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集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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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集合7篇 房产合同 篇1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_ 身份证号:_ 地址电话:_ 地址电话:_ 合同签字仪式见证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转让以_身份享受内部价购得保德乐华小区住宅楼的住房一套,座落于保德县府前东大街1号楼3单元6楼西大室,建筑面积为 123.08(建筑面积以开发商公开资料为准)。二、甲方购得的内部价格为 2640元/m2。总房屋价格共计人民币324931元整。甲方以内部价格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自愿以该价格转让给乙方,同时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计45000元整作为转让费。三、甲方保证合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即权利无瑕疵。该条件下转让生效。甲方保证对该房产具有合法买卖、转让的权利,同时保证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转让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合同、文书资料等权利凭证及其所属权利,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用水、用电、取暖等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乙方取代甲方并享受该房产一切权利。四、甲乙双方办理缴款、签订购房合同及办理房产证等期限应符合开发商有关该房产销售的有关政策及规定。五、转让费给付: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即给付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定金(该款包含于转让费中),甲、乙方办理该房屋转让合同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叁万伍仟元整。六、房款给付:乙方20x年9月7日前首付甲方房款人民币20万元整,剩余款人民币124931元待开发商交钥匙时由甲方陪同乙方交清。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房产合同 篇2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第一条 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 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第二条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赠与人的权利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二)赠与人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条 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受赠人的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二)受赠人的义务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第四条 赠与标的登记 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房产合同 篇3甲方(卖房人):张惠,女,身份号:21010x。乙方(购房人):李华,女,身份证号:2104x。丙方(房产中介):沈阳市于洪区某房产中介甲乙丙三方于x年5月1日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由乙方购买甲方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原协议其他约定事项中的6项作废,现变更为以下条款:1、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明知沈阳市于洪区某某街55-7号331房产已经发生区域变更,由于洪区变更为皇姑区的事实,具体地址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2、甲方的保证义务。第一、甲方应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具备合法的“沈阳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沈房权证,保证该房房产证将来不能被撤销或该房产被变更为乡产权。第二、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第三、甲方保证该房无抵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否则当乙方发现该房屋存在甲方无法保证的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还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元整,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损失。3、在甲方和该房产都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上述条件无任何瑕疵时,甲乙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甲方保证没有两套售房的税,若有甲方承担该税,其他交易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更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还将额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元整。4、在乙方更名过户后如需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税费的变更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物业费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不配合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5、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如果该房还无法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将自动解除,甲方应于和同解除后日内退还收取的乙方所有费用,否则发生延期退费甲方还将额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元整。6、丙方在甲乙交易过程中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代办事项,具体中介费的收取方式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丙方一次性从乙方收取中介费贰千元,如是因本协议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费由甲方在合同无效、解除当日一次性支付。以上协议三方自愿订立,认真遵守执行,此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约地点: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房产合同 篇4卖 方:代表人(代理人):送达买 方:代表人(代理人):送达证件名称及号码:证件名称及号码:证件名称及号码:证件名称及号码:送达经纪方: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经纪方提供居间服务,三方就房产买卖及居间关系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转让房产标的】卖方转让给买方的房产位于武汉市 区 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结构, 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 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字第 号,买方已经核实以上房产信息。(以上均以有效证件记载为准)。第二条【房产产权状况】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A、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无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处分权,卖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B、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仍欠银行贷款约 元整(小写: 元)人民币,卖方应在赎房后 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买卖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赎房:(a)、卖方自己筹资金赎房,并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逾期不能超过 日;(b)、买卖双方同意用买方支付的购房首期款替卖方赎房,买方在卖方房产贷款银行通知可提前还款时直接付款到卖方的贷款银行办理赎房;(c)、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融资赎房,卖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书给担保公司和经纪方指定人员,以方便办理赎房手续。第三条【房产转让价格】该房产转让价格为按套转让,转让价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如包括其它随房转让的家私家电的,以列明的清单为准。第四条【付款约定】:(一)定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为第一部分房款。卖方同意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经纪方应预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在经纪方作为交房保证金及水电费、煤气费、物管费等保证金。签订合同后 日内向 (卖方/经纪方)支付剩余定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本条所约定的定金如部分或全部交由经纪方托管的,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经纪方后,视为卖方收讫,发生定金效力。如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支付过诚意金,在签署本合同时自动转为定金。托管在经纪方的定金于 时由经纪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如在支付托管定金条件成就时,买卖双方因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纪方托管定金依据买卖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付款,无法签署书面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要求经纪方付款,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二)人民币 元整(小写: )为第二部分房款。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A、一次性付款: 买方应在 之前将房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足额支付给 (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B、银行按揭付款:(1)买方应在房产过户收单后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第二部分房款的一部分)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足额支付给 (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此款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定金。(2)第二部分房款余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买方以 (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其他方式协商)方式支付给卖方,并委托经纪方办理贷款手续,支付按揭手续费。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买方应在过户当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差额房款给卖方。卖方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帐号:买方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帐号:第五条【房产过户】(一)、买卖双方应在房产注销抵押登记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交纳过户税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方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第六条【过户税费承担】(1)调档费;(2)契税;(3)印花税;(4)综合服务费;(5)产权登记费;(6)营业税;(7)城市建设维护税;(8)教育费附加;(9)土地税;(10)个人(单位)所得税;(11)土地增值税;(12 评估费;(13)合同交易工本费;(14)土地登记费;(15)测绘费;(16)公证费;(17)律师费;(18)赎房费用;(19)保险费; (20)按揭手续费; (21)土地收益金; (22)其他 。其中买方支付以上第 项税费,由卖方支付上述第 项税费。经纪方代办税费交付手续的,买方承担的税费应提前支付到经纪方指定帐户,卖方承担的税费可直接从房款中抵扣。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双方约定则由按以下第( )种:A、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 B、买方承担 C、卖方承担第七条【第二部分房款】(一)、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如买方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须办理完贷款抵押手续) 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将托管款项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如此款在银行监管,则由银行依据双方与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由银行付款。(二)、交房保证金、水电费、物管费保证金,在卖方办理完房产交接手续、水电过户手续、并结清所欠的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后后 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三)、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第八条【房产交付】(一)、卖方应当在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 日内,将房产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买方,如卖方拒绝交房,买方有权依据有效房产权利证明,在书面通知管理处后直接收房,房内卖方的个人物品视为丢弃物处理,如缺少应当交付的家私家电等设施、物品的,买方仍有追索权。交房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产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二)、如卖方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拒绝交房,因客观原因导致买方没有依据上款约定收房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应按每月 元租金标准或按房款交易价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第九条【佣金支付】(一)、鉴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签署本房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经纪方支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作为佣金,其中:卖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买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支付时间为 。(二)、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买卖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收取上述服务佣金的权利。第十条【经纪方的责任及义务】(一)、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甲乙双方到场签字的条件下 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 违约责任。(二)、所有关于该房屋信息均来自甲方,乙方已经看房,并对上述信息予以确认,后期因房屋信息不符引起的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买方支付定金后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或要求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 违约金;如卖方收取定金后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 违约金。由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二)、本合同签定后,如买方拒绝交付定金而违约,应向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卖方拒绝收取定金而违约,应向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出售或购买该房地产,则违约方须即时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若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解除本合同,则买卖双方均成为本合同之违约方而须共同连带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第十二条【合同成立生效】(一)、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壹份,经纪方留存两份,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的任何声明、承诺应当以书面为准,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约定按第 种方式解决。买卖任何一方与经纪方之间居间合同纠纷,房产所在法院有诉讼管辖权。A、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B、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买卖双方递件过户时签署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本合同发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本合同写明的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签收或其他人代签署的,仍视为送达。第十三条【合同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卖方 买方: 经纪方:代理人: 代理人: 代表人:合同签署时间: 年 月 日房产合同 篇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所有权人_;共有人_;座落(_区_位);项目名称_,_楼层_户型_室_厅_卫_阳台;建筑面积(_m2);套内面积(_m2);房地产权证号_;土地性质_;房屋所有权证号_;土地使用权证号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合同登记号_。第二条委托事项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乙方欲在_市_区_地段购买_房屋_套,面积为_平方米。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3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_居间服务:(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3)代办房屋_权过户手续;(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6)代取产权证;(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8)_。第三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币种)(大写):_元整(¥_)。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币种)(大写):_元整(¥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_(币种)(大写):_元整(¥_)。第四条成交细目1配套:2家电:3家具:4其他: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第五条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报酬:(1)按合同标的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大写_),其中甲方_%(具体数额为小写_,大写_),乙方_%,(具体数额为小写_、大写_)。(2)委托人双方支付丙方人民币小写_元,大写_。其中,甲方_元,大写_。乙方_元,大写_。第六条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费用。(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2)根据丙方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第七条结算方式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元(¥_)。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项:(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2)全部税、费由_方承担。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方承担。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元(¥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元(¥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项付款方式(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元(¥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元(¥_)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元(¥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3)商业贷款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_),贷款年限为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4)公积金贷款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_),贷款年限为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元(¥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5)组合贷款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_),贷款年限为_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_),贷款年限为_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元(¥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_项付款方式:(1)现金一次性付款(2)现金分期付款(3)公积金贷款(4)组合贷款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诺:(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_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_元(¥_)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_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_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_方承担。3在签订本合同_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5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6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_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_及时支付购房款。(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3)银行放款后(4)甲方倒房后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第十条丙方权利和义务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_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约定的费用。第十一条丙方违约责任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4)_ _。2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丙方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丙方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丙方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第十二条委托人违约责任1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丙方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丙方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4)_。2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1)已经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丙方。(4)_。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甲方: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乙方: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丙方:1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第十五条保密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年。第十六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三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三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八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三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三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三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br2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3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三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账号:_账号: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丙方(签章):经纪人资格证号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签订地点:_年_月_日房产合同 篇6甲方:_乙方:_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乙方为房产陪购法律顾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_律师为甲方的陪购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相关房产法律事务。第二条 乙方工作内容乙方提供三种律师卡服务:钻石卡、金卡、银卡。具体服务是:银卡,享受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3)协助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4)提供签约后的免费法律咨询。金卡,享受律师陪购全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3)协助(或代理)委托人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或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认购书;(4)协助(或代理)委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5)协助委托人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7)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8)协助(或代理)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9)协助(或代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或赠与公证;(10)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钻石卡,享受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该项服务是针对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以及“投资型”当事人对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而设置。律师在提供银卡,基本服务、金卡,全程服务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律师风险承诺服务。一旦发生争议,由律师免费提供包括诉讼、仲裁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1)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而损害甲方的利益;(2)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第四条 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配合。因甲方的不当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职责的,其后果由甲方自负。 律师陪购卡的收费标准钻石卡,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_元宗;金卡,律师陪购全程服务:_元宗;银卡,律师陪购基本服务:_元宗。自合同签署后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开户行:_帐号:_)。第五条 甲方应当为陪购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因承办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在_市外的差旅费、通讯费,由甲方予以支付。第六条 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不退还。第七条 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房产合同 篇7房产新政出台后,由于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引发买受人退房潮,焦点主要在于,房产新政是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还是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买受人要求退房是否属于违约,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认为房产新政属于情势变更,买受人可以解除或变更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是: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房产新政实施,导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贷款额度减少、贷不出款,改变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这是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所无法预料的,无法避免的,是一种无法防止的外因,而非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而且超过了买受人承受能力,买受人无法克服,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若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对买受人来说将导致明显不公平。所以,房产新政属于情势变更,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不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认为房产新政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其理由是: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的,是一份有效合同,且合同的内容也不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对有效合同,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而且房地产调控政策并非不可预见、并非不可克服,因此房产新政不属于情势变更,属于商业风险,买受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房产买卖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合同。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意见的争议焦点是房产新政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的法律定性问题。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产新政出台,对房产买卖产生巨大的冲击,房产新政这种情况属于商业风险,还是情势变更?合同一方能否以情势变更要求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要求解除合同?要分析这个问题,我们应对情势变更原则及相关构成等作一定的了解和分析。1、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_7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合同范本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这两个司法解释是目前房产新政下引用情势变更原则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2、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情势变更原则是一项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则。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毕前这段时间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情势变更,致使继续维持该合同之原有效力对受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则允许该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所谓情势,应指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所发生的不可预见,无法控制,致使合同之基础或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并且其影响及于社会全体或者是局部,而不是单单只影响该合同本身,而且不是直接对合同的利益产生影响,而是通过该事由影响了合同订立所依赖的客观环境或者是基础,进而影响该合同的,在这种情形下,履行该合同会造成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不均衡,出现显失公平的局面,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所谓的变更,是指合同赖以订立的基础或者环境(即情势)发生了异常的、根本性的变动。这主要是与商业风险的区别。一般的变化,如果不足以影响到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足以对合同订立的基础造成动摇,那么,就可以认为是一般的商业风险。3、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1)、不能预见性。即情势变更的发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于订立合同之时客观上不能预见的。此处的不可预见与不可抗力的不可预见性应具有一致性,并且可能会有某种关联性,很多的情势变更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2)、不可归责性。民法上以过错责任为主要的.归责原则,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所造成的损失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可归责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当事人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3)、该情势变更发生在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情势变更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完全履行之前,而不是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是履行完毕之后。(4)、继续履行合同会造成显失公平。所谓显失公平,是指非常明显的不公平,而不是一般的利益不等或者对价不均。即符合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可以认定为显示公平。倘是已经履行的合同造成了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原则就不能适用了,因为情势变更原则只对于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间生效,无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5)、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后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依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而进行的合同调整或者解除,倘调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为不足以衡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更甚者若造成对方当事人的显失公平,则非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本意,更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因此,须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后进行的合同调整不会造成新的不公平,这是一个很基本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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