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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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横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调动学校科研人员开展横向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综合科研实力和水平,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 20163 号)等法规、政策精神,结合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 11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中办发 2016 5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横向科技经费是指学校科技人员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活动取得的非财政资金的科技项目经费。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第三条经费来源应当合法。 横向项目立项应由学校与委托方(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经费来源的账户、账号应当与委托方(合作方)的信息一致。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第四条横向项目经费应汇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号,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建立和健全科技经费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相关1 / 13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一)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二)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三)科技处和社科处是学校科技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和预算管理,并配合财务处做好项目经费使用的核算、监督工作。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四)财务处负责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科技处和社科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核项目经费决算,监督和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经费。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五)国资处负责项目经费支出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验收、固定资产上账及相关管理。(六)审计和纪检部门负责经费的审计和监督,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或专项审计,检查、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或预算使用经费。(七)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教工的经费使用情况承担监管责任。第六条各职能部处、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明确职责和权限,在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经费协同监督管理机制。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横向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管理。经费预算实行项目组编制、二级单位审核、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批的三级管理制度。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第八条 横向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与经费使用应以合同为依据,经费使用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中禁止的经费支出不得列入预算科目。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合同未约定经费使用支出范围的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依据学校规定的经费科目及科技活动的特点、任务目标、实施计划提出经费需求,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编制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立项时应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并提交 “北京交通大学横向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 1)。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第九条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并符合经费预算规定调整范围的,按规定程序申请和审批,预算调整方案未批准前,经费支出仍按原预算执行。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一)预算总额调整的须与委托方(合作方)签订经费变更及预算调整协议。(二)预算总额不变,原合同中约定预算支出范围的,预算调整3 / 13需提供委托方(合作方)书面“预算调整证明 ”。(三)差旅费、 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分列预算可打通使用;设备费中的固资设备费、外转设备费、设备租赁费分列预算可打通使用;劳务费/ 绩效费与专家咨询费分列预算可打通使用。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在按合同规定属于学校预算调整权限内的预算调整事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技活动实际需要提出预算调整方案。一般情况下,每个项目在结题前允许不超过 2 次预算调整。预算调整小于被调整科目经费 10%(含)的,项目负责人自行调整;预算调整金额占被调整科目经费 10%以上的,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批,其中预算调整金额占被调整科目经费超过 25%,且单项调整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后,须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第四章预算开支范围及标准第十条 预算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固资设备费、外转设备费、设备租赁费) 、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 文献 / 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税费及其他支出等。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及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费等,或租赁使用校内、外单位仪器设备费,或按合同要求购置外转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消耗各种必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而发生的采购、运输、装卸和整理等费用。 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设计、化验及加工等费用。(四)外协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科技项目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他有能力完成的单位承担,所支付给外单位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设计等费用。 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外协费支出按合同约定执行,原合同未约定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外协费支出的,外协费一般应控制在合同总额的30(含)以内。 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五)差旅费: 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 (试验)、科学考察、调研、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按北京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 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六)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研讨、咨询及协调任务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支出按北京交通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鵬。(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开支执行5 / 13国家及学校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訝。(八)劳务费 / 绩效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加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研究生、博士后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劳务费和绩效费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编制预算。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戲。(九)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专家咨询费支出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镧。(十)出版 / 文献 / 信息传播 / 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纰。(十一)其它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培训费、修缮费、房屋租赁费、燃动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减。(十二)管理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使用学校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经费总额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 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賄。1.经费到账在100 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5提取;2.100500 万元(含)的部分按照4提取;3.5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3提取。管理费提取总额的60%为学校管理费, 40%为学院发展基金。项目结题后,按照学科评估相关要求(附件2)提交甲方开具的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返还项目总金额1%的管理费作为奖励。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櫻。根据学科特点、项目类型和实际情况,二级单位横向管理费提取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报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批,财务处备案后执行。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饬。(十三)税费:是指项目组给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依据国家有关税务规定,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第五章收支管理第十一条项目经费支出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或经费预算使用经费。经费本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结题前未经审批,禁止经费转拨。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胶。第十二条项目经费根据每次支出款项数额按下列标准逐级审批:5 万元及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510 万元(含)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科技工作负责人审批。10100 万元(含)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科技工作负责人审核,科技处或社科处主管处长、计财处审批。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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