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沙柳路沙柳南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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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柳路(沙柳南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二一三年十月目 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2项目概况11.3规划符合性分析31.4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41.5线路走向合理性分析4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8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82.2建设项目评价等级8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03.1污染源分析103.2清洁生产分析123.3环境保护目标133.4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153.5环境保护措施论证163.6经济损益分析223.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224公众参与264.1项目公告264.2公众参与的形式及内容294.3小结33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36联系方式33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作为政府性的投资公司,由天津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直接批准成立,专司重大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投资、建设职责,目前注册资本为677亿元,资产规模接近3500亿元,位居天津市大型国有企业之首,形成了拥有11家全资子公司、1家上市公司、2家控股公司、3家参股公司的集团公司架构。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天津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天津城投集团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河东、东丽路网布局规划沙柳路、沙柳南路为中心城区东部的南北向交通干道,西距快速环路约1公里,东距外环东路约3公里。沙柳路、沙柳南路的建设对于分流快速环路和外环线的交通流量、缓解快速路的交通压力、便捷东丽万新村地区和河东二号桥地区的交通出行、带动道路两侧地块开发都会产生积极作用。基于上述背景,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26195.18万元建设沙柳路(沙柳南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工程建设由天津城投集团子公司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沙柳路(沙柳南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立项中,道路总长度为3850m(见附件1),其中道路穿越京山铁路段长度为510m,由铁路相关建设部门负责实施,不在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其余路段长度为3340m由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拟建道路规划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0 m,设计行车速度50 km/h,随路敷设配套管网工程包括排水管线、给水管线、再生水管线、燃气管线、通信管线等,供热、电力管线工程由相关所属单位配套道路施工建设,不在本工程的建设范围内。该段工程贯通后,有利于改善河东区、东丽区道路交通条件,带动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该区域的发展。1.2 项目概况1.2.1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沙柳路(沙柳南路)道路,长3340 m,规划为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0 m,设计行车速度50 km/h;随路安装路灯169处,规划新植行道树1412棵、绿化带8769 m2,拆除民建47670m2、拆除公建10728m2。新建配套管网工程,包括敷设d400 d1500mm雨水管道10496m、d400污水管道7270m;2条d300mm给水管,总管长为7540 m;新建2条d300mm再生水管道,管长9000 m;新建1条d600mm中压燃气管道长4600m;新建14孔通信管道4000 m。供热、电力管线工程由相关所属单位配套道路施工建设,不在本工程的建设范围内。工程永久占地面积168000 m2,主要占地类型为现状道路、企业的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绿化用地以及空闲地。本工程无临时占地,建筑垃圾及废弃土方将随工程的实施及时清运,不在施工现场堆放;施工建筑材料、管道将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进行临时堆放,不占用周边区域土地。工程挖方约为347951 m3,填方为319240 m3。其中回填利用方28711 m3,借方290529 m3,弃方319240 m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表 1.21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序号建设内容单位规模1道路工程1.1道路工程新建道路数量条1道路红线宽度m40(局部放大)道路长度m3340道路面积m21680001.2绿化工程行道树棵1412绿化带m287691.3照明及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18 m灯杆基169低压电缆m9266交通工程信号灯处13交通标志面49交通标线m2100431.4拆迁、切改工程拆除民建m247670拆除公建m210728破除旧路m24355通信架空线缆切改入地m70010kV电力架空线切改入地m2000DN300热力架空线切改入地m11002配套管线工程2.1排水工程雨水工程d400 d1500m10496污水工程d400m72702.2给水工程d300×2m3770×22.3再生水工程d300×2m4500×22.4燃气工程d600中压管道m46002.5通信工程14孔通信管道m4000拉管m400钢管m3001.2.2 建设周期预计2014年3月开工,2015年3月竣工,建设工期12个月。1.2.3 工程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126195.18万元。环保投资:本工程施工期、运营期环保投资约1174万元,占总投资0.93 %,主要费用为施工期污染防治费用、运营期噪声治理、验收调查、绿化等费用。1.3 规划符合性分析1.3.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提出,天津市对外交通的发展目标是“建立便捷的对外联系通道,依托海、空两港,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构筑以京津为双核心,各种交通方式紧密衔接、快速转换、通达腹地的区域一体化的现代交通体系;强化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促进国际物流中心的发展和区域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共享”,“支持城市区域职能发挥,按照高速公路、一般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分级,规划高效、快捷的公路网”。本工程的建设有助于促进河东区、东丽区的发展。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有利于规划中对外交通发展目标的实现。1.3.1 天津市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天津市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京津城际延伸线及津秦客运专线、地铁和天津站交通枢纽等工程建设,建设改造一批支线道路、居民区里巷道路和铁路涵洞、人行天桥、停车场,着力解决道路阻隔问题。加强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环卫、消防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机关办公、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档案等公共设施建设,提高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沙柳南路(京山铁路地道南侧津塘路)位于河东区,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工程实施后,对于分流快速环路和外环线的交通流量、缓解快速路的交通压力、便捷河东二号桥地区的交通出行、带动道路两侧地块开发都会产生积极作用,同时盘活土地资源和带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符合区域发展规划。1.3.2 天津市东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天津市东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完善以快速交通设施为骨干的现代化交通运输网络,建成“环网相连、节点通畅、结构合理、高效便捷”的区域交通体系,打造以滨海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路、地铁、高架轻轨、城际铁路等为主,多种方式有效衔接的环渤海重要交通枢纽。沙柳路(成林道津滨大道)段、沙柳南路(津滨大道京山铁路地道北侧)段位于东丽区,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工程实施后,对于分流快速环路和外环线的交通流量、缓解快速路的交通压力、便捷便捷东丽万新村地区的交通出行、带动道路两侧地块开发都会产生积极作用,工程建设符合区域发展规划。1.3.3 1区域路网规划根据天津市河东区02-2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市河东区02-2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市东丽区10-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天津市东丽区10-0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工程沙柳路(沙柳南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本工程的实施将完善所在区域的路网建设,为区域的城市居民的出行提供便利。1.4 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工程属于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5 线路走向合理性分析沙柳路(沙柳南路)的建设对于缓解快速路东南半环的交通压力、为周边区域提供配套需求,盘活土地资源和带动该区域的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环境影响角度,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东丽区,道路沿线主要为现状道路、企业的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绿化用地以及空闲地,不会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噪声将对区域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影响不复存在。工程投入使用后,主要是机动车噪声对地区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通过合理规划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噪声影响。根据工程现场踏勘情况可知,本工程线位所经地区目前尚未发现有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或者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重要建筑、物种和历史遗迹等。综上所述,从环境角度考虑,本工程选线合理可行。图 1.51 天津市东丽区10-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图 1.52 天津市东丽区10-0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图 1.53 天津市河东区02-2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图 1.54 天津市河东区02-2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2.1.1 环境空气现状2.1.1.1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为了解工程拟建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分别调查了河东区和东丽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统计结果见表。表 2.11 2012年常规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 单位:mg/m3名称因子PM10SO2NO22012年河东区大气污染物年均值0.1020.0490.0342012年东丽区大气污染物年均值0.1010.0580.039标准值0.100.060.08注:评价时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进行评价。从上表可以看出,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河东区和东丽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0.10mg/m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达年均值二级标准要求。2.1.1.2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现状监测与评价本次评价引用河东区监测站于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16日对工程所在区域进行的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方案及结果统计如下。2013年8月12日8月16日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TSP日均浓度范围为0.070-0.136 mg/m3,最大占标率为45.3%;NO2小时浓度范围为0.015-0.034 mg/m3,最大占标率为13.6 %;CO小时浓度范围为1.26-3.34 mg/m3,最大占标率为33.4 %,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2.1.2 声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点位沙柳北路与成林道交口以南30米处、津滨大道南侧30m处、京山铁路外轨中心线南侧35m处和地毯厂路与津塘路交口北侧30 m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测点位杨台西侧、西杨台高层住宅西侧、地毯厂路(沙柳南路)与津塘路交口北侧200m处,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区域背景噪声监测点位舒畅园小区西侧空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2.2 建设项目评价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结合本区域和本工程的实际特点,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确定如下:(1)环境空气本工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包括施工期的扬尘、沥青烟和运营期汽车尾气中的NOx。废气污染物的影响区域主要是道路两侧,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此,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2)声环境本工程所在区域为河东区、东丽区,工程沿线所处区域为2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建设前后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值增加量大于5dB(A),因此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一级。(3)水环境本工程施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场地和车辆冲洗废水;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和生活污水,道路只在雨期产生路面径流,排放量较小,水质简单,路面径流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就近的雨水泵站。因此,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从简。(4)生态环境本工程位于河东区、东丽区,永久占地面积168000m2,无临时占地,主要占地类型为现状道路、企业的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绿化用地以及空闲地。本工程未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及重要生态敏感区,处于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确定本工程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污染源分析3.1.1 施工期污染源3.1.1.1 废气(1)施工扬尘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来源于:拆迁工程及现有道路挖除、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土方、砂石料、水泥等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散落在公路沿线的尘土车辆通过时或起风时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建材等堆场风吹产生的扬尘;清理施工垃圾产生的扬尘。(2)施工机械废气本工程施工机械主要有载重机、压路车、打桩机、柴油动力机械等施工机械,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x、总烃。(3)沥青烟本工程沥青拟从天津市现有的集中拌合场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采用热送、现场热铺工艺,现场不设沥青拌合场,无沥青熬制、搅拌,仅在热铺过程中产生少量沥青烟。(4)管道焊接烟尘本工程天然气管道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气。焊接烟气成分大致分为尘粒和气体两类。其中焊接烟气中的气体的成份主要为CO、CO2等,其中以CO 所占的比例最大。3.1.1.2 噪声本工程各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主要施工机械包括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起重机、空压机等;运输车辆主要包括运输卡车、沥青运输车。(1)施工机械噪声本工程主要施工、运输设备噪声源强见下表。表 3.11 施工、运输设备噪声源强序号机械名称测点距施工机械距离(m)最大声级 dB(A)1推土机5922挖掘机5853装载机3894起重机15735移动式空压机3926混凝土搅拌运输车4917运输卡车289(2)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本工程运输车辆多为重型卡车,运输车辆移动范围较大,在运输材料的过程中交通噪声可能对运输线路沿途公众产生影响。3.1.1.3 废水(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工程预计最高日施工人数为80人,按照人均日产污水量为40 L/d人计,则废水产生量为3.2 m3/d。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BOD、COD、氨氮等。(2)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期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车轮、车帮需要进行冲洗以防止扬尘带出。车辆冲洗水产生量较少,一般为4080 L/车,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3)管道试压废水本工程铺设的部分管道需要进行强度试压和严密性试压,试压过程会产生的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3.1.1.4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包括工程弃土、拆迁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1)工程弃土工程弃土主要为工程建设过程中路基开挖土方、拆迁路面过程产生废旧路面材料和拆迁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约31.9万m3。(2)生活垃圾本工程施工人员共计80人,按每人产生生活垃圾1 kg/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约0.08 t/d。(3)其他固废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占用的金龙加油站、市津交汽车性能检测中心、天津市家具十厂、天津石油分公司东郊油库、市一轻局对外经济办公室仓库、民鑫家俱厂等企业厂房,在拆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粘油废物、废漆渣等,这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固废,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3.1.1.5 生态本工程道路长度3340m,沿线土地现状为荒草地、空闲地、绿地、住宅用地以及企业用地等,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本工程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为施工中土石方开挖工程产生的裸露地表在被雨水冲刷后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3.1.2 运营期污染源3.1.2.1 废气工程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交通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总烃。3.1.2.2 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交通噪声,包括各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机动车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传动和制动噪声等。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污染源。交通噪声的大小与车速、车流量、机动车类型、道路结构、道路表面覆盖物、道路两侧建筑物、地形等多因素有关。本工程运营期各种车辆混合行驶,噪声源强大小受诸多因素影响。3.1.2.3 废水运营期间废水污染源主要为降水冲刷路面造成的路面径流,经道路两侧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其中沙柳路、沙柳南路(津滨大道京山铁路)段排入张贵庄雨水泵站,经月牙河排入海河,沙柳南路(京山铁路津塘路)段排入沙柳南路雨水泵站,最终排入海河。3.2 清洁生产分析本工程为新建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虽然与普通意义上的生产企业建设有所区别,但是工程从设计到实施过程都体现出“清洁生产”的先进理念,尽量采用清洁施工工艺,从工程设计、施工计划等方面进行污染防治的考虑,力求在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同时使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和谐统一。通过对工程资料进行分析,总结本工程清洁施工工艺和进一步提高清洁施工水平的要求如下:(1)取弃土方案本工程的建设需要一定量土方,全部来源于商品土,由专业的取土公司提供。建设单位在与提供商品土源的单位签定合同时,应写明由提供土源单位负责生态恢复的条款,这样既保证了项目所需土方的数量和质量,又可以使得取土造成的生态破坏降至最低,能够保证各项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工程建设由于开挖旧路面会产生一定量的弃土,建设单位拟将工程弃土就近用于本工程填方再利用,不能利用的弃土在指定地点安放,基本可以避免产生二次污染。(2)运输方案砂石、混凝土、建筑垃圾等运输过程如果没有相应防护措施或者措施不到位,如超载、敞露运输或封闭不良等会造成散体物料沿运输路途的遗撒。一方面,这些遗撒的散体物料会在路面被过往车辆碾轧成细小颗粒,很容易产生道路扬尘而污染环境;另一方面,硬质的物料如砂石被重型车辆碾轧时,对路面破坏作用也很大,造成路况恶化,缩短道路的使用年限。运输造成的上述污染由于远离施工现场,容易被忽略且难以控制。为减少运输过程产生的污染,本工程的所有运输工作都委托专业运输部门承担,保证了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及承载量进行运输;同时将防止运输材料撒落的要求传达给运输单位,统一做好物料苫盖等防护措施。(3)施工组织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交通管理部门相协调,由交通管理部门对工程交叉道路和周围临近路段车流进行有效组织,安排好车辆流通,以免引起交通拥挤或堵塞。(4)路面材料选择一般道路工程面层结构可供选择的主要有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两大类型,但从全国各地统计情况来看,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使用效果不太理想,而沥青混凝土路面具有表面平整、无接缝、行车舒适、噪音低、养护维修方便等优势。本工程所选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5)进一步提高清洁施工水平的建议a、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以及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施工扬尘、噪声的防治措施进行文明施工。b、为减少施工对现状交通的影响,本工程工程施工前应和交通管理部门相协调规划,合理输导交通,通过媒体提前通知周边公众线路变更计划,并统筹安排好车辆流通,以免引起交通拥挤或堵塞。3.3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域规划和现场勘查,确定本工程的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下表。具体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附图。表 3.31 环境保护目标序号环境要素保护目标里程、建筑物底部与路面高程差方位距道路红线距离m距道路中心线距离m评价时段1大气、声环境现有杨台(规划拆迁)K0+350K0+700;低于路面高程0.1m东侧,侧对0252045施工期、运营期2沙柳里K0+300K0+420;低于路面高程0.2m西侧、正对紧邻203广贤家园K0+220K0+420;低于路面高程0.3m西侧、侧对45654翔东中学K0+820K1+360;低于路面高程0.3m西侧、侧对50705西杨台K0+820K1+360;低于路面高程0.3m西侧、侧对02020406西杨台高层住宅K0+800K1+200;低于路面高程0.2m东侧,侧对801007市煤建公司五厂宿舍楼K3+220K3+440;低于路面高程0.2m西侧、正对0208津塘路口住宅楼K4+020K4+068;低于路面高程0.1m东西两侧、侧对04020609规划居住用地K0+980K1+180西侧/运营期10居住用地K1+860K2+240东侧/11居住用地K1+960K2+900西侧/表 3.32 运营期环境保护目标规模保护目标名称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规模声功能区备注建设前建设后杨台(规划拆迁)135栋2层约540户2类红线外35m处为4类,其他为2类道路红线范围内房屋需要拆除,临路第一排建筑19栋,38户沙柳里12栋2/6层约130户2类临路第一排建筑为4类,其他为2类临路第一排6层建筑1栋,72户广贤家园16栋6/15层约640户2类2类临路第一排6层建筑4栋,24户翔东中学在校学生约3800人2类2类临路第一排建筑为教学楼西杨台平房平房,约79户2类2类临路10栋,10户西杨台高层住宅12栋16层约768户2类2类临路第一排建筑8栋16层512户市煤建公司五厂宿舍楼4栋5层约360户2类临路第一排建筑为4类临路第一排建筑3栋5层220户津塘路口住宅楼9栋6层约800户临津塘路第一排建筑为4类,其他为2类临路第一排建筑为4类,其他为2类临路第一排建筑2栋6层12户图 3.31环境保护目标及现状监测点位图3.4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3.4.1 环境空气工程运营后,常规气象条件下,近期、中期道路汽车尾气中NOx对道路中心线两侧下风向不同距离的一次最大叠加影响浓度均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不利气象条件下,近期汽车尾气中排放的NOx叠加影响浓度在道路中心线两侧80 m外满足环境质量标准,中期汽车尾气中排放的NOx叠加影响浓度在道路中心线两侧120 m外满足环境质量标准,随着道路两侧距离的增大,NOx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也逐渐减小。3.4.2 声环境沙柳路工程运营后,近期,昼间道路红线外均可以满足4a类标准限值,夜间4a类标准的达标距离为道路红线两侧18m(道路中心线两侧38m);昼间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道路红线两侧30m(道路中心线两侧50m),夜间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道路红线两侧71m(道路中心线两侧91m)。中期,昼间道路红线外均可以满足4a类标准标准限值,夜间4a类标准的达标距离为道路红线两侧29m(道路中心线两侧49m);昼间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道路红线两侧30m(道路中心线两侧50m),夜间2类标准达标距离为道路红线两侧100m(道路中心线两侧120m)。本工程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在一定范围内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建议道路两侧加强绿化,乔灌结合,对道路噪声进行一定的消减,同时对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采用隔声门窗等,以保证室内使用功能。评价建议针对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规划部门应对道路沿线两侧划定一定的噪声影响控制距离。3.4.3 水环境本工程雨水经道路雨水管网排入张贵庄雨水泵站、沙柳南路雨水泵站,最终排入海河,雨水排放去向可行。3.5 环境保护措施论证3.5.1 施工期的环保措施3.5.1.1 施工管理(1)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应将审批通过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编入相应的条款中。(2)承包商投标文件中应包含环保措施的落实及实施计划。(3)建设单位评标过程中应注意对投标文件的环保部分进行评估讨论,对中标方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要求。(4)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先与河东区、东丽区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水电等问题。3.5.1.2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保护空气环境质量,降低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6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2004149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的有关要求,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施工污染控制对策:(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明示单位名称,工程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2)保持运载土石和建筑材料车厢的完好性,装载时不宜过满,保持正常的车速,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散落,所有运输物一律用蓬布遮盖等措施;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板,表面潮湿处理、定期洒水,抑制物料扬尘污染;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3)工地出入口尽量避免对地区交通造成影响,同时在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设有专人清洗车轮、车帮及清扫出入口卫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车辆运输时也应文明装卸。(4)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减少汽车尾气污染。(5)倒运散体物料及运输等工序扬尘产生量较大,应尽量在无大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6)统筹安排施工进度,开挖产生的土方应尽快回填,避免长期露天堆放造成扬尘污染。(7)道路工程从区外购置商品沥青混凝土,不设沥青现场搅拌站;沥青运到现场后应立即敷设,尽量减少运输车辆在现场停留时间。(8)具体实施防治扬尘措施的技术细节应参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有关要求。3.5.1.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6号)和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等有关规定,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施工噪声防治措施:(1)本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天津市环保局备案,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情况。(2)制定合理具体的施工规划,明确环保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式和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尽量采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使用的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加的现象发生;要求施工单位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施工的声源。(4)将不同施工阶段有效整合,合理安排,尽量缩短工期,避免造成长期影响;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是减少施工噪声的主要途径,如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影响的范围。(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避开敏感区域和容易造成影响的时段。(6)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噪声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施。(7)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例如现场装卸钢模、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8)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时,若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上述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9)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规定。3.5.1.4 水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厕所,生活污水委托当地市容部门定期清运处理。(2)施工期车辆冲洗水经收集后采用沉砂池处理后最大限度重复使用,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的洒水抑尘。剩余部分排到临时设置的水泥蒸发池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5.1.5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等。对工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专门收集,定期清运。(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排放的手续,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3)评价建议可以将拆除的完好旧路缘石,挪到绿化带和车行道之间当分界石,继续发挥作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4)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暂存点,产生的建筑垃圾暂时存放定期外运。施工期间工程废物按规定路线运输,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覆盖,定期检查车辆在运输路线上是否有洒落情况并及时清理。尽量避开周边道路的交通高峰期,减轻物料运输可能导致的二次污染。(5)参照国外推广绿色建筑施工地的经验,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不得混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以免造成二次污染。(6)加强日常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所运送的建筑材料等。(7)本工程拆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沾染废物属于危险固废,需使用专用的容器存放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在委托地方政府完成拆迁的委托协议中应明确本要求。3.5.1.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建设单位购买商品土时,必须与具有相关供土资质的单位签订购买合同,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取土场生态恢复责任。确保各施工单位能够按照环保要求取土;取土场不得在保护区、耕地、水库、河道等生态敏感区。(2)为保护取土场生态环境,建设单位与各路段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或在工程招投标文件中可明确提出应按有关部门指定的区域及取土方式进行取土,取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土坑改造为鱼塘或者及时进行绿化,恢复植被;对于土质良好、养分充足的取土场表层熟土,应给予保留用于其它地块改良或者用于取土场生态恢复。(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增加关于弃土作业的有关规定,施工弃土应在指定地点安放。(4)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避免在大雨天气取土挖方,减少水土流失。黄沙、石灰等物料避免露天存放,在下雨时应覆盖防护物,减少水土流失。(5)施工场地及取土挖方断面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塑料薄膜、草席等,覆盖地表,防止水土流失。(6)工程临时占地改变了土地使用功能,减弱了土地的生态利用功能。因此应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材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应布设在拟建道路用地范围内;施工营地利用区域现有设施;临时占地结束后,应尽早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地貌原状,并及时采取植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7)应做好绿化设计,合理选取绿化树木,针对绿化隔离带采取草地和灌木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其生态功能。3.5.2 运营期的环保措施3.5.2.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针对运营期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本次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道路的养护,使道路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发生;(2)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汽车保养管理和检验工作,以保证汽车行驶安全和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量。(3)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无尾气排放合格证车辆禁止上路;强化试行在用车的年检、路检和抽查制度,加强车管执法力度,控制机动车的废气排放量。(4)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燃料油,采取措施减少燃料油中有害物质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例如鼓励生产和使用以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电力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机动车。(5)科学设置道路两侧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并做好绿化的维护工作。(6)加强运营期沿线各施工场地管理,完善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措施,不允许运输车带泥上路。(7)加强对运输单位的管理,保持运载弃土和建筑材料车厢的完好性,装载时不宜过满,保持正常的车速,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散落,所有运输物一律用蓬布遮盖,禁止超载运输。(8)建议道路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协作,及时清扫路面尘土,运营期进行定期洒水或者冲洗路面的制度化、规范化。(9)尽量减少通车后路面开挖施工,必须施工的情况下及时恢复道路原貌。3.5.2.2 声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各项工程建成后,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道路上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针对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路面建设管理和维护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强化路基处理的工程质量,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保证道路不发生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问题而增加车辆行驶噪声。建设低噪路面,噪声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轮胎摩擦地面,空气释放不出去而产生爆破声。工程在路面材料的选择上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进行广泛调研并采用新型环保材料。在材料选择上可采用低噪声混凝土等,如采用胶粉改性沥青混凝土与SBS改性沥青混凝土相结合的材料,可以提高路面在高温条件下抗车辙性能和水稳定性,同时也能改善路面在低温条件下的性能,另外还具有一定的降噪功能。在北京地区已有多处交通项目采用低噪路面,实际检测结果表明,低噪路面比普通路面平均降低噪声38 dB(A);上海市虹口区环境监测站专家对四川北路由降噪沥青材料铺设的“降噪路面”进行测试后证实,“降噪路面”比周围路段安静35 dB(A)。(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现有的环境保护目标,应采取隔声窗及绿化措施。通常情况下隔声窗的减噪效果可以达到20分贝以上,同时本工程建成后,会在道路两侧采取绿化措施,也能对道路噪声进行一定的消减。参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可以满足住宅建筑室内功能的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dB,夜间37dB。针对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建议规划部门依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相关要求,对道路沿线两侧划定一定的噪声影响控制距离(中期,夜间2类功能区达标距离为道路红线两侧100 m),避免噪声敏感建筑物受到拟建道路交通噪声的显著干扰;对拟建工程沿线的规划的居住用地,应参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为满足住宅建筑室内使用功能(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 dB,夜间37dB),居住区开发商应对临路第一排建筑进行建筑隔声设计、采用隔声门窗等措施。3.5.2.3 水环境保护措施(1)冬季尽量减少融雪盐用量或者使用新型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2)加大路面清扫频率和路面管理工作,减少路面颗粒物数量以降低雨后路面径流中污染物含量。3.6 经济损益分析本工程属于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期将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后汽车尾气、交通噪声排放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通过本次评价可知,如不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间将对周边地区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通过采用隔声、降尘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项目的环保投资是十分必要的。本工程总投资126195.18万元,项目环保投资1174万元,少量的环保投资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减少的社会危害却是非常显著的,因此本工程环保投资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非常显著。3.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3.7.1 环境管理为贯彻执行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实现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必须对拟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及地区环境质量实行监控。3.7.1.1 环境保护计划目标通过制订系统的、科学的环境管理计划,使本报告所提出的负面环境影响的防治或减缓措施在本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得到落实,从而实现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要求。为环境保护措施得以有计划的落实,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提供依据。通过实施环境管理计划,将本工程建设和营运中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减缓到最低限度,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以协调、持续和稳定发展。3.7.1.2 环保管理体系本工程由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由天津城投集团子公司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应设置环保管理机构,施工期由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置1-2名专职人员分管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营运期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确定的道路养护管理单位负责道路养护维修和环境保护工作。营运期环境监督机构主要包括天津市环保局、天津市东丽区环保局。3.7.2 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及内容3.7.2.1 环境保护管理职责Ø l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天津市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Ø l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的规则和计划;Ø l组织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Ø l领导和组织环境监测工作;Ø l检查本单位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Ø l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Ø l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各级环保人员的素质;Ø l加强与环境管理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环保管理部门的工作。3.7.2.2 环境保护管理内容(1)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列入合同文本,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并实行奖惩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各项环保、环卫法规组织施工,并按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部门设专职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在各施工场地配专(兼)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各类污染源的现场控制与管理。尤其对高噪声、高振动施工设备应严格控制其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必须于本工程开工建设15日前,到当地环保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手续。(2)运营期为防治项目建成后运行过程中的污染问题,应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或将本次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纳入原有管理体系,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具体应包括以下方面:组织贯彻国家、天津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配合当地环保部门作好本工程的环境管理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计划并切实实施。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道路,确保其正常通行,采取积极有效的环保措施防治污染,并对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监控档案。与环保部门配合,调查、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污染事故和扰民纠纷。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同时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术交流活动,推广利用先进技术和经验,进一步改进环境管理工作。3.7.3 环境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可分为施工阶段以及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一般包括实施机构、监督机构和负责机构。通过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以达到如下目的。(1)使拟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和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原则,为环保措施的落实及监督,为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提供依据。(2)通过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将拟建工程对沿线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使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以协调发展。本工程环境管理计划见下表。表 3.71 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表潜在的负面影响减缓措施实施机构监督机构施工现场的粉尘沥青混凝土、灰土拟从区域现有的集中拌合场购买,采用热送、现场热铺工艺,现场不设沥青拌合场和灰土拌合场。施工单位天津市河东区、东丽区环保局噪声污染运输车辆在途径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并减速慢行。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水环境的污染设置临时的移动厕所,生活污水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内;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影响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管理和监督,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地面开挖坡面应尽可能平缓,岸坡在雨前应用草席等覆盖,堆土场及灰土拌合场等周围设置土工布围栏表 3.72 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表潜在的负面影响减缓措施实施机构监督机构环境空气污染加强路面管理道路养护管理单位天津市河东区、东丽区环保局噪声污染建设降噪路面生态环境破坏对于临时占地、破除绿地应尽可能恢复路面径流路面径流排入雨水管网环境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3.7.4 环境监测计划 3.7.4.1 制定目的、原则 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为环保措施的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案提供依据。制定的原则是根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3.7.4.2 监测项目拟建工程环境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有扬尘(TSP)、施工噪声,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NOx。3.7.4.3 环境监测方案 根据本工程的特征,按照施工期和运行期制定分期的环境监测方案,见表10.3-1。表 3.73 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类型项目分期监测方案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来源施工扬尘机动车尾气监测因子TSPNOx执行标准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排放标准-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监测点位施工区边界环境保护目标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1次每年1次,连续2天,每天1次实施机构区域环境监测机构区域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机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噪声污染物来源施工机械噪声交通噪声监测因子等效连续声级等效连续声级执行标准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监测点位施工场界环境保护目标监测频次共1次,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每年1次,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实施机构区域环境监测机构区域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机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4 公众参与4.1 项目公告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本工程的公众参与。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示主要信息且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少于10日。为此,建设单位针对本工程采用如下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了公众参与,具体如下:(1)第一阶段:项目信息公告本次公告采用网站公示的形式进行。项目公告从2013年8月9日起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taes.org/上发布了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信息,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项目公告内容和网站截图见8.1-1。公告内容中主要说明了如下内容:Ø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Ø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Ø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Ø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Ø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Ø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Ø 项目信息公告网站截图如下。图 4.11 第一次信息公告网站截图(2)第二阶段:报告书简本公示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拟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taes.org/)、城市快报以及项目周边区域公告栏上进行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供公众查看和提出反馈意见。网站简本公示日期为2013年8月26日、报纸简本公示日期为2013年9月3日、公告栏公示日期为2013年9月3日,公示时间均在十日以上,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项目公示内容和截图见8.1-28.2-4。此次公示的主要内容如下:Ø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Ø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Ø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Ø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Ø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Ø 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Ø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Ø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Ø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项目信息公告网站截图如下:图4.12网站简本公示截图项目信息公告报纸截图如下:图4.13 报纸简本公示截图项目信息公告周边区域公告栏截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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