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爱度酒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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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爱度酒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简要本) 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八月 目 录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3第三章 工程分析4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5第五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6第六章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7第七章 结论10绍兴爱度酒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第一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由来兹有自然人戴明杰投资200万元,拟成立绍兴爱度酒吧有限公司。企业选址于绍兴市越城区江南世家小区商务楼一层西南角,租用绍兴市越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业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经营酒吧服务,总计建筑面积1137.9平方米。本项目共设置包房8个,卡座27个,散台12个,预计最大客流量为200人次/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8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绍兴爱度酒吧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评价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任务。受托后,我单位即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与监测,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同时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编制完成了此环境影响报告表。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1);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HJ/T2.3-93);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T169-2004);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4月;15、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88号令,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10月25日施行);16、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6);1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保局,2006.4;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32号;2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号;2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3、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24、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2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68号;1.3保护目标表1-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方位与本项目的最近距离1江南世家小区南侧17m2白马畈小区西侧59m11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2.1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名称:绍兴爱度酒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绍兴爱度酒吧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江南世家小区商务楼一层西南角。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200万元。本项目总营业面积为1137.9平方米,主要经营酒吧服务,本项目共设置包房8个,卡座27个,散台12个,预计最大客流量为200人次/天。2.2项目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本项目职工定员20人,营业时间为16:00-凌晨00:00,年经营天数为365天,不设置职工食堂、宿舍。2.3项目工程概况本项目总营业面积为1137.9平方米,主要经营酒吧服务。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营业时间为16:00至凌晨0:00,共设置包房8个,卡座27个,散台12个,预计最大客流量为200人次/天。本项目设置20台分体式空调,空调外机位于项目东侧。第三章 工程分析3.1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表3-1 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对照一览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环境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1551.25t/a1551.25t/aCODcr350mg/L、0.543t/a100mg/L、0.155t/aNH3-N35mg/L、0.054t/a5mg/L、0.008t/a固废顾客、职工生活垃圾18.25t/a0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越城区城市广场的监测资料,评价区域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各个监测点的SO2、NO2、PM10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可见,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城市广场龙门桥下附近地表水环境的监测资料,城市广场龙门桥下监测断面中pH、CODMn、BOD5和DO等指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但该断面氨氮指标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的要求,超标率为100%。综上所述,根据单项评价标准指数法,该水体已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4.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项目所在地四周边界的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西侧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项目北、南侧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北侧目前为空置的商业用房,北侧噪声超标的原因为受到东池路和环城东路的交通噪声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南侧为通道及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未设置空调外机等高噪声设备,南侧超标的原因一方面是受到东池路和环城东路的交通噪声的影响,另一主要原因是受到进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的影响。由于项目南侧17米处为江南世家的居民楼,为此,建议相关的建设单位完善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项目南侧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第五章 环境影响分析评价5.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顾客和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在上述处理前提下,本项目废水排放基本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5.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设置燃煤、燃油锅炉及茶水炉,开水由电热饮水机提供;本项目仅提供水果、零售、酒水及饮料等,项目营运过程中无烹饪油烟废气产生;本项目不配备发电机,无燃油废气产生。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污染影响。5.3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入运营后,项目南、北侧噪声贡献值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2类标准,项目西、东侧噪声贡献值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4类标准。综上所述,企业认真落实好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在可接受范围内。5.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顾客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固废妥善处置的前提下,企业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6.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表6-1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NH3-N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顾客和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职工、顾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无害化噪声对发声设备采取防振、减震、消声、隔音等综合处理措施,加装防振垫;做好墙体及门窗的隔声、吸声措施,具体措施如下:a、墙体装修:墙体安装四层隔(吸)声板(由内之外,石膏板+三夹板+吸音棉+布)进行噪声防治;b、门窗装修:项目南侧严禁设置窗户,经营场所内配备完好的隔声门窗,进出用大门采用弹簧隔声门,项目营运期间不开启窗户,并挂窗帘;项目分体式空调外机放置于项目东侧,严禁放置于项目南侧,企业应做好空调外机的隔声、吸声措施,具体措施如下:a、安装防声垫片等防振、减震措施;b、在空调外机外侧安装隔声挡板,距离为0.5米,高度高于设备;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因此,企业在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企业在南侧区域禁止设置高噪声设备,布置噪声相对较小功能区;建议企业定期与周围居民进行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噪声污染,努力构建和谐社区。6.2 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10.5。6.3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情况6.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江南世家小区商务楼一层西南角,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地处“绍兴古城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1060202)”内,限制准入区。本项目经营酒吧服务,属于娱乐业,不属于工业类项目,且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能满足产业准入要求和环保准入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顾客和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经隔声、减震等处理后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相应标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十二五”中国将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主要污染物扩大至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顾客和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551.25t/a,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 0.776t/a,NH3-N 0.05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则生活污水环境排放量为1551.25t/a,污染物环境排放量为CODCr 0.155t/a, NH3-N 0.008t/a。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中第八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因此,该企业CODCr、氨氮无需区域替代削减。(4)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附近水系的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项目南、北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项目西侧为东池路,项目东侧为环城东路,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标准。根据项目建设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各主要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6.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娱乐业,项目营运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2)省环保厅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娱乐业,根据查阅,浙江省环保厅未制定相应的环境准入条件。(3)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本环评编制期间,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环保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对公众反应的问题提出建议,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根据公众调查结果,大部分被调查者对本项目都有所了解,不反对本项目的建设,但是,被调查者要求企业加强在噪声治理方面的投入,减少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在噪声治理方面的治理,并且定期与周围居民进行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噪声污染,努力构建和谐社区。6.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江南世家小区商务楼一层西南角,根据项目所在房屋的房权证,房屋设计用途为商业用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2)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妥善处理后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经处理达标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周围环境功能区划可以维持现状,因此,本评价认为本项目满足环保审批原则。第七章 结论综上所述,绍兴爱度酒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基本上能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经隔声、减震等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结果也表明,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在全面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管理和防范措施后,并做好“三同时”及环保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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