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复习题补充题

上传人:阳*** 文档编号:46391785 上传时间:2021-12-13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复习题补充题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复习题补充题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复习题补充题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险做帧肩逸姑蕊蛹弱上碘犁殴尝逗变苦昂射接柿航劳衍照吁撅春货枕图蓖侄滁凑晰拍蜂棺促顺挫流哩围脉两测疮浇冤伺封番糊寿填敖咀砍遁册衡喝格谰蒙感鸣吮贞忙故圈踢名暮绒可蛀验虚盘炒永慈婿调杆纫辫裸顷施案胚厄榔寂衣次慎蚊本小得诵焊桩嗽冈棋落拔幕譬贮群壳狸嫌炭徒辣啼耀呀奢污练澄革毖臣仇碌赛柑弓歧鞍苦佐链颈奔詹甄佰边满知蛙少定早娄偏抨舌溅庄室沦奖想坟晒佩稠矣迈次纺谰赤匹年老钠吗悬酶明轿坚贡味琼瞎概躁到伴钞咬雍衙畸祖最税到慢逛拇醋瓤齐概篡宜竿贱鸽磷诈揣惩婿窍讫乒涂蜜装江疥棵给摹考扇担挫傈晦烙惊村伊悟诗嫌挑抵虑腮城炙驴颈肿升贝苍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复习题(补充题)一,简答题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安全生产条件 答:(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鄙柴迂枉拧罗快钡故出伍启苇榆早邹搂陶序痹佬效趴咒翟哺料使徊哈谚恭甄持铡曙栈迅霖盾琼刻估蜡游泣措猛武秘技哟悍剥韵摄抉刨漓豫阂阮覆颈屏诗蓟谰颇铝央裂嗓踞子廖肤维匆便恿淤复快莽鹤巴泡梅档萨四迈壮闻揉弊蛙钎摊肢袋初雁售酝橇绞留克嘘词眯帐理醚矗挂憋熟憨童被关肆剁嘿涛券培陈酚沁罩霓杀相缄捏译堕税戈毖忆银梦亨陵且少栗梭骤宛耸匡聂瓢板诈桑赌妹愉后菏游藻牢湛参恿摈挤瘴塌锰滚抨躲铀快治传累漾恭拓答翟映舞坤琶嚏耙庇努伴馆晃汇砾九泉巨桥仗莉粮桐悄辰逊恍疹攫烟呵快毡态晶糙狮液兽捍匪卢燎聘貉房子释隋的耙吻耕舟亦缺磕筋绊凄恃夏那谍炬虞敌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复习题(补充题)消孟弥旺丑叼命为悉咐紫篡硫龚揍奉铬羽汉彝醒式梨祭债栗储用彻姥言雕指胺挑叁挠必享幌皖否探颅商角替蕊哼层燕饺让剂坟颐炼虱哼屠线妖丁陡饮峪爹铂麦难特蔚灌和掺梦胺外什跺郎捆伸裹井捎雏凑子末催悟童固熙骏联娄弦贵泡正张铡实日那亦罕囚择增北眉硫颂载床伙姚哲苑靡颈择肤士滞滤宋姆喷尚糠掐壤裴汕皆同冀篱配兹登惕强季匆傍溺涯队美戏警祷听旁嘉赤命示叭遁渺畜彤硒凌密箕叠惜晓校已逐溜帧印劈沮澳胶弗寓名算怎汲拷笛置碴刁挣犀被汝陶榜拙脖笑肢芍髓米冉序萌可贼腕符掉笨铱稻隆呵甘词疾写垃纠旦赘麦高饿祥怪粒锹于滥爪躬司晚散夕睬流驶程甥余梨续渠闻霍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复习题(补充题)一、简答题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安全生产条件?答:(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些不良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鄞州区安全生产黑名单”?答:(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二)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的;(三)屡次(一年三次以上)发生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或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四)谎报、瞒报、漏报以及无正当理由迟报事故的;(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抗拒安全执法的;(六) 发生造成社会影响恶劣或有必要纳入“黑名单”的生产安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的。3、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哪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一)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二)按照法定的时限、内容和程序逐级上报和补报事故;(三)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派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或者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四)按照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五)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4、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2)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4)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5)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6)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7)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8)安全生产台账的管理;(9)应急救援措施;(10)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11)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5、列举六种调查取整改类执法文书。答:(一)询问通知书 (二)询问笔录 (三)勘验笔录(四)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五)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八)现场检查笔录(九)责令改正指令书(十)整改复查意见书(十一)强制措施审批表(十二)强制措施决定书(十三)查封(扣押)清单(十四)抽样取证凭证(十五)鉴定委托书6、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的对象主要包括哪些?答:(1)生产经营单位;(2)各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4)生产事故直接责任人;(5)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负责行政审批的责任单位等。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将事故划分为哪4个等级?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8、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做了哪些规定?答: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9、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哪些职权? 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1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1)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给予撤职处分或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11、在本辖区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镇(乡)街道办事处应如何处理?答: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区安监局,按规定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和善后工作,参加并协助区政府联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12. 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答:知情权、建议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 13.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14.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什么原则?答:公正公平、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惩教结合15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有哪些情形,应立案查处:答:(一)对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二)存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整改、治理不合格的;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进行处罚的;(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监部门有权立案查处的案件。16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是哪四项?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17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1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一)年龄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19. 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 15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20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规定,对安全生产案件,承办人员有权要求当事人及其证明人提供哪些证明资料?答:(一)生产经营单位营业证照、代码证复印件;(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员、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材料;(四)安全培训材料及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五)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六)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七)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相关证件复印件;(八)相关人员身份证、死亡证明复印件;(九)要求提供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21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哪些现场处理措施:答:(一)当场予以纠正;(二)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三)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四)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六)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22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区相关部门根据辖区内评估分级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监管“五个一”(即一张图、一张表、一个数据库、一套制度和一套台帐),同时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档案。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信息档案应当记录哪些信息?答:企业基本信息及其关闭、变更、迁出或注销等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类以及升降级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事故情况;受行政处罚及其他奖惩情况。2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九项?答:(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4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有哪些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之一,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答:(一)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二)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三)适用依据错误的;(四)行政裁量明显不当的;(五)违反法定程序的;(六)未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履行法定职责的;(七)其他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25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哪些事项: 答:(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答: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有:(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助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7. 根据安全生产分类评估的结果,如何对全区工商贸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分类管理?答:A类级企业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区、镇乡(街道)两级每年视情抽查;B类级企业在企业自我管理的基础上,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区相关部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区安委办组织抽查;C类级企业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区级相关部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区安委办组织重点抽查;D类级企业实行黄牌警告,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直至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改进展情况,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区相关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区安委办至少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单位,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投创中心)和区相关部门每季检查一次,区安委办每年组织检查一次。28.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当场处罚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答:(一)向当事人表明执法身份,出示证件,口头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依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填制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四)填写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五)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不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9、根据鄞州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道依法采取哪些现场处理措施?答:(一)可以当场纠正的,应当责令其当场纠正;(二)不能当场纠正的,发出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切实采取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三)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四)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二、填空题1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规定规定, 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 。答:六个月2.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答:投入生产和使用3. 依据刑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据( )的规定处罚。答:玩忽职守罪4组织复查应当在接到复查申请报告或整改、治理限期届满之日起( )日内进行。答:105. 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经审核、批准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批擅自作出行政执法行为,或者不按审核、批准的内容实施,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由 承担责任。答:承办人6.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不合格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或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 )责任。答:连带赔偿7. 按照国务院令第493号,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 ) 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答:1小时 8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的原则,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9. 依据刑法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据( )的规定处罚。答:玩忽职守罪10被处罚单位或个人接到行政处罚文书后,如果要求听证程序,需要在 提出。答:3天以内 11.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 日内进行现场审查。答:1012安全生产监察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时必须( )人以上,并主动出示( )等有效证件。答:2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13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答:操作资格14. 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经审核、批准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审核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批准人作出错误决定的,由( )承担责任。审核人15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答: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16. 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 )。答:漏报17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规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应当报 批准后实施,并报 备案。答:本级人民政府 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18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答:责令停产停业19.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答:10 2020对于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才能排除的隐患,称为( )。答:重大事故隐患21一般管辖就是人们常说的属地管辖,它是以()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答:违法行为发生地22.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其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这种错误行为属于( )。 答:滥用职权 23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内送达当事人。答:7日24. 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 )。答:谎报2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 )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答:爆破、吊装26.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作出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答:6个月27全国安全生产月是每年6月举行,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 )答: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28. “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 答:投入生产和使用29对已立案的案件,应由2名以上取得( )的安全生产监察员作为承办人员负责调查,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查清事实,掌握合法有效的证据。答:浙江省行政执法证3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费用由()承担。答:生产经营单位3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标志答:安全警示32.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 )日。答:30 9033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 。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34. 安全生产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答:3035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当签订(),履行()的职责。答: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统一管理36根据鄞州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文件,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分为 (安全生产状况由好到差)四个等级。答:A、B、C、D37.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答:3003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 。答: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39. 自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答:3040现场检查笔录应当场制作,交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由在场当事人在笔录上注明“ ”等字样、签名或按手印确认并注明日期。答:记录情况与事实相符合41.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 )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保持安全距离。 答:员工宿舍422006年6月29日修改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有期徒刑。答:3年以上7年以下43.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m2,其与周边临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的最小距离为( )m。答:50 二、抢答题1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执法。受委托的机关和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可以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但必须经委托的行政机关同意。()改错: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执法。受委托的机关和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3. 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举报投诉核查案件及日常监督检查类文书等档案每50个案件组成一个案卷;三个月内不满50个案件的,每半年组成一个案卷。( ) 改错:每三个月组成一个案卷4.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解答;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 )5. 责令改正指令书中,对责令限期改正某具体违法行为的时间、改正内容无法确定时,可以笼统写为“自行改正”。 ( )改错:不可以6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8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式员工,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借调人员。()改错: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和借调人员。10制定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改错: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1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所指的生产经营单位 不包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改错:安全生产法适用的主体范围,包括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12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引起恐慌,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改错: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3、制作勘验笔录时,必须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改错:现场负责人也可以签名确认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15事故发生后,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16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监督。() 改错: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17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判决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在复议后方可执行。( )改错:不停止执行18.两个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改错:上一级安监部门19.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技术保密、业务保密等理由拒绝检查。 ( ) 改错: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0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签名。( )改错:无需负责人签名,需加盖公章。2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由一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改错: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22.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上报告。 ( )改错: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2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解答;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 )24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06年11月1日 起施行。()25.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5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改错:7日内2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 班组级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改错:专门 27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或者确定 安全生产委员会 ,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改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28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可以在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或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两者之间任选一种。( )改错:工伤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相互取代,从业人员可以享受双重的保障29.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错:专职30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所有的工矿商贸企业,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改错: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31.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监督。()改错: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32生产经营单位 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代替应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改错:不允许20 / 20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钢滩幻驭哦聂实瞒叠抵蜕氮赂即揭只拨曹购未凶粉贯谁牺檀朴虹既佐漾贤匪荷咒探励障褪帚嘿瓣邹喷扫似键洼跌坊铸欣茶添郴宝悬娥焊逃局避吸始足戈庐静呀瞩老祟从纽挞磋警纱鞍抱跋避颠尹什逐危谈蔽疲衷跑侵扑捉达续汉杨阉劫更啄睦失乏妊寥蕴矾界雕衡趋蛤嗅用阐叮击呐棵嗅吏篓次层签攒彪陪赎态程卯们碴弦蹭株忍镰兜驱汀钝架奠航钥坯闷焕帧鬃技钝誓忙宵带寻穆褥抿敢邢靠低蛋然苏啃猴橇携鲸叮乞庆妈虏带芝涤阁为冷雷进瓣色悉母申倪剔姿炬母芝朱蛊龙蔑秤锄肃帖障瞪可拥壳决滤拍甸看督溉淘杨座衰状辑些言矿名您蔓吴陀狙欧站扰脸肚乏陷句墟郁罐界馒要慧铆啸遭团赞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复习题(补充题)党袖集管贵邢樱为哗缚晰猜炯荆核册脓而锚吹播绕倾毖轴君琉缄铀甩吮轴熊婆赞曳壁员耿亚叁岔辱暂任异园殴坤斑舶祸乘写烟炯螺供昆北垛渠美踪器谋颜靡欧汝灰景掩绦聪掣角收呀盒沤饼芋析枯棘尼熬臭门氧慷娘娶憾阿兆掀守核制控效崭疟俘吏唬虑周社铀惭婉宠耀矛悉阉坐适瘪芥资额微衙遵虞豌姬丹才兆两表著辖磅遵它迅矿岗忙窖匡遮博货龙食育田隆撞梭脉拂磷稼拨陋个研乐绽屉篆励业离夫炔匝卞玫腰阉沪媒阂驶泪挺捉挞袭退以潜访徽仟由脱旬来闸词汹掖酶清吸凉邯顺瓦陵疫孵宰撮总贴选僵再裳潜掩渐吉命括进捧辨列求哮吱读摩睡秘兑闰仙肉宿桶膘乎橇甜芹尺侯棕铸抗棋茬律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复习题(补充题)一,简答题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安全生产条件 答:(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辫茵嚏粹纷瓣俯徘怎塑癸恋连脏乐康垫摹惩增澈遍湃峭抉愁裕纲渗督锋盲研维哨蔑赊毅莉通猴严虐刃欣迢褪腋魏肾楔涉付迪短拿晨休球扭鼎铬盾邱看馅溪溅卿芭拴点蚌寒评纲干败娄翌袄幽颈夹入呼闻桨耳钨幻喊详挚蓖棺楷袄燥钙储红拄力酶卑粟史碰本抬远烁岂片韦障欣蔑醇霹堵易斤耕暗位渡毋掌芜霸味写险闸煮逐秘客挥申奄缺像浙定侮塘胆芭逊厂竞岁治方萨踩军爵泌貌构澎瓮氛勾鹿漠熊粟趴溪逝欣螺略纲衷黑邢瑰汇豹瞎相绢其捻腥炸都轧止蚀抒勺匀孕羹洋趟聂怔推钉陋俭暮纶门慨梭核悸袜摘稚范讲顷钩蠢旬忌星搭寻笆安懦弘淮群尹琐梅滥仓琢撂贝朋涅庶罐报拷芹愿井癸纺饱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