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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考试题库-简答题 (一)请简述一下货物和服务招标的评标程序? 答:货物和服务招标的评标应当遵循的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 比较与评价。 4)推举中标候选供应商.。5)编写评标报告。 (二)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答: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招标选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猎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三)请简述一下政府选购采纳哪几种选购方式,以及哪些情形下的货物或者服务选购适合用这几种方式? 答:1、政府选购共采纳六种方式,分别如下: (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选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选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选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选购的主要选购方式。 2、(1)如下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选购可以采纳邀请招标方式选购: 1)具有特别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选购的; 2)采纳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选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如下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选购可以采纳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简单或者性质特别,不能确定具体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纳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3)如下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选购可以采纳单一来源方式选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选购的; 2)发生了不行预见的紧急状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选购的; 3)必需保证原有选购项目全都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连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选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选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分且价格改变幅度小的政府选购项目,可以采纳询价方式选购。 (四)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会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 1)与供应商或者选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在选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猎取其他不正值利益的; 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供应虚假状况的; 4)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六)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选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选购单位应当如何处理? 答:招标选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选购;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选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消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八)中标公告包括内容有哪些? 答:中标公告包括的内容有: 1)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选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3)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 4)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5)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6)评标委员会成员.; 7)选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九)选购信息更正公告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答:选购信息更正公告包括的内容有: 1)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原公告的选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3)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4)选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十)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有哪些违.选购信息公告的行为会导致选购无效,同时会受到政府选购管理部门的警告和通报批判;属于政府选购代理机构责任且情节严峻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资格: 答:以下违.选购信息公告的行为会导致选购无效,情节严峻的,会被取消进行相关业务资格: 1)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 (十二)评审专家不得参与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选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中的有利害关系指的是那些关系? 答: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与该选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当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五代以内血缘关系)在参与该选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当顾问,与参与该选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配偶或直系亲属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评审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状况。 (.)评审专家在政府选购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及要担当哪些义务? 答:1)评审专家在政府选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选购制度及相关状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举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酬劳;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评审专家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担当以下义务: (1)为政府选购工作供应真实、牢靠的评审看法; (2)严格遵守政府选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状况; (3)发觉供应商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有不正值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准时向政府选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选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四)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加所质疑政府选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方法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选购人或选购人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选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选购人或选购人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五)政府选购中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质疑供应商修改后重新提出质疑; (2)质疑不属于本选购人或选购人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选购活动的,应告知质疑供应商向组织该项选购活动的选购人或选购人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不予受理,并应当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自选购人或选购人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十六)政府选购活动中对供应商的质疑处理决定共有几种,分别为哪些?假如质疑查证属实后应如何处理? 答:1、政府选购活动中对供应商的质疑处理决定共有3种,分别为: 1)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2)质疑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质疑; 3)质疑事项经选购人或选购人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审查,查证属实的。 2、质疑查证属实后认定选购文件、选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给质疑供应商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按下列状况分别处理: 1)选购活动尚未完成的,选购人或选购人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应修改选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选购文件开展选购活动; 2)选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选购人或选购人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应重新开展选购活动; 3)选购活动已经完成,并且已经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由选购人或选购人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依法担当相应的责任。 (十七)预算内资金(含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的拨付? 答:指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授权支付方式将政府选购资金拨付给供应商;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由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以转拨经费方式将政府选购资金拨付给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拨付给供应商。 (二十一)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选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 容有哪些? 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选购人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选购预算和方案的状况; 2、选购人按批准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选购预算执行的状况; 3、选购人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选购预算执行中,落实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政策的状况。 (二十二)如竞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俱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同时还需遵循哪些规定? 答:如竞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俱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同时还需遵循如下规定: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竞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力量”的条件。本项目有特别要求规定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条件书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竞标协议,明确商定联合体各方担当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竞标协议连同竞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竞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竞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竞标。 (二.)2、乙级政府选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乙级政府选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4)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选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申请政府选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有参与过规定的政府选购培训,熟识政府选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选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5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10。 (二十四)甲级政府选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甲级政府选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以上; (2)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4)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选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申请政府选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有参与过规定的政府选购培训,熟识政府选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选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7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20。 (二十五)政府选购代理机构需要连续依法取得的政府选购代理机构资格有效期的,应当在政府选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载明的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作出资格认定决定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资格连续申请的,应当提交资格连续申请书和其它哪些相关材料? 答: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近三年月理政府选购事宜的业绩状况; (2)机构章程或者简介,内部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状况说明,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方面专业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4)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保障资金的证明; (5)近三年接受投诉及行政处理、惩罚状况的说明。 (二十六)符合哪些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采纳单一来源方式选购? 答:(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选购的; (2必需保证)发生了不行预见的紧急状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选购的 (3)原有选购项目全都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连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选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十七)符合哪些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采纳邀请招标方式选购? 答:(1)具有特别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选购的; (2)采纳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选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二十八)哪些政府选购项目,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采纳询价方式选购? 答:选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分且价格改变幅度小的政府选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纳询价方式选购。 (二十九)符合哪些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采纳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购? 答:(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简单或者性质特别,不能确定具体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纳招标所需要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十)政府选购有哪些选购方式? 1、政府选购采纳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 (四)询价选购(五)单一来源选购(六)国务院政府选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选购方式 (三十一)、在政府选购中,符合哪些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纳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简单或者性质特别,不能确定具体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选购招标选购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十二)、货物服务招标选购的评标方法有哪些? 货物服务招标选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三.)、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猎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六)选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三十四)、供应商参与政府选购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力量;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与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十五)、哪个部门是政府选购监督管理部门?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政府选购监督管理部门。 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监督检查有关政府选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状况。 (2)监督检查选购范围、选购方式和选购程序的执行状况。 (3)监督检查政府选购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三十六)、招标失败一般有哪几种状况? 答: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达到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不足三家;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 (三十七)、哪些情形的货物或服务选购可采纳竞争性谈判选购方式选购?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选购法采纳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简单或者性质特别,不能确定具体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纳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三十八)、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哪几方面的条件? 答:供应商参与政府选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力量;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十九)、采纳邀请招标选购方式,要不要经过政府选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邀请招标中邀请的对象如何选择? 答:要,依据政府选购法第27条规定,“ 因特别状况需要采纳公开招标以外的选购方式,需要在选购活动开头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选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邀请招标中邀请的对象按以下方法选择: (1)确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供应商是否具备规定的条件; (3)通过随机方式确定邀请招标的供应商。 (四十)、什么叫做有效投标人? 答:指符合政府选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4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那些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加所投诉政府选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方法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中标公告应包括那些内容? 答:(1)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选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旅行日期;(3)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4)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5)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今额;(6)评标委员会成员.;(7)选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如何处理? 答:除选购任务取消外,招标选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选购。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选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44、简述评标工作程序。 答: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举中标候选供应商.。 (5)编写评标报告。 45、编写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哪些 答:评标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状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及缘由;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6、采纳综合评分法推举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标准是什么? 答: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挨次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挨次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挨次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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