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各类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作指引资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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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工作指引一、水土保持竣工验收验收程序:1、招标确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评估单位,一般在工程现场施工竣工前一个月确定评估单位,签订委托合同。2、受托单位会根据整理的验收评估所需资料明细索要、收集相关数据、资料。所需数据、资料:1)基坑支护、临时排水沉沙设施、室外雨排水系统以及园林绿化苗木的质量验收记录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带施工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监理单位公章和总监签章的)。2)主体设计方案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文件、水保方案电子版(包括文字部分和CAD格式图纸)及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最终命名批复文件(若有更名请提供)、临时占地使用许可文件(若有临时占地请提供)、施工期临时排水许可文件、排水验收合格文件、规划验收合格证(若规划验收完成请提供)(以上批复、证件类电子类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均可)。3)施工过程部分水土保持措施照片(如:施工围墙、临时排水沟、沉砂池、临时拦挡覆盖等,可找施工或监理方提供),完工后整体性照片12张+室外雨排水设施及园林绿化照片若干(完工照片如工作时间充裕一般由我方在工作后期前往现场拍摄)。4)项目室外雨排水及绿化苗木配置总平面图的竣工蓝图原件或复印件2份:需盖竣工图纸章和签名。5)绿化苗木明细。6)建设单位、主体施工单位、绿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保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各提供一名代表人员的姓名及职务。3、受托单位在所需资料收集齐全后7日内将验收备案所需资料验收备案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自查验收鉴定书相关内容编制完成,建设单位配合在上述资料需要相关参建单位盖章签字的地方完成盖章签字后,由受托单位统一整理、装订成册后将验收备案表及项目相关文件扫描件上传至深圳市水务局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验收备案。4、深圳市水务局在受理验收备案申请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核查现场、查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自查验收鉴定书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现场核查后10个工作日左右出具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备案的批文。验收重点注意问题:提交验收备案表到深圳市水务局之前委托方须确认项目现场全面完工,无裸露面(明显水土流失隐患)存在;现场林草覆盖率需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保持一致;绿化苗木植被生长情况较好,明显存在枯死的苗木或草皮需及时更换补植,以免影响核查现场的结果。如现场情况需时间改善,可由受托单位根据建设方预计需要的时间顺延验收备案表的提交时间。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程序:1、消防工程竣工,经建设方、监理公司检测确认达到竣工验收要求。2、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或省有关技术标准,对消防设施实施全面检查测试后,出具综合判定结论为“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3、建设方协助施工方收集相关表格、数据、资料。所需表格、数据、资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即消防产品认证(认可)证书、发证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等)。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即型式检验报告、阻燃制品标识使用证书和检验报告等)。5)综合判定结论为“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等。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竣工图纸、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相关单位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与该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及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8)广东省建设工程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告知单;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4、所需资料收集齐全后,建设方向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申请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消防监督管理局在受理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结束后16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书,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要求在整改完成后申请复验。注:以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受理: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2)建筑总面积大于8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教学楼、图书馆、食堂。3)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地下单体建筑。4)单体建筑面积大于8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建设工程。5、消防验收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在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并检测排查合格后,由建设方协助施工方收集完资料后提请消防复验。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复验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4)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5)整改报告。6、消防监督管理局在受理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小组进行现场复验,验收结束后16个工作日出具验收意见书。验收重点注意问题:室外消防道路、消防登高面、建筑平面必须和原申报批复图纸保持一致,涉及变更需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施工图修改设计申报,否则会造成验收延误;装修范围,装修材料送检报告必须与消防申报材料保持一致;申请消防施工图修改设计审核,申报文件中的消防设计文件的格式,编制依据,文字说明必须严格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编写,否则会予退文处理;现场验收由各专项小组对每个系统进行严格测试检查,这要求消防联动绝对稳定,故对全系统进行5-7遍的测试是必要的,以确保系统可靠性。三、环保竣工验收验收程序:1、招标确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咨询服务单位,在工程现场施工完成的时候确定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2、建设方向受托方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所需数据、资料: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2)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3)发改部门关于项目的立项文件。4)规划国土部门关于项目的用地文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7)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8)水务部门的排水设施验收文件。9)国土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0)企业名称变更证明。11)建筑物命名批复书。12)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行政许可。13)项目施工单位及开始施工时间、施工结束时间。14)项目建设过程中与环评阶段发生变化的主要内容。3、受托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三废检测(废水、废气、噪声),出具检测报告。4、受托方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经审核修改后在受托方公司网站进行公示。5、公示结束后,由受托方报送环水局审核修改,审批通过后十天内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网站公示。验收重点注意问题:确保环评中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检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确保正常运转,以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审查批复中一般要求中央空调室外冷却塔放置在塔楼屋面,2017年1月7日,福田环水局发文对未按批复要求将冷却塔置于塔楼屋面的建设项目需严把验收关,若综合考虑造价、能耗、实际影响等方面原因,将冷却塔并放在裙楼屋面,可委托专业监测单位对运行状态下的冷却塔进行48小时连续监测,噪声需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GB22337-2008)排放2类标准。四、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验收程序:1、招标确定节能专项验收咨询服务单位,在工程现场施工完成前3个月确定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2、咨询单位按照国家及深圳市规定为项目提供节能验收相关的照明照度、低压配电、空调系统、防排烟系统、能效测评等节能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国家及深圳市规定为项目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服务并出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3、咨询单位对节能材料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确保检测数据符合设计要求,同时收集整理节能验收资料。所需资料:(责任单位)1)项目基本资料(建设单位)深圳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公司组织结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深圳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申报书及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能效理论测评报告;节能与绿建工程自评意见;绿色建筑申报全套资料。2)节能设计资料(设计单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计算书、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报审表、节能设计专篇;电子版节能计算模型;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变更材料;冷负荷计算书;太阳能热水计算书;项目户型图(表);建筑设计总说明、绿色建筑说明;节能与绿建工程自评意见。3)监理单位资料(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小结;节能与绿建工程自评意见。4)土建施工基本资料(土建施工单位)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小结;节能与绿建工程自评意见;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施工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一张。5)土建施工质量资料(土建施工单位)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工程墙体分项质量验收表;外墙节能材料设备构件进场检验;建筑节能工程墙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工程墙体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工程屋面分项质量验收表;屋面节能材料设备构件进场检验;建筑节能工程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工程屋面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表。6)土建节能材料产品资料(土建施工单位)挤塑聚苯板合同或发票;挤塑聚苯板出厂合格证;加气混凝土砌块合同或发票;加气混凝土砌块出厂合格证。7)土建检测报告(土建施工单位)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6组;加气混凝土砌块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6组;挤塑聚苯板的燃烧性能;屋面饰面层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外墙传热系数1组。8)门窗/幕墙基本资料(门窗/幕墙分包单位)门窗、幕墙设计总说明、深化图纸。9)门窗/幕墙施工质量(门窗/幕墙分包单位)建筑节能工程门窗、幕墙分项质量验收表;石材幕墙、窗、铝合金等节能材料进场报审全套材料;建筑节能工程门窗、幕墙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工程门窗、幕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表;项目户型开启比例竣工自查表。10)门窗/幕墙节能材料产品资料(门窗/幕墙分包单位)玻璃、型材合同或发票;玻璃、型材出厂合格证。11)门窗/幕墙检测报告(门窗/幕墙分包单位)外门窗三性/幕墙四性;(带框)传热系数;(玻璃)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遮蔽系数;中空露点;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铝板幕墙或石材幕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12)通风空调基本资料(通风空调分包)暖通设计总说明、设备表、系统图。13)通风空调产品资料(通风空调分包)通风空调设备、分户冷量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空调废热回收装置、空气源热泵等节能产品的供货合同或发票、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14)通风空调施工质量(通风空调分包)建筑节能分部(建筑设备相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汇总表);空调系统主机、末端设备、风机盘管等设备进场报审全套资料;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表。15)配电与照明系统基本资料(电气分包单位)强、弱电设计总说明、电气系统图、设备表;建筑节能分部(建筑设备相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汇总表);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分项质量验收表;节能灯具、线缆等材料设备构件进场检验;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表;节能灯具、线缆、开关等的合同或发票;节能灯具、线缆、开关等出厂合格证。16)配电与照明系统检测报告(电气分包单位)低压配电电线电缆进场复验(电线电缆相应截面的电阻值检测)。17)给排水资料(给排水分包单位)给排水设计总说明、设备表、系统图。18)太阳能系统基本资料(太阳能分包单位)太阳能系统全套施工图;节能产品的供货合同或发票、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建筑节能分部(建筑设备相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汇总表);太阳能系统材料进场报审资料;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检验批;太阳能热水系统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系统热性能检验记录;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19)太阳能系统检测报告(太阳能分包单位)保温材料导热系数检测、密度、吸水率;保温材料燃烧性能。4、咨询单位在所需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完成后,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申请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验收主管部门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整改意见,咨询单位根据意见修改,并在现场土建工程初验及安装专业专项验收完成后,联系验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验收。5、现场验收后,验收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整改要求,咨询单位与各责任单位协商并解决相关问题。问题整改完毕、节能验收资料补充完整后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出具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验收重点注意问题:现场施工应提早提供房间室内气体检测,空调相关性能检测条件;幕墙可开启比例应严格自查核对,保证开启比例达到规范要求,此为现场重点核查项目;空调末端设备不安装应出具变更后的暖通平面、系统图并加盖审图章;各项检测报告需完整,委托检测的公司需声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大于10000平米的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需设计空调废热回收装置;现场安装的太阳能板面积需与绿建自评表中太阳能运用面积保持一致;终版施工平面图需与现场完全相符;加强与验收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以缩短审批时间。五、建筑给水、排水设施验收建筑给水设施验收验收程序:1、室内外给排水工程竣工,申报正式用水计划,深水咨询有限公司的人员受理后安排人员现场进行用水节水设施验收,验收通过后取得用水节水设施验收报告和正式用水通知单。2、收集批正式水表的23项资料,整理成一卷申请档案,将档案提交至深水集团大客户服务部。所需资料:1)计划批文。2)营业执照及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工程项目任务单。4)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书、中标通知书)。5)规划局用地批文及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6)施工图审核意见;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通知单。7)开工报告。8)施工组织设计。9)施工测量放线记录。10)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或试验记录。11)管道内外防腐检查记录。12)建筑物(小区)给水环网阀门档案。13)给水管道水压试验、渗水量实验记录。14)排水管道闭水试验记录。15)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表。16)给水管道冲洗消毒申请表、水费通知单、缴费发票。17)供水管道水质化验报告。18)二次供水设施水质化验报告。19)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报告。20)用户二次供水设施合格证书及性能参数。21)排水接管登记证明、城市排水设施验收表。22)竣工验收表。23)竣工图(图纸3份,电子版1份)。3、客服部人员审批档案资料无误后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批复供水执行单和水表口径。4、施工单位去水务部门购买水表安装完成后,联系区管网部、营业中心、维修部人员到现场验表,验表通过后抄表,正式供水。建筑排水设施验收1、取得给排水施工图后,申报排水设计审批,取得排水设计审批批文。2、施工阶段申报城市排水许可证,区环水局人员查看现场,核发临时排水许可证。3、室外工程竣工,并完成铺装和绿化后,申报排水设施验收。区管网所安排人员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后将资料递交区环水局,区环水局审查通过后核发正式排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注:申请验收资料已包含在给水设施验收申报档案中。验收重点注意问题:正式给排水验收前必须办理好临时给排水相关证件;给水管道的冲洗消毒和水箱冲洗消毒必须到水务指定地点送样,取得冲洗消毒报告和二次供水报告;申请现场验收前,室外工程必须全部竣工完成,包括绿化和铺装,且需与竣工图一致;雨污水井必须安装防坠网,不能有积水;水表移交水务之前需联系区所管网部、营业中心、维修部人员到现场验表。六、燃气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程序:1、室内外燃气工程竣工,由监理公司组织工程初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气单位、监理单位,五方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验收。2、施工单位根据燃气初验意见书完成整改,并收集整理竣工资料,申报竣工核验。所需资料: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条件自查表。2)建筑工程验收条件诚信申报表。3)燃气工程常见违反强制性条文项目检查报告。4)燃气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质安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气单位、监理单位相关验收负责人进行现场竣工核验。质安站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书,施工单位根据意见整改完成,并经六方单位检查合格后,质安站出具工程质量监督合格意见书。4、验收合格后,向市燃气集团办理工程移交申请供气。移交所需资料:1)集团档案室出具的一份竣工资料联系单。2)工程验收意见。3)问题处理结果单。4)实物移交表(地上和地下各两份)。5)物资销售单。6)法人代表证明书、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7)竣工图。8)工程移交证书。9)信息采集表。10)自建项目办理供气通知单信息表。验收重点注意问题:现场与竣工图纸必须保持一致,若有变更必须符合燃气设计规范,且需要在初验前出具设计变更。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收到 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 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二)办理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 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一)及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资料。(三)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 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向建设单 位出具人防工程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 建设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四)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 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 验收: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 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的情况。2)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 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督: (一)工程竣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 容是否正确。(三)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有无重大缺陷。(四)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参建各方主 要质量负责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是否建立。 (五)对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人防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 主管部门提交该工程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由项目监督员签字,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核 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流程图 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办理竣工验收申请 审查竣工验收条件 组织竣工验收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提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 个工作日前,向当地人防办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 收申请,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表”及相关资料。当地人防办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 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出具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对不符合 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建设单位整改,重新申请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通知当地人防办和人防质监站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1)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 位分别汇报情况。2)审阅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对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人防工程,人防质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防办提交人防工 程质量监督报告七、防雷验收流程及相关资料1、先到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如下资料:1)防雷产品备案证明、测试报告(原件和复印件)。2)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3)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4)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5)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6)对需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雷击风险评估报告。7)具有防雷技术审查资质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报告。8)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9)建筑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10)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2、资料符合要求,气象局会安排人到现场进行验收,请确保联系人电话一直保持畅通。八、桩基工程验收条件及监督程序1、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基本资料已到位: 1) 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 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 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 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5) 隐蔽验收记录; 6) 桩位竣工图; 7)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2、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个工作日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通知书报送质量监督站,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桩基子分部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各单位对汇报内容有没有需提出的问题。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的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确认桩基子分部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情况。3、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实体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一般项目进行抽查和观感检查。4、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根据现行国家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对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讨论该子分部工程是否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能否进行下一步土建施工。5、形成子分部工程验收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认可。6、质量监督站人员对工程竣工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符合要求者予以认可,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7、建设单位总结发言。8、监督验收后,建设单位负责形成验收会议记录表报质量监督站备案。*注:参与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九、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及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2、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1)工程档案分类齐全、系统完整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3、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一些特大型、大型的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和验收,必须有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4、为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各编制单位、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要对工程档案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编制单位、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必须进行签字或盖章。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律退回编制单位进行改正、补齐,问题严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交工验收5、凡报送的工程档案,如验收不合格将其退回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责成责任者重新进行编制,待达到要求后重新报送。检查验收人员应对接收的档案负责6、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最后验收,并对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2、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3、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写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4、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档案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十、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1、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程序1)单位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预验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上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初验收。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资料及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3)总分包单位整改完毕后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建设单位;4、勘察、设计单位检查并符合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后,勘察单位填写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填写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2、单位工程初验要求1)单位工程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和业主等单位参加。2)参加初验的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专业分工对工程实体进行认真检查,尤其是对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要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并形成初验会议纪要。初验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初验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整改过程认真进行监督,并确认每个问题都已整改落实后,方能在整改报告上签署意见同意竣工验收。力争使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在初验阶段得以全部解决。3、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应具备的条件1)单位工程完工经施工企业预验合格,工程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填写相关资料1)单位工程质量经检查后,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初验质量核查情况;2)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署意见。3)监理单位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交建设单位;4)勘察单位编制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5)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十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1、验收程序(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1)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初验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及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进行组织竣工验收;并邀请如下单位一起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环保局、技术监督局、建设局规划处、供电局、消防大队、市政工程管理局、卫生防疫站、城建档案馆、燃气办、防雷办、建委、质监站、排水办、供水集团、电信公司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4)竣工验收申请需向质量监督站提供如下竣工验收资料: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6)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7)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有重要分部(子分部)中间验收证书; 有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查和检测报告; 初验时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出的责令整改内容已全部整改完毕。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有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有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二)验收组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1)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6)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7)竣工验收中重点检查如下资料的完整性 单位工程预检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涉及安全和功能的试验、检测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单位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的对工程的评价或验收文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三)核查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核查验收。1、监督核查工程实体质量。执行强制性标准检查:重点核查与安全和使用功能相关强制性条文,如公共和居住建筑的无障碍实施情况、儿童活动场所的栏杆构造、宿舍建筑的楼梯及走道总宽度,上方有阳台的住宅公共出入口防护、住宅窗台防护措施、门窗工程安全玻璃的使用、铝合金窗的限位及防脱落装置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抽查与社会投诉热点、安全和使用功能、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筑门窗质量管理的通知、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等。主要功能抽查:重点抽查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如防水工程的淋(蓄)水试验、给水管道的压力试验、建筑电气的漏电测试检测或接地电阻测试、通风空调的漏风量测试或温湿度测试等;观感质量抽查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四)竣工验收通过1、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2、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3、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4、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6、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检查确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符合下列要求时,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资料齐全;竣工验收组织机构有效;竣工验收程序合法;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5)及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工程实体质量经监督抽查合格或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7、竣工验收通过时间应当以竣工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合格或重新验收符合要求之日为准。8、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的相关记录及文书等资料提交质监机构备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发出的“整改通知书”;经有关各方签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十三、幕墙工程专项验收流程验收程序:1、幕墙验收应在建筑物完工后进行,由监理公司组织,总包单位、设计单位、幕墙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验收。2、验收前幕墙分包单位应将外墙表面进行清理,并应提以下验收资料: 1)幕墙工程的竣工图或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更改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等;2)目前工程所用各种材料、附件及紧固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制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4)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5)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能性能检测报告及其他设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6)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7)防雷装置测试记录;8)隐蔽工程验收文件;9)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10)张拉杆索体系预拉力张拉记录;11)淋水试验记录;12)其他质量保证资料。3、幕墙工程质量应按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检验。以一幅幕墙为检验单元,每幅幕墙均应检验。4、幕墙工程观感检验,应按以下八点要求进行:1)明框幕墙框料 应竖直横平,幕墙分隔玻璃拼缝应竖直横平,缝宽应均匀,并符合设计要求;2)玻璃的品种、规格和色彩应与设计相符,色泽应基本均匀,铝合金金料不应有析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现象。3)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4)金属材料的色彩应与设计相符,色泽应基本均匀,铝合金金料不应有脱膜现象;5)铝合金装饰压板,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肉眼可察觉的变形、疲纹或局部压碾等缺陷;6)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及防雷体系应符合规范;7)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8)幕墙不得渗漏。验收重点注意问题:现场与深化设计后的竣工图纸必须保持一致,若有变更必须符合幕墙工程设计规范,且需要在验收前出具设计变更。31ws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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