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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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共8篇) ,WTT希望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 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项目和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 ;项目,位于 ,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 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第六条 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八条 违约责任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第九条 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一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协议甲方: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协议乙方:通讯地址:电话:法人代表(负责人):通讯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资共享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预约回拨,VOIP网络电话等业务在省市县区域市场内的独家代理商(特约经销商),甲方在授权区域内建立营销网络,开拓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授权乙方经营项目:1,预约回拨系统:包括预约回拨运营平台,国信一号通回拨卡,回拨器,回拨电话机等.2,VOIP网络电话:包括RJ45网络电话,USB网络电话,网络话吧,公话超市,集团电话,语音网关等.3,无线平台4,企业建站,域名空间服务,网站设计5,技术方案:包括回拨系统技术方案,VoIP网络电话解决方案,网络网吧组建方案,无线网络方案等.甲乙双方特别同意并声明: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作为独立协议人,其一切行为均为其自身的行为,并不能理解为乙方的行为,其无权以本协议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方式约束.二,代理政策一号通回拨卡对终端用户计费费率分0.15元/分钟(0.30元分钟折半),VOIP网络电话对终端用户计费费率分0.12元/分钟.1,独家(买断)代理:总部给予区域市场保护,区域内代理或者营销均通过独家代理商进货条件:有良好的经营渠道,能够建立区域内分销网络,第一个月话务流量达到100000分钟,第二个月达到300000万分钟,第三个月达到500000分钟乙方可建立自己的运营平台,成为独立运营商,可独立发卡制作回拨充值卡,独自发展客户,发展下级代理.甲方免费为乙方建立预约回拨虚拟运营平台和VOIP管理计费平台,预约回拨话费按6.5折供货,VOIP网络电话话务按0.08元/分钟供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独家代理买断性区域保护费.县级为1000元,市级为3000元,省会城市为5000元,省级为10000元.2,区域代理条件:法人,自然人,专职兼职均可,有良好经营渠道,能够建立健全的分销网络乙方可建立自己的运营平台,成为独立运营商,独立发卡制作回拨冲值卡,独自发展客户,发展下级代理.但没有区域保护,其他人也可以在区域内做代理购买3000元话费免费建立虚拟运营商平台,或1000元建立运营平台送1000分钟话费.预约回拨话费按7折供货,VOIP网络电话话务按0.085元/分钟供货.3,专兼职代理营销不限量预约回拨话费按7.5折供货,累计达到10000元话费7折供货;一次性购买1000元以上回拨卡7折供货.VOIP网络电话话务按0.09元/分钟供货,累计达到10000元话费0.085元/分钟供货,一次性购买1000元以上0.085元/分钟供货;.4,终端产品:对于预约回拨,VOIP网络电话,网络话吧,集团电话,企业建站等所需的回拨器,回拨电话机,语音网关,网络电话机,无线平台等终端设备,甲方按市场最低价供应乙方.本协议的代理方式为:三,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乙方同意并一次性支付甲方上述项目代理合作,区域保护和技术支持费元.首期进货话费元,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建立运营管理和计费平台,并将首期进货话费打入乙方代理账户,实物卡和终端设备寄出.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营平台测试和技术培训.乙方可在甲方授权下以甲方经销商,办事处或分公司的身份开展业务,可以使用国信网络通信公司标志,但要按照甲方所定价格策略进行销售,一般为每级代理5-10的毛利,一般经销15-20的毛利.所有须盖章的商务协议均须经甲方审核后盖甲方公章方视为有效,协议签订后的原件须寄回甲方一份存档.四,双方的承诺与保证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甲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协议,同意签署本协议,并按照协议为乙方提供服务,遵守本协议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甲方承诺,为甲方做好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指导,直至甲方能自己独立操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总款项的全部资金.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业务无关或超出授权范围的任何活动,更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有违国家各种法律法规的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对由此造成甲方的商业信誉和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乙方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协议,同意签署本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款项,遵守本协议应承担的所有义务.乙方承诺,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经销人,要着力发展本地区的客户,建立良好的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乙方在销售产品或业务推广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完善的产品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不得参与有和甲方相竞争的业务的任何企业或实体或在这些企业或实体中享有利益.3,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及其附件应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予以理解和执行,附件的条款应适用于本协议,本协议的条款也应适用于附件.在协议期内及协议期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的程序及软件,使用手册等商业机密出售,泄露或免费给第三方使用,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协议约定范围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信誉的损失,乙方将附带赔偿责任.五,运营和计费管理平台安装,调试制作和技术支持甲方在协议签订和乙方交纳区域保护费和首期进货款项后,再规定时间内为乙方建立运营和计费管理平台,免费为乙方培训1-2名技术人员.甲方在协议内为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六,协议期限,变更与解除1,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章)和首期款项到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相关续签事宜,如果乙方在协议期满未通知甲方,视为协议终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相关经营.2,甲乙双方中一方在协议期内变更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应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3,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一方当事人被撤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经营不善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但是双方不承担对方任何连带条件与责任.七,免责条款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国家政策,计算机病毒,政府行为,互联网攻击,突发事件,电信部门技术经营成本等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造成电信通讯线路中断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降低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协议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3,在履行本协议时,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只对乙方负责.八,争议解决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通信行业惯例.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章)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乙方:代表签名:代表签名: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后面为你推荐更多项目合作投资协议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第二条 甲方责任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第三条 乙方责任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2、负责以自身资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第四条 费用、结算与支付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2.2元 ,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第五条 违约责任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2、工期5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第七条 附则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 代表: 住所: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 月 日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 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 项目和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项目,位于 ;项目,位于 ,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 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第六条 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八条 违约责任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第九条 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一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经营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50000元正(大写:伍万元正),乙方以人力资、团队资和客户资等方式投入。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团队,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投入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三条 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双方约定:1、如果合作项目成功取得销售利润,则合作经营限期自动延长至的代理权结束为止。2、本合伙组织经营限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甲方可提出退出经营,届时乙方全额返还甲方的出资金额。3、如本合伙经营三个月后,甲方没有提出异议,则合伙经营仍按协议约定进行。第四条 本合伙所产生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利润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销售利润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进货价格-进货运费=销售利润。第五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利润比例分配承担。第六条 甲方只负责出资,其他所有经营事务都由乙方负责和解决。第七条 项目产品的销售利润,按月结算。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市场开发、售后跟进、项目管理及日常事务。第十条 甲方具有监督权、建议权及了解账目明细权,乙方需配合甲方行使合法权利。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经营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50000元正(大写:伍万元正),乙方以人力资、团队资和客户资等方式投入,项目自愿投资合作协议书。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团队,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投入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三条 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双方约定:1、如果合作项目成功取得销售利润,则合作经营限期自动延长至的代理权结束为止。2、本合伙组织经营限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甲方可提出退出经营,届时乙方全额返还甲方的出资金额。3、如本合伙经营三个月后,甲方没有提出异议,则合伙经营仍按协议约定进行,协议书项目自愿投资合作协议书。第四条 本合伙所产生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利润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销售利润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进货价格-进货运费=销售利润。第五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利润比例分配承担。第六条 甲方只负责出资,其他所有经营事务都由乙方负责和解决。第七条 项目产品的销售利润,按月结算。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第九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市场开发、售后跟进、项目管理及日常事务。第十条 甲方具有监督权、建议权及了解账目明细权,乙方需配合甲方行使合法权利。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第三条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四条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第六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互协条件:二、投资时间及金额:投资时间共年零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投资万元,乙方投资万元。三、供货合同:四、产品质量:五、资金利息及偿还:六、违约责任:七、附加条件: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甲方:(盖章)地址:法人代表:开户银行及帐号:乙方:(盖章)地址:法人代表: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担保编号:担保权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鉴于:(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年月日业已与(东道国)政府缔结了(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第1条通则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年月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第2条担保投资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第3条担保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担保百分比”):(1)转移限制;(2)征用;(3)违约;或(4)战争和内乱。第4条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第5条担保货币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担保货币”)进行。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第7条保险费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加上备用担保额的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第8条会计原则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第9条违约期限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年。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第11条仲裁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城市和国家)进行。第12条地址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多边机构:。第13条生效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 以资证明。担保权人(盖章):多边机构(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附表a对通则的修改(略)附表b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略)作者:不详第 20 页 共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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