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三)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 落实跨部门联合抽查在全市的全覆盖。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进程,及时调整本地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出台2021年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在省、市抽查事项清单调整的基础上,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和执法依据,形成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本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本部门监管对象应纳尽纳;综合考虑部门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对调整和新整合的部门,要重新制定适用本部门的抽查工作细则,加强对抽查工作的规范。(二)统筹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2021年度抽查计划,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为一次,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并于3月中上旬前完成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的抽查计划要确保实现内部联合全覆盖、常态化。(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检查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四)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人民政府要全力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202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均要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全年不少于2次,联合抽查参与部门一般不少于3个,并且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抽查比例,以确保一定的监管覆盖面和震慑力,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不断提高部门联合抽查在日常检查中运用的比例。(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推广“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确保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暂时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部门也要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信用”、同级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六)加大随机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将好的经验做法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推介,扩大我区“双随机”工作在全市的影响力。按照市有关部门修订的抽查工作指引,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本级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务实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做好协调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督导。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建立健全长效考核奖惩机制,将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全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四)落实信息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密切关注微信工作群,按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各有关单位仍执行每月20日前上报报表的月报告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部署,加强安全监管、优化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全覆盖,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二)完善“双随机”抽查流程,实现应急管理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三)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应急管理领域监管联合抽查全覆盖。(四)对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达到5以上。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有关股室、大队要根据我局监督检查计划中规定的监督检查计划工作时间进程,及时调整本股室“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我局抽查事项清单调整的基础上,要结合股室“三定”职责和执法依据,确定抽查事项。调整本股室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本股室监管对象应统尽统;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对调整和新整合的股室,要重新制定适用本股室的抽查工作细则,加强对抽查工作的规范。(完成时限:3月底)(二)严格依据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有关股室、大队要按照单位监督检查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通过聘请专家查隐患等方式检查,或依法聘请第三方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责完成时限:年底前)(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加大推广“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确保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或区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完成时限:全年)(四)加大随机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将好的经验做法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推介。在今年本级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完成时限:全年)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有关股室、大队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本股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务实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情况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要切实加强对股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适时对我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三)落实信息联络员制度。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密切关注微信工作群,按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每月18日前上报报表的月报告制度。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