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1 附件潍坊港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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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港航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次修订)1 总则1.1 目的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提高港航系统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港口、航运生产安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 (5)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6)交通部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7)山东省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8)潍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9)潍坊市海上搜救应急处置预案(10)潍坊市交通局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其他相关规定1.3 应急任务1.3.1 社会常见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需要港航系统提供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水路运输保障;预防和处置社会突发公共事件需要港口码头及相关企业提供公共场所和基础设施方面的配合和保障;预防和处置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1.3.2 港航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港航系统应急指挥机构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协调处理,确保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3.3 目前,市港航系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还不够健全,必须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扎实做好行业预防控制和应急准备工作,全力配合市市政府、交通局应急处置机构做好港航应急保障工作。1.4 工作原则港航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由市港航局统一领导,港航企业全力应急的领导原则;坚持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应急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原则;坚持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基层先行、逐级处置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系统联动、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有效预防、快速启用的原则。1.5 适用范围配合市市政府、交通局执行应急工作任务;市港航系统水路运输、港口生产、水运工程建设等港航领域所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2 分类分级2.1 港航系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分类2.1.1潍坊市突发社会公共事件潍坊市突发社会公共事件是指潍坊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有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2.1.2 港航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潍坊市港航系统所属各单位、各港口区域、各运输船舶等行业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恐怖事件、公共卫生、紧急运输等公共事件。2.2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港航系统应对的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2.2.1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比较简单,仅对小范围内财产安全、交通行业稳定、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但相关科室和企业能够处置的事件。2.2.2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个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在港航系统调度有关资源,必要时求助市交通局调度交通系统资源帮助能够处置的事件。2.2.3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请求市交通局或市有关应急机构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2.2.4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市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应急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的突发公共事件。2.3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分级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并依次采取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2.3.1 蓝色预警(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2.3.2 黄色预警(III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2.3.3 橙色预警(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2.3.4 红色预警(I):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蔓延。3 组织机构和职责3.1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3.1.1 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立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市港航局局长担任组长,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市港航系统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全面领导港航系统应急体系的建立、健全、完善工作,指挥、协调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预处置工作,协助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进行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3.1.2 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和安全监督科,是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具体负责协调港航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机构人员健全完善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的宣传教育与演习备战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负责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工作;统一对外的上传下达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3.1.3 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组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视事件具体情况,可以指定成立如下应急行动小组:(1)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承担。具体负责港航系统各应急机构人员的联络与调配;负责应急机构人员的具体的责任分工;负责向上级或者其它部门应急机构寻求帮助和合作;负责综合观察事件形势给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2)信息报送组:由局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承担。具体负责与事件相关联的情报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情报信息和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负责做好事件调查总结报告的草拟及报送工作。(3)预案实施组:由局航运管理科、港政科牵头,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引航站参与并共同承担。负责成立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单独或会同事件发生单位按照专项预案或企业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理的全过程工作,并及时分析总结。(4)对外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承担。负责根据信息报送组掌握的信息材料,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对外宣传,向社会传递正确的信息,澄清不实信息。(5)事后工作组:由市港航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单位负责人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对事件调查分析,对事件损失进行评估,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可向上级应急机构或其它部门应急机构请求支援,主要有治安、抢险、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环境处理等方面的请求。3.2 应急工作组织体系3.2.1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省交通厅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港航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市港航局应急领导小组对外宣传组对外发布市港航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港航局各应急行动小组有关县(市区)港航管理机构港航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港航企业现场应急指挥部港航企业各应急救援小组省港航局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省港航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3.2.2 应急组织联系方式国家、省、市、县相关机构应急反应联系表单 位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手 机全国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010-65292680省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0531-82941954省港航局值班室0531-82929160市政府值班室0536-8789990市交通运输局值班室0536-8589312市海洋与渔业局0536-8232568潍坊海事处0536-7577836潍坊市公安局交通分局0536-8529273潍坊边防支队0536-8669110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12395潍坊医疗急救中心120潍坊消防急救中心119寿光市交通运输局5221117潍坊市滨海开发区交通运输局5331067昌邑市交通运输局7212102安丘市交通运输局4396050市港航局应急反应联系表单 位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手 机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王立民主任889005613853646699信息报送组(局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杨瑞峰科长853015613869689037综合协调组(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赵金贵副主任853015015866519768预案实施组(航运管理科)涉船为主的突发事件牵头科室张文海科长853015113963670950预案实施组(政策法规科)冯伟东科长853015513869696659预案实施组(港政科)涉港为主的突发事件牵头科室王相信科长853015913863688509预案实施组(引航站)张金民站长757336013963670951预案实施组(计划财务科)刘爱清科长853015313615366768事后工作组(安全监督科)联络人张道学副主任科员853015613853678769(对外宣传组)联络人局组织人事科王小红科长888107613863608093港航局驻中港区办公室7577869港航局驻羊口港区办公室5340287港航局值班室8530150县(市区)港航管理机构应急反应联系表单 位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寿光市港航与地铁管理处韩家林副主任511960813793658898潍坊市滨海开发区港口服务局王爱民副局长531299513573601351昌邑市下营港务局齐小龙局长711297615953657366安丘市交通运输管理所郑淑钢所长422222413869643527港口企业应急反应联系表单 位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手机潍坊森达美港有限公司张其新副总经理757780015153685666羊口港务局郝新起局长534216613963605363航运企业应急反应联系表单 位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手 机山东潍坊顺远航运有限公司单军生经理531228813863611120昌邑市瑞通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刘瑞山总经理785201713606366591寿光市源丰航运有限公司王永军总经理510061413963600368寿光祥龙航运有限公司陈佩启经理510867913721963589潍坊瑞盛航运有限公司孙湘水经理531985813906465909潍坊小康航运有限公司袁兴国经理531867613508968568寿光市丰源航运有限公司张奎福经理510886113668663238潍坊鑫航海运有限公司孙 伟经理533607813563655526寿光市金海驰航运有限公司王新国总经理525616613608958166潍坊龙威航运有限公司袁 明经理531202615905360002寿光市华远航运有限公司郭百军经理510108013906366898寿光圣泰航运有限公司付东兴经理511955515905360555寿光华龙航运有限公司李祥龙总经理587397813655361069山东盈海集团有限公司张洪亮总经理886029813963659899潍坊富海航运有限公司李宗晋经理888870613863693731寿光天丰海运有限公司黄永福总经理534488813505366369潍坊宏洋港建有限公司李德宏经理757578913805468963寿光市浩翔航运有限公司范德光总经理511122813705369230潍坊兴达海运有限公司刘宝成总经理879502813306469669寿光万和海运有限公司王 强总经理525108013791683999寿光市银泉海运有限公司许宏伟总经理511010813606475303寿光市瀚星航运有限公司冯之武经理566466615069609888山东亚亨海运发展有限公司韩荣国经理578755513305369539潍坊丰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李建朋经理531771813506473268寿光市永泰海运有限公司丁金辉经理526620815963430777潍坊大森航运有限公司殷新民总经理888870613905368292潍坊东明海运有限公司涂国军经理879018818653600730寿光相水航运有限公司刘相水总经理534631613853612268山东万顺船舶运输有限公司王彦文经理534056713475369008寿光顺安海运有限公司单 良经理510903918763696999山东寿光博远航运有限公司王延亭经理519617713516365566潍坊弘浩航运有限公司王小玲经理837813713791600108寿光市鸿祥航运有限公司刘来忠总经理510529913963650299潍坊恒盛华易达海运有限公司陈品华总经理223050515163604888寿光大航海运有限公司张克亮经理566095913953685976潍坊浩航船务有限公司余学亮经理297032515269648388寿光市银海海运有限公司桑俊中经理511010815065695189寿光市鑫隆航运有限公司王宪礼经理526211813455635999潍坊镇北国际海运有限公司孙继宝经理757300813583620229潍坊市海安达航运有限公司范勇明经理821081113864693256潍坊皓翔物流有限公司何明亮经理531939613963637919寿光市瀚邦航运有限公司范立良经理510061313869690777山东寿光海恒航运有限公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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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警情信息和上级指令立即按程序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启动潍坊市港航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或按照潍坊市海上搜救预案,指挥或配合海事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联系打捞机构疏通碍航、堵航物件,联系有关港口建设、疏浚和航标维护部门恢复港口或航道技术条件。紧急分析、监控、减轻和消除断航和压港的诱因,注意控制危险货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抢救遇险及中毒人员,疏散受危害人群,保护环境敏感资源。对事故区域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强对事故及其危害的监视监控。调动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及船舶、应急设备与器材及必要的后勤支援。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潍坊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 (2)港航系统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启动本预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配合其它部门迅速展开处置工作。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工作,做好现场搜索、排除爆炸、燃烧等破坏装置等工作。协同公安、海事部门划定警戒区域,封锁现场,组织群众撤离,疏散车、船及重要设备、危险物资,对现场周边地区及水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持秩序,有效控制局势。协同消防部门迅速组织力量灭火、抢险,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在现场水域、交通要道设立检查点,依法严格检查过往船舶、车辆和人员,从中发现可疑人员和线索。启动港口设施保安计划,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恐怖犯罪活动。对于涉外恐怖案件,及时上报涉及的外方人员、机构、船舶等方面的信息,。加强对港航系统重点场所、部位、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恐怖分子进行新一轮和连环式恐怖袭击。(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本预案,按照潍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注意接收由国家有关部门发出的事件信息通报;港口、船舶出入关卡加强日常监测,并启动每日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与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与疫情发生地的信息沟通与联系,随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对来自疫情流行地区的船舶实行重点检查。,对有可疑发病症状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留检、移送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控制措施。对疑似病人乘坐的交通工具进行消毒。适当控制到疫情流行地区的旅游及公务活动,并实行报告和登记制度。 (4)自然灾害立即启动潍坊市港航局预防自然灾害预案,严格遵守有关防灾减灾的规定,在预警预防阶段加强对港口和航道设施设备的保养检查;保证救灾物料储备;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和做好记录,注意灾害动向,及早充分估计对港口和航道的影响并做好防范准备;派专人观测海浪、潮水、风力、风向等工作,并发布信息。5.1.3 市港航系统各单位发生突发事件或接到应急工作机构下达的指令信息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理或配合应急工作机构执行应急任务。5.2 分级响应5.2.1 港航系统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责任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应急处理,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若企业不能独立处理时,再报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系统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由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对外宣传小组按照领导小组指令对外宣传或发布。5.2.2 港航系统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第一接警单位应立即报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理,启动系统相应应急预案,系统内各应急机构积极配合工作开展;需要市交通局协调或市政府调动社会资源的,立即向市交通局或市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由市交通局或市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处置,有关信息对外宣传或发布权利同时上交。5.2.3 港航系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立即由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向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报告并同时抄报市交通局、省港航局应急处置机构,提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建议,请求市政府应急处置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港航系统各应急机构和人员积极按照市政府应急处置机构的要求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5.3 应急响应处置程序港航系统突发事件及其隐患获得监测预警信息获得风险源监控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及通报,记录分析核实,初定预警等级和事件等级,建议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初始和继续评估并指导现场自救与救援调整应急等级信息报送与报警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拟定应急方案、上报应急信息、下达应急指令后期处置与恢复事件调查处理与奖惩总结与预案改进应急值班室l 接警l 信息处理l 建议启动分级、分类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l 预警预防l 应急响应各应急单位l 应急清理l 应急解除l 后期处置5.4 基本响应要求5.4.1 港航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单位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再接警后10分钟内启动本单位相应预案进行先期处置,30分钟内有关人员完成到位并开展初期处置工作。事件单位经信息收集并分析认为自身力量不能够应对时,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机构和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接警30分钟内完成信息分析、人员调配,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控制现场、警戒、疏散人员、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单位或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分析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20分钟内报告市交通局应急机构,必要时,同时报告市政府和省港航局应急处理机构。5.4.2 港航系统在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响应启动后,各单位应急处置机构应当按照市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令,积极开展救援工作;事发现场在市辖区内的,市港航局各行动小组应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并开展工作;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应根据应急指挥需求,决定是否立即赶赴现场,事发现场在市辖区外的,参与处置工作的各行动小组应积极配合事发地应急处置机构工作,必要时,赶赴事发地参与处置工作。5.5应急结束5.5.1 应急解除判别指标(1)事件已得到控制;(2)港口通过能力、航道通航能力已经恢复;(3)应急运输任务已完成;(4)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5)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6)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5.5.2 宣布应急状态解除的程序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的意见,宣布应急反应结束,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应急机构或更高级别的处置机构宣布应急反应结束,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措施。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或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6.2 调查和总结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善后处置阶段对港航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经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及时上报市交通局、省港航局应急处置机构,由市交通局应急处置机构向市政府应急机构报告。7 保障措施7.1 通讯信息保障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置必要的信息网络处理平台、通讯专线、传真专线等应急通讯设备,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的信息通讯渠道畅通,及时进行信息分析、综合处理,为应急指挥决策工作提供有力依据。7.2 交通工具保障市港航系统各单位要指定专用车辆用于应急处置工作。7.3 应急人员保障市港航系统各单位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人员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工作。7.4 应急经费保障市港航系统各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应急工作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人员培训、演练演习等方面,确保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8 宣传、培训和演习8.1 宣传与信息发布应公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公布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有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8.2 人员培训市港航系统各单位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8.3 演习演练市港航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演习,以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及完善,提高应急反应系统的实战能力。市港航系统各单位应急机构应当从实战角度出发,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人员应急技能。9 附则9.1 突发事件风险分级高类风险:频繁或很可能发生、后果为灾难性或严重的事件;偶然发生、后果为灾难性的事件。中等类风险:频繁或很可能发生、后果较轻的事件;偶然发生、后果严重的事件;可能性极少、后果为灾难性的事件。较低类风险:频繁或很可能发生、后果轻微的事件;偶然、可能性极少或很不可能发生、后果较轻的事件;可能性极少或很不可能发生、后果严重的事件;很不可能发生、后果为灾难性的事件。低类风险:偶然、可能性极少或很不可能发生的后果轻微的事件。9.2预案管理与更新 9.2.1 本预案是市交通系统应急预案体系中的子行业部门预案。9.2.2 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由市港航局负责。本预案制订和修订应根据市港航系统实际适时进行。9.3 解释机构本预案由市港航局负责解释。9.4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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