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宝厦置业有限公司越商总部3号地块商务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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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商总部3号地块商务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二一四年八月 目 录第一章总论1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3第三章 工程分析4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第五章 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7第六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8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8第八章 项目选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3第九章 结论16越商总部3号地块商务用房项目(简要本)第一章总论1.1项目由来为适应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完善绍兴大城市的功能和城市布局,提升绍兴的城市品位,绍兴宝厦置业有限公司依法竟得绍兴市洋江西路与后墅路口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此地块实施综合商务楼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定位为高档商业办公综合楼,对弥补绍兴城市商贸商务功能不足、增强城市辐射功能、完善绍兴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提升绍兴城市品位等方面有着重要而且积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类目录,该项目经营内容中涉及U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6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10万2万平方米),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市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1.2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29;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12.19;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2013.12.1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4.3.1;1.2.2技术规范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1993,HJ2.4-2009,HJ610-2011,HJ19-2011以及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1.3环境保护目标表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保护目标方位离场界距离保护级别1海星御和园(在建)北48m环境空气二级标准、环境噪声2类标准。2全心村南175m3周边水域四周110-550米地表水环境III类水标准。16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2.1 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越商总部3号地块商务用房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洋江西路与后墅路口,东至后墅路,南面及西面为耕地,北至洋江西路。2.2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建设规模: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677.9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364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154平方米。建筑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所示。表2-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单位数量总用地面积 M28677.9总建筑面积M2485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36445其中商业M29460办公M226985地下建筑面积M212154建筑占地面积M23620建筑密度%41.7容积率%4.2绿地率%10停车位个254其中地下机动停车个227地上机动车停车数个272.3总平面布置:在充分把握地块特征和周边环境的基础之上,主楼偏西侧布置,裙房沿着城市道路线性布置,既能更好地充分利用地块核心区位的沿街面价值,主楼又能与城市道路保持适当的距离,便于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银行、证券等金融用房靠近道路交叉口布置,沿街面布置小间的商业用房,主楼布置综合性办公用房,主入口设置于南侧规划道路。公共及环保设施布置情况见2-2。表 2-2 公共及环保设施布置情况序号名称数量设置位置1地下车库通风排放口2个位于主楼屋顶;2地下车库出入口2个建筑西面南北两端3变电所1个地下一层;4消防水池、消防、生活水泵房各1个设置在地下三层;5VRV空调系统外机若干裙房屋顶或主楼的设备平台6油烟排气口1个裙楼屋顶,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相关距离要求。2.4公用工程(1) 给排水生活给水系统:本工程由地块北面的洋江西路和东面的后墅路上市政自来水管网双路进水,进水管管径为DN150,在场内成环布置,以满足室内外给水和室外消防的需要。生活污水系统:室内采用污废水分流排水体制,室外采用污废雨水分流排水体制。厕所废水在室外经化粪池(采用国家合流化粪池标准图)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道排入后墅路市政污水管网。雨水设计自成系统,雨水管道配合建筑专业布置,经有组织收集后排出室外,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或河流。(2) 电气配置10KV变电所一座。设置在地下一层,2、10 KV变电所的10 KV电源引自城市电网,变电所各引两路电源,互为备用。一、二级负荷可在末端配电箱处进行自动切换。(3) 空调系统办公区域设计采用一拖多可变的VRV空调系统,不设中央空调冷却塔,空调室外机设置于裙房屋顶或主楼的设备平台。分区域设置,便于控制和计量。办公区域设置有新风系统。(4) 通风设计: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每个防火专区设置单独机械排风系统,进风从通风采光井或汽车坡度中进入,排放量以6次/小时计,项目规划设置一处独立油烟内壁式排气井,出口位于裙楼屋顶。(5) 停车位项目有机动车停车位254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7个,地下停车位227个。第三章 工程分析3.1施工期主要污染分析表3-1 施工期部分污染物一览表类别名称污染物估计(产生)排放量废气建筑施工扬尘粉尘/施工设备、车辆尾气CO、NOx、碳氢化合物/施工装修时的油漆废气油漆废气4.37t废水生活污水水量4.68t/dCODcr300mg/L1.4kg/d氨氮35mg/L0.16kg/d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油类/泥浆废水SS/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噪声噪声/固废建筑垃圾固体废物972t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0.1t弃土/10万方3.2营运期主要污染分析表3-2 营运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水量39426039426*COD11.837.893.94*氨氮1.381.1830.197*空气污染物汽车尾气CO7.29507.295NO20.85200.852HC0.92100.921固体废物生活垃圾820.2820.20噪声VRV空调系统外机(70 dB)、人员办公、活动噪声(6575 dB)、商业活动噪声(6575 dB)、地下车库(6070 dB)、地下车库风机(置于地下)(7580 dB)、消防泵(应急用、置于地下室) (7585 dB)、水泵(置于地下)(7585 dB)、消防风机(应急用、置于地下室) (8090 dB)、车辆行驶(5976dB)、电梯机房噪声(6575 dB)。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和PM10日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项目所在地附近梅山江大桥断面水质为劣类,断面水质不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标准要求,主要原因为地处市区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染。4.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由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处地噪声环境良好,四周边界昼夜间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4a类标准要求。第五章 建设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5.1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的影响。施工期桩基建设、地下车库挖土和浇筑水泥工段产生的废水应经简单沉淀后取上层清液循环回用,底层沉淀后泥浆干燥后作为建筑垃圾清运,粪便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的水量较小,且产生时间仅限于施工期间,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施工完成后,影响随之消失。5.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和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本工程所在地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粉尘存在。因施工期采取了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粉尘及汽车尾气影响范围预计不大。由于装修期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5.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在进行打桩时,会延长打桩时间,增加噪声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前贴出告示,及时沟通,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屏。5.4固废影响分析项目区域内所产生的污染弃土部分回填固定外,其余均应送到指定的倾倒点处置,并建立弃土台帐制度。建筑垃圾应及时进行清运、填埋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须及时联系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经上述处理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第六章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6.1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产生生活污水142t/d,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城市截污管网,地表径流通过建设项目内的雨水收集系统接入雨水管网,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招商时可能发生的餐饮活动,在设计建设时,应根据餐饮业规划设置好餐饮废水专用管网的预埋工作,饮食业单位排放的含油废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6.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烟,烟气由专用烟道在辅房顶排放,汽车尾气相对与其它废气排放量较大,本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08要求,利用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结果,预测结果可知,汽车尾气中CO、NO2、HC落地浓度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后期招商时可能发生的餐饮活动,建设单位已预留排烟烟道,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必须大于20米要求。6.3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同类型商务办公项目的类比,预计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本建设地块目前声环境质量较好,预计本项目建成投入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6.4营运期固废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时收集外售给物资公司;袋装收集作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因此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第七章 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防治对策7.1污染防治措施表7-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类别污染防治措施预期效果施工期大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实施;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及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或船外运;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必须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超过规定期限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循环回用。打桩、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应集中处理,设置沉淀池沉淀,上层清液循环回用,沉淀物按照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29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水冲刷措施;粪便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理;项目施工时如条件允许施工期废水也可接入城市截污管网。废水能达标排放噪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由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且必须公告。白天施工时,也要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电动机、水泵、电刨、搅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采用静压压桩方法施工;做好周围群众的协调工作,业主应加强与周边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在高噪声输出施工作业应避开西侧学校课间时段。建设单位应在高层施工前贴出告示,及时与附近受扰群众沟通,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屏。噪声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施工人员居住区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并及时送城市垃圾填埋场;项目区域内所产生的污染弃土全部回填固定外,其余均应送到指定的倾倒点处置,并建立弃土台帐制度。项目弃渣场址选在区域内部。将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他用封闭式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全部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文物保护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一旦发现有价值的文物和古钱币、陶瓷、青铜器等应停止挖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决不能使文物流失。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将造成土石方较多,产生的表层土方应根据土壤修复措施实行,路面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地面排水与地下排水相结合,雨水收集利用或就近排入河道;施工阶段,预制场、拌和场等需要大量的砂石料,应在其周围堆置草包挡砂,场地四周开挖简易排水沟。营运期废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地块内雨水经有组织收集后就地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道,招商时可能发生的餐饮活动,在设计建设时,应根据餐饮业规划设置好餐饮废水专用管网的预埋工作,饮食业单位排放的含油废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建设单位应设置污水规范化排放口一个,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水公司衔接工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废气地下停车库设有机械排烟、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设计按汽车库容积6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项目所有地下车库均通过通风井道送至办公楼屋顶高空排放,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应保证进出车辆的行驶通畅,汽车应避免怠速空转,应最大化地进行绿化;项目后期招商时可能发生的餐饮活动,建设单位应预留排烟烟道。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必须大于20米要求。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项目设计进行合理布局,将泵房、排风排烟设备房、等高噪声设施及用房布置在地下层,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地下车库排气口安装消声装置;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机动车进入项目区域后禁止鸣笛,并在出入口设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和减速橡皮条;在晚上10:00后管理人员要加强出入;对项目所需的水泵、引风机等设备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隔振和低频噪声降噪措施;空调外机安置点设置围护隔声装置,裙楼屋顶设备平台设置在屋顶中心区域;油烟及机械通风排风口处和进风百叶窗处设隔声壁或消声器;配套消声器以及相应隔振降噪措施,如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隔振吊钩,对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出采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选用低噪声风机;对商业活动噪声,应加强对商场的管理,控制商业场所内部大的声源,另外,商场应控制好夜间营业时间;同时,可采用在绿化来达到降噪措施。在项目四周绿地种植设计应以乔木为绿化骨架,尤其应加密南侧场界处绿化,总体上乔、灌、草相互结合,形成具有一定面积的立体种植,以起到吸音降噪的作用。项目对场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固废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废纸、废报纸等收集后出售利用,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及时收集外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固废处置符合环保法规,固废零排放光污染防治 不采用霓虹灯或强烈灯光做广告; 采用不反射光线或反射系数低的玻璃饰材,确定统一区域内使用玻璃幕墙建筑的比例,可使用玻璃幕墙的面积比例以及建筑使用的部位,不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要求南侧场界围墙内加密加高绿化设计,预计可将项目光污染影响降到最低,故项目产生的光污染较小。高楼风防治利用建筑的布置及周围建筑的关系,减少强风面积,或在人们活动的地方防止强风;对建筑平面和剖面的合理选择;设置有关的遮蔽物;对建筑细部的处理。加强环保管理监测及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日常营运期监测,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保处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其他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根据环评提出的废水、噪声等治理措施进行设计。7.2 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用于环保的费用概算见表7-2:表7-2 环保投资估算明细表项目治理措施环保投资废水雨污分流、雨污收集系统;化粪池、隔油池、集水池等400规范化排放口、排污标志牌2废气地下车库排风系统20商铺内部烟道10噪声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隔声消声治理等10固废分类垃圾收集桶、清运费等8绿化场区绿化50合计/500项目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23000万元比例为2.17。第八章 项目选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8.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绍兴市洋江西路与后墅路口,东至后墅路,南面及西面为耕地,北至洋江西路。项目为综合性商务楼建设,项目所属地块土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因此项目符合绍兴市区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内电力、通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只要能够落实环保措施,在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合以上分析,项目选址是可行的。8.2项目布局合理性分析越商总部3号地块商务用房项目包括主楼及裙房两部分,分别定位于高档办公楼及商业用房,在总体布局上遵循了明确分区的原则,将两部分分置于主楼和裙房。为了协调大厦和周围其他大厦建设之间的关系,项目主楼与裙房贯穿为一体,其建筑高度与主楼相呼应,形成了良好的城市空间,并通过基地内部和基地外部的次要道路与城市主干道相连接。项目主入口设置于南侧规划道路,四周设消防通道,使整个基地周围形成环形消防通道。同时根据项目特性及设备特征,项目在布局上应当将泵房、排风排烟设备房等高噪声设施及用房布置在地下层;环评要求空调外机设置在指定区域内;商业区招商时距周边敏感点较近区域不得引入噪声影响较大的娱乐项目以及未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餐饮类项目,建设单位裙楼屋顶已预留一处排烟烟道,根据油烟规划点位置与周边敏感点距离测量,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距离要求。综上,项目的布局较为合理。8.3 8.3环保审批符合性分析8.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原则符合性根据绍兴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镜湖新区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10602D03),为优化准入区,该区位于绍兴中心城市镜湖新区,主要包括镜湖新区规划的居住区、行政中心、东浦镇区等功能区块,面积22.954平方公里。本项目为商业办公楼项目,建成后招商运营主要从事服务业,污水进管,采用天然气清污能源,属于该功能区鼓励类项目,符合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措施要求,因此,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地下车库和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环评提出的措施治理后,符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噪声方面,经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各场界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均能符合达标排放原则。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根据环评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本项目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氨氮。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指标为新增,报绍兴市环保局批准后并在本环评批文予与确认,得到落实之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可以符合总量控制原则。4、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分析从环境容量分析,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4a类区标准要求;周边水环境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但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边水无影响;噪声经治理后场界声环境符合2、4a类区标准;地下车库尾气经专用排烟通道排放,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体废物采取适当处置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因此,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对保护目标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8.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清洁生产符合性本项目充分体现节能、节地、节约能源的原则,选用了节水洁具、节能灯具,采用了先进的建筑节能措施,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只要切实做好环评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措施,总的来说,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环评针对项目特点提出了一系列清洁生产措施建议。在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2、其他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该项目属于房地产建设,经对照项目不涉及省环保厅制定环境准入条件、规划环评、公众参与、原有项目环保要求、风险防范符合性等其他环评审批要求。8.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为房地产建设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本项目不属于以上通知文件和目录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即属于允许类项目,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以上限制及禁止用地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项目为综合性商业办公楼建设项目,地块为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并已合法竞得该土地使用权,以及取得该地块规划条件设计书。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各项规划。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能符合各项环评原则和审批要求。第九章 结论项目位于绍兴市洋江西路与后墅路口,东至后墅路,南面及西面为耕地,北至洋江西路。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条件下,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现有地点内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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