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中小学学校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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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学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二)工作原则。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三)工作目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对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校长副组长:xX教学副校长成员:校委会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家长代表职责:”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课堂,调查了解任课教师布置作业情况,特别是双休日作业布置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做好处理。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相关配套工作。三、具体要求(一)减轻学生负担的核心是对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寒暑假作业实行”三限”,即限份量、限数量、限时间。1. ”限份量”即对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寒暑署假作业的总量进行限制,学科配套的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寒暑假作业严格按照省规范化办学要求,只使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教辅资料。2. 邛艮数量”即各科教师作业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布置,不准超量布置。3. ”限时间”即各科布置的作业总量完成时间绝不能超过1.5小时。同时,对布置课堂作业、双休日作业的学科明确限定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规定外的学科,如果布置作业,必须让学生当堂完成,绝不留课外作业。(二)任何年级、备课组和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度和上级规定,依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科学地执行课程和教学进度,不准学生利用课间、午休时间写作业、背课文等。(三)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量布置课外作业。提倡为学生布置实践性、活动性及创新性作业,不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严禁教师使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学校要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协调管理,切实控制每日各学科课外作业总量,要加强对教师布置课外作业量和批改课外作业情况的检查。(四)学校、教师不得随意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署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提前上新课;不准教师开办任何名目的有偿补课班,不准为社会上的有偿补课提供场所,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社会有关部门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不准强迫或变相介绍推荐学生参加社会上举办的补习班。(五)严格管理学生用书。学校严格按照课程设置计划、省教育厅的规定选订学生用书,任何教师不得超范围推荐或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四、作业规范1.作业要分类分层。学生作业可分为预习、复习、观察、熟读、背诵、书面练习、手工制作、课外实验等(体、音、美等学科应按课程特点布置有关作业)。作业目的明确,要求清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分层布置。2. 作业要精选,作业量按要求必须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总量每天控制在1.5小时左右(一二年级为一小时之内)。3. 作业要侧重学生素养和能力的提高,除书面作业外,要加强对学生预习和复习的指导。4. 批阅和讲评。基本作业,教师应全收全批,发现问题在下节课及时讲评;提髙性作业,不要求全体完成,但对已完成的作业要全收全批,要有侧重地分析讲评。五、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实施策略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是学校层面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所要做的重要工作。(一)课后服务时间1. 星期二至星期五早自习。2.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活动与休息。3. 星期一、星期四下午放学后文体活动、社团活动、阅读、写字强化训练。4. 星期一至星期四晚自习。具体时间学校根据李节变换调整。(二)课后服务方式和内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做作业、写字、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等各类校园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主要包括篮球队、足球队、田径队、排球队、合唱、书法、舞蹈、马头琴、科技、阅读、写字强化训练(三)课后服务要求1. 加强宣传进一步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引导家长深刻认识普及课后看护工作的意义。2.及时整改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做好自查自检工作。3. 常态检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切实提高课后服务工作的质量。4. 提质增效做好课内教学与课后服务内容的有效整合,提高课后看护质量,明确课后服务工作的”服务定位,切实为学生减负,为家长减负。六、保障措施1.优化课堂教学,提髙课堂教学质量在课堂上,我们要遵循教学规律,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真正提高课堂效率,提高教学质量,才能真正让学生的作业负担减下来。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和全体教师要共同努力,坚持不懈的按照上级要求,规范管理,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做好,全面提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2. 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开放学校的图书阅览室、美术室、音乐室等,让学生从大量、繁琐、重复的学习方动中解放出来,学校定期开展书法、美术、音乐、足球、篮球、科技小制作等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课外兴趣活动,给学生创设施展才华的时间和空间,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学校自编适合学生的健身操,录制视频,教会学生,让学生在课余时间和假日坚持此项活动,提高身体素质,提升运动能力,做到劳逸结合。鼓励学生参加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同时与家长合作控制学生居家上网时间,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远离游戏,远离直播平台,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让学生成为有理想报复的新时代青少年。3. 坚持以学定考,充分发挥考试的作用学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每学年定期组织考试主要是通过对学生多种能力的考察,结合考试,正确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反馈学生阶段性学生成果,以利于让学生在下一步学习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改正不足,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教师在出题过程中要认真筛选有针对性,基础性的试题,考试难度要适当。学校和班级不得公布学生个人和集体成绩、名次等信息,校内不开展学生考试成绩排名。4. 注重家校合作,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效果完善家校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学校、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发挥家校合力,倡导家长科学监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做好引领学生做好作业时间管理,高效完成作业。但不得要求学生家长自行打印作业,不得通过手机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共同完成的非实践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实际能力的实践性、综合性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学校或教师不能把安全教育、法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在课堂上完成的内容以课外作业形式布置给家长和学生。5. 加强绩效考核,促进双减工作可持续推进把教师在作业设计和布置方面的成绩、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并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2021中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进一步加强我市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促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行动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弓I,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精准施策,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减负、校外增负的问题,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建设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成长的健康教育生态环境。二、工作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是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县区、开发区(新区)(以下简称“县(区)”)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疏堵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小学课后活动载体,扩大学生课余教学辅导志愿服务试点工作,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清理整顿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巩固“零择校成果,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的联系。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宽严相济的原则。要从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涉及中小学生学科类(语文、数学、英语等)培训机构的治理,严格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同时,修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标准,规范培训机构的行为,既要满足“大众创业的需要,又要符合教育规律和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三、治理重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学条件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证照;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1. 对以教育咨询等名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办学资质却从事教育培训业务,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2.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要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3.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4.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设施、办学条件和周边治安环境大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5. 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从重处理。四、实施步骤(一)排查摸底1. 召开全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2. 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分布、培训类别等进行摸底排查,组织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全面掌握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机构名称、培训学科类型、上课地点、周上课时间、上课形式、上课内容、授课教师、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现状;3. 认真梳理区域内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各县(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具体的方案。4. 组织修订南昌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拟定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点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二)集中整顿根据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采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式,对区域内的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整顿。“综合治理”方面:一是组建联合执法队伍。要建立由教育、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物价、卫计、公安和消防等部门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面的治理工作;二是针对性开展排查,重点是“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违规跨区域设点、居民小区“作坊式”培训机构、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食品卫生和消防安全等;三是排查治理不留死角。釆取地毯式排查,无论街道、社区、办公楼、商业区,还是学校、闲置厂区、居民生活区,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四是及时有效处置。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视培训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程度,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罚的处罚。“专项整治”方面:针对综合治理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分门別类。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机构存在比较突出和集中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在集中整顿阶段提出整改意见,釆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特別是对“僵尸”机构的处理、超范围经营的监管、学科类培训教师的备案和教学计划的监督指导、虚假广告的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均要作为专项治理的内容,实行部门联动,压实责任,积极探索,敢于亮剑,长效管理。(三)督促检查此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范围。由市政府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民政、物价、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中小学招生行为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对于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对全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卓有成效的县区给予表彰,对工作推动不力,治理工作敷衍塞职,培训机构乱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将提出批评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成立南昌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支队、市房管局、市卫计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建立全市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民政、物价、公安、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培训机构监管中的重大政策、突发事件、专项行动等进行研究、部署、协调、处理。各县(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区域内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和监管工作。(二)标本兼治,堵疏结合,规范发展1. 创新工作思路,多渠道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一是巩固“零择校”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继续巩固和覆盖我市普通中小学“零择校”的成果,取消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招生。从2018年始,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釆取电脑派位分班,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举办实验班、特色班等,减少学生因择校和分班盲目参加校外培训活动,减轻学生的课外学业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二是扩大“教辅中心”的辐射作用,满足不同学生的课余需求。在试点基础上,扩大“南昌市教师志愿辅导服务中心的试点范围,釆取“教育部门主导,财政资金扶持,教师自愿服务,学生自我选择”的免费培训模式,通过线下集中辅导、线上答疑解难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需求进行“培优补差,以此抑制校外培训机构过度发展。三是探索“课后三点半“服务模式,解决学生课后服务难题。各县区要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学校“三点半”后学生课后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在坚持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兴趣活动,有效排解中小学生下课过早无人照看的难题,减轻学生家长因学生课后托管增加的经济负担。四是实行“一同步三统一的招生改革,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即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釆取“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方式进行,制止民办学校将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与招生挂钩。2. 规范办学行为,多部门携手治理培训乱象建立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把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根据不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畅通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形成社区、街道、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教育部门做好培训机构年检、督导评估和办学行为治理工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对教育咨询公司跨区域异地经营的清理、超范围经营的监管;民政部门对二年以上未年检的“僵尸”机构进行清理;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校内消防安全的检查;街道社区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建立培训机构公示制度。畅通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举报途径,开通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通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实行“白名单”和“黑名单”公示制度,每年6月份公布本县(区)范围内培训机构的情况,建立培训机构社会信用体系记载公示制。3. 加大处罚力度,多方位依法监管形成态势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毫不手软。对“无证无照”开设校外培训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有照无证”开设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不听劝阻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消防设置要求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整改达到要求可恢复开办,整改不达要求的予以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初次发现,约谈机构举办者并立即整改;再次发现的,立即停办整改,三个月内不得开展培训业务。发现三次以上并屡教不改的,劝诫举办者并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培训机构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擅自举办中小学等级考试及竞赛的,初次发现,约谈机构举办者并停止考试及竞赛;再次发现的,立即停办整改,三个月内不得开展培训业务。对校外培训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培训机构处以停办整改,涉及公办中小学校的,对学校负责人按违反招生纪律由纪检组约谈并给予相对应处分,涉及民办中小学校的,约谈学校举办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核减该校次年招生计划的10%。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课及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和相对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和程序吊销该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XXXXo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举报制度,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检查,快速处理。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清理,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确保我市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生态环境。六、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髙度重视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课外负担,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要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2. 加强舆论宣传,提髙全民教育素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不盲目跟风,切实减轻子女校外培训学习负担。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助推培训机构市场的规范有序。3. 各县(区)要确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系人,在治理工作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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