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10吨、15吨燃煤锅炉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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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号: 年 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 项目名称: 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 10吨、15吨燃煤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 2014年09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 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状况项目名称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10吨、15吨燃煤锅炉技改项目建设单位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国良联 系 人李立波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海龙路3号联系电话13428819949传真/ 邮政编码510140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海龙路3号(东经:1131223,北纬:23250)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O2纺织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50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9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1%评价经费(万元)1预期投产日期2014年1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工程内容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海龙路3号,是一家从事针织、染整、制衣的公司。年产色纱3000吨、色线1800吨、针织布4500吨。项目于1991年6月新建时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建厂染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1991年6月29日经广州市芳村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同意建设(穗芳环保函字9112号)。项目于2000年底委托广州市芳村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于2001年1月10日经广州市芳村区环境保护局同意技改(穗芳环管影200101号),并于2002年11月14日通过广州市芳村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项目于2008年4月委托华南师范大学编制了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11吨燃油锅炉技改项目,于2008年经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同意技改(荔环控200814号),并于2010年7月21日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验收(荔环验201055号),本次技改拆除新建时设置的锅炉房,将该锅炉房原有的1台11t/h燃油锅炉改为1台10t/h燃煤锅炉,并安装在2002年增设锅炉房中,增设锅炉房中原有的1台15t/h燃煤锅炉保持不变。根据广州市大气污染整治方案的要求,广州市于2014年年底建设成天河、荔湾、海珠、越秀4个“无煤区”,因此原设置的2台燃煤锅炉(1台为10t/h,型号SZL10-1.25-AII0;1台为15t/h,型号SZL15-1.25-AII)需要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根据广州市政府对清洁能源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拟对2台燃煤锅炉进行技改,技改后燃煤改成燃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改前后除锅炉燃料改变外项目的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锅炉供热量等均保持不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为此,建设单位委托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编制工作,我单位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批。2、 项目选址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海龙路3号(东经:1131223,北纬:23250),厂区北面为海龙路,南面为佛山水道,西面为河涌,东面为花地大道南,本次评价主要针对锅炉房,锅炉房所在位置见图1。锅炉房北面和东面隔厂区过道为厂房,西面隔约15米的绿化和空地为河涌,南面隔约60米的厂房、空地为佛山水道。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四置图见图3,周边情况图见图4。3、 建设概况、规模本次锅炉技改总投资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把原设置的2台燃煤锅炉(1台为10t/h,型号SZL10-1.25-AII0;1台为15t/h,型号SZL15-1.25-AII)改造为2台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1台为10t/h,型号SZL10-1.25-AII0;1台为15t/h,型号SZL15-1.25-AII),额定蒸汽压1.25MPa,额定蒸汽温度193。已取得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不属于淘汰类锅炉。4、 能源消耗、原料消耗、给排水 1、给排水项目处于西朗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由于水分损耗,需补充新鲜水450t/a。2、 原辅材料消耗情况电耗:项目供电为市政电网供电,年用电量约为15万度;没有备用发电机。项目使用原材料种类、数量如下:(1) 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生物质成型燃料用量约16吨/天,每年工作300天,每天24小时。项目技改前后燃料消耗情况见表1,技改后燃料指标参数见表2。表1 技改前后燃料消耗表燃料名称技改前(t/a)技改后(t/a)大同优质煤40000生物质成型燃料04800表2 技改后燃料指标参数表项目碳氧氢硫氮灰分水分指标46.88%37.94%5.27%0.02%0.14%1.81%7.94%(2) 循环用水15吨/天,补充新鲜水1.5吨/天。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于锅炉技改项目,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海龙路3号(东经:1131223,北纬:23250),根据实地勘察,建设项目四至情况:北面和东面隔厂区过道为厂房,西面隔约15米的绿化和空地为河涌,南面隔约60米的厂房、空地为佛山水道。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四置图见图3,周边情况图见图4。项目所在区域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道路和河涌,环境主要受到工业企业废气外排、生产噪声以及过往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和噪声的影响。该区域周围的水环境状况较差,大气环境状况良好,声环境状况良好。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为锅炉技改前原有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1、 废水技改前燃煤锅炉麻石旋流水膜除尘的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由于水分损耗,需补充新鲜水45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4500t/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区域水体产生明显影响。2、 废气技改前燃煤锅炉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该废气采用麻石旋流水膜除尘脱硫后于40米高烟囱排放,根据荔湾区环境监测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荔环境监测(气)字2008第(024)号),排放浓度分别为97.9mg/m3、157mg/m3、368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1.21kg/h、1.94kg/h、4.56kg/h,则废气排放量约为12360m3/h,上述指标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一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3、 噪声技改前燃煤锅炉和排风机等设备运转将产生噪声,其噪声级为7585dB(A),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密封降噪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55dB(A),夜间45dB(A),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 固体废弃物技改前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水沉淀池沉渣约100t/a,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员工生活垃圾0.6t/a,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锅炉炉渣约200t/a,卖予制砖厂等回收利用,及时清运处理,实现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2005年开始,广州市原芳村区划归原荔湾区管理,行政区称“荔湾区”,面积62.4平方公里。并区后的荔湾区位于广州市的西部,荔湾区位于广州市的西部,地理坐标为11310至11315,北纬2302至2309。北面是白云区的石井镇,南靠珠江后航道,与番禺大石镇、南海平洲镇相邻,东面以南北走向的人民路为界与越秀区相接并以珠江为界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与佛山南海区接壤。二、地形、地貌荔湾区地处三水盆地,区内出露的地层由新到老有:第四系、第三系和白垩系。主要受北东向的广从断裂带及北西向的广三(或称广州三水罗浮山)断裂带控制。区内大部分为第四纪地层所覆,次级断裂不甚清楚,初步证实存有一条北西向的石围塘白鹤洞断层。西关地区的基岩主要是红色岩系中的砾岩和沙岩。平原荔湾地处珠江三角洲平原边缘,就其局部而言,也称花地平原。平均绝对高度5.55.8m,相对高差2m左右,与区内极小的台地(含山岗)相对高差也不超过20m。多为第四纪堆积层,厚1.530m。台地珠江南岸的白鹤洞一带,有顶部高程相差很小的小山岗群,是长期被侵蚀而形成的地貌形态,称为白鹤洞山顶台地。台地东西长约1000m,南北宽约2000m,最高标高25.2m,属二级台地。岩性为第三纪红色砂岩,厚2530m。上覆第四纪覆盖层较薄,仅0.51.5m。西关地区东北部也有台地和丘陵地貌。海蚀残丘海北村芙蓉岗、海南村赤岗是区内少有的两座小山岗。岗体面积很小,岗顶标高1720m,岩性为第三纪红色砂岩。这两座山岗具有海蚀残丘性质,属于珠江三角洲平原形成之前的古地貌。三、气象、气候荔湾区所在地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22,年平均气压为1012hPa,历年最大降雨量为2865mm(1920年),最小雨量为1113mm(1916年),年平均降雨量为1657mm。每年降雨量多集中在49月份,前期为热雷雨,后期为台风雨,合占全年降雨量的 81%,降雨量最小是12月,占全年降雨量的1.4%左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全年日照时数为1862小时,年蒸发量1276mm。本地区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区,季风分明,秋、冬季吹北风和西北风为主,春、夏季吹南风和东南风为主。全年风向以北风为主导风向,其次为东南风、东风,年平均风速为1.9m/s,静风频率为33%。夏季常有台风,风速可达28m/s,绝对最大风速可达33.7 m/s。四、水文荔湾区水系发达,其城区跨越珠江两岸。域区河流众多,白沙河流经广东境内后在该区汇入珠江。2005年广州行政区划大调整后,原芳村区被撤销,成为荔湾区的一部分,其域内的“母亲河”花地河是珠江的主要支流。花地河自北向南贯穿芳村,河长约8.44公里,北接珠江西航道,南连平洲水道,中段西部与广佛河相通,船只取道往来。除此之外,荔湾区还有荔湾涌、下市涌、司马涌、河涌等小河流若干,共同组成了荔湾区发达的水系。荔湾区的湖泊水域面积较大,域内有荔湾湖、流花湖等大小湖泊若干,其中流花湖的水域面积达33万m2,有3大湖和4小湖,以亚热带风光为主要特点。花地河位于荔湾区芳村片内,是珠江西航道的一条支流,呈南北走向,南连接平洲水道,北连珠江西航道,南端最宽处为148m,北端最窄处为40m。花地河全长8.44km,集雨面积28.4km2,素有“水秀花香”之称,被荔湾人民视为“母亲河”。广佛河是花地河的主要分支,由西向东连通佛山水道和花地河,全长约5.42km,是广州市与佛山市的界河,南侧为广州市荔湾区,北侧为佛山市南海区。花地河流域内河网密布,有南方水乡特色,沿线共有13条河涌汇入,分别是葵蓬涌、茶滘涌、西漖涌、东漖涌、广佛河、增滘涌、白鹤涌、菊树南涌、剑沙涌、棉村涌、赤岗涌、西塱涌、南滘西涌。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本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属广州市荔湾区。荔湾,旧称“西关”,因区内有“一湾青水绿,两岸荔枝红”美誉的“荔枝湾”而得名。明朝时,这里已是中国对外通商与文化交流的重要口岸。荔湾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悠久的历史积淀了独具特色和风格的地域文化,集古代近代和现代文明于一身,既是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产物,也是岭南文化的典型代表。一、社会经济结构2013年,荔湾区坚持科学发展,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全力以赴推动经济“拐点提速”,坚持为民,用心做事,改革创新,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荔湾区实现生产总值871.49亿元,增长12.7%。三次产业比例为0.6:23.1:76.3。其中,三次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5.21亿元、201.33亿元和664.94亿元,分别增长0.6%、6.9%和15.0%。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76亿元,按区口径增长13.9%、按市口径增长4.9%;一般预算支出53.62亿元,下降0.9%。2013年,税收总额212.46亿元,增长4.2%。其中,国税收入150.75亿元,增长3.8%;地税收入61.71亿元,增长5.2%。2013年,全区法人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181.52亿元,增长28.1%。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78.52亿元,增长64.9%。第二、三产业投资分别完成10.77亿元和170.76亿元,占比重分别为5.9%和94.1%。全区项目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233.12亿元,增长16.4%。2013年,全区出口总值为12.07亿美元,下降26.4%。其中,一般贸易实现9.05亿美元,增长4.1%;全年进口总值12.22亿美元,下降0.2%。全年新增外资项目80个,增长9.6%;实际利用外资20.3亿美元,下降0.6%;合同利用外资2.45亿美元,增长41.4%。二、教育科技深化教育现代化建设。积极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多元化加强师资培训。年末全区各类学校192所,在校学生11.90万人,专任教师7368人,初中升学率87.2%,高中毕业生升学率99.6%;高考上线率达到99.74%、本科上线率为73.09%,位居全市第一,区域教育质量影响力逐步扩大。三、文化积极发展公共文化事业。荔湾区拥有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站22个;成功举办第九届金钟奖惠民普及进社区、第11届“穗港澳粤剧日”展演、“廉洁在我心中”文艺汇演等30场大型文化活动;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年组织570场电影和文艺演出进社区,发放各类文化惠民卷2万张 ;文化演出成果丰硕,全年获得33项文艺活动奖项,“中国曲艺之乡”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其中,南音新唱十三行获得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曲艺类广州市唯一的群星奖;加强图书馆读书服务,全年接待读者46.1万人次,现有117家图书漂流驿站。四、文物保护荔湾区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分别为沙面建筑群和陈家祠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分别为广雅书院 、粤海关大楼和广东邮务大楼,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个,分别为锦纶会馆、华林寺罗汉堂、华贵路旧当铺、仁威庙、泰华楼、西关大屋建筑、南方大厦和中山七路旧当铺 。五、卫生2013年,全系统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400.76万人次,出院4.05万人次,分别增长8.29%、7.2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142.38万人次,增长16.27%,其中政府办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量116.69万人次,增长18%,占总门诊量35.53%。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全年无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报告4196例(含慢性传染病),发病率467.15/10万。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全年无户籍孕产妇死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7%,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8.35%。 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 2.4-2009)、(HJ19-2011);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12、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1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3所列:表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 目类 别1水环境功能区非饮用水源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1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区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 5是否风景保护区否 6是否水库库区否 7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属于西朗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8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否9是否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否10是否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范围内否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花地河。根据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2011年)和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14号文),花地水道(花地河)属综合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根据广州市二轻系统环境监测站2013年4月10日花地河的水质监测数据对项目受纳水体水环境进行评价,水质情况见表4。表4 花地河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pH为无量纲)采样地点PHDOCODBOD5NH3-N石油类花地河7.162.8947.59.623.530.58污染指数0.081.331.581.602.351.16(GB3838-2002)类标准6933061.50.5从监测数据可知,花地河除pH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浓度限值要求,超标倍数分别为溶解氧:0.33倍、CODCr:0.58倍、BOD5:0.6倍、氨氮:1.35倍、石油类:1.16倍,可见花地河水质受到严重有机污染,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分析造成水体水质污染的原因主要为: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还未达到应有的水平,部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涌。随着广州市市政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的日益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的提高,将有效地改善纳污水体的环境质量。二、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海龙路3号,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文),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的区域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公布的空气质量日报中荔湾区芳村2014年8月15日21日连续7天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监测结果如下:表5 荔湾区芳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g/m3污染物名称SO2NO2PM10监测结果103024482956污染指数0.070.20.30.60.190.37评价标准(24小时平均)15080150监测结果表明,荔湾区芳村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穗府199558号文“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区属1类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于2014年9月4日5日昼间和夜间对建设项目各边界进行噪声现状监测,监测点布设情况见附图3:建设项目四至图,监测结果见表6:表6 项目边界声环境质量与环境标准比较表 单位:dB(A)项目位置昼间夜间执行标准对应标准昼夜监测数据1#9月4日东边界56.245.51类55459月5日54.444.62#9月4日南边界57.845.19月5日55.946.93#9月4日西边界58.149.69月5日54.744.84#9月4日北边界56.146.09月5日55.845.2从上述监测数据可以得知,建设项目四周各边界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4.458.1dB(A),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4.649.6dB(A),部分监测结果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该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质量现状一般。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主要保护目标为项目周围范围内水、气、声环境质量在项目营运后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要求。1、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花地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控制项目污水排放对附近水环境的影响。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是使周围地区的环境在本项目建成后不受明显影响,保护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控制废气达标排放。3、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控制各种噪声声源,要求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经现场勘察,本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主要为工厂、道路和河涌,无环境保护目标。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 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即:SO250mg/m3、NOx200mg/m3、烟尘30mg/m3);2. 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SO2100mg/m3、NOx400mg/m3、烟尘30mg/m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项目排污许可证,控制外排废气量不超过30000m3/h,控制外排SO2、NOX、烟尘浓度不超过450mg/m3、400mg/m3、120mg/m3,控制SO2、NOX排放总量不超过70吨/年、33.02吨/年。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锅炉技改后工艺流程简述(图示):锅炉技改前后除燃料由煤变更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外工艺均无改变。技改后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运行时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气、噪声及灰渣、沉淀池沉渣。锅炉技改项目主要污染工序:1、废水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再用,由于水分损耗,需补充新鲜水约450t/a。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生活污水不发生变化。2、废气技改后锅炉以生物质成型燃料为燃料。根据表2中硫及氮的含量计算,则每燃烧1吨生物质成型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硫=2BS=0.4kg/t,氮氧化物=1.63B(n+106VyCNOx)。(其中B为生物质消耗量(kg); 为燃烧氮向燃料型NO的转变率(%),与燃料含氮量n有关。本项目取30%;n 为燃料中氮的含量(%);Vy 为燃料生成的烟气量(Nm3kg);CNOx 为温度型NO浓度(mgNm3),通常取93.8mgNm3。)则可计算出氮氧化物的产生量为1.01kg/t。烟尘=1000Aa(其中A为灰分,%。a为烟尘中飞灰占灰分总量的份额,%,飞灰取15%),则烟尘的产生量为:2.715kg/t。根据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手册中生物质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表可得知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废气产生量为6240.28立方米/吨原料。则可计算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产生浓度分别为:64mg/m;162mg/m;434mg/m。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每天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约16吨,年运行300天,则项目锅炉的耗生物质量为4800吨/年。可得项目烟气的产生量约为:2995104m/a。废气中污染物的产生量为二氧化硫1.917吨/年,氮氧化物4.852吨/年,烟尘12.998吨/年。3、噪声技改后项目的锅炉和排风机等设备运转将产生噪声,其噪声级为7585dB(A),与技改前噪声基本一致。4、固体废弃物: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运行过程会产生灰渣,以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中灰分占1.81%。故灰渣的产生量为86.88吨/年;废水沉淀池沉渣来源于废气中的烟尘,预计其产生沉渣量30吨。灰渣和沉渣全部出售给制砖厂做原料,不外排。技改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2995104m3/aSO264mg/m3,1.917t/a40mg/m3,1.198t/aNOX162mg/m3,4.852t/a140mg/m3,4.193t/a烟尘434mg/m3,12.998t/a25mg/m3,0.749t/a水污染物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再用,由于水分损耗,需补充新鲜水约450t/a。0固体废物锅炉房锅炉灰渣86.88t/a0沉淀池沉渣30t/a0噪声锅炉、排风机噪声7585dB(A)昼间55dB(A)夜间45dB(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根据对项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选址荔湾区芳村中南街海龙路3号,项目附近主要是工业企业、空地和道路。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气、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灰渣和沉渣,直接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加碱)三级处理后高空排放,灰渣和沉渣交由制砖厂回收处理,噪声采用密闭等措施后达标排放。建设项目附近没有医院、学校、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周围也无特殊需要保护的树种或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各类固体废弃物等经过相关治理达标后,对该地区原有的城市生态环境影响轻微。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由于本项目是在原有的锅炉房里对原有锅炉进行技改,因此,施工期无废水、扬尘、建筑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技改过程中的噪声影响。本次锅炉技改属于短期行为,工程实施过程中没有高噪声大型设备。只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不在夜间及中午休息时施工,本次技改项目的施工过程对评价区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从前面的分析可知,项目完成后投入使用过程中将会产生各类污染物,包括污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如果不对这些污染源进行有效的治理,则项目的生产将对其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影响。为促进生产、保护环境,必须对本项目的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一、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技改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即喷淋废水。这部分废水通过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再用,由于水分损耗,需补充新鲜水约450t/a。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生活污水不发生变化。综上,技改项目不外排废水,不会对评价区内的水体产生影响。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产生的燃料废气。生物质成型燃料是利用新技术及专用设备将各种农作物秸秆、木屑、锯末、花生壳、玉米芯、稻草、麦秸麦糠、树枝叶、甘草等压缩或压缩碳化成型的现代化清洁燃料,无需任何添加剂和粘结剂。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运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燃料废气,主要成份为SO2、NOx、烟尘等。项目原配套有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加碱)处理废气,设备内外壳采用防腐泥涂抹,达到防腐的目的。工艺流程如下:废气治理主要分为两大类:干法和湿法。干法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和静电除尘。干法除尘设备只能除尘,不能脱硫。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出的烟气不单是粉尘,还有SO2,所以干法除尘故不能采用。湿法是使含尘气体和液体密切的接触,利用水滴和尘粒的充分碰撞及作用力,捕集尘粒或粒径增大达成除尘目的,同时在液体中加入碱液吸收SO2,针对本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气,采用干法+湿法处理是最合理的。 本项目采用的是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加碱)三级处理,经处理后,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中各污染物其排放浓度见下表:表7 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的排放情况与排放限值一览表污染物名称排放情况(DB44/765-2010)燃气锅炉排放限值(GB13271-2014)燃气锅炉排放限制处理前排放浓度(mg/m3)处理后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烟尘434253030SO2644050100NOX162140200400烟气黑度1级林格曼黑度1级林格曼黑度1级林格曼黑度1级林格曼黑度根据表7所示,燃生物质成型染料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加碱)三级处理后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经处理后的锅炉废气由烟囱引至高空排放(H=40m),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锅炉烟囱高度的规定。此外,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规定,项目外排锅炉废气自2015年10月1日起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根据表7所示,燃生物质成型染料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加碱)三级处理后各污染物外排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企业200米范围内以工厂、道路、河涌为主,产生的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气按上述措施治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影响到周围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三、噪声影响分析技改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自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和排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未治理前的噪声级在7585dB(A)之间。高强度的噪声污染若不妥善处理,将是影响周围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技改前的锅炉已经做好了一定的措施,技改完成后锅炉安放于锅炉房,并进行了相应的消声、隔声、吸声、减振。锅炉泄压排气口采取特别措施(例如安装消声装置)加以消声,排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墙体的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后,可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1类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故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技改项目产生的灰渣及沉淀池收集的沉渣临时存于项目的灰渣场,及时外售给制砖厂做原料,不外排。同时该企业的灰渣场应设置雨棚、地面采用混凝土砌成,四周设置围堤和明沟,以免污染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贮存的灰渣干燥后应采用雨布遮盖表面,定期外运清理,避免扬尘随风吹扬传向四周,影响员工的日常生活、工作及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能按此方法处理,厂方加强管理监督,则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五、项目锅炉技改前后“三废”排放变化情况污染种类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原有项目技改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项目完成技改后排放量项目完成技改后较原有项目增减量废水废水45000045000.0废气生产废气排放总量(标米3/年)8899104299510488991042995104-5904104SO232.751.19832.751.198-31.552NOX13.974.19313.974.193-9.777烟尘8.7120.7498.7120.749-7.963固体废物工业固废0.00.00.00.00.0注:原有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做有效处理,零排放。技改项目产生的灰渣及沉淀池收集的沉渣临时存于项目的灰渣场,及时外售给制砖厂做原料,不外排,固体废物为零排放。技改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SO2烟尘NOX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加碱)三级处理后由烟囱引至高空排放(H=40m)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水污染物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再用,由于水分损耗,需补充新鲜水约450t/a符合环保要求固体废物锅炉房锅炉灰渣及时外售给制砖厂做原料,不外排零排放,符合环保有关要求沉淀池沉渣噪声锅炉、排风机运行时的噪声758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放置于锅炉房,采取适当的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对锅炉泄压排气口安装消声器等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其 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1、合理布设厂区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内环境的污染。2、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4、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结论与建议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南街海龙路3号,是一家从事针织、染整、制衣的公司。年产色纱3000吨,色线1800吨,针织布4500吨。项目于1991年6月新建时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建厂染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1991年6月29日经广州市芳村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同意建设(穗芳环保函字9112号)。项目于2000年底委托广州市芳村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于2001年1月10日经广州市芳村区环境保护局同意技改(穗芳环管影200101号),并于2002年11月14日通过广州市芳村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项目于2008年4月委托华南师范大学编制了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11吨燃油锅炉技改项目,于2008年经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同意技改(荔环控200814号),并于2010年7月21日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验收(荔环验201055号),本次技改拆除新建时设置的锅炉房,将该锅炉房原有的1台11t/h燃油锅炉改为1台10t/h燃煤锅炉,并安装在2002年增设锅炉房中,增设锅炉房中原有的1台15t/h燃煤锅炉保持不变。根据广州市大气污染整治方案的要求,广州市于2014年年底建设成天河、荔湾、海珠、越秀4个“无煤区”,因此原设置的2台燃煤锅炉(1台为10t/h,型号SZL10-1.25-AII0;1台为15t/h,型号SZL15-1.25-AII)需要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根据广州市政府对清洁能源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拟对2台燃煤锅炉进行技改,技改后燃煤改烧燃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改前后除锅炉燃料改变外项目的行业类别、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经营规模等均保持不变。1、根据环境现状调查及分析评价,总体结论如下:(1)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市二轻系统环境监测站2013年4月10日花地河的水质监测数据,花地河除pH外,其余各项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浓度限值要求,超标倍数分别为溶解氧:0.33倍、CODCr:0.58倍、BOD5:0.6倍、氨氮:1.35倍、石油类:1.16倍,可见花地河水质受到严重有机污染,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公布的空气质量日报中2014年9月10日荔湾区芳村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荔湾区芳村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四周各边界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4.458.1dB(A),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4.649.6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该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由于本项目是在原有的锅炉房里对原有锅炉进行技改,因此,施工期无废水、扬尘、建筑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技改过程中的噪声影响。本次锅炉技改属于短期行为,工程实施过程中没有高噪声大型设备。只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不在夜间及中午休息时施工,本次技改项目的施工过程对评价区环境影响不大。3、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技改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即喷淋废水。这部分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再用,由于水分损耗,需补充新鲜水约450t/a。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生活污水不发生变化。综上,技改项目不外排废水,不会对评价区内的水体产生影响。(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加碱)三级处理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后由烟囱引至高空排放(H=40m),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锅炉烟囱高度的规定。此外,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规定,项目外排锅炉废气自2015年10月1日起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根据表7所示,燃生物质成型染料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加碱)三级处理后各污染物外排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企业200米范围内以工厂、道路、河涌为主,产生的燃生物质成型燃料废气按上述措施治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3)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安放于锅炉房,并进行相应的消声、隔声、吸声、减振。排气口采取特别措施(例如安装消声装置)加以消声,通过墙体的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后,可保证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还是可以接受的。(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技改项目产生的灰渣及沉淀池收集的沉渣临时存于项目的灰渣场,及时外售给制砖厂做原料,不外排。同时该企业的灰渣场应设置雨棚、地面采用混凝土砌成,四周设置围堤和明沟,以免污染周边的土壤和地下水;贮存的灰渣干燥后应采用雨布遮盖表面,定期外运清理,避免扬尘随风吹扬传向四周,影响员工的日常生活、工作及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按上述方法处理后实现零排放,厂方加强管理监督,则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4、项目产业政策与规划的符合性该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 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5、综合结论:综上所述,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10吨、15吨燃煤锅炉技改项目须按所申报的规模进行经营,保证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建设项目在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有关环保措施,相应的环保措施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并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该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故该项目的选址及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6、为保护环境,建议如下: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3、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4、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5、合理生产布局,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6、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人员、单位的反映,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7、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32审批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锅炉房图1 锅炉房位置示意图项目所在地图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1:25000)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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