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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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1、合同变更的概念 广义的变更合同内容和主体的变化 狭义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化法定变更欺诈、协迫、乘人之危;显 失公平;重大误解。当事人 享有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 更的权利。协商变更法定理由之外当事人协商的 变更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2、合同变更的要件 已经存在合同关系 原则上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协商一致 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未变更 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方式 合同变更必须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争议与合同更新不同,即合同标的的变化)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康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种康乐公司)准备向某市建设银行贷款1000万元建设银行提出康乐公司应提供担保。康乐公司以其自有的一幢三层楼房作抵押估价为5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应建设银行的要求,康乐公司又请本市兴源大厦为其提供担保,建设银行与兴源大厦签订了担保合同,约定保证期为借款期限届满后6个月。借款合同期满后,康乐公司因为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向建设银行还款。案例案例 于是双方协商推迟还款期限6个月,康乐公司与建设银行达成协议后,又征求兴源大厦意见,请其继续提供担保。兴源大厦表示同意,但三方未重新订立合同,也未在原合同上签字。 6个月期限届满时,因市场发生变化,康乐公司经营状况陷于困境,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建设银行要求兴源大厦代康乐公司清偿贷款。 本合同是否变更?案例案例 变更部分生效,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变更只对未来发生效力 变更不影响要求损失赔偿的权利和合同争议条款的效力3、合同变更的效力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1997年12月,中国甲与Y国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简称乙)签订合资协议,合资创办哈特公司,生产大型制冷设备。合作协议约定:甲以土地使用权以及在土地范围内的厂房、设备作为投资,资产价值6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及技术投入。1998年2月,省评估机构进行抽查,对甲上述投资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在土地范围内的厂房、设备重新评估价值900万元。经甲要求,1998年3月,乙与甲对合资协议进行更改,将关于甲投资股本的条款修改为“以双方认可的价值600万元的土地范围内的厂房、设备和已经存在的业务关系作为投资”。案例案例 由于哈特公司生产的Y牌制冷系列产品没有销路,合资公司经营一直亏损,至2000元9月,合资公司已经拖欠银行贷款、水电费、原材料费和职工工资达700万元。双方决定终止履行合作协议。乙提出,1998年3月,双方对合资协议进行的更改,由于约定的内容不明确,推定为未更改,要按照 ”97年12月签订的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该合同是否变更?案例案例 1979年12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个为被告钻一口水井的合同。合同规定,原告将为被告钻一口500英尺深的水井,价格为每英尺35美元;如果遇到火成岩或者层状物质,致使施工进度每小时无法达到4英尺以上,原告将按每小时50美元的价格向被告收费。在钻井的过程中,钻遇到一个铜质的障碍物,使这口井的挖掘工作半途而废。最后,双方就这口井的费用支付问题达成一个妥协方案:由被告向原告支付6 300美元。同时,双方决定再钻一口井。结果新井打成后双方就这口井的费用发生了分歧。案例案例 原告主张,在打第二口井的过程中,又遇到金属障碍物,致使工程停滞不前,这段时间里的工作报酬,应当按双方最初订立的合同中的按小时计费条款进行计算。被告则认为,这段时间里的工作报酬,应当按双方后来达成的妥协协议来确定。 原告与被告达成的妥协协议是否构 成对原合同的变更,为什么?案例案例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1、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 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不改变合同的内容 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 既可以是全部权利,也可以是部分权利权利转让的概念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甲作家与乙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约定:甲须在两年之内为乙提供三部侦探系列小说,乙负责宣传且在两年内出版。合同履行一年后,由于言情小说热,乙擅自将系列的第三部转让给B 出版社。该书有B出版社出版后,书的装帧出版质量明显下降。为此作家找到乙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乙认为:出版该系列小说是合同订立时出版社的权利,不管最后由哪家出版社出版,该系列小说已经问世,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该出版社是否有权转让该系列小说的 出版权?案例案例 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 转让双方之间达成合同 转让的权利须有可让与性不得转让的权利 根据合同性质 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 法律规定禁止转让 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转让人和受让人 合同权利转让于受让人。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债权人对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转让人和债务人合同关系消灭 受让人和债务人 债务人负有向受让人履行合同的义务 债务人向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行使权利转让的效力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1999年10月3日,某市建筑公司与某县砖厂签订合同一份,约定由砖厂在11月底供应建筑公司机制砖20万块,价格万元。履行地点为砖厂,采用自提方式。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未履行部分价款的20%。合同签订后市建筑公司即把货款全部付给砖厂。11月10日,市建筑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因发包方提出缩短工期,提前交工,市建筑公司遂与砖厂协商提前交付机制砖事宜。因砖厂无提前交货能力,合同未能变更。后市建筑公司另从某建筑材料厂购得机制砖20万块,而原定的20万块机制砖恰好某区建筑公司需要,遂将合同转让给该建筑公司。案例案例 合同转让时,机制砖价格上涨,每块砖价格由原来的0.10元涨到0.115元因此在转让时,区建筑公司共支付给市建筑公司23万元。合同转让后,市建筑公司将合同转让的情况通知了砖厂。11月底,区建筑公司出车前往砖厂提货,遭砖厂拒绝。理由是机制砖已经涨价,区建筑公司应当增加其差价3 000元,且原合同是和市建筑公司签订的,应由市建筑公司前来处理。而市建筑公司则提出合同已转让给区建筑公司,并已通知砖厂,已与自己无关。区建筑公司无奈,遂以市建筑公司和砖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时,确定市建筑公司为被告、砖厂为第三人。 法院确定的当事人地位是否正确? 合同权利转让可否获利?案例案例2、合同义务的转移 合同义务转移的条件 合同义务转移的效力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有有效合同义务存在 转让的合同义务须具有让与性 须存在合同义务转移协议 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须依法办理有关的手续合同义务转移的条件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的,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成为当事人 新债务人可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新债务人应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合同义务转移的效力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甲与乙协议购买甲收藏的一幅油画,并由甲装裱后交付,由于甲是有名的装裱艺人,所以,甲付了较高的价钱。之后,由于甲的收藏画破损不能交付,甲随征得乙的同意,将交付画的义务由拥有同样一幅画的丙来完成。甲与丙均表示同意。甲便将画款交付给丙。当丙交付画时,甲发现画未装裱,于是提出异议。 丙交付该画时应否装裱? 应由谁来装裱?案例案例 1999年4月,某市百货商场与该市第一服装厂签订服装供应合同,约定于当年9月底以前,由第一服装厂一次供应给百货商场羽绒服1 000件,合同总价款20万元,交货付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第一服装厂即开始准备购买原料,并安排了相应的生产计划。6月,第一服装厂接到一项外贸服装订货,时间要求很紧。此项订货与应向百货商场交付羽绒服的订货在时间、原料等方面均发生冲突,于是向百货商场提出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但百货商场认为羽绒服系季节性商品,解除或变更于己不利,便予以拒绝。案例案例 第一服装厂无奈,遂与外地一服装厂联系,由外地的服装厂为百货商场赶制1 000件与原订合同相同质量、规格、花色的羽绒服,双方签订了合同。第一服装厂事后向百货商场讲明了情况,但百货商场因对外地服装厂情况不了解,拒绝承认。9月底,外地服装厂将加工好的1 000件羽绒服送达到百货商场,百货商场拒绝收货。并要求第一服装厂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第一服装厂认为外地服装厂加工的羽绒服在质量等方面均符合原订合同要求,百货商场拒收无理,拒绝承担违约贵任。百货商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承担协议是否有效? 该案应如何处理?案例案例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 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移,适用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所有规定 企业合并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债务人合并,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债务人分立,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后的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甲邀请朋友乙陪他去一装裱店装裱一幅名画。甲与装裱店讲好价格,订明了交付期限及装裱的规格、质量。在返回途中,乙请求甲将此幅面赠与他作结婚礼物,甲表示同意,乙一再表示要支付装裱费用,最后甲将取画的收据交给了乙。到了取画日期,恰逢甲到外地出差乙急着取画赶在结婚前能用上。乙向装裱店老板说明这幅画已归自己所有,请求老板按照自己的意图对装裱略作改动,老板不答应;乙则要求降低装裱费用,两人相持不下。6个月后,装裱店老板将此画拍卖,乙则要求赔偿,双方诉至法院。 乙是否有权要求改动装裱及降低装裱费用?装裱店老板的拍卖行为有无法律依据?案例案例 刘某承租张某平房两间,租期两年,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订有书面合同,各执一份。后因张某要去国外继承一笔遗产井定居国外, 匆忙中将此两间房卖给了赵某,并办理了买卖手续,只是未能及时通知刘某。赵某买下此房后又去外地做业务。半年后,赵某以房主身份找到刘某收取租金,刘某拒绝交租金给赵某。赵某则以此为由要提前收回所租房屋。于是,刘、赵二人诉至法院。 该房屋租赁合同对赵某是否有效,为什么? 刘某是否有责任交付租金给赵某?案例案例总 结 合同权利转让债权能转让、通知债务人、从权利一并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移债务能转移、经债务人与受让人同意、符合转移形式 合同权利与义务转移适用权利转让和义务转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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