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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12020 年 4 月 19 日文档仅供参考附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 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2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和, 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 按规定执行 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 二)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 由财政部另行规定。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22020 年 4 月 19 日文档仅供参考算。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 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 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 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它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3科目。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 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 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 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 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 应当填列32020 年 4 月 19 日文档仅供参考会计科目的名称, 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 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 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 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编制, 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4( 五)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 签名并盖章。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 按照 、 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十、本制度自年 1 月1 日起施行。 1997 年7 月17 日财政42020 年 4 月 19 日文档仅供参考部印发的 ( 财预字 1997 288 号 ) 同时废止。5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 1001库存现金2 1002银行存款3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 1101短期投资5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1 1财政直接支付1 2财政授权支付6 1211应收票据7 1212应收账款8 1213预付账款9 1215其它应收款10 1301存 货11 1401长期投资12 1501固定资产13 1502累计折旧14 1511在建工程52020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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