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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 卫生部令第卫生部令第5353号号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 公布时间:公布时间:20072007年年2 2月月1414日日 生效时间:生效时间:20072007年年5 5月月1 1日日 总总8 8章章6363条条 目的: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目的: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20072007年年5 5月)月) 1 1、部门规章,法律地位提升,总、部门规章,法律地位提升,总体上属于法律范畴。体上属于法律范畴。 2 2、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将根据将根据办法办法对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进对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 3、突出了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突出了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有利于执行的落实。责,有利于执行的落实。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开具一张处方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处方有效期可延长至处方有效期可延长至3 3天天 合并了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合并了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 需长期使用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可带需长期使用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可带走使用走使用 部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剂量增加部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剂量增加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消耗登记内容简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消耗登记内容简化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增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增至至3 3年年 处方处方:是指由:是指由注册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区用药医嘱单。 开具原则开具原则: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处方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如需修改,应当在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要准确规范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不得使用用“遵医嘱遵医嘱”、“自用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实足年龄,新生,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中药饮片应当应当单独单独开具处方。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种药品。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照“君、臣、佐、使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致,不得任意改动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样备案。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处方权。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院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院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和药师和药师进行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知识和规范化和规范化管理管理的的培训培训。执业医师经。执业医师经考核合考核合格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处方权方权,药师经,药师经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调剂资格。 医师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院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权后,方可在本院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院调剂麻醉药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院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型各不得超过2种,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复方制剂剂12种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处方开具处方开具当日有效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最长不得超过3 3天天。 处方用量:处方用量: 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一般不得超过7 7日用量日用量;急诊处方急诊处方一般不一般不得超过得超过3 3日用量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适当延长,但医师应,但医师应当当注明理由注明理由。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亲自诊查患者,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书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除需除需长期使用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疗机构内使用。 为为门(急)诊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张处方不得超过7 7日常用量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张处方不得超过3 3日常用量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一次常用量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7日常日常用量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3日常用日常用量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处方不得超过1515日常用量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7日日常用量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特殊情况的患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适当延长,医师应当,医师应当注注明理由明理由。 为为门(急)诊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 3日常用量日常用量;控缓;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15日常用量日常用量;其;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 7日常用量日常用量。 为为住院患者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每张处方为1 1日常用量。日常用量。 对于需要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的麻醉药品,盐酸二二氢埃托啡氢埃托啡处方为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哌替啶处方为处方为一次常用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 3个月个月复诊或者复诊或者随诊一随诊一次次。 取得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样备查。 具有具有药师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用药指导;药士药士从事处方从事处方调配调配工作。工作。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师应当按照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处方药品:认认真审核真审核处方,处方,准确调配准确调配药品,药品,正确书写正确书写药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用药交待与指导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注意事项等。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适宜性进行进行审核审核,审核内,审核内容包括:(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容包括:(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对临床诊断。 药师对于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不规范处方或者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性的处方,不得调剂。,不得调剂。 1、处方前记、处方前记 书写不完整书写不完整 包括床位号,费别及科别未填包括床位号,费别及科别未填写写 ,无临床诊断,无临床诊断 ,患者住址。,患者住址。 2、处方正文、处方正文 主要存在未使用药品通用名主要存在未使用药品通用名,如将复方利血平如将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书写为北京降压灵。氨苯蝶啶片书写为北京降压灵。 药品剂型、剂量不正确药品剂型、剂量不正确 、用法用量不正、用法用量不正确确 、重复用药、重复用药 , ,主要表现在中成药未写剂主要表现在中成药未写剂型、规格、数量、剂量或剂型错误,如宁型、规格、数量、剂量或剂型错误,如宁泌泰胶囊,心血康胶囊、地榆升白片、晕泌泰胶囊,心血康胶囊、地榆升白片、晕痛定胶囊等药。少数医师处方开具的药品痛定胶囊等药。少数医师处方开具的药品无剂量单位,或开具片剂、胶囊剂时直接无剂量单位,或开具片剂、胶囊剂时直接以盒为单位。以盒为单位。 单张处方超过单张处方超过5 5钟药品钟药品 、药品超量使用未药品超量使用未注明原由和签署名字注明原由和签署名字 、处方修改处未签字处方修改处未签字及未注明修改日期及未注明修改日期、抗菌药物选用不合理、抗菌药物选用不合理 、个别医师超权限使用抗菌药物时未经上级个别医师超权限使用抗菌药物时未经上级医师签字。医师签字。临床诊断与处方开具的药品适临床诊断与处方开具的药品适应症不相符。应症不相符。 3 3、麻醉药品处方还存在:未填写患者身份证明编、麻醉药品处方还存在:未填写患者身份证明编号号 、未写明用量或用法用量表示不清楚、不正确。、未写明用量或用法用量表示不清楚、不正确。个别住院处方未做到个别住院处方未做到“逐日开具逐日开具”。 对门(急)诊癌症疼痛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对门(急)诊癌症疼痛及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首诊医师未核查患者以下资料原件、并要求复印首诊医师未核查患者以下资料原件、并要求复印和建立和建立“专用病历专用病历”、签署、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证件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证件 逐日编号 麻、精一 20100208-2 NO.xxxxxx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处处 方方 笺笺 门诊/住院病历号 科室/病区 床位号 / 姓名 性别 年龄 患者身份证件名称及编号 身份证 511026196909130022 代办人姓名 开具时期 年 月 日 代办人身份证件名称及编号 驾驶证 0783 临床诊断: 地址: 1 1、哌替啶注射液、哌替啶注射液 100mg 100mg 1 1 支支 Sig: 50mg i.m. stSig: 50mg i.m. st. . (门急诊或住院患者、均只能开一次常用(门急诊或住院患者、均只能开一次常用量量 、余液销毁有记录)、余液销毁有记录) 2 2、 可待因片可待因片 30mg 30mg 6 6片片 Sig: 30mg bidSig: 30mg bid (适合门诊患者)(适合门诊患者) 3 3、 吗啡缓释片吗啡缓释片 30mg 30mg 6 6 Sig: 60mg q8h Sig: 60mg q8h (口服和注射液住院患者均必须逐日开具、(口服和注射液住院患者均必须逐日开具、 晚期癌症患者可定时给药,以保证无痛,晚期癌症患者可定时给药,以保证无痛,提高生活质量)提高生活质量) 4 4、吗啡注射液、吗啡注射液 10mg10mg1 1支支 Sig: 10mg i.m. stSig: 10mg i.m. st (适用门诊急诊或住院患者)(适用门诊急诊或住院患者) 5 5、布桂嗪片、布桂嗪片 30mg30mg9 9片片 Sig: 30mg tidSig: 30mg tid 或者痛时用(或者痛时用(p.r.np.r.n) (p pr rn n适合门诊患者;不能用于住院患适合门诊患者;不能用于住院患者)。者)。 欢迎批评指正!欢迎批评指正!请以请以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为准等为准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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