成完善的市政污水管道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致使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通惠河及附近的水体,对城市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这不但与北京市总体环境保护要求不符,同时造成了大量可再生水资源的浪费,并且制约了该地区的经济发展。为实现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广泛地开源节流,挖掘水资源潜力,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为了满足定福庄流域污水处理需求,改善朝阳区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北京市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北京市定福庄再生水厂工程”。拟建的定福庄再生水厂流域范围:北起姚家园路、南至肖太后河、西起京包铁路五环路通惠灌渠、东至朝阳区界(定福庄集团东界与黑庄户乡东界),总流域面积约72平方公里,包括三间房乡、管庄乡全部以及常营乡、平房乡、高碑店乡、黑庄户乡、豆各庄乡大部分区域。该再生水厂处理规模为30万m3/d,污水来源主要包括居民生活污水、公建设施排水、工业排水等,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南大沟,作为河道补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定福庄再生水厂工程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和社会经济状况,并进行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同时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北京市定福庄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审批。1.2 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本项目厂址位于定福庄集团东南,京沈高速公路和双桥东路交叉口东北侧。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3规选市政字0078号),拟建定福庄再生水厂规划总占地面积为37313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99797平方米(约30公顷),代征地73335平方米。规划占地范围内有约2.8公顷的基本农田(不在本次建设用地范围内,属于远期预留用地),由国土部门进行土地性质置换,现正积极办理土地性质置换相关手续。本项目四周边界300米范围内的用地现状情况如下:东侧:本项目东厂界现状有一条水沟(沟宽约2米)和一条乡村道路(路宽约5米)。东厂界距离大稿沟约101米;南侧:本项目南侧现状为空地,南侧约20米处为南大沟(沟宽约15米),南大沟南侧10米处为一条乡村道路(宽约6米),路南侧为耕地;西南侧:本项目西南边界与京沈高速公路平行,西南侧紧邻京沈高速的防护绿化带,宽100米。京沈高速公路宽为60米,公路西侧为空地,西南侧500米处有四合庄村居住区。西侧:本项目西侧厂界20米处为双桥东路(路宽约6米),路西侧现状为一些企业租赁的厂房;北侧:本项目北侧现状为一些物流企业的厂房,北侧厂界140米处为现状定辛庄村居住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计划对定辛庄村(包含定辛庄东村和定辛庄西村)实施整体拆迁,拆迁后,300米内没有居住区。1.3 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规模:拟建定福庄再生水厂规划总占地面积为37313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99797平方米(约30公顷),代征地73335平方米。建筑规模:本项目厂区总建筑面积11433.5m2,其中生产性建筑面积7948.5m2,非生产性建筑面积3485m2。处理规模:本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0.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砂滤”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1中的B标准。汇水范围:定福庄再生水厂位于朝阳区东南部、定福庄集团东南部,其污水收集范围北起姚家园路、南至肖太后河、西起京包铁路五环路通惠灌渠、东至朝阳区界(定福庄集团东界与黑庄户乡东界),总流域面积约72平方公里,包括三间房乡、管庄乡全部以及常营乡、平房乡、高碑店乡、黑庄户乡、豆各庄乡大部分区域。排水去向:本项目经处理后的再生水近期拟全部(30万m3/d)作为景观河道补水排入南大沟,再汇入肖太后河、凉水河。远期根据规划拟通过建设再生水管线,将50%的再生水(15万m3/d)作为绿化、道路浇洒、工业冷却水等,其余50%的再生水(15万m3/d)作为景观河道补水排入南大沟。1.4 总投资及建设周期该项目本身为一个环保项目,工程投资全部为环保投资,即环保投资为114929万元,占总投资的100%。工程二次污染治理投资约9380万元,占总投资8.16%。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21个月,计划于2013年10月开工,2015年6月验收并交付使用。1.5 项目污染源分析本项目为再生水厂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时期,其主要污染源与污染因子识别见表1.1。表1.1 项目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识别时段污染源分类污染源污染因子施工期大气污染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TSP废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石油类、CODCr、氨氮、SS、BOD5等噪声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噪声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废渣土及废料、工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营运期大气污染恶臭H2S、NH3、臭气浓度厨房油烟油烟废气废水再生水厂退水SS、CODCr、BOD5、氨氮、TP、TN等噪声风机、水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栅渣、沉渣、污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1.6 项目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6.1 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1)用地规划北京市定福庄再生水厂工程是根据北京市政府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要求所确定的解决朝阳区污水排除及处理问题,改善地区水环境质量的环保工程。规划的定福庄再生水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定福庄集团东南,京沈高速公路北侧,双桥东路东侧区域。规划定福庄再生水厂西南侧为防护绿化带,西南边界与京沈高速公路平行,相距约100米;南侧边界与南大沟平行,相距约20米;东侧为耕地,东侧边界距大稿沟约101米;北侧为物流企业厂房,北侧边界距大稿沟约135米、距定辛庄村约140米;西侧边界与双桥东路相距约20米。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提供的定福庄再生水厂与周边用地规划图(下图2.4),定福庄再生水厂用地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符合用地要求。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已经同意建设单位对定福庄再生水厂选址的规划方案,详见附件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朝阳区定福庄再生水厂选址规划方案的批复(市规函2013817号)。1.6.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污水治理环境保护工程,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十二分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19条“再生水利用技术与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十九分项“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第23条“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工程和垃圾处理与利用工程”,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2 环境质量现状2.1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单位委托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1日至17日、9月1日至9月3日、9月5日至9月8日共14天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该地区在监测时段内TSP、PM10、NO2、SO2、CO的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H3和H2S的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区在监测期内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3年10月15日10月21日对朝阳农展馆监测站PM2.5和臭氧的综合观测实验室数据,臭氧的小时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PM2.5的24小时均值在七天监测期内出现了四天超标,此状况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北京雾霾天气的持续出现使空气流动性变差。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拟建项目南侧20米处为南大沟河,本项目退水退入南大沟河。南大沟河于通州新城南部汇入肖太后河,并最终汇入凉水河中下段。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的现状水质状况,由北京联合置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至9月27日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进行了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七个监测断面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大稿沟(大稿沟与南大沟交汇处上游100m处)、南大沟(排放口下游1000m处)、肖太后河(南大沟河和肖太后河交汇处下游1000m处)、凉水河(肖太后河与凉水河交汇处上游500m处)四个监测断面的氨氮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大稿沟(大稿沟与南大沟交汇处上游100m处)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南大沟(本项目排放口上游500m处)、肖太后河(南大沟河和肖太后河交汇处下游1000m处)、凉水河(南大沟河和肖太后河交汇处上游500m处)、凉水河(南大沟河和肖太后河交汇处下游1000m处)四个监测断面的铅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主要是因为该流域地区周边管网配套不完善,尚无污水处理设备,仍有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进入地表水体,使水体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较高。2.1.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流向为自西北向东南,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水质状况,采用北京市水文地质大队2012年9月对项目周围已有的水源井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中的锰、铁、挥发性酚类、总硬度和氨氮5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限值,其他监测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限值,表明本地区的地下水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其中浅层承压井水质比深层承压井水质稍差,但总体相差不大。根据北京市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监测与初步整治方案项目成果,项目所在地为城近郊地区,地下水污染主要是人类活动对地下水影响造成的,人为活动主要影响指标为氨氮、总硬度和挥发酚等。2.1.4 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评价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对其厂界四周进行实地调查与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和地块中心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较好。2.2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本项目所排污染物的浓度的Pmax均小于10%,即不存在D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最终确定本项目的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范围是以项目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圆形区域。(2)地表水本项目再生水处理量30万m3/d,再生水退入南大沟作为河道补水。经过污水处理后,退水的污染物类型为非持久性污染物,故污染物类型为1,需预测的水质参数数目为37,退水的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肖太后河属于类水体,平水期日平均流量0.72m3/s,属于小河。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规定,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该项目再生水厂处理后出水退入南大沟作为河道补水,排口下游2.7km处汇入肖太后河,再向下游6.6km处汇入凉水河。因此,该项目的地表水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排污口上游500m,至肖太后河下游6.6km处与凉水河的交汇口。(3)地下水本项目属类建设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级别为“中”,含水层易污染特征级别属“不易”,建设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于“较敏感地区”,污水排放强度级别为“小”,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最终确定本项目的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东至辛庄、南场,南至肖太后河,西至双桥西路,北至双树北村、东阳新村,面积约为17.5km2。(4)噪声本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地区,项目实施前后,环境噪声值增加小于3dB(A),项目周边邻近居住区较少,受影响人口很少。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声环境(HJ/T2.4-2009),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厂界向外延伸200m内的区域。(5)生态本项目总占地范围为373132m2,小于2km2,且影响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生态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生态影响(HJ/T 19-2011)。确定本项目的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总占地范围为373132m2,项目周边不存在生态敏感区,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项目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以及生物量的减少,因此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本项目占地范围内。(6)风险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同时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评价范围如图2.1所示。图2.1 本项目评价范围图2.3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无珍贵动植物和风景名胜区,本项目的主要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域内的居民、地表水及场地周边农村生活水井,由于本地区承压含水层为主要开发利用含水层,本次评价地下水保护目标层为承压含水层,详见表2.1,表中定辛庄村计划实施整体拆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位置详见图2.1。表2.1 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表环境要素序号保护目标与本项目关系基本特征环境功能要求方位与项目红线最近距离环境空气1定辛庄村(拟拆迁)N140m居民区(1028户、2254人)二类2四合庄村SW500m居民区(430户、930人)3铺头村SE600m居民区(460户、1010人)4口子村SW1.0km居民区(650户、1430人)5朱家垡村SE1.5km居民区(220户、490人)6前营村SE1.9km居民区(550户、1200人)7江场村SW2.1km居民区(170户、370人)8黑庄户村SW1.9km居民区(540户、1180人)9万子营村W1.0km居民区(860户、1890人)10东旭花园小区NE700m居民区(1000户、2800人)11双树村NW1.7km居民区(254户,860人)12暖山小区NW1.7km居民区(180户、500人)13康城花园别墅区NW2.1km居民区(1150户、3220人)14大方居NE1.0km居民区(1494户、4180人)15花盛香醍NE1.3km居民区(498户、1400人)16中泽馨园NE1.1km居民区(1600户、4480人)17中泽雅园NE1.3km居民区(1520户、4260人)18大稿新村NE1.4km居民区(260户、730人)19半壁店新村NE1.7km居民区(530户、1490人)20世爵源墅NE1.8km居民区(416户、1165人)21中泽家园NE1.6km居民区(1200户、3360人)22阿尔法社区NE1.5km居民区(1400户、3920人)23小稿村西区NE1.7km居民区(200户、560人)24小稿村NE2.3km居民区(500户、1400人)25海通梧桐苑NE1.8km居民区(800户、2240人)26旗舰凯旋NE2.1km居民区(960户、2690人)27通景园NE2.1km居民区(1200户、3360人)28晟世嘉园NE2.1km居民区(3700户、10360人)29靓景明居NE2.1km居民区(1846户、5170人)地表水30南大沟S20m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31肖太后河E2.5km地表水32凉水河E6.7km地表水地下水33定辛庄5眼生活水井N140m第三层承压水含水层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34定辛庄15眼农灌井N140m第二层承压水含水层35定辛庄西村1眼生活水井N120m第三层承压水含水层36定辛庄西村3眼农灌井N120m第二层承压水含水层36铺头村2眼农村生活井SE950m第三层承压水含水层37工业井(铺头普俫得洗衣店G090367)N310m第三层承压水含水层声环境定辛庄村拆迁后,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为2类3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控制措施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是扬尘,主要产生于土方阶段。该阶段挖土、土方装车、运输车辆行驶、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等都将带来扬尘污染。其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土质及气候等诸多因素有关。施工期扬尘影响只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的逐步进行,影响最终将消失。3.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其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工地清洗废水等。本项目施工期使用商业混凝土,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养护过程,主要污染物浓度CODCr:150mg/L、SS:1200mg/L。动力、运输设备的清洗废水主要含石油类和悬浮物,产生量为5m3/d左右。施工场地需设置简易防渗沉淀池和隔油池,将废水引入防渗沉淀池和隔油池内沉淀、隔油后,上层清水可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车辆清洗等作业,故施工废水可进入沉淀池和隔油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回收浮油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本项目施工人员集中居住于施工营地内,施工营地需设置防渗旱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每日排放量约为6.12m3/d,经临时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1.3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施工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多数为不连续性噪声。声源声级一般均高于90dB(A)。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具有声源面广、流动性强等特点,噪声可达为90110dB(A)。在没有其它防护和声障的情况下,昼间距施工现场噪声源300m处和夜间距施工现场噪声源大于500m处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定辛庄村整体拆迁后,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四合庄村,距离项目西南边界约500m,项目施工噪声特别是夜间施工会对其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等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3.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挖掘的土壤分层堆置,绿化用土进行回填。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对能够再利用的砂石料、水泥、钢筋、钢板下脚料等材料进行回收,对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统一收集,及时清运至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统一消纳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3.1.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在工程施工期地表扰动强度大,破坏了原有地表结构,使原生地面土壤抗蚀力急剧下降,一遇暴雨,将造成严重的新增水土流失。本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原地貌面积37.31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5.6hm2。原生地表土壤流失量为98.8t,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为1415.6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1316.8t。产生水土流失量最大的时段为施工期间,项目建设完工后,随着主体工程本身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作用的发挥和天然植被的逐渐恢复,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将有所降低。3.2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3.2.1 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1)建筑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m;所有土堆、料堆必须全部覆盖;要采取袋装、密闭、洒水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2)工地道路要全部硬化,每天都要进行清扫和洒水压尘;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有条件的可利用基础降水或处理后的中水增加洒水量;(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工地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轮的设备,确保出入工地车轮不带泥;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4)为防止垃圾料堆的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装载的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撒;(5)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拆迁和土石方施工;(6)施工料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码放。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密遮盖;(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施工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8)根据本市推进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减少施工扬尘,本项目在后续施工中使用的砌筑、抹灰、地面类砂浆应使用散装预拌砂浆,预拌砂浆生产、运输、使用的全过程处于密闭状态,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9)从事土方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10)施工现场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01.5)、关于加强春季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的紧急通知(2001.3)、北京市人民政府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现场检查标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3.2.2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避免施工废水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简易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初步处理,不得随意漫流。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及沉淀池的泥沙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建筑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2)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3)管道铺设前需做好地下水防渗措施;做好接驳管道的设计、施工工作,对于管道接驳过程中的污水溢流要做好疏导引流工作,避免污水下渗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4)为保护该地区地下水,禁止利用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回填沟、坑等,对现场垃圾堆放做好防渗处理,避免因雨淋或渗滤液渗漏引起地下水污染。(5)对于施工车辆和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项目施工期在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施工废水泄漏及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很小,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6)在施工过程中,对48眼现状水井(其中24眼井位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24眼井位于30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须采取妥善的封井措施,以避免雨污水通过废弃井污染地下水。具体的安全封井法为:在基础底板面下100mm,焊接一块=5mm厚的钢盖板封顶,深井管内回填1:1水泥砂浆干粉,水位大的,还应填入水泥包。对于深井管内地下水位到管底较深的,可先回填一部分1:1砂石,再抽水降低地下水位,然后回填干粉,以减少深井管内的地下水量。为了防止地下水位上升过快,在封井过程,填入一块木盖板。封井盖板焊好后,停留三天观察检查验收无渗漏水现象后,用微膨胀砼将封井盖板上剩余100mm处补浇密实。其施工顺序为:降水回填1:1砂石回填水泥包回填干粉放木盖板回填干粉割钢管、封井钢盖板焊接补浇微膨胀砼。3.2.3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住人群的影响,施工及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固定机械设备与挖掘、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维修不良的机械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通过噪声敏感点或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减速,并尽量减少鸣笛,禁用高音喇叭鸣笛。(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期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设置;同时将固定的机械设备(如空压机)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降低噪声。(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本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4)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5)采用声屏障措施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棚操作,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临时声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低速、禁鸣。(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8)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应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而代以现代化设备。(9)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居民、村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等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在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将降到最小。3.2.4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数量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差异较大。其中在土石方和基础阶段会产生大量的土石方。施工弃土应当设立堆土场,进行集中处置。表层土可用于绿化用地,底层土用于回填,剩余土方运至北京市指定的弃渣场堆放。(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条件充分时应首先考虑用于施工场地的回填,对能够再利用的砂石料、水泥、钢筋、钢板下脚料等材料进行回收,对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如混凝土废料、废砖等)垃圾统一收集,及时清运至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3)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作进一步处置。(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人员的生态旱厕(或尽量利用现有的设施)以免污染环境。及时收集、清理和转运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处理,采用措施后不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总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且与人的环境意识、管理水平关系密切。因此,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3.2.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措施:土地平整0.5hm2,下凹式整地6.7hm2,透水砖铺装1.0hm2,节水灌溉13.74hm2;临时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及搬运16800m3,堆土防护防尘网61060m2,临时沉沙池8座,临时排水沟2866m,洗车沉淀池2座,洒水车洒水320台时。2、表土资源保护表土资源指地面具有一定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即满足植物生长的表层耕作土,保护表土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对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测算,本次施工表土剥离及搬运16800m3,表土剥离直接采用推土机推土至存储区,部分位置采用1m3反铲挖掘机配合。(1)施工准备施工前建好施工平面控制网,按照设计要求精确的放出开挖高程及开挖边线。(2)测量放样表土剥离前,先采用全站仪和水准仪进行测量放样,确定开挖范围、高程、开挖深度控制桩线。(3)表土剥离根据测量放样,拟于施工营地北段设置表土储存区,表土剥离计划采用2台推土机直接推土至存储区进行存放,部分边角位置采用1.0m3反铲挖掘机配合开挖集料,再采用推土机推至存储区。(4)表土存储根据实地测量,存储区面积为8000m2,共需存储表土工程量16800m3,存储区坡比值为1:0.75,表土堆放高度为2.5m,可满足表土存储需求。为防止表土流失或发生垮塌,拟采取以下措施:存储区四周沿坡脚外侧50cm开挖排水沟,以排除雨水及渗水。根据现场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排水沟按地势做成一定坡度。存储区四周坡脚采用袋装土加固,防止水土流失,袋装土根据表土回填进度,采用人工分层堆码,并于回填边坡设计坡度保持一致。存储区回填顶部向外侧做成一定坡度,以利于排水。3、生态恢复措施(1)生物池、沉淀池上方采用覆土绿化。覆土绿化占地面积约5.85hm2。清水池考虑到防冻的要求,设计覆土厚度在1.0m范围内,覆土绿化占地面积约1.19 hm2。覆土绿化总面积7.04hm2。(2)行道树行道树是水厂绿化的重点之一,宜选择直挺乔木及低矮的灌木与花草加以组合。靠近净水构筑物的地方,植小乔木、衬托路旁构筑物。(3)生产管理区绿化现有生产管理区采用凉亭及点状花草、草皮等装点、营造了良好的空间色彩对比和优美绿化环境,绿化面积约6.7hm2。4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控制措施4.1 运营期污染源统计本项目运营期间,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下表4.1。表4.1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表序号类别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t/a)处理及排放方式达标情况1大气污染物臭气NH34.6采取复合生物除臭工艺达标2H2S0.163餐饮油烟油烟0.60mg/m35.2810-3安装去除效率在80%以上的油烟净化设施,屋顶排放4水污染物污水量109500000经“预处理A/A/O砂滤”工艺处理后,退水入南大沟河达标5BOD56mg/L6576CODCr30mg/L32857SS5mg/L547.58NH3-N1.5(2.5)mg/L200.259TN15mg/L1642.510TP0.3mg/L32.8511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栅渣8760运至垃圾消纳场处置12沉渣492813污泥155080运至高安屯污泥干化中心处理14生活垃圾30.4分类收集,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15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主要成分为废化学试剂)35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处理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4.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污水处理单元进行密闭,产生的臭气经过收集,由复合生物处理设备处理。本项目采取设计的除臭措施后,其恶臭物质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经过预测,其对于周围300m及以外居住区影响不大。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不小于300m。本项目北侧定辛庄村进行整体拆迁后,则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侧500m的四合庄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在综合楼内设有职工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有关规定。4.2.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退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1中的B标准,然后作为再生水退入南大沟,南大沟河于下游2.7公里处汇入肖太后河,肖太后河于下游6.6公里处汇入凉水河中下段。本项目采取“预处理A/A/O砂滤”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再生水水质可达到项目出水水质标准限值,避免了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直接排入南大沟,对于南大沟及下游河道的水质改善有积极的作用,尾水排入水体后使现有水体水质得到改善,并且经自身水体自净能力,使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因此再生水厂的出水对现有水体水质的改善是有积极作用的。4.2.3 运营期地下水影响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在正常工况有防渗条件的情况下,防渗层的穿透时间为13.21年,即在防渗层上的持续积水0.10m的情况下,经过13.21年的污水才可穿过防渗层。而且由于生活污水中主要为氨氮、CODCr和硝酸盐氮等常规因子,被粘土层吸附能力达到90%以上。因此在有防渗条件下,即使有少量渗出液进入地下水系统后对区域地下水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对项目场地周围农村生活水井及工业井等保护目标影响很小。在非正常工况,污水处理构筑防渗层发生破损情况下,污水渗漏会引起地下水下游方向含水层水质的下降,对项目场地周围农村生活水井及工业井等保护目标影响很小。虽然该项目不会对地下水下游方向含水层的水质造成显著下降,但为了保护该地区浅层地下水水质,仍需强化对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的防渗处理及日常维护。通过影响分析,本项目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4.2.4 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本项目为再生水厂的建设,其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内的一些机械设备正常工作时发出的噪声。其主要产噪设备为风机、空压机及各类泵机等,源强为7590dB(A)。经预测,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降噪措施后,再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后,本项目产噪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其噪声贡献值不会对当地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敏感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约500m处的四合庄村,根据预测,本项目在敏感点处的贡献值小于20dB(A),基本不会造成该敏感点处噪声值的增加,因此本项目产噪设备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4.2.5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来自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渣和污泥,以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栅渣产生量8760t/a,沉渣产生量4928t/a,污泥(含水率80%)产生量155080t/a,生活垃圾产生量30.4t/a。经脱水后的污泥运至规划的高安屯污泥干化中心统一处理;栅渣、沉渣清运至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实验室进行日常水质检测、分析产生的实验室废液,主要成分为废化学试剂,产生量约为3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废化学试剂属于危险废物。此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处理。4.3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4.3.1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臭气和厨房油烟。臭气中主要污染因子是NH3、H2S。本项目已经采取了较严格的恶臭控制措施,包括:对预处理构筑物(格栅间、进水泵房、曝气沉沙池)、生物处理构筑物(厌氧池、缺氧池和好氧池)、沉淀池和污泥脱水机房采用密闭,由风机抽排臭气进入复合生物除臭设备,采用二级生物过滤除臭处理,处理后尾气经过15m排气筒排放。根据影响分析,该治理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臭气排放量,实现达标排放,将本项目产生的臭气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此外,由于本项目周边敏感点较多,臭气产生浓度的波动性较大,因此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在厂区内的加强绿化,特别是西南侧目前有二期预留地,应重点加强灌木、乔木绿化相结合的绿化方式。厨房油烟采取安装油烟去除效率在80%以上的油烟净化器的治理措施,可以达标排放。4.3.2 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厂区管道排至粗格栅间进水井,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2)项目污泥处理区初沉污泥和剩余污泥脱水产生的滤液通过厂区管道排至粗格栅间进水井,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本项目对于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污水处理厂的退水,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退水水质。按照本报告要求,退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1中的B标准。为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1)对于再生水厂的进水水质进行在线监测,进水水质应达到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建设单位应联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进水进行监管。(2)工程运行后加强管理,特别是化学除磷工序,应把握好药剂投加量,确保除磷效果达到标准要求。(3)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及鼓风机、臭氧发生器等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调试、更换或修理时间,减轻事故排放对南大沟水质的影响。4.3.3 运营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源头控制措施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和综合利用,使用先进工艺,良好的管道、设备和污水储存设施,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2)分区防治措施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的防渗措施如下:重点污染防治区i地面的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地面防渗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5,抗渗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8,其厚度不宜小于150mm。ii污水处理构筑物单元污水处理构筑单元均按标准规范设计,采取防渗措施,具体可铺设200cm厚、渗透系数10-7cm/s粘土材料基础垫层,上铺2mm厚、渗透系数10-12cm/s,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或其它防渗材料。iii污水处理厂所使用的化学品贮罐区均为整体现浇混凝土地坪,储罐的混凝土地坪下用复膜膨润土防水毯作为防渗层,其地坪、地漏、排水沟均进行防腐防渗处理,使渗透系数10-10cm/s,罐区四周建设防腐防渗围堤,防止漏液扩散。iv废水收集处理池的防渗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钢筋混凝土水池的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10。结构厚度不应小于300mm,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0mm,并不得贯通。v地下管道的防渗抗渗钢筋混凝土管沟防渗的管沟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10,混凝土垫层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5。地下管沟顶板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在污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闭水试验,至少满足12小时,在确保管道外壁不渗漏后方进行回填。vi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处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贮存、处置场地周边需设置导流渠;需建设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一般污染防治区通过在抗渗混凝土面层(包括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中掺水泥及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的目的。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目的。一般污染防治区抗渗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宜小于P8,其厚度不宜小于100mm,使渗透系数达到1.010-7 cm/s。(3)地下水环境监管计划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实现“质量、安全、环境”三位一体的全面质量管理目标。设立地下水动态监测小组,负责对地下水环境监测和管理,或者委托专业的机构完成。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4)应急治理措施一旦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查明并切断污染源。探明地下水污染深度、范围和污染程度。依据探明的地下水污染情况,合理布置截渗井,并进行试抽工作。依据抽水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抽取被污染的地下水体,并依据各井孔出水情况进行调整。将抽取的地下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并送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当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物浓度满足地下水功能区划的标准后,逐步停止抽水,并进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4.3.4 运营期噪声污染减缓措施本项目为再生水厂的建设,其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内的一些机械设备正常工作时发出的噪声。其主要产噪设备为风机、空压机及各类泵机等。单台设备的噪声源强为8590dB(A)。建设单位应对产噪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处理。(1)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设备均采用隔震基础、柔性接管、弹性隔震吊、支架。(2)各类泵房、鼓风机房等墙壁添加高效吸音材料,底部设隔振基础,进出管加设橡胶软接头,泵房内管道采用柔性支吊架。(3)各类风机的建筑物室外的进、出口尾端,可选用消声量大的消声器进行噪声控制设计。风机出口设置静压箱并贴以吸声材料,隔声量大于30dB(A)。(4)所有排水管道设计时考虑水流噪声和共振。(5)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合理配置绿化物种和高度,以提高绿地和树木对噪声的阻断和吸收衰减作用。4.3.5 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粗格栅选用抓爪式格栅除污机,清除的栅渣送至栅渣斗(车)内,中格栅选用回转式格栅除污机,清除的栅渣经无轴螺旋输送机输送送至栅渣斗(车)内,细格栅分离出的栅渣经无轴螺旋输送机输送送至栅渣斗(车)内。栅渣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处理。(2)栅渣间、污泥脱水机房应设防渗地面,污泥储池应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污泥储池上方设置防雨罩棚及雨水导排设施,防止雨水对污泥进行淋溶。(3)制定污泥清运制度,污泥、栅渣应及时清运,运输过程采取封闭运输,避免运输中发生滴漏、遗撒。(4)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必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有关规定,得到无害化处置,不得随意填埋。(5)对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密闭储存,及时清运,避免雨水淋溶。(6)做好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保证再生水厂厂区的清洁。(7)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应满足厂区内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临时堆放的需要,分门别类存放的方式能保证固体废物存放的安全和有序,需安排足够的资金保证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的建设和使用。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区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规定;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区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7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建设单位应依据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对拟建项目固体废物逐项按规定申报登记。固体废物申报起始量为:危险废物10kg/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t/a、其它废物1t/a。该项目各子项目均应设专人对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并按国家规定向政府环保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并提供各种工业废物产生、处置等情况的有关资料。(9)为避免运输过程中因抛撒或泄漏造成沿途环境污染,在运输过程中或装卸时,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运输车辆必须考虑防漏措施,车箱底部和周围必须密闭,运输时顶部应封盖严密,严禁抛撒;风速5级以上时,一般应停止装卸散装固体废物,对于小粒径的固废应采用包装袋进行包装后方可装车运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营运期对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的要求,污泥的处置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有关规定,则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5 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主要风险事故为污水泄漏、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和沼气爆炸。本项目防范风险事故的关键在于做好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工作,增强风险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健全控制污染的设施和措施,配备应急器材,勤于检查,杜绝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该项目本身为一个环保项目,工程投资全部为环保投资,即环保投资为114929万元,占总投资的100%。工程二次污染治理投资约9380万元,占总投资8.16%。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为30万m3/d,主要污染物的去除量分别达到CODCr 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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