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 63页

上传人:1528****253 文档编号:43579223 上传时间:2021-12-03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253.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 63页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 63页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 63页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 全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1、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为项目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3、项目各级领导、各部室、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4、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第二章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质量、环保、安全并重,方针、目标、措施预控,遵章、守法、文明创新;保 护 生 态 环 境,关 爱 员 工 健 康,铸 造 品 牌 工 程。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1、员工因工死亡率小于0。2、员工因工重伤率小于0.3。3、员工职业病平均年发生率小于0.5。4、争创济南市安全文明工地。第四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吕献刚副组长:张豫杰、姚华、李莹、张国平、田磊成 员:李永强、梁建敏、王博俊、赵强、刘志民、任胜均、王家政、董淑娜等及各作业队队长。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质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施工队安全员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和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现场安全生产能力。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管理与项目施工生产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3、组织全员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4、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5、负责对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具体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再次发生。6、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实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度保证组织保证思想保证经济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领导小组提高全员意识包保责任制安 质 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教育责任到人各工种安全生产制度月季年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总结评比制度专职安全员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奖罚分明各施工队安全员经济兑现总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职工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细化和分解安全管理责任,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责任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本项目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职业健康负全面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4、明确项目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授权安全负责人行使安全管理中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职权,并保证其正确行使管理职能而不受干预;5、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6、组织项目进行危险源的确认、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申报审批,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抢险器材的配备;7、组织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奖罚工作;8、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经费;9、对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上报,组织现场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现场应急抢险工作;10、负责生产过程中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二、党委书记安全职责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管理)责任。2、把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汇报。3、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或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协同行政研究和解决安全、环保工作中的有关问题。4、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员工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5、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排除职工的后顾之忧。6、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并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7、配合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做好宣传鼓动工作,及时总结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三、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1、在项目经理出差或进行其他外出洽谈工作时代理项目经理行使安全管理权力;2、参与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策划、实施、保持和改进;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具体负责本单位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的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4、落实工程项目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5、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生产过程中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工作;6、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协调和安全评估;7、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按一定比例提取和使用。四、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1、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2、根据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3、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5、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6、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落实安全职责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控制事故隐患,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7、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体系的审批及批准;8、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9、负责对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10、制定本项目的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本项目各类文件控制、组织、制定应急救援计划;11、组织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选用,制定本工程的法律法规清单。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2、在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向操作层人员和单位注册安全主任实施交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监督;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环保问题,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4、积极协助单位行政领导做好职工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5、对技术质量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6、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7、协助项目常务副经理组织危险源的辩识和评价,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8、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六、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职责(一)部长安全职责1、在项目生产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2、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保体系的贯彻实施,负监督管理的责任;3、按照安全保证体系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4、对上级机构、安监部门以及指挥部有关安全文件、指示在本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并负责监督、检查;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新上岗和改换工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实施检查;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日检”和特殊施工过程的“旁站”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责任班组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7、组织或负责收集、整理、修改完善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经行政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8、协同工程技术部,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并严格按施工工艺、规程实施施工过程安全监督,杜绝违章蛮干;9、及时、如实地填写各种与安保体系和安全生产有关的内业台帐,如实反映本项目安全活动状况;10、参加伤亡事故和有关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并如实统计上报,做好事故建档工作,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11、负责组织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技术的先进经验,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领导提出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建议;12、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13、负责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习活动。(二)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1、在单位行政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分工范围的工作负责;2、负责协助主管领导具体的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环保的领导负责;3、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环保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4、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上岗和改换工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检查;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日检”制度和特殊施工过程的“旁站”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违章行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有权及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责任班组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7、组织或负责收集、整理、修改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经行政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8、会同施工技术部门,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并严格对施工工艺、规程的安全监督,杜绝违章蛮干;9、及时、如实的填写安全生产内业台帐和地方政府要求的内业资料,如实反映本项目的安全活动状况;10、参加伤亡事故和有关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并向上级如实统计报告,并做好事故建档工作;11、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作业等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12、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指导作业队(班组)兼职安全人员的工作;七、技术管理部安全职责(一)技术管理部部长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或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3、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组织内审,通过后组织实施;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开工项目,要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现行施工的生产工艺、有毒、有害作业,经常进行研究、分析,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6、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技术措施、防范措施、整改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大型机械安装拆除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等的编制。(二)技术员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做到按图施工。2、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3、认真安排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机、电、架和临边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4、做好分部分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文明施工的生产指令。6、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7、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8、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9、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八、物资部安全职责1、采购供应的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物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不得随意降低等级。2、保证并优先供应已批准的项目年度计划项目所需材料,并做到保质保量。3、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物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等管理,严格手续,确保安全。4、按劳动保护政策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申请、采购、保管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及时供应。九、设备部安全职责1、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查等制度,使其保持安全状态,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2、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办理行车执照和发给机械操作证。3、项目购置、租用的特种机械设备(如起重机械),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合格证的产品,设备出厂技术证件必须齐全。4、负责制定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防火措施,组织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因车辆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5、组织车辆、设备大检查时,安全技术性能要列入检查重要内容,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十、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一)计划合同部部长安全职责1、对外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除考核承包队伍资质等级外,应考核承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避免将工艺新、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承包给无“建筑安装安全资格证”的队伍施工;2、在签订工程分包经济合同时,必须签订公司统一的“安全施工承诺书”;3、实施工程成本核算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列入工程成本;4、按照规定把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列人到预算费用中去;5、对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要支付;6、保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由管理费用开支;7、合理控制使用劳动保护技术经费;8、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二)计划合同部成员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2、监督和检查作业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3、收集整理安全处罚通知单,并及时核算罚款数额;4、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5、协助合约部长落实合约部门的安全责任。十一、财务部安全职责(一)财务部长安全职责1、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并按规定进入工程成本;2、协助安质科搞好工程保险、人身保险的办理和索赔工作;3、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安全奖励和违章人员罚款等项工作;4、提供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开支;5、负责现金和财务帐物的安全管理;6、配合安全员做好安全物资经费的整理工作。(二)财务部成员安全职责1、协助财务部长做好现金和财务账务的安全管理;2、协助财务部长做好安全物资经费的整理工作。十二、试验室安全职责负责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及施工控制的指导检查,防止因混凝土不合格导致安全质量事故。 十三、办公室安全职责1、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3、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十四、施工队伍安全职责(一) 施工队负责人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及指示,合理组织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特别是劳务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方案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3、经常检查所管辖工程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认真执行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制度,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5、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二)施工工班(组)长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2、对所有机具和安全卫生装置负责设置和检查,保持施工作业现场整洁,材料摆放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3、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4、认真做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持每天安全点名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5、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6、在分散施工时,每个施工点要指定临时安全员,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7、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对违章指挥有权抵制;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三)施工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的安全责任目标,做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指导;2、协助班组组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3、协助班组长每天进行本班组安全生产的自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4、负责维修保养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器材;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7、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四)施工生产操作工人安全职责1、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和电器设备,严禁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5、遇到有危及人身安全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十五、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一)特种作业人员的总体安全职责1、特种作业人员包含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制度,熟练掌握本专业技能和安全常识;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4、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二)电工安全职责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负责;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用电的规范标准制度,熟练掌握电工知识,技能和用电常识,树立施工用电安全第一的思想;3、参与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措施计划,负责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用电;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用电常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5、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6、落实施工用电的安全责任目标;7、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三)焊工安全职责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所焊(割)物件和所使用的器具安全负责。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金属(气割)作业的规范、标准,熟练掌握焊工作业安全技术知识,树立焊接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焊工作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4、认真执行焊接动火审批制度,确保施焊安全。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焊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四)架子工安全职责1、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搭设的安全设施负责;2、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架子工搭设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树立架设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架设,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4、参与对所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经常对其检查、维修,确保安全;5、参加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五)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树立机械操作“安全第一”的思想;2、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3、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调整作业;4、不得使用安全装置不全(失效)的机械设备,严禁拆改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限制器、限位器、报警器、安全装置、信号装置,调整故障排除由专业人员负责;5、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要求,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6、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众指挥,遵守安全规则;7、执行机械交接班和自检验收制度,做好验收、交班、检修、维护、保养记录;8、在有碍安全和健康场所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9、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10、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第六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员工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创造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程序1、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向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应会同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3、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作业工种安全技术交底。4、施工队长、班组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1、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 3、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安全技术措施; 4、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项目:如制架梁,起重吊装、基坑开挖作业,大型模板安装拆除,脚手架工程等,要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旁站监控,确保施工安全;5、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预防措施等,在交底中应该详细加以说明; 6、现场作业环境要求的操作注意事项,个人防护措施等; 7、雨季、台风季节施工安全措施及特殊施工中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危险作业岗位违章作业的危害性等; 8、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1、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书面交底形式记录,并经复核签认,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双方各持一份;2、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3、安全技术交底后,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5、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6、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7、对安全技术交底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8、对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或交底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七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使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一、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二、安全教育形式: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教育和特种工安全教育四种形式。三、公司级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和事故案例教育等,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要求;2、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3、甲方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等;4、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等;5、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事故案例专项教育。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文字性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四、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主要对项目部本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长、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主要内容包括:1、本项目部施工生产的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6、雨季、台风季、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运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8、与本岗位有关有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报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文字性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五、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现场负责人(领工员或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主要内容包括: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遵章守纪教育;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运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8、与本岗位有关有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现场负责人(领工员或工长)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培训教材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组织编制,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由现场安全员负责授课并考核,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文字性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六、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特种设备司机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上岗前需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 1、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2、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曾出现过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技术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4、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职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设备的配置、维修和使用常识;5、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本级安全培训教育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报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设备部门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和培训人员名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两家保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八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和安全文明工地,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形式: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以及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或专业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检查组成员及专业分工,并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完成后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罚通报,检查资料归档备案。2、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五查”即: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即:(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演练情况;(6)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等。3、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等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分别进行检查。(1)对施工用电、焊接、电气及电动机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2)对起重设备、制提运架梁设备、脚手架等使用进行安全检查。(3)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检查。三、经常性安全检查1、现场安全员和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由现场安全员填写,检查资料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归档。2、项目部工程技术、设备、物资、财务、计划等部门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和其他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资料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归档。四、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项目部在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时,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部门检查和现场安全员和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2、冬季检查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3、春秋季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4、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五、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1、安全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的跟踪检查工作。2、要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作用,对显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员工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主管部门要认真查询,督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技术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4、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5、对重大事故隐患或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限期整改达标。6、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报告报检查人员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有关部门复查并书面确认整改合格后,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第九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一、项目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在做好施工技术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经理、各工程师,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三、安全技术措施应当有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四、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实施。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季节变化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具体内容要求。六、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七、项目部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资设备、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八、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九、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要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并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十、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员工熟悉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懂得各自岗位职责、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十一、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不断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保护技能。十二、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留存相关检查整改记录。第十章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为确保生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一、一般规定1、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必须设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2、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3、从事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4、建立动火审批制度。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2、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6、施工现场,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吸烟。7、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8、乙炔氧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三、经常检查各项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四、建立消防安全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五、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第十一章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安装、检查、维修制度、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电气防火制度、电工交接班制度等)。二、基本原则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项基本原则:采用TNS 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两级漏电保护。2、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并配备能满足临时停电时各种机械设备运转、现场照明用电需求等的临时发电设备。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严禁使用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其截面必须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所有开关箱须由专业电工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并做好每次检查维修的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业电工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和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三、现场用电要求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2、配电系统需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3、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并保证有足够两个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4、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米;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垂直距离控制在1.31.5米。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置在箱体下底面,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6、所有配电箱及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编号配锁,标明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张贴安全警示标识牌,设专人负责管理。8、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 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9、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10、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表2.1),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机动车道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2.2)规定,起重机在外电架空线路作业时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2.3)规定。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表2.1 周边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表2.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心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m)6.07.07.0表2.3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m)<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11、搁置已久的漏电开关重新使用应检查确认合格,连续使用的漏电开关应每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12、电缆接头应做好“三包”(黄蜡带、防水带、黑包带),保证绝缘可靠,并不得承受外力;架空电缆严禁用裸露金属线绑扎。13、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14、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四、接地与防雷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3、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应符合表3.1的规定,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规范第3.2节的要求。表 3.1 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值埋 深(m)水平接地体长23m的垂直接地体0.51.41.81.21.40.81.01.25l.451.151.32.53.01.01.11.01.1表3.2 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相线芯线截面S(mm2)PE线最小截面(mm2)S16516<S3516S>35S24、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5、接地与接地电阻: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可提高到30。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6、防雷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